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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2日

[國內]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96/11/30)

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

徵件簡章
一、宗旨:
「台灣金壺獎」秉持:「陶冶國人生活涵養,提昇生活品質」之精神,以茶壺設計為競賽主題,為結合國內茶文化的蓬勃發展,及鼓勵國內陶藝創作者及陶瓷產業界,致力於台灣茶壺藝術之設計、創作、技術及生產上之開拓及發展;特徵選各種茶文化形式、主題之具風格性及實用性茶壺。希望藉由設計競賽展的舉辦,促進國內陶藝茶壺的製作日新月異、精益求精;並經由陶藝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豐富我國陶藝與茶藝的視野,以提昇台灣陶藝茶壺之品質及創作水準,來達到相互刺激、成長的目標;進一步將台灣陶藝茶壺,推到國際舞台,使台灣成為具獨特茶文化風格之陶藝壺的領導者。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中縣文化局
主辦單位:
台灣陶藝聯盟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陶藝協會、台灣陶藝學會、北區陶藝教育聯誼會、苗栗縣陶藝學會、臺中縣陶藝家協進會、臺中縣彩陶文化協會、臺中市陶藝文化協會、臺中市陶瓷藝術教育學會、南投縣陶藝學會、彰化縣陶藝學會、雲林縣陶藝學會、嘉義市交趾陶協會、花蓮縣陶藝學會、臺灣陶瓷刻畫學會、財團法人台中縣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當代陶藝館
指定媒體:
陶藝雜誌

三、展覽日期:
中華民國97年3月1日至97年3月30日

四、展覽地點: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 台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
TEL:04-2627-4568

五、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十八歲以上人士

六、計晝內容:
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為鼓勵陶瓷產業界及陶藝個人工作室,擬以公開徵件的方式,徵選各式不同主題及類型的茶壺,作品內容須搭配各種茶文化形式,如適合包種茶、烏龍茶、椪風茶等使用之茶壺。另設計相關推廣活動配合競賽展出。
(一)設計原則
  1. 內容:
    參賽者可依個人喜好及專業,以兼具茶文化之各式不同主題、型式之茶壺做為參賽物件
  2. 材質:
    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其他材質為輔
  3. 燒成溫度:
    必需1100度以上
(二)報名送件
  1. 不需報名費用。
  2. 檢附送件表一份。
  3. 收件日期: 中華民國96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4. 作品隨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至:
    當代陶藝館:367 苗栗縣三義鄉水美188號
    電話:037-875-866
    傳真:037-873-097
    E-mail: paul.you@msa.hinet.net
  5. 作品於包裝外箱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及姓名,並貼上3×5吋作品彩色照片;若包裝方式特殊或為複合組裝作品,請附開箱及組裝說明;作品請妥善包裝,並考慮包裝及運送便利性。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日期:訂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底
  2. 評審重點:
    1. 作品原創性
    2. 具有獨特創作風格者
    3. 具實用性
  3.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敦聘國內專精於各式茶具及茶藝之人士擔任。
  4. 評審方式採責任評審制。
(四) 獎勵方式
  1. 金壺獎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乙只。
  2. 金壺獎銀獎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乙只。
  3. 金壺獎銅獎四名: 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獎狀乙只。
  4. 金壺獎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只。
  5. 入選作品若干名:獲頒入選證書乙只。
  6. 最受歡迎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7. 最有價值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七、權責
  1. 金壺獎得獎作品(金獎、獎銀、銅獎、佳作)將歸各獎項贊助人所有。
  2. 為配合展覽及教育推廣,凡入選作品,將由民眾優先典藏。(標價以送件表為準,並刊載於展覽作品集;展覽期間售出之作品,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3. 展覽期間,將由參觀民眾自由票選"最受歡迎獎";於展覽結束後,依實際得票數最多者,領發"最受歡迎獎"。(票選民眾於展覽結束後,可參加贈品摸彩活動)
  4. 凡入選作品,在展覽期間可接受限量預定者;於展覽結束後,依實際預定數量最多者,領發"最有價值獎"。(唯預定者須先繳清訂金,作者於預定期限內繳交作品,並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5. 參賽作品送件 、退件時所生之包裝、運輸及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展出期間之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支出。
  6. 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影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
八、備註
  1. 作品退件:展覽結束後二週內為退件時間,參展者請親自或由委託者來主辦單位取件。逾期末取,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2.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之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 參賽作品如末達評選標準,評審團得就特定獎項議決從缺不予錄取。

相關推廣活動
  1. 研討會。(陶瓷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
  2. 茶藝表演。
  3. 作壺示範。
  4. 贊助廠商配合辦法。
  5. 最受歡迎獎票選活動辦法。
  6. 最有價值獎預定辦法。
  7. 產業申請製造金壺獎得獎作品之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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