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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日

[國內]第四屆「宏碁數位創作獎」(96/11/30)

第四屆「宏碁數位創作獎」

活動宗旨
宏碁基金會希望透過「宏碁數位創作獎」的籌設,激發出屬於數位時代創作的新定義、新模式與新作品。目前全球各界雖然對數位時代與數位創作的接受度大大提高,但是仍面臨兩項鴻溝,一方面認為只要把傳統媒材創作之作品加以數位化,就是數位創作作品;另一方面,對數位時代具有新體認與高度狂熱的創作者,在成長學習創作的過程與背景中,卻經常不經意的受到傳統媒材思維的束縛,無法大大開展應有的全新創作。
國內中學生的成長學習過程中已大量網路化與數位化,對於「數位」的思考比較沒有束縛而更能天馬行空,因此宏碁基金會希望鼓勵中學生從事「數位創作」,在創作素材上,鼓勵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在創作過程中,鼓勵使用各種數位設備(如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數位錄音筆等等)以及各類與創作有關之軟體,並強調「網路」流通的重要性,期望能重新定義屬於數位時代的創作。

宏碁數位創作獎之參加對象為國內之公私立國、高中職在校學生,每年總獎金共300萬元,設立獎項如下:
數位創作競賽:
國內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2至5人為單位參賽,總獎金共150萬。
種子學校競爭型獎助:
國內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以學校為單位參選,獎助金共150萬。

重要時程
  • 2007/9/17(一)第四屆宏碁數位創意獎起跑記者會
  • 2007/11/30(五)下午四時網路報名截止
  • 2007/12/07(五)下午四時收件截止
  • 2008/01/04(五)初審結果上網公布
  • 2008/01/29-1/31(二∼四)數位創意營
  • 2008/01/31(四)頒獎典禮、決審結果公告

數位創作競賽

參加對象
參選資格為國內公私立 高中職生與國中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2至5人為單位

參加辦法
報名日期:
2007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下午4時止
報名方式:
(1)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digiaward.nctu.edu.tw
(2)活動依參賽者之學籍,區分為國中與高中兩個參賽等級,參賽者須於報名時,於報名表上圈選參賽級別,且不得越級報名,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者如未確實填寫報名表,以致影響其參賽資格時,不得對大會主張其參賽權利。
作品格式:
(1) 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作品表達方式不限
(2)為方便評選作業,所有作品需轉檔為網頁形式,且須以WINDOWS作業系統內建程式即能開啟為原則。
A.文字副檔名為txt或製作成html。
B.圖片副檔名為jpg或gif。
C.影音3D動畫請輸出為wmv或mov檔
D.flash及shockwave動畫請內嵌於網頁html檔案中。
(3)作品檔案大小、數量不拘,但為方便評選作業,建議作品檔案在100MB以內或以五分鐘為限,以利評審網路閱讀評分。
(4)若有特殊需求得另提出申請,但需製作一首頁html檔案作為作品之連結使用。
送件方式:
送件作品請以光碟(一式二份),確認檔案無誤後,連同報名表,採掛號或快遞的方式,以託交寄件或郵戳為憑,於報名2007年11月30日下午4時前,寄送至 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宏碁數位創作獎小組收(信封上註明參與宏碁數位創作獎)。並自行上網確認是否送件成功。

評審辦法
評審委員:
數位創作競賽初、決選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邀請組成之,並依區分為國中、高中二級分別評選之。
評審方式:
數位創作競賽共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1. 初選入圍之作品件數,各級別依評審標準評選出十組為初選入圍作品。
  2. 初選評選方式一律以郵寄光碟之方式,將參賽作品光碟郵寄至初審評選處,由初審評件後將評分填寫於評分表後,將評分表交由聯合報宏碁數創獎小組統計,再依分數之
  3. 之高低順序,於初選會議中,擇優取其入圍作品。
  4. 初選入圍者均頒發入圍證書,以資鼓勵,並將受邀參加「宏碁數位創意營」。入圍名單將於97年1月4日於活動網站 http://digiaward.nctu.edu.tw公佈
  5. 數位創作競賽決選之評定,決選評選方式由全體評審委員預評初選入圍作品,將作品評分表由聯合報宏碁數創獎小組統計,並依照分數高低排出順序。
  6. 決選會議時,由全體評審委員,先行討論入圍作品,再投票取出各級別之評審團團首獎一名、優等獎四名、佳作獎五名。
  7. 決選獲獎者除頒發獎金與獎座或獎狀之外,獲獎之參賽隊伍每人皆單獨發予個人獲獎證書一紙。得獎名單於97年1月31日的「宏碁數位創作獎頒獎典禮」上公佈。
評審標準:
(1)競賽初選評分標準依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2)競賽決選評分標準依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3)評審團創意首獎評分標準依創意性(50%)、表現方式(20%)、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0%)、技術性(10%)

頒發獎項

  1. 評審團創意首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2. 優等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四名,每隊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3. 佳作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五名,每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4. 指導老師榮譽獎:
    決選獲獎者隊伍之指導老師獲獎證書一紙。
  5. 如遇同分而增額錄取得獎者之情況,則獎金由同分之隊伍共同平分,但依然頒發每人獲獎證書一紙。

競賽相關規則
  1. 參賽者每人或每隊以一件作品為限。
  2. 作品需為原創並首次公開參賽,如具有下列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作品係委託創作。
    (2)作品曾以任何形式出版。
    (3)假藉他人名義投稿參賽。
    如賽後發現得獎作品有上列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參賽者除應負擔法律責任外,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座。
  3. 所有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創作之圖片、音樂或文字等,須註明來源出處。若非法竊取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經檢舉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與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著作人所有;財團法人宏碁基金會擁有得獎作品之公開發表、宣傳展示、出版發行及各項非營利性之無償永久使用權,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所有參賽作品經送件後,不論是否符合參賽資格,一律不予退件,參賽者如欲保存其創作作品,請於送件前,自行預留備份。

種子學校競爭型獎助

參加對象
參選資格為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國中以學校為單位

參加辦法
報名日期:
2007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下午4時止(掛號寄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件者以託交寄件日期為憑)。
報名方式:
(1)需以學校為單位,成員應具備指導老師1人及學生10人以上。
(2)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digiaward.nctu.edu.tw
(3)各隊於參加評選時,需提出符合「數位創作推廣」宗旨之三年推廣計劃。
(4)報名團隊需提供「種子學校數位創作推廣計劃書」A4書面資料一式七份及電子檔一份,寄送至 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宏碁數位創作獎小組收(信封上
註明參與宏碁數位創作獎)
(5)評審結果將於97年1月4日在活動網站 http://digiaward.nctu.edu.tw 公佈。

評審辦法
評審委員:
種子學校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邀請組成之。
評審方式:
(1)年度種子學校獎助徵選,由評審委員對當年度送件之各隊「種子學校數位創作推廣計劃書」進行評選。
(2)年度入選種子學校獎助隊伍之數量,包含獲得持續獎助之隊伍,每年總量以10隊為限。
(3)種子學校評選標準:
A.計劃可行性(30%)
B.計劃內容完整性及內涵 (30%)
C.預算編列合理性(20%)
D.計劃創意性(10%)
E.計劃執行成員之專業背景(10%)
(4)種子學校團隊於入選後次年及第三年度,需在每年八月底前提出「種子學校數位創作推廣計劃」年度成果報告,以參加當年度種子學校獎助評選。由評審委員審查其年度成果,以決定該年度是否入選。
(5)成果報告審查標準:
A.執行成果內容審查(50%)
B.預算執行審查(30%)
C.計劃執行之年度修正辦法(20%)
(6)年度種子學校成果報告審查,需於每年種子學校徵選前完成審查,確認持續補助之資格。
(7)評審再於確認持續補助隊伍後,針對當年度報名徵件之隊伍,進行年度徵選審查,決定新入選隊伍。

評選相關規則
  1. 評選錄取之種子學校,每隊獎助15萬元。擇優至多錄取10隊(包含持續獎助之隊伍數量),得不足額錄取。
  2. 活動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擁有調整或停止獎助活動進行方式活動之權利,獲得獎助之學校,不得對主辦單位提出任何異議。
  3. 入選權利與義務:
    1. 入選團隊需於入選後,與宏碁基金會簽定獎助協議書。
    2. 主辦單位將不定期舉辦種子學校交流活動,並邀請各種子學校推薦5名同學參加「宏碁數位創意營」。
    3. 種子學校獎助金於種子學校年度評選後,先行發給一期獎助金10萬元,而後於次年度提出參賽作品,並經主辦單位審查符合約定數量後,發給二期獎助金5萬元。
    4. 入選學校獲得推廣計劃獎助後,於第一年計劃結束時,需提出至少五件作品參加當年度宏碁數位創作競賽。
    5. 獲得持續獎助之學校,第二年度需提出至少十件作品參加競賽;第三年提出至少十五件作品參加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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