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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7日

[國內]給我報報全國國中壁報比賽(96/10/20)

給我報報全國國中壁報比賽

活動宗旨

利用班級性的團體活動,讓注重同儕團體關係的國中階段學生,能夠有志一同完成本活動,並在參與活動的同時主動蒐集與租稅有關的資訊,進而對租稅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活動方式

以班級為單位,每班將教室後方的壁報佈置與租稅有關,每一參賽隊伍需取一與租稅有關之主題標語,製作完成後使用數位相機拍攝3張照片,連同報名表一倂以電 子郵件寄至「 junior_tax@yahoo.com.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給我報報全省國中壁報比賽參賽資料。

壁報及拍攝規格

壁報尺寸:為寬2公尺*高1.5公尺(需含一租稅標語)
數位相片規格:作品請以數位相機拍攝,調整最佳畫質清楚呈現,參賽作品需為彩色,並嚴禁電腦合成,電子報名信件最大容量不得超過10MB。

徵件時間

96年9月1日至96年10月20日止

獎勵方式

96年11月10日於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假日廣場舉行頒獎典禮,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優選:十名,獎金各新臺幣五千元整
參賽獎:所有參加報名比賽之同學皆可獲得精美贈品及獎狀一紙。
依台灣法律規定,獎金金額超過13,333元以上,需按獎金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之稅金。

評比標準

項目 評比項目 百分比 備註
1 壁報主題 20% 與本次活動主題相關聯性、契合度
2 創意 30% 壁報之整體表現
3 呈現技巧 25% 壁報使用之媒材以及呈現方式
4 構圖意象 25% 整體質感呈現、風格特色

活動徵件結束後,將於臺南市稅捐稽徵處,邀請各界長官、貴賓以及美術老師等作為評審,評比現場將全臺灣各地由參賽單位寄來之電子檔照片於評比現場作投影播放,方便所有評審一起觀賞參賽作品,增加評比之公平、公開性,並於評比完成後,將得獎名單公佈於官方網站上,且由工作人員以電話及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單位於頒獎典禮當天前來領獎。

頒獎典禮

96年11月10日於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假日廣場舉行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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