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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7日

[陶藝]2010 第三屆臺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徵件(20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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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15

【繪見幾米】向左走向右走雙人兩用被床包組
【繪見幾米】向左走向右走雙人兩用被床包組
一、宗旨:
「臺灣金壺獎」秉持:「陶冶國人生活涵養,提昇生活品質」之精神,以茶壺設計為競賽主題,為結合國內茶文化的蓬勃發展,及鼓勵國內陶藝創作者及陶瓷產業界,致力於臺灣茶壺藝術之設計、創作、技術及生產上之開拓及發展;特徵選各種茶文化形式、主題之具風格性及實用性茶壺。希望藉由設計競賽展的舉辦,促進國內陶藝茶壺的製作日新月異、精益求精;並經由陶藝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豐富我國陶藝與茶藝的視野,以提昇臺灣陶藝茶壺之品質及創作水準,來達到相互刺激、成長的目標;進一步將臺灣陶藝茶壺,推到國際舞臺,使臺灣成為具獨特茶文化風格之壺藝的領導者。

VORNADO 渦流空氣循環扇 630-黑色
VORNADO 渦流空氣循環扇 630-黑色
二、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北縣文化局
  • 主辦單位:臺灣陶藝聯盟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陶藝協會、臺灣陶藝學會、北區陶藝教育聯誼會、苗栗縣陶藝協會、臺中縣陶藝家協進會、臺中縣彩陶文化協會、臺中市陶藝文化協會、臺中市陶瓷藝術教育學會、南投縣陶藝學會、彰化縣陶藝學會、雲林縣陶藝學會、嘉義市交趾陶協會、花蓮縣陶藝學會、臺灣陶瓷刻畫學會、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三洋充電式刮鬍刀+電動鼻毛刀(SV-E29+SVD-03)
    三洋充電式刮鬍刀+電動鼻毛刀(SV-E29+SVD-03)
    承辦單位:
    當代陶藝館
  • 指定媒體:陶藝雜誌

三、展覽地點: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地址:23942 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
電話:02-86772727
傳真:02-86774034
網址:http://www.ceramics.tpc.gov.tw/competition

防潮家56公升防潮箱(D-6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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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展覽日期:
中華民國99年10月27日至12月12日

五、頒獎典禮:
中華民國99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2時

六、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十八歲以上人士

七、計晝內容:
第三屆臺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為鼓勵陶瓷產業界及陶藝個人工作室,擬以公開徵件的方式,徵選各式不同主題及類型的茶壺,作品內容須搭配各種茶文化形式,如適合包種茶、烏龍茶、椪風茶等使用之茶壺。另設計相關推廣活動配合競賽展出。
捕蚊達人 第二代捕蚊達人光觸媒捕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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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計原則
  1. 內容:
    參賽者可依個人喜好及專業,以兼具茶文化之各式不同主題、型式之茶壺做為參賽物件。
  2. 材質:
    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其他材質為輔
  3. 燒成溫度:
    必需1100度以上

(二)報名送件
  1. 瑞士Stadler Form Henry系列清淨機
    瑞士Stadler Form Henry系列清淨機
    不需報名費用。
  2. 檢附送件表一份。
  3. 收件日期:
    中華民國99年7月15日起至8月15日止
  4. 作品隨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至:
    當代陶藝館 地址:(367)苗栗縣三義鄉水美188號電話:037-875-866 傳真:037-873-097
    E-mail:paul.you@msa.hinet.net
  5. 作品於包裝外箱上請註明參賽名稱及姓名,並貼上3×5吋作品彩色照片;若包裝方式特殊或為複合組裝作品,請附開箱及組裝說明;作品請妥善包裝,並考慮包裝及運送便利性。

CROSSING SUMMIT 21吋硬殼登機箱-三色任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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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日期:
    訂於中華民國99年8月底
  2. 評審重點:
    • (1)作品原創性
    • (2)具有獨特創作風格者
    • (3)具實用性
  3. 評審方式採責任評審制。
  4. 責任評審依評審制度辦法及配套措施,由主辦單位敦聘國內專精於各式茶具及茶藝之人士擔任。

蘭陽橋鄉村渡假別墅-四人房住宿券(一泊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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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方式
  1. 金壺獎金獎一名:獲頒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狀乙只。
  2. 金壺獎銀獎二名:各獲頒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狀乙只。
  3. 金壺獎銅獎四名:各獲頒獎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獎狀乙只。
  4. 金壺獎佳作十名:各獲頒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乙只。
  5. 入選作品若干名:各獲頒入選證書乙只。
  6. 最受歡迎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7. 最有價值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 最受歡迎獎:凡入選作品,在展覽期間可接受限量預定者;展覽結束後,將依實際成交數量最多者,於下一屆頒獎典禮中,領發“最受歡迎獎”。
生活經濟學-15位超級教授教你從生活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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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有價值獎:評選標準為:價格與價值的相對考量,表現傑出又最“物超所值”的作品。展覽開展後,將由收藏家票選統計產生,依實際得票數最多者,於下一屆頒獎典禮中,領發“最有價值獎”。

七、權責
  1. 金壺獎得獎作品(金獎、獎銀、銅獎、佳作)將歸各獎項贊助人所有。
  2. 為配合展覽及教育推廣,凡入選作品,將由民眾優先典藏。(標價以送件表為準,並刊載於展覽作品集;展覽期間售出之作品,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3. FABER 藝術家級典藏組合套裝-大
    FABER 藝術家級典藏組合套裝-大
    參賽作品送件、退件時所生之包裝、運輸及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展出期間之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支出。
  4. 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影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

八、備註
  1. 作品退件:
    展覽結束後二週內為退件時間,參展者請親自或由委託者來主辦單位取件。逾期末取,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2.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之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 參賽作品如末達評選標準,責任評審得就特定獎項議決從缺不予錄取。

共感力設計評鑑:網頁篇
共感力設計評鑑:網頁篇
※ 相關推廣活動
  1. 臺日千人茶會〔中華民國99年10月31日(週日)〕
  2. 茶藝表演〔展覽期間之週六、週日〕。
  3. 作壺示範。
  4. 茶與壺研討會。(陶瓷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
  5. 贊助廠商配合辦法。
  6. 作品限量預定與最受歡迎獎活動辦法。
  7. 最有價值獎票選辦法。
  8. 產業申請製造金壺獎得獎作品之相關辦法。


更多資訊:

2010年5月6日

[陶藝]第7屆臺北陶藝獎徵件(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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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山葉機車 CUXI 100 特仕版(五期噴射/碟煞)新領牌車
山葉機車 CUXI 100 特仕版(五期噴射/碟煞)新領牌車
一、宗旨:
鼓勵陶藝創作與設計,推廣陶瓷欣賞,引領提升臺灣現代陶藝發展,以「成就獎」、「創作獎」及「主題獎」三大獎項,達到見證典範、創建未來、落實藝術生活之
精神,持續為陶藝挹注活水、開拓新疆。

二、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

FUJI SL1-COMP碳纖維彎把公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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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項及辦理方式:
(一)成就獎
  1. 說明:
    表揚長年致力於陶藝文化,在陶藝創作之教育、推廣、研究、發明、創造、美學、藝術性等取得卓越成就,為臺灣陶藝發展作出寶貴貢獻者
  2. 遴選方式:
    由本館邀請各方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委員會評選之,本獎項若無適當人選經遴選委員會同意可從缺。
  3. 獎勵內容:
    獲頒本獎項者,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20本,由本館拍攝紀錄片並辦理個人展覽,以表彰其卓越成就。
Grace gift異國邂逅~時尚鉚釘蛇紋鏤空涼鞋 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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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作獎
  1. 說明:
    鼓勵創意的製作技法與表現形式,發揮陶瓷質感的可能性,展現當代陶藝豐富的活力與創意。
  2. 徵件方式:公開徵件。
  3. 參賽辦法:
    (1)初審:
    以作品影像審核。請檢送附件表1份、作品影像7張(前3張為參賽作品不同角度之影像,後4張為另外4件不同作品以供參考),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2)決審:
    原件審核。請於通知時間內送參賽作品原件至本館,並自行組裝完成。作者須於決審當天至本館與評審面談。
  4. Grace gift日版限定款!COLORFUL牛漆皮短筒靴 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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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勵內容﹕首獎二名,獎金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5本;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專刊2本。
  5. 作品尺寸:
    作品(或分組件)之包裝,以每單邊不超過150公分為限
(三)主題獎
  1. 說明:
    本屆主題設定為「玩」。鼓勵創意,形式不拘,材質可多元,惟陶瓷媒材需佔作品60%以上。
  2. 徵件方式:公開徵件。
  3. 參賽辦法:
    (1)請檢送附件表1份,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止寄至本館,以郵戳為憑。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2)評審:
    以原件審核。請於通知時間內送參賽作品原件至本館,並自行組裝完成,作者須於評審當天至本館與評審面談。
  4. 獎勵內容﹕首獎二名,獎金新臺幣拾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5本;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專刊2本。
  5. 作品尺寸:
    作品(或分組件)之包裝,以每單邊不超過150公分為限

五、時程規劃
創作獎
  •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收件:
    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以郵戳為憑
  • 初審:2010年10月
  • 決審:2010年11月
  • 得獎通知:2010年12月
  • 展覽時間:2011年3月—6月
  • 頒獎典禮:2011年3月
  • 作品退件:2011年6月
主題獎

六、參賽細則
(一)報名:
  1. 送審資料:
    (1)「第7屆臺北陶藝獎」報名表(如表1、表2、表3)
    (2)創作獎檢送作品影像7張(前3張為參賽作品不同角度之影像,後4張為另外4件不同作品以供參考)。主題獎檢送作品圖像1張。
    (3)圖像規格﹕
    a.照片﹕3×5吋照片,背面註明作品名稱、年代、尺寸、材質
    b.數位影像:300dpi,1~2MB左右,jpg格式,以光碟存檔
  2. OLYMPUS μ 5010- 超廣角輕巧粉嫩相機(公司貨)
    OLYMPUS μ 5010 (公司貨)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止
  3. 報名方式:
    (1)郵寄報名︰檢附上述「送審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達本館。封面請註明:「參加第7屆臺北陶藝獎」。
    (2)網路報名:進入本館「臺灣陶藝競賽網」http//:www.ceramics.tpc.gov.tw/competition登入送審資料。
(二)評審結果公佈﹕
將於2010年12月在「臺灣陶藝競賽網」公佈得獎與入選名單,並以專函通知。
(三)作品退件:
參展者請於規定時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館領回作品。逾期未取,本館將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
(四)參賽作品須未曾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本館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五)參賽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評審委員得就特定獎項過半數決議從缺。

七、參賽需知
(一)首獎作品歸館方所有,列入本館提報典藏審議委員會列入典藏作品名單,經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後列為典藏品。成就獎獲獎人提供數件作品,由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作品歸本館典藏。
(二)除成就獎外,作品送件、退件之包裝、運輸及運送過程之保險費用,須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本館於展出期間對作品善盡保管之責,並為作品投保,然作者亦須注意作品安全性。如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破壞者,本館將不負賠償之責。
Apple iPhone 3GS網路高速上網智能機-32GB
Apple iPhone 3GS(32GB)
(三)本館對所有展出作品、圖像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教育推廣活動,以及宣傳等權利。
(四)送件參與本獎項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館得修訂公佈之。
  • 聯絡地址:
    23942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聯絡人:
    典藏展示組邱小姐
    電話:02-8677-2727分機508;傳真:02-8677-4034;e-mail:AC2560@tpc.gov.tw
  • 本簡章可至臺灣陶藝競賽網

延伸閱讀:

2010年3月23日

[美展]苗栗縣99年度苗栗美展(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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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4.25

一、宗旨:
為推展地方文化藝術教育,鼓勵藝術工作者創作風氣,藉以收觀摩鑑賞之效,提昇本縣藝術創作水準,充實民眾休閒生活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四、承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五、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苗栗縣各藝文社團、18鄉鎮市公所。

六、計畫內容與實施方式:
(一)徵件時間:
99年04月23、24、25日。
(二)展覽時間:
99年08月25日至9月15日。
(三)展覽地點: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陳列館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SONY WX1 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
(四)參加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設籍苗栗縣一年以上之美術創作者(請攜帶雙證件查驗,身分證(★必備)、駕照、戶口名簿等)
2.苗栗縣各藝文社團入會一年以上之會員(請附該會開立之會員證明)
3.在苗栗縣就學(請附學生證影本)或服務一年以上目前任職於苗栗(請附投保證明及服務證明影本)之外縣市籍美術創作者。
(五)參賽方式:
1.初審:請以正楷詳實填寫報名表,送件時請附簡歷及兩吋半身照片一張(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並浮貼於照片欄內),並黏貼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學生證、投保證明及服務證明等影本),並加註創作地點。若資料不符、填寫不全,皆不予受理並依下列規定送件。
  • (1)書法:繳交8×10吋照片1張及局部放大1張。
  • (2)篆刻:以參賽作品送五方至十方八開宣紙原拓文1張(酌加邊款),不需裝裱。
  • (3)立體工藝類:繳交作品8×10吋照片3張,應拍攝含正、背、側面等3個不同角度。
  • (4)攝影類:請繳交照片1張,長邊限10吋、短邊不得小於6吋
  • (5)其他類別均繳交8×10吋照片1張。(備註:1吋=2.54公分)
  • (6)初審以照片為準,參選者需以專業水準拍攝照片,務請清晰。
  • (7)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 (8)所有資料及照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2.複審:
  •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1)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及專業水準拍攝照片,解析度350DPI以上光碟乙張,參加複審。
  • (2)徵選作品規格:(書、畫、攝影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裝裱者皆不予受理)
  • [水墨]:包括膠彩,一律裱褙完成,連框裝裱或卷軸後限200公分×100公分以內,不得以玻璃裝框。
  • [書法]:包括篆刻,規格同水墨。
  • [油畫]:最小以10號以上,最大以50號以內為限,請勿以玻璃裝框。
  • [水彩]:包括粉彩,最小以四開以上,最大以對開以內為限,不得以玻璃裝框。
  • [攝影]:作品長邊以20吋為限(短邊不得小於12吋為限)並加框,玻璃裝框者不收。
  • [自由媒材]:包括美術工藝、陶藝、木雕、雕塑、版畫、等各類作品,作品規格長、寬、高各以100公分以內為限,不得以玻璃裝框。
  • (3)複審作品須與初審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作品內容物,否則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六)展出方式:
1.徵選作品類別:分水墨(包括膠彩)、書法(包括篆刻)、油畫、水彩(包括粉彩等)、攝影、自由媒材(包括雕塑、陶藝、木雕、版畫、多媒材等)等6類。
2.徵選作品資格:凡符合第六項第四點資格者,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二年內之創作為原則,且未在本局展出,並未曾參加任何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徵選作品每人限一件。(徵件簡章及送件登記表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3.徵選作品審查:
  •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1)必要時於初審或複審前經籌備會委員審查送件作品,不得有代筆、冒名頂替、抄襲或疑異等情事,承辦單位視情況得以要求現場施作,若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 (2)徵選作品須經評審委員審查通過後始能展出。
  • (3)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查,參加人員對評審委員審查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 (4)各類作品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5位,入選若干名,以上各類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的標準得以「從缺」。
4.收退件:
  • (1)參展者送件時請先行填妥送件登記表(請逕向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索取),連同作品於規定時間內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本局,由本局給據付執,俟展覽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若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局者不予收件,並不負保管之責。
  • (2)所有未入選作品及參展作品於退件通知後逾期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 (3)承辦單位:※電話:037-352961~4分機612~617
    ※地址: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收退件地點 初審收件日期及時間 複審收件日期及時間 入選作品展畢退件
日期及時間
苗栗縣政府
國際文化觀光局
陳列館中興畫廊
日期 99年4月23、24、25日 99年5月16、17、18日 99年9月17、18、19日
時間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5.獎勵及罰則:
  • ◇Ann’S◇街頭時尚~反折毛線層次2way短靴*棕
    ◇Ann’S◇街頭時尚~反折毛線層次2way短靴
    (1)送件作品不得有代筆、冒名頂替、抄襲或疑異等情事,事後若經發現則承辦單位視情況得以要求現場施作,若經查證屬實者,除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並於公開場合公布其姓名。
  • (2)送件作品經評審入選以上者方得展出,並贈展覽專輯乙冊(俟出版後由承辦單位通知領取),各類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5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伍萬元、第二名參萬伍仟元、第三名貳萬元、優選伍仟元;前三名得獎者,經徵詢同意後得由本局典藏,並頒贈典藏獎狀。)入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不頒發獎金。
  • (3)累計三年得名次者,列為該類別之苗栗縣美術家聯展,而不得參加同類別之徵選。參加其他類別之徵選,不受此限。
  • (4)得獎者第一、二、三名需配合99年至100年北台八縣市巡迴展活動。(各類選2件切合北台八縣市巡迴展主題-花、自然、綠生活)
6.承辦單位對於徵件入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及出版專輯等相關權利。
7.頒獎日期:99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8.頒獎地點: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中正堂。

七、附則:
(一)展出作品由承辦單位依整體考量展陳佈置。
(二)作品送交後由承辦單位負保管責任,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本身結構、製作及裝置不良而損壞者,承辦單位不予負責。
(三)凡貴重易碎作品參展以安全為考量,請作者加裝保護措施,並由承辦單位辦理保險,如必要得請協助佈展、卸展。
(四)參與本次展出者應確依本實施計畫各項規定作業。
(五)所獲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15﹪。
(六)本計畫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7月15日

[陶藝]2009陶情藝語競秀在苗栗(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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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7.17

2009苗栗陶藝獎活動訊息自公佈以來,獲得全國各地陶藝創作者廣大的支持與迴響。本次陶藝獎競賽社會組之收件活動即將正式登場,苗栗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廣邀全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之陶藝創作者,不限題材地盡情展現創作能量,來共同參與這場年度的陶藝盛會。初審收件日期自7月13日至7月17日止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次競賽社會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5名,第一名獎金高達20萬元、第二名獎金15萬元、第三名獎金10萬元、優選獎金1萬元,同時前三名作品,將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典藏。

社會組競賽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評審方式辦理,初審為審查參賽作品照片,通過初審者則再提送作品實體進入複審審查,決審則為通過複審之參賽者,再提送2件參考作品(實體)交付審查。初審之審查,創作者需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片5張,照片內容包含:參賽作品1件,不同角度5Ⅹ7吋照片3張及電子檔、參考作品2件,5Ⅹ7吋照片各1張及電子檔。掛號郵寄「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課」收,信封註明「參加2009苗栗陶藝獎」。

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長林振豐表示,今年的陶藝創作競賽獎金優渥,希望全國陶藝愛好者來共襄盛舉。「苗栗陶藝獎」不只持續拓展苗栗陶藝文化的發展,並已成為台灣陶藝界重要的競賽之一,秉持鼓勵陶藝創作多元性的宗旨,繼續深耕與活絡國內陶藝創作環境,期望累積陶藝更深厚的人文厚度。

本競賽活動簡章可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www.mlc.gov.tw)下載,或至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活動洽詢電話:037-352961轉319藝文推廣課 劉先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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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0日

[陶藝]2009苗栗陶藝獎(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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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7.17

為了推動陶藝文化,鼓勵陶瓷藝術創作,並培養學生陶藝與美學的創作力,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今年持續秉持鼓勵陶藝創作多元性的宗旨,不限主題地廣邀全國各地陶藝創作者,來參與這場年度的陶藝盛會。本次競賽社會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5名,第一名獎金高達20萬元、第二名獎金15萬元、第三名獎金10萬元、優選獎金1萬元,同時前三名作品,將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典藏。

今年的競賽共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社會組為全國性的競賽,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評審方式辦理,初審為審查參賽作品照片,通過初審者則提送作品實體進入複審審查,決審則為通過複審之參賽者再提送2件參考作品(實體)交付審查,主辦單位表示將遴聘專家學者,以公平公正方式辦理評選,初審收件日期自7月13日至7月17日止學生組分為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組競賽。報名時間自9月21日起至9月25日為止,每組報名人數限100名,額滿截止。參賽者至指定地點現場創作,主辦單位將提供參賽者每人3公斤陶土一塊,並於現場公佈今年創作主題。學生組各組第一名1名獎金5千元、第二名獎金3千元、第三名獎金1千元。

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長林振豐表示,今年的陶藝創作競賽獎金優渥,希望吸引更多陶藝愛好者來共襄盛舉,藉由競賽活動之相互學習與創意激盪,來豐富國內陶藝創作環境的深度與廣度,並期待透過比賽與交流,來深耕與拓展苗栗陶藝文化的發展,為苗栗的陶藝帶來新遠景。

本競賽活動簡章可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www.mlc.gov.tw)下載,或至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活動洽詢電話:037-352961轉317藝文推廣課劉先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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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9日

[工藝]蘭花手工藝創意大賽(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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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2.28

活動宗旨:
每年一屆的台灣國際蘭展是一個以蘭花為主的專業展,此展於全球蘭花產業享譽盛名。台灣國際蘭展展出內容活潑多元,除了蒐集國內外珍稀蘭花品種,並廣納許多蘭花相關作品,為使本展更趨豐富,特舉辦「蘭花手工藝競賽」,提供創作者一個嶄新的舞台,欲報從速!。

徵件時間: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展出時間:
2009年3月7日至2009年3月16日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

比賽辦法
(一)報名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以及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以個人或團體共同創作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一件作品,主題不可重複
註:一主題作品中無數量限制,可以是許多創作品集合而成。
(二)題材:
「以蘭花為主題」
(三)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素材不限(如木工、金工、紙黏土、壓花、皮雕、裁縫、陶藝、印染、琉璃、珠寶、紡織、、、等手工藝品設計,不含單純攝影及一般繪畫作品),請以原創作品參賽。平面作品:總尺寸不得超過高100公分×寬100公分(含框),立體、空間性作品:高度、長度、寬度不得大於100公分,每件作品請填寫一份報名表。
作品審查與評選標準: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評審工作,依主辦單位訂定之評選要則評審之。評選標準依下列項目評定:
  • 創意表現30%
  • 實用性20%
  • 技法發揮20%
  • 媒材運用20%
  • 完整性 10%

報名方式:
2009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
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1. 優勝:10名,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10,000元。
  2. 佳作:15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3,000元。
  3. 入選:50名,各頒給獎狀乙面及獎金新台幣1,000元。
    ※ 得獎作品每一作品除了獲得獎狀及獎金之外,另贈10張2009國際蘭展門票。

九、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請作者自行將標示牌(請參考報名表)黏貼於包裝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2. 參賽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或為稀有材料、價格昂貴、造型妨害善良風俗者,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3. 參賽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或用專用錦盒包裝,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請於參賽品上註明參賽名稱「2009國際蘭展---蘭花手工藝創意大賽」
  4.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獎金追回)
  5. 參賽者享有著作人格權,且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6. 得獎者之作品設計著作權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歸屬於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所有,且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擁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7. 本會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並歡迎參賽者捐贈作品,供本會做為非販賣的展示活動,並於本會往後相關活動展示宣傳;除得獎作品以外,欲領回作品者請於2009年3月30日後至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領回,限期一個月,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8.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 審查結果公佈於2009國際蘭展網站,並將另行以通訊方式通知得獎者,所有得獎作品將於『2009年國際蘭展』展出。
  10.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若以個人名義參賽,請詳填「聯絡人」欄位。
一張報名表只能填寫一件作品名稱。參賽不限件數,一個主題只能用於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件作品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活動洽詢專線】
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
地址:台南縣後壁鄉烏樹村烏樹林325號
電話:06-683-0304 葉小姐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網址:www.tio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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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藝術]牛轉乾坤—己丑陶牛展全國生肖陶藝競賽(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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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迎接新年度,推廣並鼓勵陶藝創作,特辦理全國性生肖陶藝徵件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縣政府、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三、徵件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四、徵件內容:
(一)以「牛」為主題
(二)材料須以陶瓷為主要創作媒材,坯體與釉藥皆需燒製完成(不接受紙黏土等未經燒製之材質代替陶瓷)。作品若由多個配件組成或作品站立不穩時,請加底板固定,以免損傷或遺失。單邊尺寸不得超過40公分

五、參賽資格:
全國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校學生,每人限報名乙件,限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為鼓勵各校共同參與,同校送件以40人為限

六、獎項內容:
  • (一) 特優(共計3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卷1000元。
  • (二) 佳作(共計4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卷800元。
  • (三) 入選(共計5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卷500元。

七、徵件辦法:
(一) 送件方式:親自送件或郵寄。(郵寄者請小心包裝,如有破損,本館不負賠償之責)
收件內容:
報名表及作品原件。(參加者請填妥報名表格一式二聯,資料不齊者,視未完成報名程序。)
收件日期:
民國97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郵寄送件者,以送達日為準,非以郵戳為憑。)
收件時間: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
寄送地址:
23942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B1卸貨區),註明「參加牛轉乾坤—己丑陶牛展」
(二) 評審結果將於97年11月16日於陶博館網站公布,並通知獲獎者及入選者。網址:http://www.ceramics.tpc.gov.tw
(三) 退件:請攜帶「退件聯」至主辦單位領取作品,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退件時間,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退件日期:
民國98年2月17日至2月21日
退件時間: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
退件地點:
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八、展覽及活動訊息:
(一)展覽
期間:民國97年12月19至98年2月15日
地點: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二)頒獎典禮
期間:民國97年12月25日(暫定)
地點: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國際演講廳

九、聯絡人:
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典藏展示組 ∕ 林珊如 小姐
地址:23942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
電話:02-86772727分機507
e-mail:ad0628@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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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工藝]2008苗栗陶藝獎(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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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為發揚與推展陶藝文化,鼓勵陶瓷藝術創作技能,並培養學生陶瓷藝術與美學創作力,特舉辦「2008苗栗陶藝獎」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四) 協辦單位:

三、競賽類別與參賽資格:
(一)、社會組:本組為全國性競賽,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
(二)、學生組:本組為縣級比賽,採現場創作方式辦理,設籍或就讀本縣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參賽辦法:
(一)、社會組:參賽以1件作品,規格長、寬、高各100公分以內為限。
  1. 初審:照片審查。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片,掛號郵寄「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課」收,信封註明「參加2008苗栗陶藝獎」。
    • (1)、送件表:填寫詳細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 (2)、照片:參賽作品1件,不同角度5Ⅹ7吋照片3張及電子檔參考作品2件,5Ⅹ7吋照片各1張及電子檔。(共計5張照片送審)
    • (3)、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2. 複審: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3. 決審:複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加送2件參考作品參加決審。
  4. 參加複審、決審的作品請勿以玻璃裝框。請作者自行包裝並附堅固外箱,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低溫易碎等有安全疑慮之作品,經主辦單位認定,不予收件。
  5.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 (1)、以他人作品參賽者
    • (2)、抄襲他人作品者
    • (3)、作品曾經參與其他競賽或經公開發表者

(二)、學生組:

  1. 分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組競賽,每組報名人數限100名,額滿截止。
  2. 參賽作品為作者現場創作,每人限一件(長、寬、高各不逾50公分為限),現場創作地點:苗栗陶瓷博物館。
  3. 承辦單位提供參賽者每人5公斤陶土一塊,自由創作,於4小時內完成作品。
  4. 參賽用之陶土、泥漿及木板、簡易工具由主辦單位提供,特殊用具請參賽者自備。
  5. 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素燒後辦理評選、佳作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施釉。
  6. 參賽者請先填妥報名表,於97年6月9日起至6月13日止,將報名表傳真或親送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方可參加競賽,以利現場創作競賽準備作業。
  7. 洽詢電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藝文推廣課 林幼詩 037-352961*314
    傳真037-351626

五、競賽活動期程:
(一)社會組:

項目

收件日期及地點

退件時間

評審日期

備註

初審

97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9月上旬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複審

97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

97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

預定9月下旬

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決審

97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

擇期通知

預定10月下旬


(二)學生組:

項目

日期

備註

學生組報名

97年6月9日至6月13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填妥報名資料後傳真或親送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收

現場創作競賽

97年6月28日上午8-12時

國小低年級組競賽

97年6月28日下午13-17時

國小高年級組競賽

97年6月29日上午8-12時

國中組、高中職組競賽

學生作品陰乾、由主辦單位統一素燒

評選

預定97年7月中旬


佳作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施釉

未得獎作品退件

97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苗栗陶瓷博物館辦理退件


六、評審辦法:
(一)、參賽作品之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辦理評選。
(二)、評選標準:成型技法30%、造型30%、創意40%
(三)、評選方式:分初審(照片審查)、複審(參賽作品原件審查)、決審(參賽作品加參考作品2件審查)方式辦理評選。

七、獎勵辦法:

(一)、社會組:
  •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20萬元。
  • 第二名:2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5萬元。
  • 第三名:3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
  • 優 選:5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萬元。
  • 入 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二)、學生組: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
  •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5千元。
  • 第二名:2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3千元。
  • 第三名:3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千元。
  • 佳 作: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為鼓勵創作,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主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得獎者贈送出版專輯二冊。
    ※上列獎金依法代扣繳15%所得稅。
    ※社會組第三名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

八、指導老師獎項:
學生組入選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以玆鼓勵並增益鄉土教學技藝課程執行成效。

九、展覽及頒獎:
入選作品將於97年12月假苗栗陶瓷博物館辦理展覽,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狀及獎金。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存檔。
(二)、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檢證舉發經評審委員認定屬實者,即取消獲獎資格,撤回獎勵收回獎狀及獎金。
(三)、入選作品之影像,主辦單位有權作為攝影、印刷、刊登、宣導、展示、影像宣導公益等用途,運用於相關文宣資料,以宣傳推廣陶藝創作藝術。

十一、本競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視情況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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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浪漫婚姻•幸福家庭” AJM陶瓷设计大赛(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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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设计主题:
浪漫婚姻,幸福家庭,是我们每个人毕生的期待。夫妻间彼此恩爱,彼此忠诚,才能让爱情的音符洋溢着生活的旋律。美满和谐的婚姻如童话般浪漫,夫妻之间有着心心相印的甜蜜和祝愿。这一切让时尚,浪漫的餐具来表达吧!婚礼的餐具是缔造美好良缘,让爱情地久天长的桥梁。
让浪漫的婚姻添加的几多情意,几多寄语。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方
广东大业陶瓷有限公司
独家网络承办
Arting365创意擂台

三、设计作品范围
  • 婚庆陶瓷餐具一套(包括情侣对杯,碗,盘,相架)
    • 口杯:口径8CM 高度为9.5CM
    • :直径15CM 高度为6.8CM
    • :直径22CM 高度为1.6CM
    • 相架:16X20CM

四、参赛对象和方式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含港、澳、台)对陶瓷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参赛方式:
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Arting365创意擂台的大赛专题页面即可,在大赛网站可以进行作品展示、评论等操作。
作品提交地址: http://pk.arting365.com/upload.php?cmpid=13

五、大赛时间
  • 作品征集:2008年6月3日至2008年8月3日
  • 初评时间:2008年8月5日—15日
  • 终评时间:2008年8月25前
  • 获奖公布:2008年9月10日前
六、大赛奖项设置
  • 一等奖(1名):5000元+获奖证书+精美礼品(价值200元陶瓷产品)
  • 二等奖(2名):2500元+获奖证书+精美礼品(价值200元陶瓷产品)
  • 三等奖(3名):1000元+获奖证书+精美礼品(价值200元陶瓷产品)
  • 优秀奖(10名):200元+获奖证书+精美礼品(价值200元陶瓷产品)

    (现金奖励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负责缴纳税金)
七、作品要求
  1. 设计作品需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2. 所有作品设计材料为陶瓷材质;
  3. 作品需具有创意,风格偏向欧式,时尚浪漫;
  4. 强调原创性, 系列性,造型与装饰新颖;
  5. 设计作品表现手法多样,但设计创意需清楚表达;
  6. 设计作品具备批量化生产的可实现性;

八、作品规格
  1. 作品上传规格要求:
    • 设计方案为平面设计(需三视图)。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为RGB模式,表现手法不限,作品效果图要表现明确的设计意图,图稿以A3 幅面 (297mm×420mm )。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打包成rar上传。
    • 提 供网上作品展示平面图一张用于展示。参赛选手可以系列作品整体展示,也可以选择两个以上的作品组合展示(无需三视图)。展示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 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 思、寓意和创意。
  2. 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3. 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九、活动评选
(一)评选办法
  1. 大赛评审由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组成;
  2. 征稿结束后,由AJM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选原则
  1. 创新性 (30%)
    设计有创意,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可行性 (30%)
    生产、技术、工艺、材料、使用方面具有可行性。
  3. 美观性 (30%)
    产品设计的外观的美观性。
  4. 作品表现 (10%)
    作品、版面及陈述应充分表现美观、全面。
十、评选流程
  1. 通过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
  2. 组委会将以电话及Email的形式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大赛组委有权要求获奖作者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3. 终审评委将根据作者对入选作品修改完善情况最终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十一、产权说明
  •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在大赛活动结束并颁奖后,所有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AJM公司所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递,即视为参赛人认可和接受本规则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所有条款。

十二、著作权说明
未获奖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属原创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及创意擂台拥有作品的出版、发布及展示权。

十三、广东大业陶瓷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

十四、赛务咨询
“浪漫婚姻·幸福家庭” AJM陶瓷设计大赛组委会咨询组:
活动主办方咨询: 广东大业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昊钦(开发部)
联系电话:0768-2804345
征集活动咨询:Arting365创意擂台
联系人:叶小姐/宋小姐
联系电话:021-502783421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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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

[藝術]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要點(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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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
為推展台南縣南關線地區美術教育,激勵南關線地區美術研究及創作,倡導藝文風氣,促進藝術薪火相傳,藉以提昇台南縣縣民文化藝術水準。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南縣政府
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
三.徵選項目
(一)97年藝術家畫集編印。
(二)98年至99年間邀請至本中心美術館展出。
四.徵選資格
(一)凡本籍或出生地為台南縣南關線地區、設籍台南縣南關線地區6年以上(歸仁、仁德、關廟、龍崎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已獲中央政府、各縣市政府或任何公家機構等單位出版個人專輯者不得申請。

五.作品類別
(一)東方媒材類:水墨、膠彩畫、書法、篆刻…等。
(二)西方媒材類:油畫、水彩畫、版畫、多媒材…等。
(三)立體類:彩繪、木雕、刺繡、陶藝、雕塑、工藝…等。
六.申請文件(初選)
(一)填寫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要點申請表。
(二)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初審一律以作品照片送審(限10內年創作之作品):
(1)平面作品:
繳交5件以上作品之5×7相片
(2)立體作品:
繳交3件以上作品之5×7相片(每件作品可提供3張不同角度之相片做為評審參考)。
(3)照片需註明作品名稱、創作時間、媒材及尺寸。
(4)入圍與否,相關的申請資料、照片恕不退件。
(5)初選收件時間、地點:
自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請將作品加註「台 南縣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字樣,掛號郵寄至台南縣歸仁鄉信 義南路78號文化活動組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書面資料不全、逾期者恕不受理。
七.複選作品收(退)件
(一)初選通過者由本中心通知,再繳交原作品1件,由作者自行負責運送、保險。
(二)郵寄者,平面作品以紙箱,立體作品以木箱妥為包裝,並請小心運送,於途中受損者本中心不負賠償責任。
(三)時間
(1)收件:
自本中心通知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 (每週二下午至週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退件(含未入選作品):
97年8月20日起8月31日止。 (每週二下午至週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送件方式
(1)掛號郵寄者請依初選方式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親自送達:於本中心美術館上揭開館期間送至美術館第二畫廊。
(3)如需代辦託運退件(快遞對方付費),請於送件時填具「委寄切結書」。
(五)聯絡方式
(1)電話:06-3306505轉117或115(本中心文化活動組)
(2)傳真:06-3307512。
(六)複選作品退件(含未入選之作品):
請於退件期限內領回,逾期未領回,視同放棄作品,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八.徵選名額
(一)各類選出優勝一名出版畫集(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二)得獎人應提供出版作品 60 件,以利本中心畫冊編印及展覽檔期之安排。
九.獎 勵:
優勝藝術家,由主辦單位出版專輯、贈送作者200本畫冊,並邀請藝術家至本中心美術館展出。
十.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請知名藝術家組成編輯小組公開評選,評選標準由編輯小組訂定之。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徵作品須為作者本人創作,不得抄襲或模仿,如被檢舉有冒名頂替、偽造文書者或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入選資格外,應自負法律(賠償)責任。
(二)本中心於收件起至評審結束退件止,對應徵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遇天然不可抗拒等情事而遭損壞、遺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三)評審對於徵選作品提出疑慮時,作者有義務即時說明;徵選作者對執行審查、展出、陳列及編印畫冊業務應予尊重,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經評審入圍之作品,本中心有展覽、攝影、出版、上網發布新聞等相關權益。
(五)入圍得名藝術家作品編印集結成輯,本中心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書報雜誌等形式)致贈、重製、發行、保存及轉載授權之使用,
雙方擁有畫冊之著作財產權。
十二.簡章:
請至本中心服務台索取,或本中心網站 http://tssc.tainan.gov.tw 下載。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6日

[藝術]2008南瀛獎雙年展(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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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旨: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鼓勵美術工作者研究、創作,倡導藝文風氣,推動全民美育,提升美術水準。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
承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南縣文化基金會

2007年11月16日

[國內]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創意特色商品競賽」公開徵件(9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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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創意特色商品競賽」公開徵件說明

壹、計劃目的
為徵求具陶博館特色之平價創意商品(不限媒材),徵求相關文化工作者合作,以共同開發、利潤共享之模式,合力開發對本館之品牌形象具加值效果之文化商品。

貳、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止

參、評選日期
97年1月7日(周一)早上10時,依參賽者企劃書寄達本館之順序簡報。參賽者應攜帶商品樣本,至現場口頭簡報,每人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無法到場 簡報者須事先告知本館,並請務必備齊詳盡之資料及文字說明內容,且於評選日前將商品樣本送達本館,以免影響評審結果。未於評選日前送達商品樣本者,視同棄 權。

肆、參賽資格
對文化商品設計生產領域具有經驗及創意能力之個人、工作室、廠商均可。

伍、競賽內容
一、須以陶博館之典藏品、常設展內容或展品、陶博館建築等特色為主題之商品,請參賽者自行至陶博館蒐尋本館特色元素作為創作素材。(陶博館典藏品請至本館數位典藏網站蒐尋 http://digital.ceramics.tpc.gov.tw/Web/ )
二、風格及媒材不限(不限陶藝品)。
三、須為平價、易為消費者接受之商品。
四、須可量產(生產數量由參賽者於企劃書中自提,惟至少須500份)。
五、須以博物館之消費族群為訴求對象。

陸、得獎者義務
一、經評選優勝之作品,須於97年3月31日前完成商品生產(生產數量由參賽者於企劃書中自提,惟至少須500份)。
二、商品之生產費用須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若須本館協助投資成本,須於本案競賽企劃書中明列出需本館協助投資之比例,及每份商品銷售時本館可獲得之回饋金比例及經費概算表)。

柒、得獎者權利
一、本案由本館組成之評選委員會擇取10件優勝作品(每人參賽件數不限,評選時亦可擇取同一人之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可獲得5萬元獎金,於提案獲選時給付1萬元,於提案之商品數量實際完成後給付4萬元。
二、優勝作品之版權屬本館所有,可於本館之自營商店、網站等銷售通路販售,並享有本館行銷宣傳資源,由本館協助廣告商品。
三、參賽者於本案中提案及實際生產出之商品,作者可於商品販售時,獲得每份商品販售金額之50%作為回饋金(以本案由作者自行負擔成本所生產之商品為限;本案生產之商品售畢後,本館後續自行負擔生產成本再製之商品不在此限)。
四、優勝作品若銷售情況良好,本館未來將優先考慮繼續合作設計及生產商品,培植為陶博館駐館商品設計作者。


捌、競賽方式及評選標準

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繳交企劃書一式10份至陶博館( 23942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行銷企劃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封面請註明為參加創意特色商品競賽。企劃書內容要求及給分標準如下,評選方向依「伍、競賽內容」為原則:

一、參賽者之簡介、個人商品開發相關經驗、過去作品。(評分比重佔10%)
二、設計內容:
含設計理念、商品文案及說明文字、商品材質、包裝設計,並須展示實體樣本。(評分比重佔50%)
三、成本及銷售分析:
含生產數量、生產成本分析、售價分析;須檢附實際與生產者洽談後確實之商品報價單,作為生產成本分析之依據。(評分比重佔40%)
註:若須本館協助投資成本,須於本案競賽企劃書中明列出需本館協助投資之比例,及每份商品銷售時本館可獲得之回饋金比例及經費概算表;其合理性列入第三項評選標準一併評分。

玖、洽詢方式:
陶博館網站 www.ceramics.tpc.gov.tw ,或洽(02)86772727*866吳小姐(電子信箱 ab6010@tpc.gov.tw )

2007年10月22日

[國內]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9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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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

徵件簡章
一、宗旨:
「台灣金壺獎」秉持:「陶冶國人生活涵養,提昇生活品質」之精神,以茶壺設計為競賽主題,為結合國內茶文化的蓬勃發展,及鼓勵國內陶藝創作者及陶瓷產業界,致力於台灣茶壺藝術之設計、創作、技術及生產上之開拓及發展;特徵選各種茶文化形式、主題之具風格性及實用性茶壺。希望藉由設計競賽展的舉辦,促進國內陶藝茶壺的製作日新月異、精益求精;並經由陶藝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豐富我國陶藝與茶藝的視野,以提昇台灣陶藝茶壺之品質及創作水準,來達到相互刺激、成長的目標;進一步將台灣陶藝茶壺,推到國際舞台,使台灣成為具獨特茶文化風格之陶藝壺的領導者。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中縣文化局
主辦單位:
台灣陶藝聯盟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陶藝協會、台灣陶藝學會、北區陶藝教育聯誼會、苗栗縣陶藝學會、臺中縣陶藝家協進會、臺中縣彩陶文化協會、臺中市陶藝文化協會、臺中市陶瓷藝術教育學會、南投縣陶藝學會、彰化縣陶藝學會、雲林縣陶藝學會、嘉義市交趾陶協會、花蓮縣陶藝學會、臺灣陶瓷刻畫學會、財團法人台中縣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當代陶藝館
指定媒體:
陶藝雜誌

三、展覽日期:
中華民國97年3月1日至97年3月30日

四、展覽地點: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 台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
TEL:04-2627-4568

五、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十八歲以上人士

六、計晝內容:
第一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為鼓勵陶瓷產業界及陶藝個人工作室,擬以公開徵件的方式,徵選各式不同主題及類型的茶壺,作品內容須搭配各種茶文化形式,如適合包種茶、烏龍茶、椪風茶等使用之茶壺。另設計相關推廣活動配合競賽展出。
(一)設計原則
  1. 內容:
    參賽者可依個人喜好及專業,以兼具茶文化之各式不同主題、型式之茶壺做為參賽物件
  2. 材質:
    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其他材質為輔
  3. 燒成溫度:
    必需1100度以上
(二)報名送件
  1. 不需報名費用。
  2. 檢附送件表一份。
  3. 收件日期: 中華民國96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4. 作品隨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至:
    當代陶藝館:367 苗栗縣三義鄉水美188號
    電話:037-875-866
    傳真:037-873-097
    E-mail: paul.you@msa.hinet.net
  5. 作品於包裝外箱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及姓名,並貼上3×5吋作品彩色照片;若包裝方式特殊或為複合組裝作品,請附開箱及組裝說明;作品請妥善包裝,並考慮包裝及運送便利性。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日期:訂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底
  2. 評審重點:
    1. 作品原創性
    2. 具有獨特創作風格者
    3. 具實用性
  3.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敦聘國內專精於各式茶具及茶藝之人士擔任。
  4. 評審方式採責任評審制。
(四) 獎勵方式
  1. 金壺獎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乙只。
  2. 金壺獎銀獎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乙只。
  3. 金壺獎銅獎四名: 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獎狀乙只。
  4. 金壺獎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只。
  5. 入選作品若干名:獲頒入選證書乙只。
  6. 最受歡迎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7. 最有價值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七、權責
  1. 金壺獎得獎作品(金獎、獎銀、銅獎、佳作)將歸各獎項贊助人所有。
  2. 為配合展覽及教育推廣,凡入選作品,將由民眾優先典藏。(標價以送件表為準,並刊載於展覽作品集;展覽期間售出之作品,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3. 展覽期間,將由參觀民眾自由票選"最受歡迎獎";於展覽結束後,依實際得票數最多者,領發"最受歡迎獎"。(票選民眾於展覽結束後,可參加贈品摸彩活動)
  4. 凡入選作品,在展覽期間可接受限量預定者;於展覽結束後,依實際預定數量最多者,領發"最有價值獎"。(唯預定者須先繳清訂金,作者於預定期限內繳交作品,並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5. 參賽作品送件 、退件時所生之包裝、運輸及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展出期間之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支出。
  6. 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影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
八、備註
  1. 作品退件:展覽結束後二週內為退件時間,參展者請親自或由委託者來主辦單位取件。逾期末取,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2.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之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 參賽作品如末達評選標準,評審團得就特定獎項議決從缺不予錄取。

相關推廣活動
  1. 研討會。(陶瓷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
  2. 茶藝表演。
  3. 作壺示範。
  4. 贊助廠商配合辦法。
  5. 最受歡迎獎票選活動辦法。
  6. 最有價值獎預定辦法。
  7. 產業申請製造金壺獎得獎作品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