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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2日

[LOGO]「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設計甄選(2012.02.20)

截止日期:2012.02.20


屏東縣政府為提供消費者兼具安全衛生與高品質之在地優質水產品,提升屏東水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創造屏東水產經濟價值,特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設計之「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象徵標誌,盼藉「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建立與推廣,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的品質。並透過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建立產地標章驗證制度,鼓勵更多的業者逐步改善生產觀念,並藉不斷持續的追蹤管理與查核,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品質與公信力,以獲得國內外消費者對產品與標章的信任,讓更多人能購買優質安全的屏東特色農漁產品。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02月20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方式   特優(1名)  :  頒發30,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作品並採用為「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 
佳作(5名):  每名各頒發4,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上述獎項若參賽者未達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評選方式與標準: 分為專家評選與網路公開票選2部分: 
  1. 專家評選:佔評選成績70%,由本校聘請屏東縣政府代表及設計領域專家學者於101年2月下旬辦理評審。評選標準為主題概念30%,整體設計呈現30%,色彩呈現與機能實用性10%。 
  2. 網路票選:佔評選成績30%,所有參賽作品收齊後,由承辦單位先行初步篩選後,預計於101年2月22日至3月2日舉行網路公開票選。 
  3. 結果公布:得獎名單預定於101年3月6日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網站,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 

送件及報名方式  :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A.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包含光碟及報名表),掛號郵寄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收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農學院院長室)。信封請註明  :「屏東縣水產養殖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設計參選作品」,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B.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  :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 
承辦單位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活動詳情敬請參閱: Facebook粉絲團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PTAP2012 
部落格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PTAP2012




屏東縣政府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共同辦理「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設計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屏東縣政府委託執行之「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及行銷策略擬定委託服務工作」計畫工作內容辦理。
二、  目的 :
屏東縣政府為提供消費者兼具安全衛生與高品質之在地優質水產品,提升屏東水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創造屏東水產經濟價值,特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設計之「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象徵標誌,盼藉「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建立與推廣,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的品質。並透過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建立產地標章驗證制度,鼓勵更多的業者逐步改善生產觀念,並藉不斷持續的追蹤管理與查核,確保「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的品質與公信力,以獲得國內外消費者對產品與標章的信任,讓更多人能購買優質安全的屏東特色農漁產品。
三、設計要點
1.          Logo宜簡潔有力、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屏東水產品的優良品質與安全意象。
2.          Logo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3.          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與本計畫各項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四、辦理單位 :
1.主辦單位 :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
    2.承辦單位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五、活動對象:
1.      凡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基於公平原則,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所屬員工及眷屬請勿報名)。團體參賽者須指定代表人,報名表上並填妥參賽者名單。
2.      每人()限投乙件作品。
六、作品主題 :
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象徵標誌,用以明確呈現屏東縣在地生產之水產品,為由政府單位輔導通過衛生安全檢驗,符合品質及衛生安全特性,期以獲得消費者對產品與標章的信任,並有效彰顯屏東縣推動水產品發展之建設工作。
七、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作品呈現方式
(1) 參賽作品之繪製軟體不限,但報名時一律限轉成jpg檔或pdf檔印出。
(2) 作品格式:所有報名參賽作品均須繳交圖(電子)檔與印出圖稿,並填妥報名表,說明如下:
A.電子圖檔:圖檔大小限設定為15公分 × 15公分jpg(像素不限),以磁片或光碟片貯存後,將之置入紙袋並於紙袋上註明作者姓名,一併放入報名資料袋中寄送或親送承辦單位。
B.印出圖稿:請自行以彩色印出後,裱貼在250黑色卡紙正面,再浮貼於附件1之「參賽作品黏貼處」,並同時於附件1之「設計理念」,以200字以內之文字說明設計意涵、特色、圖形及色彩意義。
C.報名表:如附件2,必須詳填參賽作者真實資訊,並且簽名以示負責。
評選方式與標準:
分為專家評選與網路公開票選2部分:
1. 專家評選:  佔評選成績70%,由本校聘請屏東縣政府代表及設計領域專家學者於1012月下旬辦理評審。評選標準為主題概念30%,整體設計呈現30%,色彩呈現與機能實用性10%
2. 網路票選:  佔評選成績30%,所有參賽作品收齊後,由承辦單位先行初步篩選後,預計於101222日至32日舉行網路公開票選。票選活動以及相關訊息,請至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Facebook粉絲團(網址:http://www.facebook.com/PTAP2012)與專屬部落格(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PTAP2012 )查詢
3. 結果公布:  得獎名單預定於10136日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網站,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
 九、獎勵方式
特優(1) : 頒發30,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作品並採用為「屏東優質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
佳作(5): 每名各頒發4,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上述獎項若參賽者未達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十、送件及報名方式 :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10220日(含)前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A.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包含光碟及報名表),掛號郵寄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收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農學院院長室)。信封請註明 :屏東縣水產養殖產品產地證明標章LOGO設計參選作品」,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B.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       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       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       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4.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5.          特優作品(獲採用者)於頒獎前,作者應與屏東縣政府,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並提供原始繪製圖檔。獲採用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屏東縣政府授權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屏東縣政府及承辦單位有權對獲採用作品做修改,作者不得異議。必要時得商請獲採用者協助修訂,獲採用者不得拒絕。
6.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7.       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8.       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9.       活動相關事宜,請洽屏東科技大學農學院賴麗安小姐,聯絡電話 : (08)77032026396
10.     承辦單位保留本簡章之解釋權,未規範部分承辦單位得補充之。
十二、本案所需經費由承辦單位(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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