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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LOGO]『全民一起來設計』信義公益基金會LOGO徵選(2016-02-29)
[設計]106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2016-02-05)
壹、目的
貳、辦理單位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宜蘭縣冬山鄉柯林國民小學
參、徵選方式
肆、設計原則
(二)宜蘭縣的意象或其他符合本縣及當年特色題材為設計考量。
(三)運動競技的力與美。
(四)作品並以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型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為原則。
(五)具現代感。
伍、徵選項目
一、主題標語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200 字以內。
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為主,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標識 Logo:
三、吉祥物 Mascot:
陸、評審方式
- 評審階段:
分成資格審查、初選、網路投票與決選等四階段。 -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針對報名文件審核,審核通過者進入下一階段 初選。 - 第二階段(初選):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並依評審 標準進行初選,初選後選出入圍作品 10 件作品進入 下一階段。 - 第三階段(網路投票):
將 10 件入選作品刊登於「106 年全國運動會官 網」進行網路投票,票選出優選 5 件為決選名 單。(網路投票辦法將另行於網路公告)
柒、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主題標語(Slogan)徵選:
二、標誌(Logo)徵選:
三、吉祥物(Mascot)徵選:
捌、權利歸屬及注意事項
更多資訊:
[設計]南俊收納櫥櫃空間創意設計競賽(2016-02-29)
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財團法人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教基金會
2015年11月10日
[攝影]2015豐原鎮清宮藝術文化節「鎮清媽祖相蓋讚」攝影比賽(2015.12.31)
一、活動精神︰
為端正信仰風俗、弘揚台灣在地文化,特舉辦本次攝影徵件比賽。
二、活動主題︰
三、指導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媽祖聯誼會
2015年11月9日
[短片]拍屏東短片創作競賽(2016.08.15)
一、活動目的
2015年11月7日
[創業]105年度臺灣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輔導計畫(2015.11.19)
2015年11月6日
[Slogan]交大120週年校慶精神口號徵選(2015.11.13)
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
二、辦理單位:
三、參賽資格:
四、參賽方式:
- 『交大120週年校慶精神口號徵選活動報名表』1份(以團隊方式參加者,請指派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報名表資料、簽署交大120週年精神口號徵選活動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 『交大120週年校慶精神口號徵選活動同意書』1份(同意書上傳報名網站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正本同意書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交大浩然圖書館8樓校友聯絡中心 蘇小姐收』)。
- 以『交大創校120週年校慶』為創作主軸、並以『繼往開來、承先啟後』之精神進行發想。
- 參加徵選作品不限中、英文(中文為佳),能清楚傳達『交大創校120週年校慶』與『繼往開來、承先啟後』的精神與關聯性,獲選作品將用於宣傳目的及各式文宣品。
- 參加徵選作品須以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為限,並須備齊所規定之參加資料始可列為參賽作品。
五、活動時程:
- 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104年11月13日(五)止。
- 網路投票: 104年11月18日(三)至11月27日(五)。 (網路投票活動限在校生、校友及現職教職員參加,網路投票結果前10名入圍評審名單,入圍名單由專業評審評分選出前3名獲獎者,並以網路計票最高票者獲選「網路人氣獎」,且前3名及網路人氣獎可同時並列獲獎。)
- 評選公告: 獲獎訊息於104年12月左右,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透過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者。
六、評選辦法:
- (一)評選:
- 1.邀請校外專業人士共3位組成評選委員會共同評選。
- 2.網路票選活動前10名可入圍評選名單。
七、獎勵:
- (一)獎項設立首獎(獎金3萬元)、第二名(獎金1.5萬元)、第三名(獎金1萬元)、網路最佳人氣獎(獎金1萬元)。
- (二)本活動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相關規定扣繳。
八、注意事項:
- <交大120週年校慶精神口號徵選活動報名表>1份
- <交大120週年校慶精神口號徵選活動同意書>1份
- <參加作品(doc.檔)>1份。
(三)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主辦單位保留參加作品之審查權利,若有違反之情事,將取消參加資格與獲獎資格,並請參加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得獎作品以參加人為著作人,得獎著作人須提供主辦單位得獎作品電子檔資料,以供後續相關運用。本活動獎項確定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得獎作品、原稿及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即歸屬於本校所有,管理及使用單位為本校;本校將依著作權法享有改作、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各種方式用途使用之權利,且均不另行通知。
(五) 報名參加者即認同本次比賽辦理之各項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將於活動網站公告。
更多資訊:
[設計]交通大學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2015.11.13)
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
[設計]2015「StreetVoice 官方聖誕電子賀卡」設計徵選(2015.12.17)
【徵選說明】
[旅遊]2015高雄,我的幸福旅程(2015.12.20)
活動宗旨:
主辦單位: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活動內容:
- 第一階段:先登入本活動專屬網站(http://istrike.com.tw/travel)推薦旅遊行程,推薦行程分為一天與二天一夜兩種版本。
- 第二階段:推薦時間結束後,採網路票選方式,兩種行程人氣最高者各取前3名,可分別獲得不同金額之旅遊金或等值的店家贊助商品兌換券。
- 所推薦的行程須介紹景點或店家描述、照片、所需花費等內容。
- 所推薦之行程規劃,一天行程需包含吃、玩等其中兩種以上的方向,二天一夜行程則須包含吃、玩、住等。
- 所推薦之景點或商家需位於上述區域內,但不限跨越幾區。
活動獎項:
- 第一名:獎金3萬元,一名。
- 第二名:獎金2萬元,一名。
- 第三名:獎金1萬元,一名。
- 第一名:獎金3萬元,一名。
- 第二名:獎金2萬元,一名。
- 第三名:獎金1萬元,一名。
活動時程:
活動內容
|
時程規劃
|
|---|---|
| 上網推薦行程活動開始 |
104/10/15
|
| 推薦行程活動截止 |
104/11/30
|
| 網路人氣行程票選活動開始 |
104/12/01
|
| 網路人氣行程票選活動截止 |
104/12/15
|
| 活動獎項公告 |
104/12/17
|
| 頒獎典禮 |
104/12/20(暫定)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所提供之文字和圖片等資訊,如涉及違反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提供者負責。
-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者提供之內容與圖片,做為活動行銷之用。
- 參賽者之得獎獎金,須依政府規定扣除所得稅。
- 未依活動內容規定之推薦者,主辦單位有權不需通知對方即逕行移除參賽權利。
- 本活動如有未臻完善事宜,得另行於活動官網公告之,且不再個別通知參加者,參賽者須隨時留意官網的最新資訊。
-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
- 一經參賽即代表同意上述注意事項。
聯絡窗口:
活動官網:http://istrike.com.tw/travel
更多資訊:
[設計]「104年度部落心旅行自強號列車彩繪」競圖(2015.11.24)
mapolon!一起畫火車 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年度部落心旅行自強號列車彩繪」競圖 活動
一、活動宗旨
2015年11月4日
[攝影]2015交通部航港局『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2016/01/11)
一、緣起
臺灣四面環海,燈塔自古以來即守護著往來船隻的航行安全,在茫茫大海中的溫暖燈光指引著家的方向。我國全臺各地共有35座燈塔,另有燈杆、雷達標杆等其他助航設施,不分晝夜地為海上交通安全付出。其中有許多燈塔建築歷史悠久,各有不同的建築特色與風貌,代表著不同的時空背景意義。
我國燈塔業務自西元1868年由財政部關務署管理,擁有140餘年的歷史,民國102年1月1日歸由交通部航港局掌理。目前臺澎金馬地區共有35座燈塔,已有多座列入文化資產保護範圍。座落於不同景觀之島嶼、海岬中的燈塔建築,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及觀光資源,可探古幽情,尋覓歷史軌跡,徜徉山水景色。目前已朝向結合觀光發展逐步開放,將燈塔文史、建築、景色之美與大眾共享。
明(105)年3月1日適逢本局四週年局慶,特舉辦系列活動-『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希望藉由攝影作品呈現燈塔之美,並結合業務需求,為傳承各地燈塔特色,創造多元化的風采。
二、主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三、參賽資格
愛好攝影之社會各界人士。
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報名參賽作品每人以5張為限。
四、攝影主題
以全臺各地燈塔建築為題材或背景為主,以攝影方式之多元面向呈現燈塔建築藝術與航海安全意象。
目前全臺(含離島)各地共計有35座燈塔,其中已有9座燈塔已列為國有珍貴財產(含國定古蹟2座、縣定古蹟2座、市定古蹟2座及3座歷史建築)。目前已有11座燈塔開放民眾觀光。
本攝影比賽不侷限於以開放觀光之燈塔,參賽者如欲進入尚未開放觀光之燈塔區域進行拍攝,可逕洽本局申請辦理。惟軍區內燈塔(蘇澳燈塔、東椗島燈塔、北椗島燈塔、球子山燈塔及烏坵嶼燈塔)與港區內燈塔(臺中港燈塔)不開放申請入內拍攝。
五、作品規格及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應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10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0*2400pixel以上之.RAW.TIF及.JPG檔(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瞄為1000萬畫素以上之jpeg檔)。
(二)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120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8*10吋(20.3*25.4cm)或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A4(約293*210mm)黑色裱板上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作品必須單張不連拍、不得使用HDR功能、不得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數位修改,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不得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
作品規格未符合參賽辦法,或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經評選獲獎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所有參賽作品一稿不得多投,不論是否獲獎,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六、攝影及收件日期:
限104~105年攝影作品,收件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11日止。
七、收件地址、時間及內容
(一)收件地址:
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裱版之照片及光碟)裝袋,得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交通部航港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
(二)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11(星期一)止(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局總收發收件章戳為憑)。
(三)收件內容:
參選作品沖洗成8*10吋(20.3*25.4cm)或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並黏貼於A4(約293*210mm)黑色裱版。
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請黏貼於裱版背面)
八、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聘具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於活動收件截止日起展開審核暨評選作業。
評分標準:總分100分。【原創性:30%;創意與情境表現:40%;攝影技術:30%】
得獎名單將於交通部航港局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九、獎勵辦法
(一)得獎優勝作者將於本局四週年局慶(105年3月1日)舉辦頒獎典禮。金、銀、銅牌獎得獎者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參加頒獎典禮受獎,未參加者視同放棄領取獎金。
(二)獎項
金牌獎:1名,禮券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牌獎:3名,禮券獎金1萬5仟元整,獎狀乙紙。
銅牌獎:5名,禮券獎金8仟元整,獎狀乙紙。
優勝獎:10名,禮券獎金3仟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獎:20名,獎品一份,獎狀乙紙。
(三)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從缺。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四)本局所屬員工參賽得獎者僅發給獎狀(獎牌)以資鼓勵,不計入各獎項名額,亦不另發給禮券獎金。
十、著作權屬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將各項優勝作品於本局會客展示區展出,並授權就參賽得獎作品享有重製、增刪修改、出版、改作、公開展覽及發行等各類型態之權利,不另給酬。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為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金等特定用途使用個人資料。
十一、附則:
本攝影比賽不侷限於以開放觀光之燈塔,參賽者如欲進入尚未開放觀光之燈塔區域進行拍攝,可逕洽本局申請辦理【本局航安組燈塔管理科吳才煜科長(02)02-89786801;8978-6807~9】。惟軍區內燈塔(蘇澳燈塔、東椗島燈塔、北椗島燈塔、球子山燈塔及烏坵嶼燈塔)與港區內燈塔(臺中港燈塔)不開放申請入內拍攝。
參賽者應詳細閱讀活動辦法,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
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比賽攝影主題及規格,且未曾獲獎或參與其它比賽之作品,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攝影內容含有色情、裸露、血腥、獵奇等成份之參賽作品,將不予評審並直接取消資格。
參賽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及原創著作權。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牌,公佈姓名,若因涉及法律責任及違反著作權法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郵遞報名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參賽作品所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布,不另行個別通知。
via : 2015交通部航港局『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