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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

[藝術]2008南瀛獎雙年展(97/6/6)

壹、 旨: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dunhill】d-eight Grey 6卡2照片皮夾
鼓勵美術工作者研究、創作,倡導藝文風氣,推動全民美育,提升美術水準。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
承辦單位:

臺南縣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南縣文化基金會

參、 實施方式:
POLICE時尚太陽眼鏡-(S8179S-579)黑色
POLICE時尚太陽眼鏡
一、
參賽資格

  1.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美術創作者
  2. 作品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三年內(20061月起),未曾參加任何公辦美展為限,參賽類項目不限。惟初審階段每項送8×10吋照片三張,須為不同作品。(詳閱送件須知)
  3.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四年內不得參加,項目如下:
    1. 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
    2. 抄襲他人作品。
    3. 作品曾參加國內各種展覽競賽經發表者。





二、徵件作品:洽詢電話 06-6322231-37113712

  1. JELY OUR STORY 0.50克拉H&A八心八箭完美車工鑽戒
    JELY OUR STORY 0.50克拉H&A八心八箭完美車工鑽戒
    收件時間:
    1. 9761日至66,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 複決審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2. 收件地點:
    1. 相片請寄2008南瀛雙年展籌備會(730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
    2. 複決審作品請寄至台南縣文化中心(730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
  3. 作品規格:
    送審作品須依下列規格送件,作品如需裝框,背面應加木板,正面裝用壓克力,不得裝用玻璃。不符規定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種 類
    1
    裝框,內幅不得裁切,完成尺寸寬以 60cm 90cm,長以 190cm 210cm為準。
    2
    裝框,最大以50號,最小以20號為限。
    3
    膠彩畫
    裝框,最大以50號,最小以20號為限。
    4
    水彩畫
    裝框,畫面以大於對開(73cm × 50cm),小於全開(114cm × 79cm)為限。
    5
    裝框,畫面以大於八開(38cm × 26cm),小於全開(114cm × 79cm)為限。
    6
    書法
    篆刻
    依國畫之規格處理,惟以單品直式卷軸為限。初審送件時,除繳交三張不同作品之照片外,每件書法作品請繳交一張細部照片,每件篆刻作品請另繳一張五方鈐印以上的原拓印文(不必裱裝)。
    7
    1、 圓雕:形式大小力求簡便,長寬高不得超過2公尺,小於30cm,重量不得超過100公斤。
    2、 浮雕:含框不得小於100cm × 80cm 超過160cm × 120cm
    8
    1、 彩色黑白混合評審,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類作品不得合成。
    2、 初審:以三張不同之作品 10吋 × 10吋 或 10吋 × 8吋照片審查,不需裱框,作者、題目、流水序號請自行以油性筆寫於背面。
    3、 複審:照片大小以最長邊 24吋為單一規格,應自行裱裝於28吋 × 32吋之木框或鋁框。
    9
    作品長寬高不得小於30cm大於90cm複合作品請附完成作品之照片,標明裝卸過程,安全包裝後送件。
    10
    視覺
    設計
    1、含平面廣告設計、包裝設計、海報設計、郵件廣告設計、書籍設計、視覺識別設計、插畫、卡片、郵票、月曆……等印刷設計。
    2、平面作品應以壓克力加木板裱裝,含連作之尺寸以裱裝後小於140cm × 120cm 為限;立體作品長寬大於30cm ,小於90cm為限,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或用壓克力盒裝妥,安全包裝後送件。
    3、本類除受理個人作品參賽外,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可推薦作品參賽,得獎獎金由推薦團體領取,獎盃、證書、畫冊則由推薦團體作者分別領取。
    11
    1、含金工、民間木彫(有別於雕刻)、漆藝、編織……等。作品規格依視覺設計類第2項處理。
    2、編織類長不得超越180cm,寬不得超越120cm,裱於圖版者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定。
    12
    1、 作品不限制曾參加過其他競賽。
    2、 可組隊報名參加,須推出一名代表人,並檢附職名表。
    3、 運用於作品中之各類素材須註明取得著作權所有人之同意,若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所有責任,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或參賽資格。
    13
    紀錄片
    1、可組隊報名參加,須推出一名代表人,並檢附職名表。
    2、運用於作品中之各類素材須註明取得著作權所有人之同意,若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所有責任,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或參賽資格。

三、 作品評審: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指針版)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
徵件作品由承辦單位文化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辦理初
複、決審,依作品評審要點辦理。
經評審決定,各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

  1. 初審:
    依各類別,分別進行照片審查。獲選「入選入圍」者,由承辦單位通知繳交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參加複審。
  2. 複審:
    依各類別,審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由初審「入選入圍」作品中選出入選獎、佳作獎、優選獎。
  3. 決審:
    不分類別,審原作及二件參考作品,選出七名南瀛獎。
四、 送件須知:
Motorola Milestone Android 2.1 PDA手機
Motorola Milestone
作品不符實施辦法規定者,不予審查。

  1. 初審:
    1. 以三張不同作品之10吋 × 8吋照片審查。照片請自編作品流水序號,以編號最小者為主要參選作品。
    2. 立體作品每件請自取三個不同角度拍攝成10吋 × 8吋照片(合計九張照片)送審。
    3. 國畫類二件參考作品,可以冊頁(畫心以四開左右為限)、方形(裝框或卷軸,畫心以140公分為限)形式參選。
    4. 動畫及紀錄片類只需寄送參賽作品,需DVD光碟播放機可播放之DVD光碟片形式寄送,乙式六份
    5. 所有照片、光碟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2. (第3波預購)星海爭霸2:自由之翼-PC中文版
    星海爭霸2:自由之翼-PC中文版
    複審:
    入選入圍者以主要參選作品之原作,與二件參考作品參與審查,請作者依規定時間自行送至台南縣文化中心,逾期視同放棄複審資格。
  3. 決審:獲優選獎之作者參加決審。
  4. 參加複審之作品,作品標籤需工整清晰,並請作者自行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及底座、木箱、壓克力盒等週邊設備明顯處,以利登記及運送。
  5. 複、決審階段送審作品,請盡量親自送件點交;若非得採郵寄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郵遞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公司貨)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
肆、展 覽:


97年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26日(星期日)於台南縣文化中心畫廊展出

伍、獎 勵:

凡得獎者,可獲承辦承辦單位發給本屆「2008南瀛獎雙年展」專輯乙冊。
一、 南瀛獎:共7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20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二、 優選獎:共25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Nikon D700 全片幅高性能旗艦型單眼-單機身(公司貨)
三、
佳作獎:共3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台幣5千元,證書乙紙。
四、入選獎:共50名,每名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陸、 頒 獎:

得獎人由承辦單位文化局另函通知,擇期隆重表揚。

柒、 典 藏:

獲選為「南瀛獎」者,除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座、證書外,展覽結束後,其原送作品(攝影類含底片)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影展類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取得播映權,及非營利用途的作品使用權,且不得重新詮釋作品。

捌、 其 他: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公司貨)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
一、除動畫及紀錄片類外,作品同時參加本競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重複參賽,予以取消資格。
二、作品過重、過大或易碎致不適參展者,主辦單位得不予展出。
三、作品不得有抄襲、重製情事,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並予取消參賽獲得獎資格。
四、主辦單位對審查邀請展及入選獎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重製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對審查及得獎作品皆負保管之責,並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受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凡參加「2008南瀛獎雙年展」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議 決修改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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