截止日期: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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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
2015年10月12日
[PHOTOGRAPHY]2016 SONY WORLD PHOTOGRAPHY AWARDS(2016/01/12)
Enter the world’s largest and one of the most respected photography awards for free today! Sony 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one of the leading photographic awards, are looking for the best photography from 2015. The awards are dedicated to supporting and cultivating photographic culture. The annual awards gala and ceremony takes place in London at Somerset House.
2012年12月10日
[攝影]2013年SONY索尼世界攝影獎(2013.01.04)
截止日期:2013.01.04
索尼世界攝影大獎 (Sony 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是當今全球公認具領導性的攝影比賽。
透過舉辦不同組別的年度競賽,我們期望在攝影和動態影像領域,發掘出嶄新的人才。不論您是初學者還是技巧純熟的專業人士,您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水準和經驗,選擇角逐任何組別的比賽。
這些比賽是您向全球觀眾展現攝影技術和作品的良機。好好把握您的靈感,拿起相機盡情發揮創造力吧!您可能就是下一位得獎者!
2010年8月5日
[攝影]「我的璀璨瞬間」創意攝影比賽(2010.08.13)
截止日期:2010.08.13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SONY MUSIC發行的”我的音樂寶盒Music Box”西洋音樂合輯舉辦了「我的璀璨瞬間The Jewel in My Eyes」攝影比賽,邀請喜愛攝影的大家一同參與。
若說生活就像個珠寶盒,那每天的所見所聞就像是一顆顆寶石,什麼是你生活中中最璀璨的寶石?
是情人滿足的笑臉?是天上變換不斷的雲彩?還是晚上回家時悄然出現的那隻花貓?無論是什麼微小的事物,只要透過自己的角度去檢視,就算再怎麼普通,也會展現出無可取代的美麗,那即是屬於你的璀璨瞬間。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SONY MUSIC發行的”我的音樂寶盒Music Box”西洋音樂合輯舉辦了「我的璀璨瞬間The Jewel in My Eyes」攝影比賽,邀請喜愛攝影的大家一同參與。
若說生活就像個珠寶盒,那每天的所見所聞就像是一顆顆寶石,什麼是你生活中中最璀璨的寶石?
是情人滿足的笑臉?是天上變換不斷的雲彩?還是晚上回家時悄然出現的那隻花貓?無論是什麼微小的事物,只要透過自己的角度去檢視,就算再怎麼普通,也會展現出無可取代的美麗,那即是屬於你的璀璨瞬間。
人氣滿載的自拍系女孩不管你是拿著專業的單眼,或是隨身可得的手機相機,只要讓我們看見你認為最美的事物,這樣就對了!快來與我們一同分享你心中的美吧!想要參加的朋友們,更詳細的內容都在”我的音樂寶盒Music Box”官方網站(點選CONTEST下載比賽簡章)及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參加者就有機會得到可愛新潮的Lomo相機與音樂影音產品唷!
一、主辦單位
SONY MUSIC台灣索尼音樂、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
【華歌爾】有氧運動內衣 (元氣藍)二、協辦單位
「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
三、參加資格
凡是喜好西洋音樂且愛好攝影者。
四、獎勵辦法
●優選: 4名 Lomo相機(superheadz 22mm超廣角相機)及市價約500元等值西洋影音產品。
●人氣獎: 5名 市價約500元等值西洋影音產品 。
Suzuki機車 NEX GSR 125 (噴射)八耐冠軍版五、攝影主題
拍出一天中所見最美麗的人事物。
六、作品規格
●不限何種相機創作,一律繳交JPG電子檔。
●參賽作品尺寸大小須介於800*600~1280*1024之間。檔案容量需為1.5MB以內。
七、參加件數
可重複報名,但每件參賽作品以單張作為評審。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八、 收件日期
2010/07/15(四)至2010/08/13(五)台灣時間凌晨12:00止。
九、收件方式
- 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寄至指定信箱 urmorningstar@gmail.com。
- 活動期間會在寄發比賽檔案當日台灣時間凌晨12點上傳參賽作品至「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以便進行人氣獎之投票。
十、評選辦法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優選:
由主辦單位與知名網路部落客曲曲(註一)共同選出,得奬作品會公布於「我的音樂寶盒Music Box」官方網站及「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 人氣獎:
依作品在「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獲得「讚」數的前五名勝出。 - 讚數計算期間自照片上傳日到活動截止日(越早報名越有機會獲得較多票數。
- 投票方式:加入「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 Facebook粉絲團,至「我的音樂寶盒Music Box」相簿中點選照片下方的「讚」,即可為該張作品投下一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十一、評審
主辦單位、知名圖文部落客曲曲。
十二、得獎公佈
- 2010/08/23(一)公佈初選名單二十名。
- 2010/08/30(一)公佈優選及人氣獎名單。
以上皆會發佈於「Music Box 我的音樂寶盒」官方網站和「Morning Star- 你也該聽點音樂了吧 !」Facebook粉絲團。
更多資訊:
2008年11月19日
[機攝]第一屆Mobile01盃SE照相手機攝影大賽(08/11/23)
主旨:
有鑒於大家常常發表一些隨手拍照片,為了讓大家多多了解SE照相手機的特點,特此舉辦比賽(其實就是想辦,沒什麼理由的)
參加資格:
有鑒於大家常常發表一些隨手拍照片,為了讓大家多多了解SE照相手機的特點,特此舉辦比賽(其實就是想辦,沒什麼理由的)
參加資格:
- 使用SonyEricsson手機的使用者
- Mobile01的會員(不限新舊,VIP)
活動辦法:
比賽方式:
獎品:
以上活動辦法將會隨時更新....請參賽者注意一下喔!!
- 限定使用SonyEricsson手機(不限定Cyber-Shot系列)
- 主題不限制
- 收件截止時間為:2008/11/23 23:59止(請大家真的想好後再上傳,不要上傳以後又更改)
- 開放投票時間為:2008/11/24 00:00起,投票時間為1星期
- 評分標準為:網友投票分數佔60%,評審評分佔40%
- 評審名單為:Alumin,Ln,以及攝影達人胖胖(評審名單還在橋當中)
- 請自行依照底下方式上傳照片到這篇
- 每組取前三名,頒發精美小禮物一份,第一名可獲得50分積分,第二名30分,第三名20
- 獲獎作品需提供原始檔案給我,以證明確實是由手機所拍攝
- 作品請勿修圖後製,如獲獎經過查證,將取消得獎資格
比賽方式:
- 以相機畫素作為區分,分別為800萬像素組,500萬像素組,300萬像素組,200萬像素,100萬及以下組
- 每人不限參加幾組,但是每一組別僅能報名一張作品
- 作品格式大小請自行壓縮640x480上傳(Mobile01限制),但請保留原圖,若有需要評審得請參賽者提供原圖
- 作品請回覆至本篇即可,我會每天整理放到最前方比賽區,一經放入比賽區後即不接受更改
- 作品前方請加上使用哪隻手機及主題(可不取名)
獎品:
- 獎品將會隨時更新喔!目前已有Alumin提供800萬像素組冠軍--C905原廠電池一顆
感謝ilovemilk贊助 - 800萬組
我贊助c905首賣的所贈送的c905專屬手機套 - 500萬組
我贊助c902專屬手機套 - 300萬組
我贊助se與fnac聯名公仔 - 200萬組
我贊助se馬克杯 - Alumin加碼........3支筆...橘色的(鼓勵一下W系參賽)
以上活動辦法將會隨時更新....請參賽者注意一下喔!!
更多資訊:
2008年9月23日
[攝影]Sony 『 童心協力看台灣 從我的高度拍世界 』之「數位表達賽」(08/09/30)
影像表達無國界,Sony 『 童心協力看台灣 從我的高度拍世界 』 之「數位表達賽」活動,是一個提供偏遠地區國小學童學習數位影像表達與對外交流的機會與平台。2006年舉辦至今,全省各地已有兩千多位偏遠地區的學童們 參與過活動,20位小朋友獲首奬出國參訪、並藉此機會增加國際視野、感受不同文化刺激。
隨著地球暖化問題日趨嚴重,保護地球已經成為全球運動。今年競賽主題將從我的家園出發、鎖定環保議題,邀請小朋友透過影像來告訴大家,什麼才是最具創意的環保活動。讓我們透過孩子們童稚的眼光,一起用全新的角度來愛地球。

- 競賽組別分為「數位照相機組」與「數位攝影機組」兩組。
- 作品請以影片或PowerPoint的形式呈現,總長度以不超過八分鐘為限。
- 數位相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動態影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
- 數位攝影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靜態照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 如作品中照片與影片比例失衡,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更換組別參賽,或經評審會議討論是否取消參賽資格。
- 作品可透過剪輯、音效、音樂、字幕、旁白、轉場特效等來增加「故事表達」的豐富性。
- 凡教育部統計處所公佈之偏遠地區小學(需於名單內 )。
- 各校可自由報名參賽,每校不限參加之隊伍組數。
- 各年級可自由組隊參賽,每隊人數最少三人、最多五人。
- 競賽方式採團體創作,不限同一年級可混搭參賽,參賽相關器材與軟體由參加競賽小組自行負責。
- 每名學童僅能報名於一組競賽隊伍中,如有跨兩組報名之情事,一經查獲,主辦單位將請該校指導老師指定其參與其中一隊,參賽者不得異議。
- 如有頂替、不實報名,將取消參賽資格,日後如得獎,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 每組限一位指導老師,惟指導老師不限於擔任一組隊伍之指導老師。
競賽之隊伍應於報名期間填妥 報名表 ,並於97年9月30日前以e-mail、傳真或郵寄至Sony活動小組,並由專人以電話確認後方始完成報名。
- 繳交作品之格式:
- 照片請儘量以500萬以上之畫素拍攝(最低限為300萬畫素),攝影機請儘量以HQ(高畫質)模式攝錄。
- 影片請存成DVD HQ (MPEG2 HD 1080i)或(MPEG2 HD 1440x1080 29.97 fps)等高畫質格式。
- 入圍之作品,Sony活動小組或將另行要求製作團隊提供作品所使用照片「原始尺寸」之數位檔案,以便參加巡迴影展或製作大型輸出物展示,請參賽小組勿在活動結束前刪除相關檔案。
- 各校繳交作品時請以光碟片儲存作品繳交。(每件作品組一張即可,一組一張,請勿多組作品混燒一張)
- 因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善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以掛號交寄。繳交作品前請再次確認所燒錄資料之完整,如遇主辦單位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指導老師重新提供。.參賽單位須於期限內補寄備份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 各校所繳交之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 所有參賽交件含下列物品: 1.作品光碟片2.報名表(請以電子檔方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並以一份紙本方式附上),活動小組收件確認光碟資料可讀取後即以電話通知指導老師。
- 未能於收件期內繳交之參賽作品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 作品繳交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104長春路145號5樓 Sony活動小組 邱小姐 收
- Sony首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最佳故事演繹獎:「數位照相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最佳創意表達獎:「數位照相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 童心佳作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若干組(組數依作品成績而定)。奬品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各領域專業人士負責評分,並適時將結果公告於Sony社會關懷網中
- 故事內容(40%)、創意表達(40%)、編輯配樂 (20%)
- 評審重點:
以著重兒童內心的思維及純真趣味的表達來評審作品,一經評審判定老師或成人介入指導過深,將酌予扣分。
- 評選辦法及獎項將由主辦單位確認後另行公佈,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之,也請隨時留意Sony社會關懷網之最新公告
- 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 參賽者同意所有參賽作品均無償提供該作品之著作權給Sony做學術研究、公益活動、社會關懷活動使用。
- 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因參賽所交付之所有參賽作品全部係屬參賽者之全新創作(即之前未曾參與其他比賽),且係自行創作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悖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 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項(依性質無法追回者,得獎者應賠償獎項之價額)。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並需自行負擔。
- 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02) 2522-3003 Sony活動小組 邱小姐。
Sony隱私權聲明:
因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僅供此次競賽活動之用,本公司及各協力單位將嚴加控管,以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
更多資訊:
- via: Sony 社會關懷網
- 報名表 (DOC)
2008年1月3日
[國內]『美麗心台灣 精彩再發現』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97/1/12)
『美麗心台灣 精彩再發現』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
活動簡介
獎勵辦法:
緣起
參加資格:
參加規則:
注意事項:
活動簡介
第一階段:故事大網&腳本徵選第二階段:
2007/12/17~2008/1/12影片拍攝&製作剪輯第三階段:
2008/1/23~2008/3/15收件及評審 2008/3/15前
公布優勝者名單 2008/3/26
獎勵辦法:
第一名:第一名獎座 + Sony BRAVIA KDL-40W3100 高畫質液晶電視乙台第二名:第二名獎座 + Sony HDR-SR7 高畫質硬碟式數位攝影機乙台第三名:第三名獎座 + Sony Alpha α700K 高畫質數位單眼相機乙組◎所有入選之影片皆可於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完整播出,前三名得獎影片之菁華片段將有機會於國家地理頻道或中華電信 MOD 播出。(實際播出情形以各協辦單位安排為準)
緣起
Sony 為了鼓勵消費大眾一起參與,透過高畫質影像重新發現台灣之美,特別與侯孝賢導演團隊、國家地理頻道以及中華電信共同合作,推廣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以「美麗心台灣•精彩再發現」為主題,邀請您共襄盛舉,一起用2分鐘之內的影片,捕捉你我周遭美好的人、事、物,優勝者有機會將 BRAVIA 液晶電視、Sony 高畫質硬碟式數位攝影機、Alpha 單眼數位相機等大獎帶回家,優勝作品還可登上國家地理頻道、中華電信 MOD 及 hiChannel 等媒體,與全世界一起分享美麗心台灣。
參加資格:
凡年滿 18 歲者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擁有中華民國居留權之外藉人士皆可免費報名參加。
參加規則:
- 本影片活動共分為大專院校組及社會組兩組進行,相關評選及獎項皆分開計算。
- 本影片活動以個人為報名單位,參賽者有義務配合比賽過程中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所舉辦之活動(如:入圍通知、設備商借、影片製作剪輯、出席發表活動等一切或未盡之相關事宜)。如未遵守配合者,除本辦法已規定視同自動放棄參賽獲得獎資格之情形外,主辦單位並得視情節嚴重取消其參賽獲得獎資格。
第一階段:故事大網&腳本徵選◎2007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08 年 1 月 12 日,將腳本大綱以書面方式郵寄至台北郵政信箱 9-64 號「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小組收」。參賽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與腳本大綱範本請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下載。(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
◎由主辦單位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由侯孝賢導演旗下導演、國家地理頻道代表、行政院新聞局代表、與中華電信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團隊,將共同審核投稿腳本。入選名單(大專院校組與社會組各 10 名)將於 2008 年 1 月 22 日公布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
第二階段:影片拍攝&製作剪輯◎腳本入選者,需使用主辦單位指定之 Sony HD Handycam 以高畫質影片規格完成影片拍攝。無拍攝器材者,Sony 得於 2008 年1 月 23 日至 1 月 31 日,提供腳本入圍者免費借用 Sony HD Handycam 乙台。
◎主辦單位將於 2008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15 日,免費提供專業製作剪輯設備,支援腳本入圍者使用。
(參賽者須在 2008 年 2 月 25 日前預約專業製作剪輯配備,請利用 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免費查詢專線:0800-288-638。)
第三階段:收件及評審◎交件日期:請於 2008 年 3 月 15 日前 ,將剪輯完成之長度兩分鐘之內的高畫質影片儲存在 DVD 資料光碟,郵寄至台北郵政信箱 9-64 號「Sony 高畫質影片活動小組收」。參賽作品將以郵戳為憑,逾時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由主辦單位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由侯孝賢導演領銜之專業導演團、國家地理頻道代表、行政院新聞局代表、與中華電信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團隊,將於 2008 年 3 月 25 日前,依 內容 40%、創意 30%、技巧 30% 為標準,共同評選參賽影片;共計遴選出 6 名得獎者(大專院校組與社會組各3名)。
◎主辦單位將於 2008 年 3 月 26 日,公布優勝者名單於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 (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主辦單位將依照參賽者所留下的連絡方式主動聯絡得獎者親自領獎,未能聯繫者或無法出席頒獎或發表活動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由其他優異參賽者遞補名次。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每人限報名一次、並以製作一部影片為限。該影片須為未公開播放或得獎之影片。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照片,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 如參賽者有違反下列任一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品及於 Sony 高畫質影片創意競賽官方網站上公告。參賽者對於前述違規情事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 參賽影片內容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
- 違反就影片之智慧財產權應遵守規定。
- 就影片之智慧財產權應遵守規定 (參賽者並應另依主辦單位要求出具相關切結書):
- 參賽影片係屬自行創作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參賽者擔保其擁有影片於海內外的著作權及影片中被拍攝者之肖像使用權,以及影片音樂版權。
- )參賽者同意影片之智慧財產權自投件時起無保留讓渡予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投件後,參賽者非經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就影片為任何智財權之行使或利用)。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將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如有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讀取、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不符合參賽規則,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依政府稅法規定,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含) 元者,得獎者須支付15%之稅金。
-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而另行於官方網站公告,恕不個別通知。
- 詳細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請上 Sony 高畫質世界官方網站 http://www.sonystyle.com.tw/hdworld/
2008年1月1日
[攝影]2008索尼世界摄影奖(08/1/31)
大赛概况
大赛在 5 天时间内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从展出的 300 多幅各类摄影作品中进行评选,共设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出三名入围决赛选手。5 天展出期间将向公众开放。
大赛在最后一天(4 月 24 日)将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届时宣布专业组和业余组获奖者。同时,还将评出年度世界最佳摄影作品,为其颁发“l’Iris d’Or”大奖,奖金高达 25,000 美元。
大赛将举办鸡尾酒招待会,邀请包括参赛选手、协会会员、摄影师、评委、新闻媒体及其他行业重要人士在内的 400 位贵宾参加,接着将在大礼堂 (Grand Auditorium) 举办颁奖典礼,出席人数超过 2,000。
大赛在 5 天时间内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从展出的 300 多幅各类摄影作品中进行评选,共设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出三名入围决赛选手。5 天展出期间将向公众开放。
大赛在最后一天(4 月 24 日)将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届时宣布专业组和业余组获奖者。同时,还将评出年度世界最佳摄影作品,为其颁发“l’Iris d’Or”大奖,奖金高达 25,000 美元。
大赛将举办鸡尾酒招待会,邀请包括参赛选手、协会会员、摄影师、评委、新闻媒体及其他行业重要人士在内的 400 位贵宾参加,接着将在大礼堂 (Grand Auditorium) 举办颁奖典礼,出席人数超过 2,000。
专业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设有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选出 1 名获奖者,另外将颁发终身成就奖;同时,有幸推出 l’Iris d’Or 大奖,即“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最佳摄影奖”,奖金为 25,000 美元。
每个奖项下有 3 位入围决赛选手提名,所有被提名选手可免费下榻戛纳当地酒店,并且会获得鸡尾酒会、颁奖典礼和庆祝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有关详情,请单击专业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也将从业余摄影作品中评选出“业余摄影奖”,下设 8 个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戛纳向公众展出,并邀请获奖选手乘机前往戛纳出席颁奖仪式,食宿均免费提供。
有关详情,请单击业余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设有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选出 1 名获奖者,另外将颁发终身成就奖;同时,有幸推出 l’Iris d’Or 大奖,即“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最佳摄影奖”,奖金为 25,000 美元。
每个奖项下有 3 位入围决赛选手提名,所有被提名选手可免费下榻戛纳当地酒店,并且会获得鸡尾酒会、颁奖典礼和庆祝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有关详情,请单击专业组。
奖项类别
颁奖典礼
奖项设置
比赛规则(适用于专业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业余组专业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 抽象类
- 广告类
- 建筑类
- 时尚类
- 音乐/演出类
- 自然风光类
- 人体艺术类
- 人物类
- 新闻图片类
- 科学类
- 体育类
颁奖典礼
颁奖晚会将于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行,具体内容包括:
- 鸡尾酒会。届时将宴请包括摄影师、入围决赛的选手、图片编辑者和评审人员在内的 400 位贵宾。
- 颁奖仪式。在大礼堂内,当着 2,000 多位宾客的面宣布大赛获奖者。
- 颁奖晚宴。400 位贵宾将与所有宾客一道,在滨海大道共进豪华盛宴。
奖项设置
“l'Iris d’Or” 获得者- 大赛总冠军将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称号以及 $25,000 奖金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展示柜和在 2009 年度“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中展出 25 幅作品组合的机会。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单个奖项优胜者可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单项年度摄影师”称号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比赛规则(适用于专业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所有专业摄影师均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年满 18 岁,且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类奖项入围决赛的三幅作品将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并邀请入围选手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参加在戛纳举行的“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免费为其提供住宿。
- 3.3 单个奖项的获得者和 le iris d’Or 的总冠军(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将由“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胜者将在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办的颁奖仪式上公布。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参赛者已年满 18 岁,且为专业摄影师。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 WPA 认为参赛者不是专业摄影师或未满 18 岁,则 WPA 有权从其他选手中挑选优胜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确认,参赛作品之版权为摄影师所有。“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使用参赛图片时,应注明摄影师的姓名。使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WPA 媒体的出版物或相关文件。所有参赛者要了解,其提交的任一参赛作品都可能被“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及其合作伙伴用于市场推广和宣传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索 尼世界摄影大赛”直接相关联的展览、出版和数字媒体等媒体行业。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也将从业余摄影作品中评选出“业余摄影奖”,下设 8 个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戛纳向公众展出,并邀请获奖选手乘机前往戛纳出席颁奖仪式,食宿均免费提供。
有关详情,请单击业余组。
奖项类别
比赛规则(适用于业余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业余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 抽象类
- 建筑类
- 时尚类
- 音乐/演出类
- 自然风光类
- 人物类
- 科学类
- 体育类
您若想参加比赛或只是想查看并评定参赛作品,请在此处注册您的详细资料。
比赛规则(适用于业余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任何人均可参加比赛。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征得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参赛。所有参赛者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一奖项类别都将评选出一名获奖者,并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
- 3.3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业余摄影师”将由“学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奖者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并可获得 2008 年 4 月 24 日前往尼斯的二人往返机票(经济舱)和享受免费入住酒店。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需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参赛。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未满 16 岁的参赛选手在其被评为获奖者后 7 个完整工作日(WPA 宣布获奖当日不计)内未向 WPA 提供附有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效签名的同意表,则 WPA 有权从其他参赛选手中挑选优胜者。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同意授予 WPA 永久的,免版权税的,非专有的,可再授权的权利和许可,在作品版权的存续期间内,WPA 均可依照其“隐私权政策”,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散布、向公众展示参赛作品,以及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所有版权和宣传权,和/或允许现有或将 来出现的任何媒体采用参赛作品。若不愿授予 WPA 上述权利,请勿提交参赛作品。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更多資訊:
2007年10月29日
[國內]Sony 發現高鐵全紀錄攝影比賽(96/11/25)
Sony 發現高鐵全紀錄攝影比賽
●活動時間:
●主辦單位:
●活動時間:
200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07 年 12 月 10 日●參賽資格 :
限擁有 Sony 原廠數位相機並上網註冊之 Sony 會員●比賽方式 :
- α 組:
限 α 數位單眼相機會員 - Cyber-shot 組 :
限 Cyber-shot 數位相機會員
- 將使用 Sony 數位相機所拍攝之高鐵作品,上傳至 Sony「驚豔色彩 真實感動 - 發現高鐵全紀錄」活動網頁,每位參賽者於每組別可各上傳3張作品(作品需保留 EXIF 檔資訊 ) .
- 作品上傳後需將參賽之高解析度相片( 四百萬畫素以上解析度且附有EXIF檔資訊 ) 以光碟方式郵寄至:. 北市長春路145號5樓 / Sony --「發現高鐵全紀錄活動小組」,信封需標示作品編號與會員帳號,以完成參賽 。
能展現高鐵獨特面貌、激發真實感動的人、事、物●作品上傳時間 :
2007 年 10 月 12 日 15:00 至 2007 年 11 月 25 日 15:00●作品光碟收件截止日期:
2007 年 11 月 25 日(以郵戳為憑)●作品評審期間:
2007 年 11 月 26 日至 2007 年 12 月 9 日
2007 年 12 月 10 日 公佈於 Sony Style 網站
●主辦單位:
本活動由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新力國際」)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高鐵公司」)共同主辦。
評審由台灣新力國際與台灣高鐵公司共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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