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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

[短片]第八屆校園主播短片競賽(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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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14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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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對象:
全台灣大專院校學生(免費報名)

活動時間:
初賽線上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4日~5月14日下午6點截止(以上傳至WEnews時間為憑)
公布決選名單時間:
2010年5月24日下午6點公布
決賽:
2010年6月4日下午6點開始,於中國文化大學大成館興中堂決選

初賽方式:
Apple iPhone 3GS網路高速上網智能機-32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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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登上NOWnews網站,註冊為NOWnews的會員並在線上報名網頁中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後,方可參加比賽。
(2)比賽方式:(You Are Super Anchor,新聞由你來播報)
  • (A)請從NOWnews「校園主播爭霸戰」活動網站的20則主播稿題庫中「任選一則」來播報。每則主播播報稿字數大約100多字,播報時間大約只需要20~40秒以內。播報型式必須以線上專業主播的方式錄下。 (點選我看範例)
  • (B)利用手機、數位相機、DV等錄影器材,以320x240的影片尺寸,錄製20~40秒的個人播報新聞之影片,播報者須正面向鏡頭且容貌清晰,檔案大小400K(影片範例:A01、A02)PS﹒請按照網站上的範例來執行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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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請將參賽影片於5月14日下午6點以前上傳至WEnews網站。

評審辦法:
  • (A)遴聘傳播相關科系教授與線上主播擔任評審
  • (B)評分標準:40%播報技巧、30%內容、20%口齒清晰、10%服裝儀容
  • (C)線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0年5月14日晚上6點
  • (D)公布決選名單日期為2010年5月24日晚上6點,取10名入圍參賽者
  • (E)網路人氣獎:請觀眾踴躍參與網路投票活動,利用網路票選選出最佳網路人氣王,投票活動截止日期為5月23日晚上6點截止,投票者還可抽精美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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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方式:
(1)唸唸有詞:
現場抽一則新聞影片,參賽者照著新聞內容去敘說。
(2)SNG串一串:
先請1號和2號參賽者就定位(1號坐主播台、2號當記者),主持人助理當場先給參賽者抽題目(包括:一篇新聞稿)。一開始新聞片頭音樂一下,1號參賽者馬上要新聞主播播報,當場抽到的題目,播報一半轉給2號參賽者,做個現場假LIVE連線,2號參賽者馬上要接1號參賽者,繼續播報當場發生的事件。
(3)TV大哉問:
主持人念新聞時事題,讓參賽者搶答,並答出整件新聞內容。
(4)評分標準:
  • (A)評審:30%播報技巧、20%口齒清晰、20%台風、10%時事能力、20%臨場反應
  • (B)現場人氣獎:當天決賽請觀眾現場投票,投給自己最喜歡的參賽者,票選出最佳人氣王,投票者還可抽精美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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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勝獎勵:
  • 第一名:獲得獎金三千元、證書、NOWnews提供實習主持人之機會
  • 第二名:獲得獎金二千元、證書、NOWnews提供實習主持人之機會
  • 第三名:獲得獎金一千元、證書
  • 最佳口齒清析獎:獲得精美獎品、證書
  • 最佳台風獎:獲得精美獎品、證書
  • 網路人氣王:獲得精美獎品
  • 現場人氣王:獲得精美獎品

延伸閱讀:

2010年4月20日

[影音]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作品徵稿(20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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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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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台及省、市、地、縣電視台、各大專院校傳媒學院、各影視機構(公司)、獨立製片人、DV愛好者、各行業電視系統:
由中國西部文化產業博覽會執委會、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主辦,中廣協會紀錄片工作委員會、陝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承辦的首屆“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日前在京啟動。

近年來,隨著DV攝像機的普及與應用,為廣大攝像愛好者紀錄生活、從事影像創作提供了條件,國際民間影像(DV)成為一種大眾喜聞樂見的表達方式和新的生活方式,深刻的影響了文化產業發展。 “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的舉辦,正是這一具有社會性文化活動意義的體現。

此項活動所徵集作品,為近年來新近創作的“突出時代性和主旋律”的優秀DV節目。活動擬定2010年10月中旬於陝西西安舉行。入選作品將在電視媒體、網站展映,並邀請節目主創人員與觀眾見面和交流。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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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展賽的優秀作品,擬將產生多種獎項。上述表彰節目將頒發總額為105萬人民幣的獎金,由主辦單位頒發證書和獎杯。本次大會評選出的優秀節目將推薦參加國際相關電視節的競賽單元和交易單元。


一、節目徵集時間及範圍:
1.作品徵集時間
2010年3月27日開始,2010年9月5日結束
2.作品徵集範圍
參賽對象為國內外喜愛DV拍攝者、電視行業內的各電視台、各大專院校、影視機構(公司)、獨立製片人、DV俱樂部、DV愛好者、各企事業電視台站、各行業影視系統(如黨建系統、部隊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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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項設置:
1.獎項類別設有:
新聞類、文藝類、紀實類、動漫類、旅遊類、婚慶類、家庭類、公益廣告類等八項;以上每項各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作品,以及優秀獎作品若干;
2.單項設組委會大獎,獎金2萬美元。最佳亞洲獎、最佳歐洲獎、最佳創意獎、最佳人氣獎,獎金各1萬美元;
3. 參賽作品體裁不限,時間不限,時長不限;

三、活動時間:
  1. 參評節目請於2010年9月5前寄到紀錄片工作委員會。
  2. RICOH GXR+24-72mm F2.5-4.4 VC 變焦鏡(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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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2010年9月中旬在北京進行作品的第一階段評選。
  3. 於2010年10月中旬在陝西西安舉行“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第二階段評选和表彰研討會活動。
此次活動將邀請部分國外著名電視節負責人、影視專家和若干國內專家參加選片活動,並舉辦國內外專家與節目主創人員交流、研討、講座、觀摩等活動。

四、注意事項:
  1. 參評節目為完成作品,參選節目的電子版報名表(含內容簡介)、解說詞、編導簡介、編導照片、節目劇照,以電子郵件的附件形式發到 jiyanhui999@vip.163.com 郵箱,報名表一份隨同節目帶一起郵寄。作品要求附兩張DVD光盤(光盤制式必須是PAL制式,能在普通DVD機上播放),無拉毛、無帶傷、無噪波,音頻不失真、不超標
  2. Panasonic LX3 經典復古原電超值組(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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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評作品不收取節目參評費。
  3. 會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參賽須知:
1、參賽者必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剽竊、抄襲他人作品,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己承擔大賽組委會及主、承辦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上述原因給大賽組委會或主、承辦方造成損失的,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2、大賽組委會不接受禁止出版、傳播或者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
  •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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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參賽者同意大賽組委會對作品擁有用於公益的展映、新聞發布和宣傳出版的使用權。同時簽訂代理作品演播權協議。
4、大賽組委會在司法部門或著作權人要求其提供侵權人個人資料的情況下,負有提供該資料的協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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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聯繫方式: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紀錄片工作委員會
單位地址:北京宣武區建功西里36號樓天緣公寓A座2904室
郵 編:100054
聯繫電話:010—83525827 010—51816994 010—51600521
傳真電話:010—83525827 010—51816994
聯繫人:劉 莉 13911095961 劉士焱 13621057147
張 緹 13693308279
“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組委會辦公室
單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號
陝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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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710061
聯繫電話:029—85358012
傳真電話:029—85358000
聯繫人:王慶如

大賽組委會對本啟事擁有最終解釋權。

“中國·西安國際民間影像節”組委會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紀錄片工作委員會
陝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9日

延伸閱讀:

2010年3月30日

[新聞獎]第五屆客家新聞獎(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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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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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並加強媒體之客家新聞報導、提升客家新聞質量,以促進社會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相互瞭解,與完善客家族群福祉,每年定期評選、頒發「客家新聞獎」,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對象
(一)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廣播、電視新聞事業機構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不屬於任何新聞事業機構之自由撰稿人或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於指定期間內發表、刊播之有關客家事務或以客家主體觀點為主之新聞作品,均得報名參賽。
(二)前款所稱「專職新聞從業人員」及「自由撰稿人」,係指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三)第一款所稱「客家事務」,包括客家之語言、音樂、戲曲、信仰、民俗、教育、藝術、美食、服飾、建築,或與客家人之政治地位、社會權益、經濟營生、社區發展、產業創新等族群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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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項目
(一)專業組
1.平面類(含報紙、雜誌、通訊社)
  • (1)新聞採訪報導獎
  • (2)地方新聞報導獎
  • (3)新聞攝影獎
  • (4)新聞評論獎
2.廣播類
  • (1)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 (2)非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3.電視類
(二) 學生組:(非在職生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1. 文字媒體類(含印刷刊物及電子報):新聞採訪報導獎。
  2. 影音媒體類(含無線、網路之影音材料):新聞採訪報導獎。
(三) 網路公民新聞獎:透過網路平台發表,得有效連結網址,且未曾於其他廣電媒體播出而長度不超過10分鐘之影音新聞。

四、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各獎項由評審委員經初審決定入圍者若干名、複審排序決定前二名優勝者。各組獎勵方式如下:
  1. 專業組首獎及第二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八萬元,及獎座各乙座。
  2. 學生組首獎及第二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五萬元、三萬元,及獎座各乙座。
  3. 網路公民新聞獎首獎及第二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五萬元、三萬元,及獎座各乙座。
  4. 初審入圍者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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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時,入圍及得獎均得予從缺。
(三)得獎者由本會擇期舉辦頒獎儀式,公開表揚。

五、評審
(一) 由本會委託學術機構或其他執行單位,遴選並報請本會同意後聘任十二至十六人,擔任「客家新聞獎評審委員」,負責評審事宜。
(二) 選任委員時應顧及性別、新聞、傳播、客家語言與文化及社會公正人士等背景之均衡;其中具客家語言、文化專業者,占各組參賽類評審委員之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三)各獎項之評分標準及方式,由「客家新聞獎評審委員」議定之。

六、報名方法
(一)依受託學術機構或執行單位訂定之報名須知辦理。
(二)參賽作品之發表期間為每年四月一日至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實際期間以報名須知規定為準;系列作品至少五分之四應符合參賽日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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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符合報名須知規定者,皆可於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或由個人直接報名;受託單位並得發函社會團體,邀請推薦優秀作品參賽。受邀推薦參賽作品之社會團體,應於每年四月一日前將推薦單提送受託單位,以利其邀請被推薦人參賽。
(四)每一新聞事業機構每一獎項至多推薦三件,同一作品同時由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與個人直接報名同一獎項者,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資格報名,重複報名者以個人報名為準。廣播電台總台每一獎項可推薦三件,設有分台者,每一分台每一獎項限推薦一件。個人報名或社會團體推薦之個人,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社會各界對入圍者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入圍名單公布後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受託單位提出,由受託單位會同本會組成專案小組處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應係參賽者自行著作,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於受理、審查資格階段發現者,不予受理、參賽;於入圍、得獎後發現者,撤銷其資格並收回已領得之獎牌、獎座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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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四)為擴大本項活動之宣傳效果,入圍及得獎作品,除符合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語文著作外,其餘著作之著作人應於收到入圍通知後二周內,以書面授權本會永久、無償、非營利性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利用)與永久典藏該作品;如著作人非著作財產權人,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書面授權。著作人屆期未完成授權者,本會得撤銷入圍或得獎資格。
(五)入圍及得獎者,應盡量配合本會所舉辦之相關推廣活動。

一、參賽作品資格:
限於 98年4月1日至99年3月31日內發表或刊播之有關客家事務,或以客家主體觀點為主之新聞作品(不以客語為限)。若為系列作品,至少其五分之四之發表時間需符合前述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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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時間:
99年4月1日至99年4月30日

三、報名方式:
(一) 個人名義報名。
(二)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

四、報名件數限制:
(一)個人名義報名,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二)新聞事業機構每一獎項至多推薦報名三件。同一作品經所屬新聞事業機構與個人名義報名同一獎項時,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報名方式,重複報名者以個人報名為準。(機構與個人可擇不同獎項並行報名)
(三)廣播電台有分台者,以總台名義報名之每一獎項可報名三件,以分台名義報名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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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項目:
報名時,參賽人須於報名表標明以下甄選類別之一。
(一)專業組:
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廣播、電視新聞事業機構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不屬於任何新聞事業機構之自由撰稿人,均得報名參賽
1.平面類(含報紙、雜誌、通訊社)
  • (1)新聞採訪報導獎
  • (2)地方新聞報導獎
  • (3)新聞評論獎
  • (4)新聞攝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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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播類
  • (1)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 (2)非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3.電視類
  • (1)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 (2)非客語新聞採訪報導獎
(二)學生組:
非在職生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1. 文字媒體類(含印刷刊物及電子報):新聞採訪報導獎。
  2. 影音媒體類(含有、無線及網路之影音材料):新聞採訪報導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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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路公民新聞獎:
透過網路平台發表,得有效連結網址,且未曾於其他廣電媒體播出(未授權情況下被引用者不在此限),而長度不超過10分鐘之影音新聞。

六、報名文件下載:
欲報名者,可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或「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專屬網站」(http://www.jo-jing.com.tw/hakka/index.html)下載「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報名文件。

七、報名期限及地點
(一)請於99年4月30日前備妥報名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10685台北市大安路一段119巷1號3樓 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專案小組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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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02-87731968,傳真:02-87731969
(二)國內寄件以郵戳為憑,國外寄件須於99年4月30日前送達。

參賽作品規格:
(一)專業組:
1.平面類(含報紙、雜誌、通訊社)
  • (1)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作品一式八份及媒體刊登之報樣一份,請以A4紙張裝訂成冊,加裝封面。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 (2)「新聞採訪報導獎」、「地方新聞報導獎」及「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十篇。
  • (3)「新聞攝影獎」攝影作品以一張為限。作品須附刊印品正本一份,及5” × 7”規格製作之照片一式八份,並請註明刊出之媒體名稱、頁(版)次、出版日期、及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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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廣播類
  • (1)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廣播作品光碟(MP3數位格式)各一式八份。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 (2) 參賽作品內容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 (3)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3.電視類
  • (1)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影像作品光碟(MPEG-4數位格式)各一式八份。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 (2) 參賽作品內容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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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學生組:
1.文字媒體類
  • (1)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作品一式八份,作品如係發表於校內媒體,需附上各該校院系所證明一份;請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 (2)參賽作品內容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十篇。
  • (3)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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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音媒體類
  • (1)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影音作品光碟(廣播作品繳交MP3數位格式;影像作品繳交MPEG-4數位格式)一式八份,作品如係發表於校內媒體,需附上各該校院系所證明一份。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 (2)參賽作品內容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 (3)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網路公民新聞獎:
  1.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影音作品光碟(MPEG-4數位格式)一式八份。另請繳交前列報名資料之光碟一張(含報名表、內容摘要表及參賽作品電子檔)。
  2. 《喜憨兒》提拉米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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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作品內容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10分鐘,且未曾於其他廣電媒體播出(未授權情況下被引用者不在此限)。
  3. 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報名期限及地點
(一)請於99年4月30日前備妥報名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10685台北市大安路一段119巷1號3樓 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專案小組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第五屆客家新聞獎」字樣。
聯繫電話:02-87731968,傳真:02-87731969
(二)國內寄件以郵戳為憑,國外寄件須於99年4月30日前送達

延伸閱讀:

2010年1月8日

[摄影]2009中国瞬间暨尼康杯中国新闻摄影活动征稿(2010.01.1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1.10

中国记协将于近期举办"2009中国瞬间"暨尼康杯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面向全国新闻单位征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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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作品时间:
2009年11月17日-2010年1月10日

本次大赛主要通过网络征集作品,参赛者请准确填写《参赛作品表》,并与数码照片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826@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请勿重复投稿。

参评作品要求
  1. 作品真实记录并反映2009年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自然、社会生活等各方面进程中的典型瞬间。
  2.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新闻摄影作品,版权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 本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400万以上像素。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不超过6张
  4.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Canon G11(公司貨)
    导演摆拍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 一二三等奖作品均要求作者提供未经任何图片软件处理的原始数据图像文件。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审核,不能提供原始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品为尼康D300S相机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品为尼康D90套机及证书;
三等奖5名,奖品为尼康COOLPIX S620相机及证书;纪念奖50名,奖品为尼康摄影背心。

联系电话:010-5826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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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2日

[摄影]第五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征稿(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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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2.15

第五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将于2009年3月21日至25日在上海松江区松江新城举行。征稿已经启动。中英文网站上传作品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开始,截稿时间为北京时间2009年2月15日24时。

一、比赛主题:和平与发展
参赛照片应当围绕保卫、坚持世界的和平事业,发展、繁荣世界各国的经济、科技、文化事业,表现和平、经济和科技文化等诸多事业中的成就、冲突和解决矛盾的过程,表现人类生活的变化和进步,表现人的命运、情感、意志和力量。

二. 照片分类及代码
共分8类,每一类设单幅与系列两项:

  1. 日常生活类新闻单幅(DL)和系列(DLS)
  2. 战争、灾难类新闻单幅(WDN) 和系列(WDNS)
  3. 非战争灾难类重大新闻单幅(GN) 和系列(GNS)
  4. 经济及科技类新闻单幅(ESTN)和系列(ESTNS)
  5. 自然及环境类新闻单幅(NEN)和系列(NENS)
  6. 文化、艺术与娱乐类新闻单幅(ACEN)和系列(ACENS)
  7. 体育类新闻单幅(SP)和系列(SPS)
  8. 新闻人物与肖像单幅(POPN)和系列(POPNS)


三. 评选标准:

  •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和平与发展”主题;
  •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 ·参赛类别清晰。


四.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 接受世界各国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 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请登录华赛官方网站www.chipp.cn下载中文或英文版的参赛表格(点击下载)。 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通过网络上传参赛者必须提交网上电子签名。在填 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用的单位,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3. 参赛作品须与参赛申请表请一并上传或邮寄。如通过邮递方式寄送,请在包裹上写明“不具有商业价值”以避免额外的收费和在海关的延误。
  4. 获奖新闻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的馆藏。
  5. 比赛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华赛相关的出版、展览和相关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6. 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华赛年鉴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7. 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 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9. 比赛不收参赛费。
  10. 10.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1.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每个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 2.单张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08年拍摄并发表的
  3. 3.系列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08年完成或首次发表的。
  4. 4.系列新闻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张,最多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系列代码和顺序代码。
  5. 5.组委会鼓励参赛者通过网络上传图片方式参赛,但比赛仍接受参赛者寄送的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幻灯片和照片光盘。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500K至2.5MB之间,像素400万以上。
  6. 请将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幻灯片及数字照片光盘寄往华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详见下文),邮资由参赛者承担,或登录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通过网络上传参赛作品。
  7. 7.参赛新闻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
  8. 数码摄影:来源于数码器材拍摄的照片必须注明“SDC”字样(由数码相机拍摄)。
  9. 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10. 10.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送入单幅类照片的比赛,但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时投送到不同类别中。分别参加系列和单幅比赛的相同照片将被累计计算参赛作品件数。
  11. 11.参赛照片正面和正片框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写清分类编码和在申请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号和分类代码。每张参赛照片将被组委会注册和重新编号。
  12. 12.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国家、地点和时间。
  13. 13.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4. 14.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相关作品也将从华赛官方网站和展览中取掉。

五. 奖项与奖酬
1.奖项:

  • (1)在8类16项(每类分单幅和系列两项)中,每项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优秀奖2名。
  • (2)从全部金奖作品中评出单幅“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1名;
  • (3)各项比赛必须评出金银铜奖,但优秀奖奖数不足者可空缺。


2.奖酬:
“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75000元;前往上海领奖的往返机票1张;
各项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0元;前往上海领奖的往返机票1张;
各项银奖、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
优 秀 奖:证书一件,
上述获奖作品将入编当年华赛年度获奖作品年鉴。组委会将向每位获奖者免费赠送该年鉴一本。

六. 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09年3月下旬在上海进行,并于评选结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比赛获奖作品名单将同时在华赛网站上以中、英文 两种文字予以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布后,华赛将向所有参赛者发出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作品名单。

七. 参赛照片或光盘请寄至: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座1901室,邮政编码 100022
通过网络上传方式参赛者请自2009年1月1日起登录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并按照网页上的引导步骤注册、填写表格和提交作品。

八.比赛截稿时间
比赛将于2009年2月15日24时截止收稿,逾期的参赛作品将不予接受。信封上邮戳,及上传作品显示的时间将被视为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


华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座1901室
邮编:100022
联系电话:总机(010)85896155/85805727/85894151
传真电话:85896165
联系人:张潇艺
电子信箱:office@chipp.cn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地址:中国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社工字楼321室
邮政编码:100803
联系电话:0086-10-63076532(中文)0086-10-63077217(英文)
传真电话:0086-10-63076532(中文)0086-10-63076831(英文)
联系人:韩敬(中文) 焦敏(英文)
电子信箱:office@chip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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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5日

[攝影]2009 第二屆大紀元國際攝影作品大賽(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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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賽章程

一、總則:
此次攝影大賽是繼2007年大紀元國際攝影作品大獎賽的第二屆國際攝影大賽,為促進在世界各地的攝影愛好者的互相交流,以表現社會狀態的真實事件、人文、自然環境為主題,以表達正義、表現光明、表現善與美為主導,以傳統美學為評判標準,意在恢復傳統美學的形式理念。

二、主辦:
大紀元國際攝影作品大獎賽是由大紀元網站、報紙和紀元基金會主辦。

三、分類及獎項設置:
  1. 類別A - 新聞紀實
  2. 類別B - 社會生活
  3. 類別C - 風光
每類均設以下獎項:
  • 一等獎 1 名 2000 美金 或相等價格的攝影設備/器材/旅遊服務
  • 二等獎 2 名 1000 美金 或相等價格的攝影設備/器材/旅遊服務
  • 三等獎 4 名 500 美金 或相等價格的攝影設備/器材/旅遊服務
  • 優秀獎 10 名 100 美金 或相等價格的攝影設備/器材/旅遊服務
  • 入選作品不限,凡是入選和獲獎的作品,將獲得本次大賽組委會頒發的證書。部份入選及獲獎作品將在本集團網站報刊陸續刊登。

四、參賽規則及投稿方式:
本次比賽要求參賽作品是未在其他公開競賽中獲獎的作品。
  1. 報名投稿方法:本次大賽以網上投稿為主,不接收郵寄作品。
    1. 網上在線投稿:http://photocompetition.epochtimes.com(於12月1日開始接收稿件)
      可先送樣圖電子檔案(小不小於500KB,大不超過2000KB,方便傳送),入選後再通知送高清晰文件。
    2. 電子信箱投稿:photo_competition@epochtimes.com (中文)
      電子信箱主要給中國大陸投稿使用,其他地區建議使用網上投稿。
      網上投稿可以比較容易完整記錄參賽者的資訊,同時參賽者可以得到自己稿件的確認號碼,以便將來查詢使用。
      對於大陸參賽者,可以使用Email 投稿,也可以使用突破網絡封鎖的軟件,直接到大賽網站上投稿,下載突破網絡封鎖軟件的地址:http://dongtaiwang.com/loc/download.php

  2. 填寫參賽信息,在線投稿請按照頁面的要求把參賽者的資訊填寫完整,包括參賽的類別、作品標題、作者姓名(與有效證件ID同名)、國家、地址、郵編、或email、電話及更詳細的聯繫方式等(以便獲獎通知)。
    如果是使用Email 投稿請清晰的寫明與參加者的個人信息(包括參賽的類別、作品標題及說明、作者姓名(與有效證件ID同名)、國家、郵寄地址、郵編、email、電話及更詳細的聯繫方式,以便獲獎通知)。

  3. 參賽作品的文件名稱請用國家-地區-姓名-類別-題目來命名。
    如:
    • USA-NY- JackWang-A-圖片題目
    • USA-NY- JackWang-B-圖片題目
    • USA-NY- JackWang-C-圖片題目

      每位參賽者作品每類最多4張圖片,共計不超過12張圖片。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回。

  4. 參賽圖片的要求:
    參賽作品允許局部調明暗及調整偏色、調整銳化要呈現自然的效果 ,但是影像後期加工使其失 去自然特點的;移動複製添加或刪減內容元素的不被接受。
    對於新聞事件,請參賽者提供簡單的新聞事件的介紹。  

  5. 對於評委認定的不合要求的照片,主辦方有權視為無效稿件。
    收件日期: 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23:59PM (美國東部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

五、評委會:
大紀元國際攝影作品大獎賽評委由來自東西方國家資深攝影界,美術界及出版業專家聯合組成,按國際標準化評判方式評審作品,以本次比賽總則為基本審美標準,以公正的態度尊重每一位參賽者。

六、版權:
主辦單位擁有入選及獲獎作品的使用權(著作權仍由作者擁有),主辦方可以將該作品用於和攝影大賽相關的展覽、展示、出版等,也可以被主辦方放置到互聯網展示,刊載於報紙、期刊以及大賽活動的相關材料中,不另付稿酬。 主辦方將不承擔參賽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等法律問題。

七、其他:
  1. 所有來稿作者均為同 意遵守以上徵稿章程的規定者。如有違反,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2. 大賽評委會的決定視為最終決定,恕不接受任何申訴。
  3. 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保留調整大賽章程的權力。大賽章程若有任何修正, 將以大賽網站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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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日

[摄影]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记录精彩 定格瞬间”大型新闻摄影作品征稿(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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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8日,举世瞩目的世界体育盛会在北京拉开帷幕,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百年的企盼与希望,世界各国体育健儿齐聚京城以昂扬的斗志沐浴这次伟大的洗礼。此次国际奥委会所属的204个国家和地区派队参加北京奥运会,并打破了36项世界纪录,这不仅是体育盛会,更是展现世界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奋进的精神盛典。

为更好的展现运动健儿风采,弘扬体育精神;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奥运主题,特此征集奥运珍贵影像,奖励优秀作品和优秀摄影工作者,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华商传媒集团、人民摄影报社将联合举办“记录精彩 定格瞬间”大型新闻摄影作品征稿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向新闻摄影记者、摄影爱好者征集奥运的摄影作品。评选出新闻摄影作品金、银、铜、优秀奖若干,并将评出优秀新闻摄影记者予以表彰。

请将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发送至人民摄影报社,或上传至人民摄影网,网址:www.peoplephoto.com

评选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座1901室人民摄影报社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805727,85894151,85896165

联系人:曹城杰 孟俊超 王颖

截稿日期:2008年10月8日

参赛稿件要有新闻标题与新闻要素,写明作者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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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3日

[新聞]第一屆優質校園新聞徵選(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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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題: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優質新聞寫作

二、活動目的:
(一)針對未來可能接觸新聞工作之大專學生,增進其對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之認識,培養適宜之新聞報導觀點。
(二)強化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防治宣導。

三、主辦單位:內政部。

四、參賽資格:
  • (一)就讀台灣各大學院校之在學學生。
  • (二)96年10月1日至97年10月2日止,於各大專院校校刊、校園刊物、正式發行之電子報、民間團體刊物,或由該校新聞寫作相關課程之授課教師具名推薦,有關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之平面報導(含攝影)。

六、報名方式:
  • (一)個人名義報名,每人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
  • (二)以團體名義報名,一組不超過3人為限,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
  •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至:23143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三段200號12樓,信封請註明「報名第一屆優質校園新聞獎」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7年10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參賽作品規格:
  • (一)交附報名表一份及作品一式七份,請以 A4 紙張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
  • (二)每件作品應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文字篇幅以1500字至3000字為原則,並得包含與報導主題相關之攝影圖片。
  • (三)參賽作品倘包含與該報導有關之照片,並請提供5"× 7"規格製作之照片七張。    

九、評分標準:
  • (一)主題內容:60%
  • (二)新聞架構:20%
  • (三)創意表現:20%

十、獎勵方式
  • (一)第一名:1名,頒給獎學金3萬元及獎盃1座。
  • (二)第二名:1名,頒獎獎學金2萬元及獎盃1座。
  • (三)第三名:1名,頒給獎學金1萬元及獎盃1座。
  • (四)佳 作:2名,各頒給獎學金5,000元及獎盃1座。

十一、評選方式:
  • (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出優勝者。
  • (二)得獎者名單將於12月底年公佈,除得獎者將另行電話通知,並邀請出席頒獎典禮,其他不另外通知,參選作品恕不退還。

■內政部 dspc.moi.gov.tw或電洽:8912-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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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新聞]第三屆客家新聞獎(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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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新聞獎」是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鼓勵並提昇客家新聞報導質量於95年所創辦,以尊重客家族群、關心客家事務為出發點,由獨立作業且公平、公正、公開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得獎者可獲頒獎座、獎金,以彰顯其卓越貢獻和成就。

藉由「客家新聞獎」的舉辦,行政院客委會希望能發掘最有價值的客家新聞,真實呈現客家人文風貌;同時也藉此鼓勵媒體及新聞工作者,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藝文、時尚等生活各領域,更關心客家議題,讓社會大眾瞭解原來生活週邊處處有客家人、時時有客家故事。

行政院客委會相信,如果新聞媒體每天在10則新聞中能有1則客家新聞,那麼客家事務的能見度就能大幅提昇,報導內容的豐富度也能更寬廣、更具有深度。

獎金總額高達128萬元的「第三屆客家新聞獎」,仍將維持超然客觀的評選方式,從4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報名,共分「專業組」平面、廣播、電視三類共 八項,以及「學生組」文字、影音兩類共兩項,凡在96年4月1日至97年3月31日間刊播之客家新聞作品,都可報名參加,相關報名資訊可於本網站「報名須 知」查詢。


參賽作品資格:
以民國96年4月1日至97年3月31日止,於平面、廣播或電視發表、刊播之有關客家事務或以客家主體觀點為主之新聞作品(不以客語為限)。若為系列作品,至少其五分之四之發表時間需符合前述期間。

報名時間97年4月1日至97年4月30日

報名方式:以下列兩種方式參賽—

(一)個人名義報名。
(二)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

報名件數限制:

(一)個人名義報名,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二)新聞事業機構每一獎項至多推薦報名三件。所屬新聞事業機構與個人名義報名同一獎項時,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報名方式,重複報名者以個人報名為準。
(三)廣播電台有分台者,以總台名義報名每一獎項可報名三件,以分台名義報名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報名期限、地點:

(一)自 97 年 4 月 1 日 起至 4 月 30 日 止,一律以掛號郵寄至:
231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25號3F-1,「客家新聞獎評審委員會」收。
電話:02-89192200#305丘致康先生,傳真:02-89191877
信封請註明「報名第三屆客家新聞獎」。
(二)報名期限一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項目:報名時,參賽人須於報名表標明以下甄選類別之一

(一)專業組:以服務於依法設立之新聞事業機構的專職新聞工作者及自由撰稿人發表於以
      下媒體之作品為限。
  1. 平面媒體類(含報紙、雜誌、通訊社)
    • (1)新聞採訪報導獎
    • (2)地方新聞報導獎
    • (3)新聞攝影獎
    • (4)新聞評論獎
  2. 廣播媒體類
    • (1)新聞採訪報導獎(含新聞節目中具採訪報導性質之內容)
    • (2)新聞播報獎(含新聞中具採訪報導性質之內容)
  3. 3.電視媒體類
    • (1)新聞採訪報導獎(含新聞節目中具採訪報導性質之內容)
    • (2)新聞播報獎(含新聞中具採訪報導性質之內容)

     電視及廣播媒體類之新聞播報獎參賽者,必須同時從事編輯或採訪或製作工作
     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與團隊的整體表現,亦納入評審考量。

(二) 學生組:以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並發表在各該校院系所認可之媒體作品為限。
  1. 文字媒體類(含印刷刊物及電子報):新聞採訪報導獎。
  2. 影音媒體類(含無線、網路之影音材料):新聞採訪報導獎。

參賽作品規格

專業組

(一)平面媒體類
  1. 交附報名表一份及作品一式八份,請以 A4 紙張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
    • (1)「新聞採訪報導獎」、「地方新聞報導獎」及「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十篇。
    • (2)「新聞攝影獎」攝影作品以一張為限。作品須附刊印品正本一份,及5"× 7"規格製作之照片一式八份,並請註 明刊出之媒體名稱、頁 ( 版 ) 次、出版日期、及圖片說明。
  2. 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廣播類

  1.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光碟(MP3 數位格式)一式八份。
  2. 「新聞採訪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3. 「新聞播報獎」須檢附兩集完整新聞節目原始播出帶,不得重製或剪接,但可刪除廣告內容。
    參賽者必須同時從事編輯或採訪或製作人之工作,並請於作品內容摘要表中敘述或提供完整採訪稿。
  4.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電視類

  1.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 DVD 光碟(MPEG-2 數位格式)各一式八份。
  2. 「新聞採訪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3. 「新聞播報獎」須檢附兩集完整新聞節目原始播出帶,不得重製或剪接,但可刪除廣告內容。
    參賽者必須同時從事編輯或採訪或製作人之工作,並請於作品內容摘要表中敘述或提供完整採訪稿。
  4.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學生組

(一)文字媒體類

  1. 附報名表一份、各該校院系所證明一份及作品一式八份,請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十篇。
  2. 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影音媒體類

  1. 交附報名表一份、各該校院系所證明一份及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光碟(MP3數位格式)一式八份。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小時。
  2. 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規定,或作品發表人與參賽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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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攝影]“中国石油奥运杯”新闻摄影比赛(0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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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之一,秉承“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鼎力支持北京奥运会。

  为记录中国石油迎奥运各项活动的精彩瞬间,从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本报举办“中国石油奥运杯”新闻摄影比赛活动。

比赛要求:

  1. 作品是反映中国石油与北京奥运相关题材的新闻或艺术照片,内容积极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 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统一格式为JPG文件,文件要求为原始文件,尺寸不小于1M
  3. 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石油奥运杯”参赛作品。
  4. 图片及说明以附件发送,图片说明简单扼要,叙事准确,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5.  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发至 oilphoto@vip.163.com ,或以光盘形式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中国石油报社摄影部收。联系电话:010-62095764、62095780(办公室),13701191270、13718588362(手机);

  中国石油报将开辟专版和专栏刊登优秀作品。所有参赛作品由中国石油报社组织专家进行评奖,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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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2日

[國內]96年第一屆英語新聞投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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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96年第一屆英語新聞投稿活動」

辦法:
一、統一以掛號郵寄報名
二、填妥報名資料並附上作品掛號郵寄至 台北市松山區105八德路三段30號14 樓民視新聞部英語新聞組收。資格及作品經評審後合乎標準者,將擇日在民視頻道英語新聞播出。
三、作品規格:
(一)影音新聞全以英文發音。新聞長度請維持在45秒到1分30秒之間
(二)作品請以 BETA CAM 錄影帶或 DVD 呈現,並請一式兩份。
(三)作品請符合新聞製作基本要素。
(四)題材選擇應顧及收視趣味、有議題性且不具時效限制之報導內容。
(五)附上詳細中、英文字稿。
(六)入選作品播出時間將於民視英語新聞網站公佈,並請自行留底稿。

2008年1月15日

[國內]2008年度新聞攝影大賽(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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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資格
  1. 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不限參賽者身份
  2. 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
  3. 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 賽者自行負責
  4. 單張照片須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拍攝之作品、系列照片須於上述期間完成或首次發表。

■ 項目類別
一、單張照片:(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張。)
  1. 突發新聞類:
    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 況。
  2. 一般新聞類:
    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
  3. 體育新聞類:
    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
  4. 新聞人物類(People in the news):
    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描寫。
  5. 肖像類(Potrait):
    人物肖像。
  6. 自然、環境與科技:
    生態、環保、天文、科技相關議題之新聞事件。
  7. 圖文特寫類:
    觀點不以敘事為主,著重人情趣味和畫面美感之軟性新聞角度或題材。
  8. 藝術與娛樂新聞類(Art and Entertainment):
    藝術、娛樂、時尚相關議題之新聞圖片。
二、系列照片:
(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每主題不得超過10張。) 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屬專題性質之攝影報導或圖片故事。

三、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
必須繳交二十到二十五張的作品集,至少包括一個系列照片,以及盡可能多樣的照片種類,並展現視覺與編輯的功力。

■ 獎項
單張照片每一類別選出三名,系列照片另選出三名以及一名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另經評審團提議得列入優選。 註:若文建會通過補助案,將酌發獎金。

■ 作品規定
  1. 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
  2. 參賽者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
  3. 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
  4. 除一般增減光、反差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5. 除肖像類及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安排、導演之作品一律不接受,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6. 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得經評審決議後列入優選。
  7. 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

■ 收件規定
  1. 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報名表檔案和填寫範例可至官方網站下載: http://www.tppa.com.tw 或 e-mail 至 cwc1125@gmail.com 索取 )。
  2. 將參賽圖檔、報名表格等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報名表格列印後簽名,連同光碟一併郵寄台北縣永和市福和路38號4樓,或e-mail至cwc1125@gmail.com ,賽務人員將回覆確認收件。
  3. 圖檔本身、照片檔名和說明不得署名或出現與內容無關之文字、記號。
  4. 單張照片檔名依類別及序號命名排序,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如:突發新聞之1、之2、之3……..一般新聞之1、之2、之3……等,餘類推。(詳見填寫範例,請確認圖檔檔名與報名表上一致))
  5. 系列照片須自訂標題,並以一段文字敘述故事概要。
  6. 系列照片由參賽者自行排序,照片檔名依系列A之1、之2、之3…….系列B之1、之2、之3………系列C之1、之2、之3……..排列,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詳見填寫範例,請確認圖檔檔名與報名表上一致)
  7. 不論單張或系列,每一張參賽照片 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說明。
  8. 收件截止日為2008年2月7日
  9.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
  10. 比賽將於2008年3月公開評審(日期另行公告),評審地點暫訂於台北青年交流中心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1樓),如時間地點有所更動將另行公告,評審過程開放旁聽;評審結果於網站上公告。 獲獎人將各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11. 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 其它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作品,並可重製、出版、展覽、網路張貼,或用於研討及文宣。使用過程主辦單位將尊重參賽者署名的權利。
  2. 若有第三方對照片中的人事物或建築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相關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
  3. 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報名表格中條件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4. 參賽者得同時參加所有項目類別;同一張照片參加不同項目時,照片檔名須依不同項目命名並分別投遞。(即系列照片中可抽出單張同時參加單張之類別)

2008年1月1日

[攝影]2008索尼世界摄影奖(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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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概况
大赛在 5 天时间内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从展出的 300 多幅各类摄影作品中进行评选,共设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出三名入围决赛选手。5 天展出期间将向公众开放。
大赛在最后一天(4 月 24 日)将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届时宣布专业组和业余组获奖者。同时,还将评出年度世界最佳摄影作品,为其颁发“l’Iris d’Or”大奖,奖金高达 25,000 美元。
大赛将举办鸡尾酒招待会,邀请包括参赛选手、协会会员、摄影师、评委、新闻媒体及其他行业重要人士在内的 400 位贵宾参加,接着将在大礼堂 (Grand Auditorium) 举办颁奖典礼,出席人数超过 2,000。

专业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设有 11 个专业奖项,每个奖项评选出 1 名获奖者,另外将颁发终身成就奖;同时,有幸推出 l’Iris d’Or 大奖,即“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最佳摄影奖”,奖金为 25,000 美元。
每个奖项下有 3 位入围决赛选手提名,所有被提名选手可免费下榻戛纳当地酒店,并且会获得鸡尾酒会、颁奖典礼和庆祝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有关详情,请单击专业组

奖项类别

专业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1. 抽象类
  2. 广告类
  3. 建筑类
  4. 时尚类
  5. 音乐/演出类
  6. 自然风光类
  7. 人体艺术类
  8. 人物类
  9. 新闻图片类
  10. 科学类
  11. 体育类

颁奖典礼

颁奖晚会将于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行,具体内容包括:

  • 鸡尾酒会。届时将宴请包括摄影师、入围决赛的选手、图片编辑者和评审人员在内的 400 位贵宾。
  • 颁奖仪式。在大礼堂内,当着 2,000 多位宾客的面宣布大赛获奖者。
  • 颁奖晚宴。400 位贵宾将与所有宾客一道,在滨海大道共进豪华盛宴。
所有获提名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可免费入住戛纳的所有酒店,并可获得鸡尾酒会、颁奖晚会和颁奖晚宴的贵宾入场券。

奖项设置

“l'Iris d’Or” 获得者- 大赛总冠军将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称号以及 $25,000 奖金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展示柜和在 2009 年度“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中展出 25 幅作品组合的机会。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单个奖项优胜者可获得:

  •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单项年度摄影师”称号
  • “世界摄影协会”会员资格
  • 获胜作品将在“索尼世界摄影大赛”网站上向世人展示。
从 2007 年 9 月份起即可报名参赛。

比赛规则(适用于专业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所有专业摄影师均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年满 18 岁,且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类奖项入围决赛的三幅作品将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并邀请入围选手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参加在戛纳举行的“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免费为其提供住宿。
  • 3.3 单个奖项的获得者和 le iris d’Or 的总冠军(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将由“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胜者将在 20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办的颁奖仪式上公布。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参赛者已年满 18 岁,且为专业摄影师。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 WPA 认为参赛者不是专业摄影师或未满 18 岁,则 WPA 有权从其他选手中挑选优胜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确认,参赛作品之版权为摄影师所有。“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使用参赛图片时,应注明摄影师的姓名。使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WPA 媒体的出版物或相关文件。所有参赛者要了解,其提交的任一参赛作品都可能被“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及其合作伙伴用于市场推广和宣传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索 尼世界摄影大赛”直接相关联的展览、出版和数字媒体等媒体行业。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组织者: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Limited, 9 Manchester Square, London.


业余组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也将从业余摄影作品中评选出“业余摄影奖”,下设 8 个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戛纳向公众展出,并邀请获奖选手乘机前往戛纳出席颁奖仪式,食宿均免费提供。
有关详情,请单击业余组

奖项类别

业余组奖项包括以下类别:

  1. 抽象类
  2. 建筑类
  3. 时尚类
  4. 音乐/演出类
  5. 自然风光类
  6. 人物类
  7. 科学类
  8. 体育类

您若想参加比赛或只是想查看并评定参赛作品,请在此处注册您的详细资料


比赛规则(适用于业余组参赛者) These rules were updated 09/01/08. Please visit the English rules to view the latest version.

  • 1. 任何人均可参加比赛。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征得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参赛。所有参赛者在申请参赛时,必须确认并接受比赛规则以及比赛条款及条件。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31 日 11.59:59pm(GMT)。确定参赛即表明,参赛者授权 WPA 接收其申请资料。WPA 将依据隐私权政策,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资料。
  • 2. 参赛者必须通过以下网站上传其个人图片:www.worldphotographyawards.org(以下简称“网站”),请依照屏幕上的指示小心操作。此外,还应参阅列出的比赛类别,相关信息请见“网站”。
  • 3.1 参赛作品将由“世界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14 日进行评审。
  • 3.2 每一奖项类别都将评选出一名获奖者,并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公布。
  • 3.3 “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年度业余摄影师”将由“学会”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投票产生。获奖者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并可获得 2008 年 4 月 24 日前往尼斯的二人往返机票(经济舱)和享受免费入住酒店。
  • 3.4 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无任何交涉余地。
  • 3.5 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下要求,即使已在“网站”上提交,WPA 保留单方取消参赛资格并删除参赛作品的权利。WPA 不会与被拒绝参赛的选手进行任何对话。
  • 3.5.1 参赛作品须为自己的原创作品。
  • 3.5.2 参赛者对于参赛作品是否可参赛具有决定权。
  • 3.5.3 参赛作品不得包含可用以识别参赛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士身份的信息。
  • 3.5.4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性、威胁性、虚假性、误导性、辱骂性、骚扰性、诬蔑性、诽谤性、粗俗性、淫秽性、煽动性、色情性或亵渎性的内容。
  • 3.5.5 参赛作品中不得包含会导致犯罪或鼓励犯罪行为的内容,也不得含有会引发民事责任或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 3.5.6 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知情权。举例来说,参赛作品中不能包含:
  • 3.5.6.1 第三方所有的商标;
  • 3.5.6.2 第三方所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电影对话或音乐作品);和/或
  • 3.5.6.3 人名、肖像、声音或其他可识别名人或公众人物的特征,无论其是否健在。
  • 3.5.7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参赛者因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而取得使用权的老旧图片。
  • 3.5.8 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与 WPA 无关的宣传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内容。.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鸣谢”之类的字幕。
  • 3.6 每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并保证:
  • 3.6.1 具备参赛所需的各项权利和允许其作品在“网站”上展示。
  • 3.6.2 参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的版权、商标、契约权益或其他知识产权。每位参赛者同意全额偿付因本人原因而使 WPA 需支付的所有版权费、报酬及其他费用。
  • 3.6.3 参赛作品中对于画中人的描绘,已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使用的服饰、道具或其他材料通过租借所得,已征得所有者的准许,并已获得所需的其他相关权限。
  • 3.6.4 未满 16 岁的参赛者,需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参赛。
  • 3.6.5 若有足够证据表明评审过程中存在不端或操控行为,则 WPA 有权删除相关参赛作品,甚至在必要时,将奖项颁发给其他参赛者。WPA 具有最终决定权。
  • 3.6.6 若未满 16 岁的参赛选手在其被评为获奖者后 7 个完整工作日(WPA 宣布获奖当日不计)内未向 WPA 提供附有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效签名的同意表,则 WPA 有权从其他参赛选手中挑选优胜者。
  • 3.6.7 提交参赛作品即表明,参赛者同意授予 WPA 永久的,免版权税的,非专有的,可再授权的权利和许可,在作品版权的存续期间内,WPA 均可依照其“隐私权政策”,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散布、向公众展示参赛作品,以及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所有版权和宣传权,和/或允许现有或将 来出现的任何媒体采用参赛作品。若不愿授予 WPA 上述权利,请勿提交参赛作品。
  • 3.6.8 对于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无论是由网站用户还是由比赛中使用的或者与比赛相关的设备或计划所导致,WPA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故障、网络连线中断、杂乱不清的计算机传输和其他与比赛相关的问题及技术故障,WPA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操作或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损毁、中断、删除、瑕疵和延时、通讯线路故障、盗窃、损坏或未经授权而存取或修改参赛作品, WPA 概不承担责任。对于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联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软件出现的故障、因技术故障而导致无法向 WPA 发送电子邮件、人为错误、网络或网站繁忙、或上述因素的结合,包括因参与比赛(或与此相关)而对参赛者或其他人计算机造成的损坏,WPA 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若因任何原因(感染计算机病毒、出现瑕疵、被篡改、擅自操弄、品质低劣或技术故障等)而无法查看或无法按预期进行操作,WPA 概不承担责任。
  • 3.6.9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参赛者访问和使用“网站”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连带的、特殊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WPA 及其合作伙伴、子公司、附属机构、以及相关公司、大赛合作伙伴、广告或推广代理商、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员工、股东、代表或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上的内容均按“原样”提供,并不限制上述事项的适用性,且并未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作出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适销性、特殊用途的适用性 或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 3.6.10 参赛即表明,每位参赛者同意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和将其名称及肖像用于广告和宣传推广目的,而无需给予额外补偿。参赛即表明,对于因参赛或接受或使用奖品而导 致的相关责任或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参赛者同意依法最大限度地对 WPA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普通员工、大赛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进行免责和放弃相关权利。
  • 3.6.11. 所有参赛者必须提供高分辨率的图片,以便媒体获得较好的印刷效果。
  • 3.6.12. 不会向获奖者提供现金作为奖励。
  • 3.6.13 获奖者会在网上予以公布。
  • 3.6.14 WPA 和“协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交涉的余地。
组织者: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Limited, 9 Manchester Square,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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