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7年10月16日

[國內]國立國父紀念館第35屆青年水彩畫寫生比賽(96/10/28)

國立國父紀念館第35屆青年水彩畫寫生比賽實施要點

為宏揚國父思想、推廣文化藝術教育暨紀念國父142歲誕辰,並激勵青年愛國自強之革命精神,特舉辦第35屆青年水彩畫寫生比賽,藉以鼓勵青年透過藝術創作,表達崇敬國父之至誠與愛國之情操。

(一)參加資格:
各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學生及35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但不得同時跨組報名;且曾榮獲前此各屆各組第一名者,亦不得再報名參加同組比賽。

(二)參加組別:
  1. 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2. 大專校院組(含五專四、五年級,不含研究生)。
  3. 社會青年組(限35歲以下,民國61年11月以後出生者)。

(三)報名日期:
現場報名,自96年10月26日(星期五)起至10月28日(星期日)止,每日9時至17時止。

(四)報名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西服務臺(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由中山畫廊入口進入)。

(五)報名手續: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一吋半身照片一張,並填寫報名表乙份。

(六)作品主題:
國父紀念館周圍內外景,以水彩畫現場寫生為限。

(七)作品規格:
四開畫紙。

(八)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日期:
    96年11月11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至12時止,是日比賽時間風雨無阻如期舉行。
  2. 比賽地點:
    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憑本館製發之比賽參加證入園內作畫)。
  3. 報到地點:
    凡報名參加寫生比賽者,請於11月11日(星期日)上午9時前攜帶報名單副聯、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到達「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畫廊入口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畫紙。
  4. 寫生取材範圍:
    國父紀念館(含中山公園)一切景物,靜態及動態均可入畫。
  5. 寫生用紙由本館免費供應,每一參加人員只發一張,如需要重畫,可利用反面,不再加發畫紙。
  6. 如發現有任何人從旁指導或代筆,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7. 與賽人員務請將比賽證佩掛於左胸前,以利工作人員核對。
  8. 比賽作品繳件截止時間:為當日中午12時正,逾時視同自動棄權。
  9. 比賽作畫時,請將右下方之編號預為保留,請勿塗改或掩蓋。
  10. 繪畫所用顏料、用水,請勿隨意灑地,不可亂丟棄果皮、煙蒂、紙屑等,以保持場地整潔。

(九)獎勵:
每組各錄取前三名、佳作、及入選。
第一名:錄取1名發給獎金捌仟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錄取1至2名各發給獎金伍仟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錄取1至3名各發給獎金參仟元、獎狀乙幀。
佳作錄取十名各發給獎金壹仟元、獎狀乙幀。
入選若干名各發給獎狀乙幀。

(十)展出日期:
入選作品預定11月20日(星期二)起至11月29日(星期四)止在國立國父紀念館2樓東、西廊展出,擇期舉辦優勝作品頒獎典禮

(十一)作品處理:
凡獲得第一、二、三名之作品,由國立國父紀念館妥為收藏永久留念,其他佳作、入選及落選作品,恕不退件。

(十二)本要點未盡事宜,得另行規定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