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導目的:為建立學生正確品德核心價值觀,培養學生對周遭生命的觀察、激發對生命的熱愛,達到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 藉由品德教育相片徵文,激發學生對社會人文關懷,達到學校品德教育向下扎根的目的。
三、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比賽辦法:本徵文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徵文辦法如下
(一) 徴文主題:題目自訂,但不可脫離主題為原則
(二)相片徵文之作品規格:(範例如附件一)(投稿電子檔如附件三)
1.相片規格
(1)數位或傳統相機皆可;但不可有合成、電腦修片或電腦影像等後製。
(2)參加比賽尺寸採5*7吋(12.7*17.78cm)彩色或黑白照片。
2.徵文格式:數位相片或相片請貼於A4大小之紙張(徵文內容貼上一張相片),每張並以100字至150字之中文正體字書寫或電腦打字。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任何透露參賽者身分之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三)評審標準:1.主題表現(與主題相符程度)30% 圖文意境表達:40% 創意:30%
(四)評審辦法:邀請具有專業素養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五)收件日期:101年4月10日截止
(六)收件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七)參賽須知:
1、參賽每至人多以1件為限,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發表。
2、每件參賽作品請檢附報名表,如附件二。
3、參賽的作品一律不退還,入選作品著歸屬主辦機關,並由主辦機關運用於相關宣傳活動,均不另致酬。
4、參賽作品若涉及違反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著作權,須由參賽者自行自行負責;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5、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學務處有權從缺處理。
(七)獎勵標準: 若國中組參賽件數在6件以下、高中組參賽件數15件以下只取至第三名。。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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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得獎學生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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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得獎學生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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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指導教師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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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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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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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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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小功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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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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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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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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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小功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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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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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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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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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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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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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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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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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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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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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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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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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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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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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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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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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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