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報報全國國中壁報比賽
活動宗旨
利用班級性的團體活動,讓注重同儕團體關係的國中階段學生,能夠有志一同完成本活動 ,並在參與活動的同時主動蒐集與租稅有關的資訊,進而對租稅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活動方式
以班級為單位,每班將教室後方的壁報佈置與租稅有關,每一參賽隊伍需取一與租稅有關之主題標語,製作完成後使用數位相機拍攝3張照片,連同報名表一倂以電 子郵件寄至「 junior_tax@yahoo.com.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給我報報全省國中壁報比賽參賽資料。
壁報及拍攝規格
壁報尺寸:為寬2公尺*高1.5公尺(需含一租稅標語)
數位相片規格:作品請以數位相機拍攝,調整最佳畫質清楚呈現,參賽作品需為彩色,並嚴禁電腦合成,電子報名信件最大容量不得超過10MB。
徵件時間
96年9月1日至96年10月20日止。
獎勵方式
96年11月10日於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假日廣場舉行頒獎典禮,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整及獎盃一座依台灣法律規定,獎金金額超過13,333元以上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優選:十名,獎金各新臺幣五千元整
參賽獎:所有參加報名比賽之同學皆可獲得精美贈品及獎狀一紙。,需按獎金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之稅金。
評比標準
項目 | 評比項目 | 百分比 | 備註 |
1 | 壁報主題 | 20% | 與本次活動主題相關聯性、契合度 |
2 | 創意 | 30% | 壁報之整體表現 |
3 | 呈現技巧 | 25% | 壁報使用之媒材以及呈現方式 |
4 | 構圖意象 | 25% | 整體質感呈現、風格特色 |
活動徵件結束後,將於臺南市稅捐稽徵處,邀請各界長官
頒獎典禮
96年11月10日於臺南市立文化中心假日廣場舉行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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