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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短片]拍屏東短片創作競賽(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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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6.08.15

一、活動目的

談到屏東,許多人只會聯想到夏日艷陽及南島墾丁,卻很少人會注意到屏東有不同角度、多元族群的文化之美及熱情的風土人情,藉著舉辦「拍屏東」短片創作競賽,鼓勵民眾及青年學子利用影音紀錄屏東,以短片創作來結合屏東觀光文化資源,藉由影音傳遞及網路聚眾力量讓全世界發現屏東的多元面貌。

2013年7月4日

[攝影]2013恆春古城豎孤棚暨尋找恆春之美全國攝影比賽活動(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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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9.30

一、     活動宗旨:為使恆春古城國際豎孤棚觀光文化活動能夠充分推廣與文化延續傳承並尋
             找恆春之美,藉由本次攝影比賽的作品來記錄豎孤棚活動舉辦的過程並詮
             釋恆春豎孤棚活動中生動的文化內涵且做為歷史的見證,進而達到推廣文
             化的目的。並且藉由拍攝恆春鎮之美來記錄恆春的風情萬種,進而提升恆
              春鎮觀光發展之能見度。
二、     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2013年4月23日

[攝影印象署屏-新春攝影徵件比賽(20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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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4.30


屏東醫院已有百年的歷史,在歷史的洪流中,除了透過長者的口語相傳,流芳千古,更可以透過照片,找到人與人共同的感動。透過照片可塑造老中青的共同話題,追求現今社會生活中的小確幸,透過照片凝望,看到歷史內涵,如同百聽不膩的童話故事。

2012年8月9日

[攝影]2012恆春古城豎孤棚全國攝影比賽(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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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20


一、活動宗旨:
為使恆春古城國際豎孤棚觀光文化活動能夠充分推廣與文化延續傳承,藉由本次攝影比賽的作品來記錄豎孤棚活動舉辦的過程並詮釋恆春豎孤棚活動中生動的文化內涵且做為歷史的見證,進而達到推  廣文化的目的。

2012年7月10日

[攝影]2012恆春古城豎孤棚全國攝影比賽(201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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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23



一、活動宗旨
為使恆春古城國際豎孤棚觀光文化活動能夠充分推廣與
文化延續傳承,藉由本次攝影比賽的作品來記錄豎孤棚活動舉辦的過程並詮釋恆春豎孤棚活動中生動的文化內涵且做為歷史的見證,進而達到推廣文化的目的。

2012年6月13日

[攝影]「牡丹鄉風情」攝影比賽(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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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0.31


一、主旨:
冀望藉由本次活動,透過鏡頭宣揚、行銷「牡丹鄉好山-好水及特殊民俗風情」,以推展牡丹鄉觀光產業。

二、主辦單位:
牡丹鄉代表會

三、協辦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屏東縣政府、牡丹鄉公所、本鄉各社區發展協會。

2012年6月11日

[攝影]恆春生態農場 「鍾愛恆春.珍惜生態」-攝影比賽(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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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0.31



一、主旨:
冀望借由本次活動,透過鏡頭宣揚「鍾愛恆春.珍惜生態」的理念。


二、主辦單位:
恆春生態農場
協辦單位:
恆春鎮公所、恆春鎮民代表會、屏東縣觀光協會、屏東縣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聯盟、屏東縣旅館同業公會、屏東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恆春攝影學會

2012年6月9日

[攝影]滿州之美攝影比賽暨十大美景選拔活動(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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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2.12


一、主  旨:
冀望藉由本次活動,透過鏡頭宣揚「滿州鄉好山-好水民俗風情」。


二、主辦單位:
屏東縣滿州鄉文化教育與產業發展協會。


三、協辦單位:
立法院潘立委孟安服務處、交通部觀光局、屏東縣政府、滿州鄉公所、滿州鄉代表會、各村社區發展協會。

2012年6月8日

[自行車]2012屏東縣獅子鄉麻里巴農產文化節系列活動「獅子好芒」-青春鐵馬單車競賽(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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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6.14


報名簡章暨報名表
一、活動目的:
獅子鄉幅員廣闊,為屏東縣面積最大之鄉鎮,保留許多原始山林風貌,且熱情的排灣族民更為本鄉添加傳統的原住民族色彩,希冀藉由「獅子單車遊鄉趣」遊鄉活動,帶領族人或遊客更深層了解本鄉的風俗民情及部落傳統文化,並藉以宣揚本鄉得天獨厚的農特產品,包括有機栽培的山蘇、香甜肥美的愛文芒果、原住民傳統美食等,兼具傳統文化教育意義及美食文化味蕾饗宴之活動。

2012年2月12日

[LOGO]「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設計甄選(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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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2.20


屏東縣政府為提供消費者兼具安全衛生與高品質之在地優質水產品,提升屏東水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創造屏東水產經濟價值,特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設計之「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象徵標誌,盼藉「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建立與推廣,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的品質。並透過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建立產地標章驗證制度,鼓勵更多的業者逐步改善生產觀念,並藉不斷持續的追蹤管理與查核,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品質與公信力,以獲得國內外消費者對產品與標章的信任,讓更多人能購買優質安全的屏東特色農漁產品。 

2011年9月15日

[攝影]屏東縣台灣心會 辦理『屏東之美』全國攝影比賽(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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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20


一.宗旨:
提倡攝影藝術、提昇文化生活 - 屏東縣的風光特色,充滿了詩情畫意,邀請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屏東浪漫風情、美麗大自然變化及活動精采內容,凝結瞬間的永恆;並歡迎您遊憩本縣各風景據點,在屏東縣共築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與「屏東之美攝影比賽」。

2011年8月10日

[攝影]屏東縣台灣心會 辦理『屏東之美』全國攝影比賽(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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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20


一.宗旨:
提倡攝影藝術、提昇文化生活 - 屏東縣的風光特色,充滿了詩情畫意,邀請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屏東浪漫風情、美麗大自然變化及活動精采內容,凝結瞬間的永恆;並歡迎您遊憩本縣各風景據點,在屏東縣共築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與「屏東之美攝影比賽」。

2011年2月22日

[攝影]萬巒「國王宮-三山國王」攝影比賽(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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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3.11


Apple MacBook Pro 13吋 2.4GHz 250GB(MC374TA/A)
Apple MacBook Pro 13吋 2.4GHz 250GB
一、宗旨:
為推廣三山國王保護社稷、盡忠救主之精神,特舉辦攝影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萬巒國王宮管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萬巒三鳳宮三山國王

三、攝影題材:
以「萬巒國王宮」為主題。

2010年11月26日

[Logo]「恆春古城豎孤棚觀光活動」logo設計徵選(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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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2.10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
活動宗旨

恆春中元搶孤豎孤棚乃屏東在地特色,也是宗教文化的展現,更是恆春鎮年度重大節慶活動,因此期望藉由 Logo 設計徵選活動的辦理,與社會大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代表本鎮豎孤棚活動精神之標章,未來可廣泛應用於各項環境及發展形象識別系統,並提供為未來活動、宣傳文宣作業之應用,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同時使民眾對於中元搶孤豎孤棚文化活動有更深刻的印象與了解。 

2010年9月5日

[漫畫]屏東縣政府辦理99年度推動防制就業歧視徵文及漫畫比賽徵選(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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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一、徵選目的:
為擴大宣導參與層面並達到預防效果,以期增進社會大眾對就業歧視議題之認識,建立就業歧視正確理念向下紥根工作,落實政府政策,爰規劃辦理本徵文及漫畫比賽活動。

2010年7月14日

[攝影]「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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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31

TENBA Bungee Camera Strap 氣墊式減壓相機背帶
TENBA Bungee Camera Strap 氣墊式減壓相機背帶
一、活動目的:
墾丁國家公園,富有青翠的山野和開闊的海洋,自然資源豐美,墾丁的魅力無限,除了以一顆細膩的心情品味外,領略時空意象,同時能欣然舉鏡,見證並記錄墾丁國家公園的山海壯麗及獨特的自然與人文風貌。藉由徵求老照片的活動,尋覓歷史演進的脈絡,尋著時光隧道, 緬懷昔日恆春半島的風華,省思今日對土地與人文的關懷,建構未來美麗願景。

二、主辦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SONY A850 單機身(公司貨)--超值全配版
SONY A850 單機身(公司貨)--超值全配版
三、活動名稱:
「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

壹、「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活動
1、參賽資格:
國內外愛好攝影以及關懷自然人文生態人士,均歡迎參加

2、攝影主題:
恆春半島(枋山以南)範圍內山海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人文活動等攝影作品

3、活動類別:
PENTAX K20D +18-55 II KIT組(公司貨)
PENTAX K20D +18-55 II KIT組(公司貨)
A組.【正片攝影組】、B組.【數位攝影組】。(每幅作品僅限參加一組,請二者擇一)

4、作品規格:
  • A組.【正片攝影組】:
    彩色或黑白正片(135或120規格皆可)
  • B組.【數位攝影組】: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800萬畫數以上,規格TIFF或JPG(fine、highquality),(繳交原稿時,可看出相機EXIF資訊 )
  •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作品請沖印成8 ×10吋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相片背面貼妥報名表後,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本處參賽。

5、收件方式:
  •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及(正片組)或(數位組)字樣。兩組皆報名者,作品請註明組別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 郵寄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解說教育課收。
    洽詢電話: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08-8861321轉250~259或510~513
  •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6、收件日期:
99年10月1日起至99年10月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7、評審及相關規定:
  •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公司貨)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
    評審分為初選與複選兩階段,初選入圍後再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 初選階段:
    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出120件作品再參加複選。
  • 複選階段:
    通過初選之每件作品均需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應於名單公佈及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俾憑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入圍複選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正片攝影組】
    繳交原始正片及轉數位TIFF檔光碟(須800萬畫素以上)
  • 【數位攝影組】
    繳交原始檔如為RAW檔時,除RAW檔外應將原始檔轉存為TIFF或JPG(最佳品質)檔,一併儲存於光碟中寄至本處

※.若參賽過程中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或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者,一律取消複選資格。

8、獎項及名額:
A.【正片攝影組】:
  • Panasonic FX68 智能美顏美白機(公司貨)
    Panasonic FX68 智能美顏美白機(公司貨)
    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1紙。
  • 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1紙。
  • 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佳 作 (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1紙。
  • 入 選 (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1紙。

B.【數位攝影組】:
  • 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2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整,獎狀1紙。
  • 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1紙。
  • OLYMPUS μ 5010- 超廣角輕巧粉嫩相機(公司貨)
    OLYMPUS μ 5010 (公司貨)
    佳 作 (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1紙。
  • 入 選 (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1紙。
  • 參賽作品件數不限,惟連作不收;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
  •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適用時,該獎項得從缺。
  • 各獎項之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頒獎日期:
Nikon COOLPIX S3000-極薄有型隨身機 (公司貨)
Nikon COOLPIX S3000 (公司貨)
本處另擇期舉行公開頒獎典禮。

10、得獎公佈:
於評審結果完成後一週內以書面通知得獎人,並於12月30日前於本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及相關事宜。

11、參賽規則:
  •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獲入選以上名次等)。
  • FUJIFILM Finepix Z300 一觸即拍數位相機(公司貨)
    FUJIFILM Finepix Z300 一觸即拍數位相機(公司貨)
    (2).參賽作品限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整之著作權,嚴禁一稿多投、翻拍、轉貼、剽竊、抄襲或侵權等行為。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3).簡章、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 http://www. ktnp. gov. tw 下載。
  • (4).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但入圍複選未能得獎之參賽者提交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主辦單位將郵寄退還參賽者。
  • 時尚美女寫真攝影講座
    時尚美女寫真攝影講座
    (5).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6).著作權約定:參賽人同意其攝影作品的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選得獎時讓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 (7).本「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版權歸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所有。
  • (8).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更多資訊:

2010年4月29日

[攝影]「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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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31

壹、主旨:
莫拉克風災發生迄今已將屆一年,台灣南部大半區域皆受到風災的肆虐,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損失。為詳實紀錄屏東地區風災由發生、重建和新生的歷程,辦理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及「影像」徵選活動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
貳、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參、協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研考處

肆、徵選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99年5月31日(星期一)截止(郵戳為憑)

伍、參加資格:
歡迎社會大眾一起熱情參與

Canon S90 超大光圈懷舊復古機(公司貨)
Canon S90 大光圈復古機
陸、徵選題材:
凡莫拉克風災由發生至災後重建期間,與風災相關的所有照片、影像,如設施建設、地貌樣景、生態環境、心靈療癒、產業再造等各種照片,拍攝地點和事件均限於屏東地區

柒、徵選內容:
(一)照片徵選
1.規格
  • (1)一般相機拍攝照片使用135 或120 規格之正片或負片拍攝
  • (2)數位相機拍攝照片最小需為600萬畫素以上
  • (3)參與徵選之作品無論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均需沖印為無邊8×12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2.獎勵
  • (1)金牌獎1名:獎金8000元,獎狀乙幀
  • (2)銀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
  • (3)銅牌獎1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 (4)入選30名:獎金9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5件為限。每張照片背面需浮貼參選報名表(如附件3,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 (3)獲選名單擇期公布於本處網站,獲選者務必於接獲通知後一星期內(以郵戳為憑),將照片數位影像檔燒錄成光碟,以掛號郵寄予主辦單位,無法及時提供者,恕將取消獲選資格。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公司貨)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
(二)影像徵選
1.規格:片長以3至8分鐘為限,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檔案格式限於以Mediaplayer可播放格式,繳交光碟片一式三份。
2.獎勵:
  • (1)金牌獎1名:獎金8萬元,獎狀乙幀
  • (2)銀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 (3)銅牌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 (4)入選10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3件為限,每件影像作品均需填寫作品資料表,且光碟片外需另黏貼作品標籤(如附件4,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 (3)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 (4)寄送前請確認作品是否有播放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若因而影響評審分數,請自行負責。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捌、附則
一、參選者均需填寫以下兩種表格
(一)報名表:請清楚註明參加組別(照片組或影像組)。(附件1)
(二)著作權約定書(如附件2)
二、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三、獎項由評審會議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請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平面、網頁、數位化重製、編印圖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給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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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賽作品若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得獎作品如事後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六、收件地點: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研究發展科收。信封上請標明參加「『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徵選活動○○組」。(照片組或影像組)
七、活動網址及簡章下載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網頁
八、活動洽詢:08-7320415 轉6311 許小姐
傳真:08-7330743 e-mail:a001101@oa.pthg.gov.tw
更多資訊:

2009年12月9日

[美展]2010年「屏東美展」徵件(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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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1.07

壹、宗旨:
為推動美術教育,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致力於美術的研究創作,提高藝術水準。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

參、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各展覽室(屏東市中正路74號)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肆、展覽時間:
99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30日(星期日)
揭幕暨頒獎典禮:暫定於99年5月1日(星期六)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五樓演講廳或屏東美術館舉行。

伍、邀請作品展覽:
本屆屏東美展籌備委員及評審委員得提供作品一件

陸、徵件作品:
一、實施方式:
*初審:1.第一類至第七類請填妥初審送件表(附件1、附件1-1)及繳交三件不同作品之8×10吋相片或A4彩色輸出各一張。第八類【新媒體】請填妥初審送件表(附件2、附件2-1及 附件2-2)並附三件不同作品之A4彩色輸出各一張及相關數位檔或可執行之檔案以利初審作業。
2.參選者須以專業水準製作相片或彩色輸出,並務請清晰。每張照片或彩色數位輸出背面,請黏貼初審作品標籤(如附件4表一)。
3.若為立體作品,可依角度或精細度之不同,每件作品拍攝一至三張;書法類每件作品另提供一張落款局部放大之照片;篆刻類繳交總數十五方鈐印之原拓印文(含邊款)分拓於三張(無須裝裱);攝影類繳交不同之最長邊10吋相片三張。
4.初選結果獲複審資格者,由本處通知送件。
5.送件表須詳細填寫相關資料(外籍創作者,請以中英對照方式書寫)及繳附相關規定之作品照片或輸出圖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複審:獲初審通過者,提送原初審之主要作品原作(編號1)參加複審。
*決審:複審結果為優選者,需將初審之另二件參考作品原作一倂送審參與決審。
二、參賽資格:
1. 第一類至第七類: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第八類 新媒體:不限國籍且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或藝術團體。
(1)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等事宜。
(2)外籍藝術家須由代理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負責代領獎金等參賽事宜,持有居留證者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3. 參賽作品以本人近三年內(2007年1月起)創作為限,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不得重複報名
三、複審送件作品類別及規格:
作品類別作品規格
第一類水墨、膠彩作品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送件時捲軸請以塑膠套包裝,裝框者請於畫面加裝透明壓克力板保護。
第二類書法、篆刻書法作品書體不拘,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篆刻作品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送件時捲軸請以塑膠套包裝,裝框者請於畫面加裝透明壓克力板保護。
第三類油彩、壓克力彩、混合素材繪畫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四類水彩、版畫、粉彩、素描等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五類攝影、數位影像請於畫面加裝透明壓克力板保護,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六類雕塑、裝置
綜合媒材
  1. 雕塑類重量不超過100㎏。
  2. 綜合媒材特殊裝置需求者由創作者自行搬運及裝置。
  3. 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以利收退件。
第七類視覺與工藝設計
  1. 創作者考慮便於搬運及裝置。
  2. 易碎或精細作品請加墊座或壓克力盒裝妥,立體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以利收退件。
  3. 平面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八類新媒體(包括
靜態、動態、
互動等數位藝
術作品)
  1. 數位影像靜態平面作品須框表完成,附完整作品TIFF或EPS圖檔格式電子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2. 非屬靜態之數位藝術作品,須附格式為10分鐘以內之完整作品數位檔案,以及作品說明。數位檔案應燒錄成光碟,內含原始數位檔以及可執行檔,並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如有特殊裝置及設備,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佈置後空間不得超過高2.4公尺×長3公尺×寬3公尺。

*平面作品(含裝裱)最長邊不得超過220㎝(聯幅拼合或系列作品每單一局部亦同前規格)。
*立體作品最長邊不得超過220㎝,重量不超過100㎏。重量超過60公斤以上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
置(組合作品每單一局部亦同前規格)。
*以上送件作品請於作品背面左上角黏貼附件4表二,以利登記及運送,不符以上規定者不收。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四、獎勵:
1. 屏東獎二名(不分類):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獎金包含所得稅,「屏東獎」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有,其原件(攝影類含底片不得以拷貝片替代、數位攝影須繳交高解析600萬畫素以上圖檔)由承辦單位典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2. 優選十六名(分類):每類一至三名(可從缺)頒發獎金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獎金包含所得稅)
3. 入選若干名(分類):獎狀乙紙。
4. 參賽作品成績未臻水準者,前列獎項得從缺。
5. 入選以上作品頒發獎狀外,並贈專輯貳冊。
6. 前三屆獲屏東獎者得刊印新作乙件於本屆專輯中。
7. 獲屏東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別評選。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柒、收退件時間、地點:
*初審收件:即日起至99年1月7日(四)止。(郵戳為憑,逾期退回)
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美展收件處(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
電話:08-7360332轉2133
*送審資料及照片恕不退還,請自行拷貝留存。
*複審收件:99年2月3日(三)起至99年2月6日(六)止。
送交至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90059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電話:08-7381479,08-7360332轉2133
*決審收件: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作品郵寄送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截止日前寄達收件處,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作品退件:所有作品一併於展覽結束後憑據辦理退件。請於99年5月31日(一)至6月2日(三)止。持據至屏東美術館(90074屏東市中正路74號)領取退件,逾期未辦理退件者,本美展對作品有處置之權。
*收、退件時間: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

《喜憨兒》提拉米蘇
《喜憨兒》提拉米蘇

捌、附則:
一、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權利
二、違反以下條款者,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狀):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2007年1月以前)。2.具抄襲、重製、臨摹、冒名頂替情事,另具複製性之創作(如版畫、雕塑、攝影)視為同一作品,不因局部修改而為不同作品者。3.參選的主要作品曾於公辦美展比賽中已獲優選以上者之作品。
三、主辦單位對參加展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或作品本身因裝置不當而遭致損壞者,不負賠償之責。
四、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於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付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請自行填寫保險金額,每件作品最高理賠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五、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主辦單位不承擔因參賽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糾紛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簡章及送件表可於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ttp://www.pthg.gov.tw中下載,送件表一律以A4規格填寫。
八、本實施辦法經2010年屏東美展籌備委員會研議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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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

[動畫]旅遊文學意象動畫徵選(09.09.1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09.09.10

甄選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或對動畫設計製作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等

肆、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本簡章公布後至98年0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
參選人員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需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文化處圖書資訊科收,註明「參加旅遊文學意象動畫甄選」。

三、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創作,團體創作者需推選代表人於報名簡章中簽名,並嚴禁抄襲或節錄他人作品。
(二)作品須以動畫軟體製作,風格不限。(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
(三)參選作品格式720*480像素,長度在三分鐘(含)以上,三分半鐘(30秒)以下,參賽作品需繳交電子檔,檔案內容含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作品原始檔(*.fla)及影片執行檔(*.swf),作品規格可接受MOV、AVI或SWF三種 規格作品,作品需交DVD份。
(四)參選作品須以甄選主題設計製作,參賽者自選主題,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並不得重複報名參選。
(五)未符上述標準,資格審查均以不合格論,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四、評審標準:
主題內容(35%)、創意表現(35%)、美術設計(20%)、音效配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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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

[文學]大武山文學獎徵選(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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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8.31

【辦理宗旨】
一、為推廣本縣藝文欣賞與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在地文學人才。
二、為提昇屏東阿猴媽祖聲望,型塑阿猴媽祖清新形象,發揚文化創新,激發青年文藝創作潛力,使地方文化茁壯發展。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08-7360330#2118)、財團法人屏東市聖帝廟慈鳳宮(聯絡電話:08-7322967;08-7331274)

【實施方式】
一、參加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
二、送件時間:98年6月1日起至98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收。
四、簡章請向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本處網站下載
五、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3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徵選類別及獎勵】
【徵選類別及獎勵】
類 別錄取名次與獎勵作品規格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牌乙組。
  1. 以1萬2000字為原則。
  2. 作品主題以聖母(媽祖)、聖帝或民俗藝陣(如:八家將)擇一撰述。
  3.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4. 受獎者獎金以慈鳳宮名義致贈。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
佳作: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組。(3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牌乙組。
  1. 以1萬2000字為原則。
  2.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
佳作: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組。(3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
  1. 以3,000字至5,000字為原則。
  2.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牌乙組。
佳作: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牌乙組。(各3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
  1.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獎牌乙組。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牌乙組。
佳作: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牌乙組。(各3名)


【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
二、作品審查: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參選須知】
一、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版面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以A4規格紙張列印裝訂,作品請附上電子檔資料(磁片或光碟)
二、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三、同一作者可同時參加各徵獎類別,惟每類作品以1件為限。
四、參選作品、報名表請以掛號寄達指定收件地點,並在信封註明『98年大武山文學獎』及『參加類別』。

【其它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則取消參選資格。
二、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如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三、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四、參加者應尊重本徵獎辦法,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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