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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3日

[攝影]人文北京”群眾攝影文化活動(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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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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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龍網北京4月2日訊(記者戚連民)“人文北京”群眾攝影文化活動組委會今天在京成立,活動面向全社會開始徵稿,2010年10月31日截稿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是奧運會後北京市委市政府建設北京的方針政策。為了貫徹落實三個建設,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決定2010年舉辦“人文北京”群眾攝影文化活動。

參賽作品應緊扣“人文北京”、“以人為本”主題,力求體現人文元素、人文精神,突出人,突出人的活動;充分反映本市在“人文北京”建設中發生的變化,湧現的新人新事新風貌;充分反映文明風采。抓住北京人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新品德、新作為。

本次攝影比賽設一等獎2名,各獎人民幣8000元,證書一件;二等獎5名,各獎人民幣5000元,證書一件;三等獎10名,各獎人民幣2000元,證書一件;優秀獎200名,各獎人民幣400元,證書一件。獲獎獎金為稅前所得,獲獎須按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稅款由承辦單位代扣代繳,獲獎作品及部分應徵作品將結集出版畫冊,同時舉辦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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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攝影活動,參賽者年齡不限、身份不限、國籍不限,歡迎在京工作、學習、旅遊、生活的所有北京人、外地人、港澳台同胞及外國友人參賽。作品要真實原創,不收電腦創意作品。參賽照片為10英寸,不裝裱;電子文件需刻成光盤,單幅文件量不小於18MB參賽作品均需填寫作品標題、拍攝地點、被拍攝物名稱及作者姓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註明參加“人文北京”群眾攝影文化活動。活動組委會對獲獎作品有用於展覽和出版物的使用權,如使用未獲獎作品稿酬另付。參賽作品所涉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法律責任由作者負責。

攝影比賽於2010年10月31日截稿,參賽作品寄、送北京攝影愛好者協會。地址:東直門外東中街32號樓416室。郵政編碼:100027

“人文北京”群眾攝影文化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對來稿將妥善保管,但作品如在郵寄過程中受損,責任由作者自負。 2011年1月下旬至2011年2月底,作者可取回自己的參賽作品。過時不取者為自動放棄。

延伸閱讀:

2009年3月7日

[摄影]邢台同乡会 - “邢台与北京之间”摄影比赛(09.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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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30

一、主办单位:
北京邢台同乡联谊会

二、官方网站:
北京邢台同乡联谊会网址

三、作品内容:
以“邢台与北京之间”为主题,反映邢台人在家乡或者在北京的生活、工作,记录所经历的快乐、烦恼、孤独、悲伤、兴奋、平淡;记录邢台人对家乡及对北京的发展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记录对家乡或者对北京的认识和感悟……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真实原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被拍摄物名称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摄影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五、作品数量及规格要求:
参赛者每人可提供2 - 3张作品参赛作品请放大制作成7-10英寸照片(勿装裱),数码摄影作品要求JPG 或JPEG格式,小于 1 MB;不退稿。

六、提交作品时间:
2008年11月20日-2009年5月30日

七、作品评审:
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为一人一图入围形式。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20名。

九、摄影比赛主办单位对来稿有用于展览和出版物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作品请邮寄至:
北京市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2115 达锋涛 邮编:100020,
或发邮件至 qgpg_04@yahoo.com.cn


更多資訊:

2009年1月18日

[摄影]“畅游北京 回味奥运”摄影大赛(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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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01

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盛会中,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运动员、政要欢聚在北京享受了奥运的激情,更有数千亿的观众通过电视和网络关注了这一盛事。奥运也成为展示北京文明的最好窗口。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奥运会后外国人对中国形象、北京城市形象和中国人形象的评价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为了将各国奥运宾客对北京的印象展示和挖掘出来,由北京市旅游局主办,国际在线、首都之窗、央视网、人民网联手举办"畅游北京-回味奥运"摄影大赛,将提供一个使原本珍藏于个人手中的图片、文字以及视频能够被世界人民分享的一个平台,通过作品展示,还原世界一个真实的、生动的、亲近的北京。

同时,通过这次大赛,也能够了解北京奥运在各国宾客心中留下了什么的印象。是北京建筑宏伟的奥运场馆以及盛大的开幕式,还是中国人民幸福洋溢的笑脸?是伊拉克运动员远离战乱在赛场上英姿飒爽的风姿,无声的传递奥林匹亚精神,还是北京胡同里大爷大妈手中挥舞着国旗的呐喊助威?是菲尔普斯一举夺得八块金牌,博尔特飞人一般的奔跑,还是日本男子体操队的虽败尤荣......

无论你是亲历了北京奥运会,还是通过大众传媒跟踪全球体盛典,登录北京市旅游局官网上传自己的照片、文字或者视频,也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文章、照片或者视频发送到 service@ebeijing.gov.cn 。优秀作品将在畅游北京网、国际在线、首都之窗、央视网、人民网上发布。

主办方邀请新华社高级图片编辑摄影评论家陈小波等担任评委。4名幸运儿将获得北京苏州游的机会,同时还有价值千元的语言学习发声笔以及融北京城市风貌展示和综合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实用型服务手册在等候您。

作品范围:奥运会、残奥会相关的作品,或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的故事。作品征集截止至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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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9日

[摄影]《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征集(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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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6.30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北京市在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全市人民为把北京建成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所作的卓越贡献,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协办,北京摄影家协会、首都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摄影协会、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北京摄影爱好者协会承办的《爱北京照北京》摄影文化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活动组委会从现在起,将陆续举办《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国庆60周年前夕举办《爱北京照北京》摄影比赛获奖作品摄影艺术展览,编辑一本具有北京特色的画册。

《爱北京照北京》摄影比赛是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摄影活动,活动组委会欢迎在京的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广大摄影爱好者、北京普通市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在京学习、工作、生活、参观旅游的全国各地人士、国际友人,拿起手中的照相机,走街串巷,拍摄在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过程中城市的新面貌和北京人的新生活,反映和赞美各自心中、眼中的新北京,激发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首都的建设和管理。

北京有三千年的建城史,近千年的建都史,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北京无论是在文物古迹保护、城市建设,还是国际交往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北京的变化更是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参赛作品要充分体现北京特点,从不同角度反映北京正在努力成为充满活力的繁荣之都、文明之城、和谐之区、宜居之地的首善之区。

北京刚刚成功举办了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参赛作品要充分反映与北京奥运盛会相关的各种元素,场馆的建设、精彩的画面、环境的改善、志愿者的服务、观众的笑脸、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千家万户的奉献等,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的实践成果和奥运精神。

参加《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的作品应是近年来拍摄的,以前拍摄的作品,周围环境要与现在相适应。参赛作品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具有时代特征、北京特点,力求创新,用新视野、新角度反映北京的新建设、新成就、新面貌、新事物、新人物、新风尚、新精神和新风貌

《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200名。

《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参赛作品要真实原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参赛照片一律为10英寸,不装裱;电子文件需刻成光盘。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被拍摄物名称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注明参加《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

《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组委会对来稿具有用于展览和出版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爱北京 照北京》摄影比赛于2009年6月30日截稿,参赛作品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东中街22号楼首层北京日报图片社。邮寄稿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100027。联系电话:010-64172387、010-6415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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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5日

[设计]第三届“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之摄影设计大赛(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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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目的与意义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养,开发青年大学生创意资源,引导大学生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形式见证并服务奥运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此次“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之摄影设计大赛。

我们期望通过此活动,激发首都大学生对奥运的热爱和思考,展示摄影的艺术魅力,营造一种文明向上的和谐氛围。我们期待大学生用自己清澈的眼睛、透彻的镜头、睿智的头脑、活跃的思想、充沛的情怀,弘扬奥运精神,记录奥运期间精彩的片段,捕捉奥运期间令人心动的影像,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摄影作品。

二、大赛主题
奉献奥运、体验奥运、记录奥运

三、参赛对象
北京高校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时间安排
2008年4月,公布大赛方案,启动宣传和校园推广;
2008年5月-9月,培训和指导;
2008年10月15日,收稿截止
10月中下旬,评审。

五、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题材要求:
    • 奥运期间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青春风采或和谐的景、情、人和事;
    • 我眼中的奥运;
    • 感动时刻。
  2. 参赛作品体裁、风格、表现形式不限,创作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以后,欢迎立意创新、构图美观的摄影作品参赛。
  3. 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独幅与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均可。
  4. 单幅作品的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方幅作品的长边为25.4厘米;方幅作品的边长为19×19厘米),作品经评委会评定入选后,向作者调底片或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的电子文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出后底片或电子文件退还作者本人。
  5. 数码作品像素须在300万以上,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
  6. 如作品为反转片,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
  7. 选送作品一律不许装裱、不可贴于其他纸上,不接受打印输出的照片,不接受合成照片及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收底片。凡不符合送选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8. 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谢绝在全国性及国际性摄影比赛中已获奖的作品参赛。

六、作品提交方式
  1. 稿件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处首都高校摄影设计大赛组委会收,信封正面注明“首都高校摄影设计大赛”字样,邮编100083。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证件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及E-mail以及作品标题、所用胶卷型号。
  2. 截稿时间:2008年10月15日
  3. 稿件确认:在收到参赛作品三日内,大赛组委会将通过Email发送确认函,请参赛选手注意查收;
  4. 投寄参赛作品须妥善包装。凡在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丢失或损伤等问题,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5. 组委会联系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菲82317666
    Email:shoudusheying@sohu.com

七、奖项设置
  • 特等奖:1名  奖现金10000元
  • 一等奖:3名  奖现金3000元
  • 二等奖:8名  奖现金1500元
  • 三等奖:15名  奖现金800元
  • 优秀奖:30名 奖现金300元。

八、组织机构
1、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 组长: 魏志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
  • 副组长:吴 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 委员: 姜恩桥 段成钢 王菲 。
2、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评委会,组成如下:
  • 组长: 吴常云 《中国摄影》杂志主编
  • 副组长:梁文川 《中国摄影》杂志副主编
  • 沙占祥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 马良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设计系副主任
  • 谷久文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委员: 郑彦良 金茂忠 谭典元

九、网络宣传
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宣传。网站上可下载培训资料,进行作品展示和观众投票。

十、培训安排
举办三场讲座进行培训,培训分三个阶段,逐层深入:
  1. 第一阶段:推广培训
    五月下旬至六月底,举办专家报告会,对摄影题材、体裁、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讲解,并配有示例作品讲解。
  2. 第二阶段:提高培训
    九月初,举办指导培训报告会,对部分征集作品进行分析指导,提高参赛者摄影水平。
  3. 第三阶段:重点辅导培训
    九月中旬至下旬,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重点辅导培训。

    除培训外,还将组织作者采风,丰富作者经验,拓展视野,提高参赛者的水平。

十一、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集合成册,出版本届大赛优秀摄影作品集。同时组织公开展出,展出时间为11月15日―25日,展出地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馆。

十二、注意事项
  1. 大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大赛提交的作品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作品版权归参赛人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涉及的范围内引用、发布、转载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对于参赛人发布的作品的原创性及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媒体转载相应内容须事先与原作者和大赛组委会联系。
  2. 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一律不退稿,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方处理或存留,请作者自留底稿。
  3. 凡向本届大赛正式投送作品的所有作者,可以优惠折扣购买本届大赛优秀作品集。
  4. 本次大赛所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承办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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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日

[摄影]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记录精彩 定格瞬间”大型新闻摄影作品征稿(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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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8日,举世瞩目的世界体育盛会在北京拉开帷幕,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百年的企盼与希望,世界各国体育健儿齐聚京城以昂扬的斗志沐浴这次伟大的洗礼。此次国际奥委会所属的204个国家和地区派队参加北京奥运会,并打破了36项世界纪录,这不仅是体育盛会,更是展现世界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奋进的精神盛典。

为更好的展现运动健儿风采,弘扬体育精神;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奥运主题,特此征集奥运珍贵影像,奖励优秀作品和优秀摄影工作者,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华商传媒集团、人民摄影报社将联合举办“记录精彩 定格瞬间”大型新闻摄影作品征稿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向新闻摄影记者、摄影爱好者征集奥运的摄影作品。评选出新闻摄影作品金、银、铜、优秀奖若干,并将评出优秀新闻摄影记者予以表彰。

请将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发送至人民摄影报社,或上传至人民摄影网,网址:www.peoplephoto.com

评选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座1901室人民摄影报社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805727,85894151,85896165

联系人:曹城杰 孟俊超 王颖

截稿日期:2008年10月8日

参赛稿件要有新闻标题与新闻要素,写明作者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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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

[摄影]“中海杯”聚焦北京交通摄影大赛(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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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是由中国日报社、北京摄影家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整个活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历时2个月。据北京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奥运进入读秒阶段,世界的目光纷纷聚焦北京,确保奥运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是北京向世界的承诺。为实现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和谐运转,北京6500名交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标准,以“科学管理、严格执法、高效服务”为理念,向着“平安奥运交通、微笑北京交警”的奋斗目标,发起全面冲刺,做到“让国际社会满意、让各国运动员满意、让广大市民满意”。与此同时,北京市民也充分表现出良好的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体现了广大市民的北京意识、大局意识和奥运意识,北京的市民和交警共同谱写了一首和谐的凯歌。

此次摄影大赛就是要通过“摄影”——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展现北京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展示北京交警风采,宣传北京市民交通文明素质,记录社会公众对奥运交通的理解、支持、参与和奉献精神。借助这一载体,让更多人感受到“平安奥运交通、微笑北京交警”的深刻内涵和具体体现,感受到北京交通的变化,打开一扇世界了解北京的窗口。

此次摄影大赛征稿要求是:凡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拍摄的首都交警在北京市内执勤、巡逻;在体育场馆、及周边地区警车带道;文明执法、微笑服务,各种科技交通管理手段;人们的文明出行;顺畅的道路交通、奥运专用道、交通标志标线、道路街景等反映交通民警在奥运期间工作生活等场景为题材的纪实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活动开展过程中,摄影家协会将组织摄影爱好者走进警营采风、创作,拍摄民警的工作、生活状态。

比赛从即日起征稿至9月30日截稿,预计在10月份揭晓评选结果,届时将分别产生专业组(中外摄影家)、业余组(首都交警)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共156名,获奖者将分别得到奖金、奖杯、证书,最高奖项奖金为8000元。

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作品形式、风格、数量不限;数码作品文件JPG格式不小于3M,照片一律精放为10英寸

1、收稿方式及地址:
  • (1)国外摄影家传送电子文件至中国日报社;电子邮箱:appc@chinadaily.net.cn
  • (2)国内摄影家寄送10寸样片至北京摄影家协会;待入选后通知寄送刻录光盘。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七号北京市文联416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66011145 66035906

2、有关声明:
  • (1)获奖者请按时送交作品或JPG格式不小于3M的数码作品文件,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 (2)所有来稿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或发表,使用入选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 (3)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 (4)入选稿件一律不退,参赛作品未入选作品请于2008年12月前自行取回,逾期不取主办单位有权处理。
    对于获奖的作品,将入选编印成画册,并举办摄影作品展,届时,主办单位还将为获奖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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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设计]"北京,加油!"T恤图案设计活动(0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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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就在离北京奥运开幕百余天的时间里,4月6日,奥运圣火在伦敦传递受阻,一名中国热血青年在刺骨寒水中高扬国旗;4月7日,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时火炬被迫 熄灭,中国奥运火炬手金晶用残弱身躯保卫火炬;4月8日,奥运圣火来到旧金山,数万中国同胞为保护圣火顺利传递涌上街头……这些真实感人的画面,让每一个 中国人,流淌着炎黄子孙血液的华夏儿女,热血沸腾!我们都期盼能为北京奥运送上一份心意,留下一个足迹。

活动主题
北京,加油!
此次T恤客特此推出以“北京,加油”为主题的T恤图案设计公益活动,希望用T恤客人最独特最人气的方式振臂呼喊“北京,加油!”。现在就加入我们,你可以 大展身手,载T恤情倾奥运;你亦可以指点我们,择佳图欢庆盛事。Let’s go,向世界发出我们的声音:“加油,北京”!!

活动意义
为08北京奥运加油,反对一切破坏北京奥运和祖国团结的活动,支持所有维护和平而不懈努力的人,表达对这些可爱的人的支持,让他们知道:因为有你们的可爱,才有祖国的繁荣强大。

活动时间
2008年04月18日至2008年05月18日

举办单位
T恤客(http://www.teeblog.cn),诚邀各大媒介公司合作!

活动地点:
地点不限,详情登陆T恤客官方网站:http://www.teeblog.cn。

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活动的准备宣传,包括各种海报的报道,T恤客官方网站的专题专栏刊登及其他参与单位的专题报道,各大网络论坛博客的刊登,吸引各位有兴趣的朋友踊跃参加。
第二阶段
参加活动的设计人员投稿,网络投票评选最佳作品。
第三阶段
免费发放2008件印有作品图案的T恤,要求网友穿着并上传着装图片,展示大家的声音。
第四阶段
集中整体各图片,汇集成册,并发布于众,让世人听听我们的声音。

活动内容
一:此次公益活动为期一个月,分为四个阶段,每周为一个阶段。
二:此次活动不设奖项,让公众自由评选,人气最好的作品当选最佳作品。
三:活动开始后,每个阶段我们将历时选出一件最佳的作品,作为此次活动T恤图案。
四:将图案印制成品,并免费发放给网友,让网友穿着此次活动主题的T恤为北京奥运加油。
五:有意者可以在http://www.teeblog.cn登陆申请,将免费获得该主题的T恤。
六:获得主题产品的者需上传穿着该主题T恤的图片于T恤客官方网站,表达您对这次公益活动和北京奥运的支持。
七:T恤客整理所有上传图片,汇集成册,开设北京奥运专栏,向外界展示我们的爱国情结。
活动细节敬请登陆 http://www.teeblog.cn “北京加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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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

[LOGO]讓LOGO高懸在北京奧運賽場上——中國體育場館協會標誌設計徵集(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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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由开展体育场馆有 关业务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国性体育场馆社团组织,代表中国参加相应国际体育场馆组织和活动的合法组织。 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Sports Venue Association,缩写为CSVA。本次活动由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主办,并授权浙江省体育场馆协会、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承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中国 体育场馆协会标志。征集目标:“希望在北京奥运会赛场上,能见到我们的LOGO”。

二、时间与截稿地点

2008年1月19日~2008年4月15日,中国·浙江·杭州


三、征集对象

  • 全国大中专院校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师生
  • 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 业余设计爱好者

四、参赛申请
填写参赛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有两人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以及未曾发表过的作品。
  2. 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
  3. 个人联系方式——大赛结果将在2008年奥运会开幕前公布。参赛者须留下电话、手机或常用的e-mail。
  4. 在校学生参赛可由学校以班级名义统一邮寄到承办单位,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五、作品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每 一件应征作品作者应提交包括《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稿》、《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体育场馆协 会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 标志设计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 中国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标志设计既要体现中国体育场馆特色,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人士都能理解和接受。
    2. 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标志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像空间;但又要吸收体育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体育场馆。
    3. 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标志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体育场馆的美感与运动韵律,感受到审美愉悦;要方便应用,在各方面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3. 标志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标志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2. 标志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 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中国体育场馆名称CSVA。
    4. 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色彩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 标志的设计要附有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标志的名称。
    6.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CDR格式或者EPS格式的电子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4.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风俗的要求。
    3.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 费用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征集办缴纳报名费和参评费。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 应征截止日:2008年4月15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 提交方式:

七、奖项设置

  1. 对录用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奖励人民币壹万元;若没有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
  2. 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3. 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4. 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五件,各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5. 入围奖作品三十件,不设奖金。
  6. 主办者向所有获者颁发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作品获奖证书。
  7.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8. 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八、相关声明

  1.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 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1. 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为做好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的组织工作,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地点设在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张小姐
电 话:0571—87630516 87630561
传 真:0571—87630516 87630516
地 址:杭州市黄龙路1号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组织人事部(310007)
E-mail: panjh999@sina.com




更多資訊:

2007年10月7日

[國際]2008 「動感光影大賽」(9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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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奧運「Visa動感光影大賽」
總獎金2.5萬美元


Visa邀請亞太地區愛好攝影的Visa持卡人,一同參與「Visa動感光影大賽」, 攝影主題為2008奧運會格言「更快」、「更高」、「更強」,或是最 能代表中國大陸風情的主題。4位經評審團評選的優勝者,將可獲得參加2008北京奧運雙人遊的大獎;而所有參賽作品也將在專屬網站呈現,網友票選最高票的 4位,也能獲得500美元的獎金。

Visa持卡人可以分別參加最多3張最能代表「更快」、「更高」、「更強」或「中國翦影」意象的攝影作品。為了能夠充分展現出這些來自亞太區攝影新秀的作品,Visa特別設置了一個網路畫廊( http://www.visasupporters.com/movingimages ) ,依上述的四大主題展示入圍作品,網站訪客可以直接在網站上投票給喜愛的作品。

Visa國際組織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表示,這個攝影大賽是一個發揮創造力,並以相機表現創作意念的機會。在大家都把眼光放在即將舉行的奧運會時,Visa 動感光影大賽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觀賞角度。透過亞太區Visa持卡人的攝影鏡頭,獨特地呈現奧運精神,並提供持卡人一個一圓前進奧運的夢想。

為了協助業餘的攝影家們激發靈感,Visa特別邀請了4位屢獲大獎的亞太區專業攝影師和大家分享他們對於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的詮釋。他們分別是來自澳洲的 Tony Yeates、中國大陸的王文瀾與王文揚兄弟,以及新加坡的Ernest Goh。這4位攝影師的作品及創作心得已公布於Visa動感光影大賽網站。

這次攝影大賽的評審為上述4位攝影師及Visa管理團隊。4名優勝者將分別獲得北京奧運之旅雙人遊大獎(包含來回機票、住宿安排、奧運會入場券與 5,000美元的Visa刷卡金)。大會將再請這4名得獎者最多提交8張他們在觀賞2008北京奧運比賽時所拍攝的照片,再從其中選出1位額外獨得美金 3,000元的得主。此外,民眾也可登入網站投票給參賽者,票選得票最高的4位,也可分別獲得500美元獎金。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在Visa於亞太區各地區 及北京籌辦的攝影展中展示。

參賽作品的繳交時間分成4階段:「更快」-10月1日至10月22日「更高」-10月22日至11月12日 「更強」-11月12日至12月3日「中 國翦影」-12月3日至12月31日。每張參賽作品繳交時必須附有解釋照片內容及靈感來源的文字說明。

Visa動感光影大賽規則

主辦單位
本次主辦單位為 Visa 國際組織亞太區辦事處,地址: 新加坡 ChevronHouse#10-00 RafflesPlace30 號,郵遞區號048622(以下簡稱「 Visa 」或「主辦單位」)。

參賽資格
1.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的子公司、附屬公司、代表處、授權代理機構、經銷商和主要贊助商的員工,以及員工的直系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Visa 會員金融機構的員工及其親屬不在此限。
2.參賽作品的收件時間為2007年10月1日00:00至2007年12月31日23:59(北京/香港/新加坡時間,即格林威治標準時間+8),參賽者需提交攝影作品及含個人詳細資訊的登記表格(以下簡稱「個人詳細資訊」)。
3.作品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31日23 :59分,參賽者需在此時間前把相關資訊送達主辦單位,才可獲得參賽資格。為避免疑問,主辦單位網路服務器或系統主機接受到所提交的資訊時,視為主辦單位已收到提交的資訊。
4.主辦單位所舉辦的「 Visa 動感光影大賽」,開放予所有年滿18歲、居住在亞太地區,並在亞太地區有永久住址的 Visa 持卡人。
5.參賽者必須完整填寫網上報名表格。任何沒有按要求提供詳細資訊的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必須保證所有提供給 Visa 的資訊、細節和具體資料均準確無誤、完整詳實。
如資訊不準確或不完整,可能導致被取消「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的參賽資格。對於不完整、遺失、延誤、損壞、字跡模糊、或錯誤提交的參賽作品, Visa 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
6.參賽方式及比賽獎品相關資訊為參賽條件的一部分。未有按照本條款書規定提交資訊的參賽作品,不具備參賽資格。
7.一旦提交參賽作品,均視為參賽者確認已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所有參賽條款和條件,包括主辦單位可能不定時對上述條款和條件的修訂、增補、替換和更改。
9.所有參賽作品和相片必須根據「 Visa 動感光影大賽」主題分類,並通過比賽網站 www.visasupporters.com/movingimages 提交。
10.提交相片必須為.JPG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00kb。每張相片必須至少為400x400像素。提交資訊不得有浮水印,或圖像上含有任何其他明顯標記(如姓名、版權標註等)。
11.每個主題類別可最多提交三(3)張相片。同一張作品不得重複在多個主題類別中提交。
12.嚴禁使用 Photoshop 或其他數位編輯方式對作品進行修飾。相機本身所包含的攝影技術(即夜間為捕捉火焰或移動人流、車流而使用的手動快門)不在此限;圖像的修剪也不在此限。 由於暗房技術不同,圖像修剪通常總會以某種形式出現,因此本次比賽允許圖像修剪。
13.一旦參加比賽,即視為參賽者同意或保證:
  • 從未在任何地方向任何第三方授予攝影作品的許可或版權,以及/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
  • 參賽者是參賽作品所有智慧財產權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和受益人;
  • Visa 可複製參賽作品,無需事先通知參賽者;
  • Visa 可自行決定在使用這些攝影作品時包括或不包括任何感謝詞;
  • 允許 Visa 把所有提交的攝影作品用於下載、列印、網站、演講、影片、傳單、手冊或任何印刷物等目的;
  • 提交的相片不會毀謗、辱駡、騷擾、恐嚇、威脅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如隱私權);
  • 不會在相片中散佈或傳播任何毀謗性質、侵犯他人權利、淫穢、色情、與性有關的、猥褻或非法的材料或資訊;
  • 在沒有相關權利的所有權或控制權、或未獲得所有必要同意的情況下,不會上傳或以其他方式傳送含有智慧財產權法(或隱私權或保密性)保護的內容的檔案文件;
  • 不會上傳或以其他方式傳送可能破壞其他電腦運作的含有病毒或已遭破壞的檔案;
  • 所提供的有關上傳文件檔案中所含資料的起源或來源資訊準確無誤;
  • 不會提交任何包含宗教象徵、專利和商標產品、藝術作品、檔案、政府大樓、辦公室和官員、專利大樓、書籍和影視封面/海報的相片。
  • 如提交的攝影作品包括任何可辨認的單人或多人的特寫,應首先獲得相中人物的書面許可,才可參加比賽,並在網上以及所有要求的媒體上發佈。每項參賽作品必須同時提交每個可辨認的單人(如不到16歲,則其父母/監護人)的書面許可。
14.禁止向本次比賽提交任何參賽者為非唯一合法所有人的圖像/相片。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參賽者所提交的任何圖像/相片侵犯了該第三方的版權或其他所有權,則參賽者應確保主辦單位不受影響,並就因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損害、責任和費用對主辦單位做出賠償。
15.虛假或帶有欺騙性的作品或行為將導致參賽者喪失比賽資格。
16.參賽者茲此同意 Visa 保留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為 Visa 認為適當的任何目的來使用參賽者為「 Visa 動感光影大賽」提交的所有相片和文字資料,包 括不受任何限制用於與「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相關的宣傳和公關活動,並茲此授予 Visa 為上述目的使用所提交相片的版權以及所有其他任何性質的智慧財產 權,而不收取任何版權費。參賽者同時同意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放棄所提交相片的所有精神權利,包括署名權。
17.直至2008年12月31日, Visa 獨家擁有參賽者提交的參賽作品的使用權。在該期間,未經 Visa 書面許可,參賽者不得發表、展出、散發或在公 共場合展示上述相片。2008年12月31日後,在本條款書許可範圍內, Visa 仍擁有相片的使用權,但非排他使用權,對參賽者使用相片的限制也將因此解 除。
18. Visa 為開展比賽之目的收集參賽者個人詳細資訊,可能因此把該資訊轉給幫助開展比賽的、可能位於新加坡以外的相關企業機構和代理機構。如參賽者未 按參賽要求提供相關資訊,將無權參加比賽。有關 Visa 隱私保護政策詳細資訊,詳見http: //www.visaasia.com/ap/sea/general/privacy/index.shtml

比賽評審
19.本次比賽共設優勝者九(9)名,包括
  • 四(4)個最佳主題單項獎和一(1)個大獎
  • 四(4)個最佳人氣獎
20.主題單項獎和大獎將由評委小組根據作品的創造性和原創性各個評定。 Visa 有權依據自身判斷決定優勝者從缺或優勝者人數低於最高上限。
  • 評委決定不可更改。評委不得相互討論或交流其決定;
  • 評委保留不授予任何獎項的決定;
  • 評委有權宣佈任何作品無效,並在所有作品都不能達到要求標準的情況下,有權宣佈整個比賽或某個主題的單項獎從缺;
  • Visa 及或其指定評委的決定不可更改,並具有約束力,不論任何原因皆不接受復議。
21.最佳人氣獎由造訪網站的觀網友投票評定,並根據得票數目選出。

入選作品
22.所有入選作品(每類最多100件)及作者姓名將在比賽網站公佈。
23.入選作品將在比賽網站展出,並有可能供所有網站訪問者下載、列印。
24.作品入選的參賽者將被要求以高解析度jpeg、tif或原始資料格式提供數位相片,不小於四(4)百萬圖元。上述高解析度數位相片必須以燒錄於PC相容的光碟提供。

優勝者通知事宜
25. Visa 將於比賽結束14天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優勝者,具體方式由 Visa 根據自身判斷決定。
26.在評選出優勝者的14天後,網站也會公佈優勝者名單。 Visa 有權在網站上發佈優勝者名單。
27.優勝者也可能被要求提供已滿18歲、且為 Visa 持卡人的證明。
28.優勝者按照通知說明方式領取獎品。獎品必須在接獲通知後一(1)個月內領取,否則 Visa 可根據自身判斷決定收回獎品。優勝者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獎品,不會獲得任何補償。具體領獎方式見通知。
29.所有獎品不得轉讓、退換、折抵現金或信用額度,並受獎品贊助商規定的條款約束。 Visa 有權在未通知的情況下以其他等值物更換獎品。 Visa 不對獎品價值的任何變動承擔任何責任。
30.一旦提交作品參加「 Visa 動感光影大賽」,即視為所有優勝者同意為宣傳目的,無償或無報酬公開披露其個人詳細資訊,包括姓名、身份、圖片、圖像或照片,並以其他方式參與 Visa 與「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相關的宣傳活動。
31.優勝者贏得或使用獎品而產生的所有附屬費用、關稅、增值稅或繳稅義務均由優勝者個人承擔。 Visa 不對贏得獎品而產生的任何稅項(如所得稅)承擔任何責任。參賽者可向獨立財務顧問尋求相關建議。

責任
32. Visa 對優勝者通知延誤、遺失、錯誤傳遞或不成功概不負責。
33. Visa 不接受延誤、遺失、錯誤傳遞或無法識別的作品,同時不承擔任何責任。
34. Visa 不承擔任何侵犯版權的責任,也無法保證參賽作品,或 Visa 網站或線上/線下公關活動所展示的圖像的合法性。
35. Visa 有權取消任何其認為不適當的作品的參賽資格,並從比賽網站上移除該作品。
36. Visa 不對比賽網站或其任何內容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網站或其內容的商品性(可購買)或特定目的的適用性。 Visa 不保證網站內容和傳送方式毫無錯誤、缺陷或病毒、不受干擾,或遭破壞或受損後可修復。
37. Visa 對與參加比賽有關或因參加比賽導致的任何電話網絡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或提供商、電腦設備、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以及網路或任何網站,或兩者共同的技術問題或流量擁堵,(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者或其他任何人的電腦的任何損害或破壞,概不負責。
38. Visa 不對因領取任何獎品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間接或相應產生的損失),或因此遭受的人身傷害承擔責任,但法律規定的責任除外。
39.參賽者(包括參賽者繼承人、執行人或管理人)茲此同意就因以下事件直接或間接導致的、 Visa 及 Visa 每個相關代表處、授權代理機構、贊助商、董 事、管理人員、員工和受託人("受補償方)所遭受或產生的所有主張、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損失、財產損害或任何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法律費用)對 受害方進行補償:
  • 參賽者的任何疏忽行為、懈怠、故意違約、不當行為或詐欺;
  • 因參賽者違反本條款導致或與參賽者違規行為有關而產生的任何訴訟、主張、損失、損害、費用。
40.雖有本條款書規定,但 Visa 有權在任何時候根據其自身判斷:
  • 取消或修改「 Visa 動感光影大賽」,或任何相關部分;
  • 無需事先通知,可決定、通過、增加、刪除或更改本條款書修訂,包括但不限於比賽和優勝者評選的參賽資格條款和標轉;
  • 無需事先通知或說明原因,可替代、撤回或取消任何獎品而無需做任何補償。
41. Visa 和 Visa 的代表處、授權代理機構或任何其他與「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相關的贊助商對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災難或客觀環境、不可預見 事件、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敵對情況、內亂、暴亂、封鎖、禁運、破壞行為、罷工、火災、停工、材料或人力短缺、恐怖主義活動、流行疾病、檢疫限制、健康風險 或任何其他超出 Visa 、 Visa 代表處、授權代理機構和任何其他與「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相關的贊助商合理控制範圍的缺陷、故障或其他任何事件,而導 致 Visa 和 Visa 的代表處、授權代理機構或任何其他與「 Visa 動感光影大賽」相關的贊助商無法依據本條款開展「 Visa 動感光影大賽」或參賽者因此 遭受的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42.「 Visa 動感光影大賽」與本條款書根據新加坡法律制定,適用新加坡法。任何相關事宜或爭議應提交新加坡法庭決定。新加坡法庭擁有唯一司法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