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平安中国·平安奥运
通过征集活动体现主题中蕴含的追求和谐稳定的价值理念,体现群众关注奥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共同办好奥运的心愿。
二、征集内容和形式:
以“平安中国·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各类平面、音频、FLASH作品,包括各类宣传画(招贴画、连环画、漫画)、广播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具体内容要求:
平安中国·平安奥运
通过征集活动体现主题中蕴含的追求和谐稳定的价值理念,体现群众关注奥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共同办好奥运的心愿。
二、征集内容和形式:
以“平安中国·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各类平面、音频、FLASH作品,包括各类宣传画(招贴画、连环画、漫画)、广播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具体内容要求:
- 艺术展现迎接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平安和谐维护社会安宁的感人场景和故事,引导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平平安安迎奥运的舆论氛围;
- 艺术展现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出入境管理、公共场所和体育场馆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具体规定、安全提示等,方便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中外人士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和内容。
三、主办单位:
主办:公安部宣传局、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协办:人民日报国内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部、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
四、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公安部宣传局局长、北京奥运安保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 单慧敏
组委会副主任: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副局长 涂更新
国新办网络局副局长 彭 波(正局级)
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副部长 邵世伟
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 杨 锦
人民日报国内部副主任 傅 旭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 王晓真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 亚
中国青年报社副社长 宁光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总监助理 蔡小林
人民公安报社副总编辑 孙福会
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奥运安保新闻宣传办公室
五、征集时间:
2007年9月-12月
六、作品要求:
七、作品推广:
优秀作品择优在中央新闻媒体、活动支持网站及户外广告窗口发布。其中优秀FLASH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集中展播,优秀平面作品在公开展示的同时将印制画册、 明信片、环保纸袋等。
八、评选与奖励:
九、活动规则:
十、作品提交方式
欢迎积极参与奥运安保工作和本次征集活动,您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安部政府网奥运安全保卫专题网页的奥运安保交流信箱中给我们留言。感谢您的热心参与!
主办:公安部宣传局、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协办:人民日报国内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部、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
四、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公安部宣传局局长、北京奥运安保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 单慧敏
组委会副主任: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副局长 涂更新
国新办网络局副局长 彭 波(正局级)
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副部长 邵世伟
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 杨 锦
人民日报国内部副主任 傅 旭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 王晓真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 亚
中国青年报社副社长 宁光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总监助理 蔡小林
人民公安报社副总编辑 孙福会
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奥运安保新闻宣传办公室
五、征集时间:
2007年9月-12月
六、作品要求:
- 综合体现时代特点、中国韵味、奥运元素及平安期盼四要素,发挥服务提示作用,避免僵化生硬。
- 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能够为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所接受。
- 作品格式:平面作品中的电脑作品请提交打印精度为720dpi的A4样稿及可用于互联网发布的电子文档一份,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手绘作品格式不 限,请邮寄到指定地址(参见作品提交方式 )。音频作品时长约1分钟。 FLASH的作品尺寸最好采用 720*576pix 、24 帧/秒, 提交作 品SWF格式文件。
七、作品推广:
优秀作品择优在中央新闻媒体、活动支持网站及户外广告窗口发布。其中优秀FLASH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集中展播,优秀平面作品在公开展示的同时将印制画册、 明信片、环保纸袋等。
八、评选与奖励:
- 评选分初评和定评两个环节。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在初评结果基础上进行定评。
- 活动设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8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作品奖30名,奖金各1000元。
九、活动规则:
- 本活动实行实名投稿制,参加征集活动者在提交作品时应同时填写和提交《“平安中国·平安奥运”公益宣传品征集活动应征表格》。将该表格作为附件和应征作品一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 zpzj@mps.gov.cn 。
- 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创作,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的作品,一经发现有违规发生立即取消其参加活动、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 应征作品进入初评后,应征者应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活动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编辑、修改、发表、展览、发行权。
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保留好原稿。
十、作品提交方式
- 网络提交:
应征者可登录公安部政府网或其他征集活动支持网站“平安中国·平安奥运”征集活动网页提交作品。活动网址: http://www.mps.gov.cn/Olympics/index.htm -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宣传局(奥运安保新闻宣传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邮寄作品请标明“应征作品”。
欢迎积极参与奥运安保工作和本次征集活动,您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安部政府网奥运安全保卫专题网页的奥运安保交流信箱中给我们留言。感谢您的热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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