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宗 旨:
貳、 辦理單位:
參、 實施方式:

POLICE時尚太陽眼鏡一、 參賽資格: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鼓勵美術工作者研究、創作,倡導藝文風氣,推動全民美育,提升美術水準。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承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文化局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南縣文化基金會
參、 實施方式:
POLICE時尚太陽眼鏡一、 參賽資格: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美術創作者。
- 作品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三年內(2006年1月起),未曾參加任何公辦美展為限,參賽類項目不限。惟初審階段每項送8×10吋照片三張,須為不同作品。(詳閱送件須知)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四年內不得參加,項目如下:
- 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
- 抄襲他人作品。
- 作品曾參加國內各種展覽競賽經發表者。
二、徵件作品:洽詢電話 06-6322231-轉3711或3712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徵件作品由承辦單位文化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辦理初、複、決審,依作品評審要點辦理。
經評審決定,各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

Motorola Milestone作品不符實施辦法規定者,不予審查。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肆、展 覽:
伍、獎 勵:
陸、 頒 獎:
柒、 典 藏:
捌、 其 他:
JELY OUR STORY 0.50克拉H&A八心八箭完美車工鑽戒收件時間:
- 初 審—97年6月1日至6月6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複決審—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 收件地點:
- 初 審—相片請寄2008南瀛雙年展籌備會(730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 複決審—作品請寄至台南縣文化中心(730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
- 作品規格:
送審作品須依下列規格送件,作品如需裝框,背面應加木板,正面裝用壓克力,不得裝用玻璃。不符規定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種 類作 品 規 格1國 畫裝框,內幅不得裁切,完成尺寸寬以 60cm 至 90cm,長以 190cm 至210cm為準。2油 畫裝框,最大以50號,最小以20號為限。3膠彩畫裝框,最大以50號,最小以20號為限。4水彩畫裝框,畫面以大於對開(73cm × 50cm),小於全開(114cm × 79cm)為限。5版 畫裝框,畫面以大於八開(38cm × 26cm),小於全開(114cm × 79cm)為限。6書法篆刻依國畫之規格處理,惟以單品直式卷軸為限。初審送件時,除繳交三張不同作品之照片外,每件書法作品請繳交一張細部照片,每件篆刻作品請另繳一張五方鈐印以上的原拓印文(不必裱裝)。7雕 塑1、 圓雕:形式大小力求簡便,長寬高不得超過2公尺,小於30cm,重量不得超過100公斤。2、 浮雕:含框不得小於100cm × 80cm 超過160cm × 120cm。8攝 影1、 彩色黑白混合評審,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類作品不得合成。2、 初審:以三張不同之作品 10吋 × 10吋 或 10吋 × 8吋照片審查,不需裱框,作者、題目、流水序號請自行以油性筆寫於背面。3、 複審:照片大小以最長邊 24吋為單一規格,應自行裱裝於28吋 × 32吋之木框或鋁框。9陶 藝作品長寬高不得小於30cm,大於90cm,複合作品請附完成作品之照片,標明裝卸過程,安全包裝後送件。10視覺設計1、含平面廣告設計、包裝設計、海報設計、郵件廣告設計、書籍設計、視覺識別設計、插畫、卡片、郵票、月曆……等印刷設計。2、平面作品應以壓克力加木板裱裝,含連作之尺寸以裱裝後小於140cm × 120cm 為限;立體作品長寬大於30cm ,小於90cm為限,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或用壓克力盒裝妥,安全包裝後送件。3、本類除受理個人作品參賽外,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可推薦作品參賽,得獎獎金由推薦團體領取,獎盃、證書、畫冊則由推薦團體作者分別領取。11工 藝1、含金工、民間木彫(有別於雕刻)、漆藝、編織……等。作品規格依視覺設計類第2項處理。2、編織類長不得超越180cm,寬不得超越120cm,裱於圖版者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定。12動 畫1、 作品不限制曾參加過其他競賽。2、 可組隊報名參加,須推出一名代表人,並檢附職名表。3、 運用於作品中之各類素材須註明取得著作權所有人之同意,若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所有責任,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或參賽資格。13紀錄片1、可組隊報名參加,須推出一名代表人,並檢附職名表。2、運用於作品中之各類素材須註明取得著作權所有人之同意,若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所有責任,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或參賽資格。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徵件作品由承辦單位文化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辦理初、複、決審,依作品評審要點辦理。
經評審決定,各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
- 初審:
依各類別,分別進行照片審查。獲選「入選入圍」者,由承辦單位通知繳交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參加複審。 - 複審:
依各類別,審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由初審「入選入圍」作品中選出入選獎、佳作獎、優選獎。 - 決審:
不分類別,審原作及二件參考作品,選出七名南瀛獎。
Motorola Milestone作品不符實施辦法規定者,不予審查。
- 初審:
- 以三張不同作品之10吋 × 8吋照片審查。照片請自編作品流水序號,以編號最小者為主要參選作品。
- 立體作品每件請自取三個不同角度拍攝成10吋 × 8吋照片(合計九張照片)送審。
- 國畫類二件參考作品,可以冊頁(畫心以四開左右為限)、方形(裝框或卷軸,畫心以140公分為限)形式參選。
- 動畫及紀錄片類只需寄送參賽作品,需以DVD光碟播放機可播放之DVD光碟片形式寄送,乙式六份。
- 所有照片、光碟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
星海爭霸2:自由之翼-PC中文版複審:
入選入圍者以主要參選作品之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參與審查,請作者依規定時間自行送至台南縣文化中心,逾期視同放棄複審資格。 - 決審:獲優選獎之作者參加決審。
- 參加複審之作品,作品標籤需工整清晰,並請作者自行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及底座、木箱、壓克力盒等週邊設備明顯處,以利登記及運送。
- 複、決審階段送審作品,請盡量親自送件點交;若非得採郵寄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郵遞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肆、展 覽:
97年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26日(星期日)於台南縣文化中心畫廊展出。
伍、獎 勵:
凡得獎者,可獲承辦承辦單位發給本屆「2008南瀛獎雙年展」專輯乙冊。
一、 南瀛獎:共7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20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二、 優選獎:共25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三、佳作獎:共3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5千元,證書乙紙。
四、入選獎:共50名,每名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陸、 頒 獎:
得獎人由承辦單位文化局另函通知,擇期隆重表揚。
柒、 典 藏:
獲選為「南瀛獎」者,除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座、證書外,展覽結束後,其原送作品(攝影類含底片)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影展類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取得播映權,及非營利用途的作品使用權,且不得重新詮釋作品。
捌、 其 他: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一、除動畫及紀錄片類外,作品同時參加本競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重複參賽,予以取消資格。
二、作品過重、過大或易碎致不適參展者,主辦單位得不予展出。
三、作品不得有抄襲、重製情事,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並予取消參賽獲得獎資格。
四、主辦單位對審查邀請展及入選獎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重製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對審查及得獎作品皆負保管之責,並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受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凡參加「2008南瀛獎雙年展」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議 決修改公布之。
更多資訊:
- 2008南瀛獎雙年展 實施辦法&送件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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