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顯示具有 木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木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10月11日

[工藝]光彩奪木創意美學-2015廢棄木材創意設計競賽(2015/10/25)

0 意見
計畫緣起
無價的木材,是地球上最珍貴的資源之一,把回收的廢棄木材重新賦予生命,朽木也可以重生成為光彩奪目的藝術品及實用品。本計畫希望透過廢棄木材創意設計競賽,不僅讓參與者在設計與實作的過程中激發美感,並從中體現環保及惜物的理念,期待由廢木創意利用之成果,實際應用於多元的廢材利用上,具體實踐環保創意的新生活美學。

2012年12月22日

[木雕]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2013.01.1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3.01.10

壹、 比賽宗旨: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貳、 主辦單位: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隆汽車)
參、 承辦單位: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肆、 徵件主軸: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伍、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陸、 評分標準:
  ◆【薪傳工藝組】雕工技法40%、結構20%、美感20%、創意展現20%
   ◆【木雕創作組】創意展現40%、結構20%、雕工技法20%、美感20%

柒、 參賽資格:
  1. 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
   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 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 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年11月1號之後的作品)

捌、 作品規格:
  1. 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
   、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 長、寬、高總和不超過300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為宜,不可加外罩。
  3. 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
   百分之五十以上。
  4. 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玖、 參賽方式:
  1. 通訊報名:
   甲、 檢附資料:
    A. 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
     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
     文長以50字至100字為限,文體不拘。
    B. 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X6 作品照片(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1MB以下
     的jpg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 資料郵寄:
     請於2013年01月10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
     【台北市中正區100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
     逾期恕不受理。
  2. 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
   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壹拾、 評選作業:
1. 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 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2013年01月25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 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壹拾壹、 簡章索取:
1. 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 ◆活動專線0800–789–996
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2358-7667分機111
 ◆裕隆汽車 037-871-801分機2951

壹拾貳、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壹拾參、 作品歸屬:
1. 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 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壹拾肆、 配合事項:
1. 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 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 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 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 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20,000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10%之稅金。
6.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 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壹拾伍、 作品發還:
1. 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 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 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壹拾陸、 活動訊息:
 ◆活動專線: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789 - 996
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2358-7667分機111
 ◆裕隆汽車 037-871-801分機2951
 ◆活動網址: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
 ◆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更多資訊:

2011年6月3日

[木雕]2011建國百年國際木雕藝術競賽(2011.06.24)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1.06.24



一、目的98年莫拉克颱風災害帶來巨量漂流木,為珍惜大地承受重大災後所遺留下來之大型珍貴瑰寶,舉辦國際木雕創作營及創作競賽,邀請木雕藝術家以及木雕好手,以疼惜森林生態及林業文化為主題進行主題創作,並配合東勢林業文化園區現有的地景、地貌,創作及營造木雕藝術風貌,展現臺灣林業特色,體現創新、產業、文化及永續環保意念,打造具國際視野與規模的林業文化園區。

2010年8月6日

[木雕]2010年「第10屆全國原住民木雕獎」活動(2010.08.31)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8.31

壹、宗旨:
為維護原住民文化資產,傳承原住民手工藝及提升雕刻藝術創作水準,並充實原住民文物典藏,發揚傳統藝術文化之美。訂定本屆木雕獎創作之精神「實現」,以期透過木雕獎創作競賽,提升原住民木雕獎藝術與技藝的創新,喚起文化生命力並加以發揚光大,達到創作者與本活動「實現」之精神。


貳、參賽資格:
acer【威震先鋒】雙核Win7娛樂迷你電腦(白)
acer【威震先鋒】雙核Win7娛樂迷你電腦(白)
參加資格:凡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需檢附身份証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參賽組別如下:
  1. 社會組:
    十八歲以上(含十八歲)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
  2. 高中組:
    現就讀高中、高職且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
  3. 國中小組:
    現就讀國中、國小且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
  4. DELL Inspiron 13R 13.3吋i5-450M獨顯雙核機
    DELL Inspiron 13R 13.3吋i5-450M獨顯雙核機
    傢俱組:
    不分年齡層,凡對原住民族傢俱創作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

參、徵選範圍:
一、參加作品應具「原住民文化特色」之木雕(材質以木質為主)藝術作品。以室內展覽,方便搬運之作品為主,若屬超重超大型作品,應由作者自行搬運佈置。
二、作品如屬兩人以上之共同創作,需共同簽署報名。
三、參賽類別不限,每類以一件或一組為限。
四、參加作品之規格:
EPSON TX300F自動進紙傳真五合一複合機
EPSON TX300F自動進紙傳真五合一複合機
(一)一至三類組:長、寬(或直徑)大於20公分,小於85公分,高不得超過200公分,以中小型作品為主。
(二)傢俱組:舉凡桌子、椅子、櫥櫃…等,於作品合併後,寬、高皆不限。
註:可自行增添雕刻本體之「配件裝飾」,如:燈具、杯盤餐具、衣著服飾、琉璃珠、貝殼…等。

肆、收件須知:
可至屏東縣政府網站「http:// www. pthg. gov. tw」下載報名簡章(進入屏東縣政府網站/機關連結/縣府單位/原民處網站/最新消息),並查詢得獎名單。
一、初審收件:
LG BD藍光播放機(BD350)
LG BD藍光播放機
(一)繳交作品4×6吋照片至少三張(請自取不同角度拍攝),並於背面書寫姓名、作品名稱、材質、尺寸,浮貼於照片欄內,連同初審送件表(附件一及附件二)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全國原住民木雕獎收件處。(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二)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星期二)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複審實物送件:各參選作品經初審入選後,由承辦單位函文通知各入選作者,並請入選者於規定時間內,將參賽作品連同複審送件表(附件三及附件四)及典藏同意書送交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屆時由承辦單位給據存執為憑,於活動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
SONY Walkman NWZ-B152F 數位隨身聽 MP3 2GB
SONY Walkman NWZ-B152F 數位隨身聽 MP3 2GB
(一)參加複審作品請作者自行將標示牌(附件五)黏貼於作品「底部」及「外包裝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二)複審作品送件時,請做好保護包裝,送件過程若有毀損,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複審收件地點: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伍、退件須知:
一、初審退件:未入選者,由承辦單位於初審公佈後按原案申請內附回郵信封者寄回(須於初審送件附回郵信封),其餘由承辦單位存檔。
二、卸展實物退件:佳作以上者,於展覽結束,另函通知辦理退件。退件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例假日不受理)。於退件日期內未領取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SONY HDR-CX550 記憶卡式數位攝影機(公司貨)
SONY HDR-CX550 記憶卡式數位攝影機(公司貨)
陸、作品評審:
一、參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原住民藝術家組成召開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公布後應徵者不得異議。
二、應徵作品應無仿冒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優選、佳作除外),如有上述情形之一者經查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者,名次取消及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作者不得異議。

柒、頒獎典禮暨展覽活動:
一、頒獎與展覽日期:將擇期另行公佈。
二、頒獎與展覽地點: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FUJIFILM F80EXR- 10X變焦高感光卡片機(公司貨)
FUJIFILM F80EXR (公司貨)
捌、獎勵:(參加作品經複審評定後,按成績給予獎勵,獎金皆含所得稅)
一、社會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SONY HX5V - GPS地圖旅遊隨身機(公司貨)
SONY HX5V - GPS地圖旅遊隨身機(公司貨)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二、高中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9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三、國中小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四、傢俱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篤姬 完全珍藏版DVD
篤姬 DVD(完全珍藏版)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玖、責任:
送展之作品,退件日期截止前承辦單位有保管之責,並辦理保險;並有公開展示、攝影、出版等權利,不另給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結構本身因材質不良或裝置不當而至脆化及損壞,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拾、注意事項:
一、未完成之半成品,不堪移動、搬運、易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造型妨害善良風俗者,不宜參加。作品如有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本府不負賠償責任。
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三、送展作品收件及退件之一切「包裝費、運送費、搬運作業」等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參賽者送件資料(如戶籍謄本、照片、附件資料等)有所欠缺者,恕不受理。

iNo CP09 極簡風老人家御用手機(簡配/公司貨)
iNo CP09 極簡風老人家御用手機
拾壹、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
四、協辦單位:全國原住民55個鄉(鎮)公所

拾貳、聯絡單位:
一、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08)732-0415轉3812/林志勳先生
二、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08)738-1479/吳惠蘭小姐(上午)、曾美芳小姐(下午)
三、打打廣告設計有限公司:(08)738-4024/吳昕怡小姐


更多資訊:

2010年7月30日

[木雕]「2010木雕藝術薪傳創作營社會組」活動(2010.08.11)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8.11

Google工具完全解密
Google工具完全解密
壹、宗旨:
三義木雕文化歷來已久,三義是國際木雕重鎮,我們更確信三義領導當代木雕藝術指標,可是我們在此生根發展卻看到薪傳的需求與必要性,本案薪傳營社會組採立體基礎雕刻教學為根基,透過此一教學達成薪傳階段任務,目的培育第二專長讓台灣木雕藝術在此永續蓬勃發展。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4GHz 320GB(MC371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4GHz 320GB
肆、承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伍、執行單位:
苗栗縣三義木雕協會

陸、協辦單位:
苗栗縣雕刻職業工會

柒、教學地點:
三義木雕博物館工藝教室

ViewSonic PJD5112 中大型會議專業簡報投影機
ViewSonic PJD5112 中大型會議專業簡報投影機
捌、參選辦法:
一、參加資格:凡設籍中華民國的國民16-60歲,對木雕學習有高度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曾參加平面基礎班優先甄選)。
二、學員規定:凡審核通過者,必須能親自到現場全程參加課程為限。

玖、報名方式:
一、報名受理期間:自99 年 7月21 日起至 99 年 8月 11 日止(送達日)。
二、報名受理地點:【三義木雕博物館】
367 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聲新城88號
PHILIPS 飛利浦 GoGear Spark 1.44吋 MP3 4GB
PHILIPS 飛利浦 GoGear Spark 1.44吋 MP3 4GB
承辦人電話:0937-732498
三、報名送件方式:一律以郵寄掛號送件
四、報名應備資料:(如簡章內附表)
五、報名表:報名者需填具參加資料(如附表一),並檢附参評平面雕刻作品(長30CM×寬30CM×高3CM)以供評選(無則免附)。
六、參評聲明書(如附表二):聲明參評作品係本人雕刻(無則免附)。
拾、報名暨評審作業-流程圖

拾壹、評審作業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負責審查參加者報名資料是否齊備。
OLYMPUS SP-590UZ-26倍光學變焦輕巧相機(公司貨)
OLYMPUS SP-590UZ-26倍光學變焦輕巧相機(公司貨)
◆評選:承辦單位成立評審委員會評選,依據報名者提供之簡歷及參評作品進行評選,正取12名備取3名,備取順序依序遞補。
◆錄取通知:2010年 8 月 17 日至2010年 8 月 22 日。

拾貳、創作時間及獎勵:
薪傳營期間自2010年 9 月 4 日至 2010年 9 月 26 日每週六、日,AM09:00-PM17:00計 8 天,全程參加將獲得苗栗縣政府核發證書。
未依規定者承辦單位保有認定裁量權。

拾叁、作品歸屬:
SONY HX5V - GPS地圖旅遊隨身機(公司貨)
SONY HX5V - GPS地圖旅遊隨身機(公司貨)
參選資料及現場教學作品均不退件,教學作品歸屬苗栗縣政府。

拾肆、附則:
一、教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二、凡參評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1. 開幕式及木料整型
  2. 修胚雕刻及後製加工
    • 1. 細部雕刻、打磨、噴漆
    • 2. 工具保養教學
    • 3. 木材的選用及注意事項
      三義木雕博物館教學區
  3. 作品品設計及粗胚
  4. 修胚及後加工閉幕座談會
    • 1. 細部雕刻整修
    • 2. 打磨及噴漆
    • 3. 心得分享
      三義木雕博物館教學區


更多資訊:

2010年3月23日

[美展]苗栗縣99年度苗栗美展(2010.04.25)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4.25

一、宗旨:
為推展地方文化藝術教育,鼓勵藝術工作者創作風氣,藉以收觀摩鑑賞之效,提昇本縣藝術創作水準,充實民眾休閒生活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四、承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五、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苗栗縣各藝文社團、18鄉鎮市公所。

六、計畫內容與實施方式:
(一)徵件時間:
99年04月23、24、25日。
(二)展覽時間:
99年08月25日至9月15日。
(三)展覽地點: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陳列館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SONY WX1 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
(四)參加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設籍苗栗縣一年以上之美術創作者(請攜帶雙證件查驗,身分證(★必備)、駕照、戶口名簿等)。
2.苗栗縣各藝文社團入會一年以上之會員(請附該會開立之會員證明)。
3.在苗栗縣就學(請附學生證影本)或服務一年以上目前任職於苗栗(請附投保證明及服務證明影本)之外縣市籍美術創作者。
(五)參賽方式:
1.初審:請以正楷詳實填寫報名表,送件時請附簡歷及兩吋半身照片一張(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並浮貼於照片欄內),並黏貼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學生證、投保證明及服務證明等影本),並加註創作地點。若資料不符、填寫不全,皆不予受理並依下列規定送件。
  • (1)書法:繳交8×10吋照片1張及局部放大1張。
  • (2)篆刻:以參賽作品送五方至十方八開宣紙原拓文1張(酌加邊款),不需裝裱。
  • (3)立體工藝類:繳交作品8×10吋照片3張,應拍攝含正、背、側面等3個不同角度。
  • (4)攝影類:請繳交照片1張,長邊限10吋、短邊不得小於6吋
  • (5)其他類別均繳交8×10吋照片1張。(備註:1吋=2.54公分)
  • (6)初審以照片為準,參選者需以專業水準拍攝照片,務請清晰。
  • (7)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 (8)所有資料及照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2.複審:
  •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1)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及專業水準拍攝照片,解析度350DPI以上光碟乙張,參加複審。
  • (2)徵選作品規格:(書、畫、攝影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裝裱者皆不予受理)
  • ※[水墨]:包括膠彩,一律裱褙完成,連框裝裱或卷軸後限200公分×100公分以內,不得以玻璃裝框。
  • ※[書法]:包括篆刻,規格同水墨。
  • ※[油畫]:最小以10號以上,最大以50號以內為限,請勿以玻璃裝框。
  • ※[水彩]:包括粉彩,最小以四開以上,最大以對開以內為限,不得以玻璃裝框。
  • ※[攝影]:作品長邊以20吋為限(短邊不得小於12吋為限)並加框,玻璃裝框者不收。
  • ※[自由媒材]:包括美術工藝、陶藝、木雕、雕塑、版畫、等各類作品,作品規格長、寬、高各以100公分以內為限,不得以玻璃裝框。
  • (3)複審作品須與初審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作品內容物,否則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六)展出方式:
1.徵選作品類別:分水墨(包括膠彩)、書法(包括篆刻)、油畫、水彩(包括粉彩等)、攝影、自由媒材(包括雕塑、陶藝、木雕、版畫、多媒材等)等6類。
2.徵選作品資格:凡符合第六項第四點資格者,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二年內之創作為原則,且未在本局展出,並未曾參加任何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徵選作品每人限一件。(徵件簡章及送件登記表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3.徵選作品審查:
  •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1)必要時於初審或複審前經籌備會委員審查送件作品,不得有代筆、冒名頂替、抄襲或疑異等情事,承辦單位視情況得以要求現場施作,若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 (2)徵選作品須經評審委員審查通過後始能展出。
  • (3)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查,參加人員對評審委員審查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 (4)各類作品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5位,入選若干名,以上各類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的標準得以「從缺」。
4.收退件:
  • (1)參展者送件時請先行填妥送件登記表(請逕向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索取),連同作品於規定時間內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本局,由本局給據付執,俟展覽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若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局者不予收件,並不負保管之責。
  • (2)所有未入選作品及參展作品於退件通知後逾期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 (3)承辦單位:※電話:037-352961~4分機612~617
    ※地址: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收退件地點 初審收件日期及時間 複審收件日期及時間 入選作品展畢退件
日期及時間
苗栗縣政府
國際文化觀光局
陳列館中興畫廊
日期 99年4月23、24、25日 99年5月16、17、18日 99年9月17、18、19日
時間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5.獎勵及罰則:
  • ◇Ann’S◇街頭時尚~反折毛線層次2way短靴*棕
    ◇Ann’S◇街頭時尚~反折毛線層次2way短靴
    (1)送件作品不得有代筆、冒名頂替、抄襲或疑異等情事,事後若經發現則承辦單位視情況得以要求現場施作,若經查證屬實者,除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並於公開場合公布其姓名。
  • (2)送件作品經評審入選以上者方得展出,並贈展覽專輯乙冊(俟出版後由承辦單位通知領取),各類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5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伍萬元、第二名參萬伍仟元、第三名貳萬元、優選伍仟元;前三名得獎者,經徵詢同意後得由本局典藏,並頒贈典藏獎狀。)入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不頒發獎金。
  • (3)累計三年得名次者,列為該類別之苗栗縣美術家聯展,而不得參加同類別之徵選。參加其他類別之徵選,不受此限。
  • (4)得獎者第一、二、三名需配合99年至100年北台八縣市巡迴展活動。(各類選2件切合北台八縣市巡迴展主題-花、自然、綠生活)
6.承辦單位對於徵件入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及出版專輯等相關權利。
7.頒獎日期:99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8.頒獎地點: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中正堂。

七、附則:
(一)展出作品由承辦單位依整體考量展陳佈置。
(二)作品送交後由承辦單位負保管責任,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本身結構、製作及裝置不良而損壞者,承辦單位不予負責。
(三)凡貴重易碎作品參展以安全為考量,請作者加裝保護措施,並由承辦單位辦理保險,如必要得請協助佈展、卸展。
(四)參與本次展出者應確依本實施計畫各項規定作業。
(五)所獲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15﹪。
(六)本計畫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3月8日

[木雕]2009臺灣苗栗國際木雕競賽(09.06.06)

0 意見
截止日期:2009.06.06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
執行單位:木雕博物館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職業工會聯合協會
苗栗縣雕刻業職業工會
台灣木雕協會
苗栗縣三義木雕協會

2009臺灣苗栗國際木雕競賽簡章

一、目 的:
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加強傳統木雕技藝之傳承與發展,木雕競賽由國內延伸至國際,歡迎國際木雕藝術創作者參與,以擴張木雕藝術之交流平台,促進國際視野相互觀摩,為木雕藝術注入更新的活水。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四)執行單位:木雕博物館
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一)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最多以二件為限。
(二)參賽作品有下列情況者,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1. 1.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作品者。
  2.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得獎、發表展覽過之作品。

四、參賽作品性質及規格:
傳統與現代之純木材質作品,或以木質結構為主之複合媒材作品,或以木質為主之具生活創意實用與藝術性作品。每件作品長、寬、高各以60~150公分(含底座)為宜,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作品請以堅固安全之質材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
國內:備齊送件表暨作品逕送本局木雕博物館收件。
國外: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苗栗縣三義鄉廣聲新城88號木雕博物館」收,信封註明參加「2009臺灣苗栗國際木雕競賽」初審。
  1. 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正面、背面、左、右側面等不同角度之4x6吋照片各一張;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參考附件資料,由作者斟酌提供:
    • a.完整作品電子檔及檔案格式執行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 b.可另加作者DV紀錄片,內容包括創作過程、工作室、參考作品、重要理念等,片長以五分鐘為宜。
  3. 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4.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 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木雕博物館網站下載、附回郵信封函索、或至木雕博物館服務台索取。
(二)複審:
1.國外參賽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2.參賽之作品如有特殊裝置及設備,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
3.參賽作品原件由辦理單位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

六、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一)初審:
  1. 收件時間:
    國內:2009年6月4日(星期四)至6月6日(星期六)。
    國外:2009年5月1日(星期五)至6月5日(星期五)
    截止日以郵件寄達日為憑,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2. 評審時間:2009年6月7日(星期日)。
  3. 結果公布:初審入選名單公佈於本局木雕博物館網站,並另以郵件通知國外入選者參加複審。(若未獲郵件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初審結果,並主動聯繫承辦單位,如無主動聯繫,以致複審收件無法順利進行,視同放棄。)
(二)複審:
1.收件時間:國外為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至7月10日(星期五)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
請依時間辦理送件,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作品請附堅固安全之質材包裝,其相關費用及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2.評審時間: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
(三)退件時間:國內作品未入選者於初審評審後一週內退件,入選者於展覽結束後一週內退件。國外作品於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退件。
(四)國內作品請自行運送,國外作品入選作品退件所需運費、包裝、報關及保險等相關費用由主辦單位責成。

七、獎勵:
(一)經複選評定得獎作品,按成績給予獎勵。
1.獎勵:
  • 壹等獎一位:獎金新台幣60萬元。
  • 貳等獎一位:獎金新台幣30萬元。
  • 參等獎二位:獎金每位新台幣20萬元。
  • 佳 作五名:獎金每位新台幣10萬元。
2.為鼓勵創作,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承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
(二)依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須自行支付15%之稅金。
(三)除頒發獎盃,獎金外,前三名及佳作之作品由承辦單位收藏,頒發典藏證書,不另給予典藏費,其餘入選作品於展出後由承辦單位退件,如同意贈藏者致頒感謝狀、典藏證書等,並列入典藏名冊,以示尊榮。(本局對該典藏作品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讓與承辦單位所有及使用。)
(四)國外參賽人士如獲前三名之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提供食宿安排。

八、得獎與入選作品展覽:
(一)展覽日期:2009年7月13日至9月27日。
(二)展覽地點: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木雕博物館
(三)展覽期間由本局負擔作品不超過20萬元之保險費用,若作品價值超過值20萬元整,則多出之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參與比賽前三名及佳作者每位致贈專輯五本,入選者每位致贈專輯二本,未獲入選者承辦單位致贈專輯乙本。

九、頒 獎:
2009年8月,配合三義國際木雕藝術節開幕典禮,確定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報名及收退件地點:
木雕博物館
地址:367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聲新城88號
電話:037-876009轉13或15
傳真:037-870181


更多資訊:

2008年7月31日

[藝術]「第十二屆裕隆木雕創新獎」(97/08/22)

1 意見
「第十二屆裕隆木雕創新獎」徵件活動正式起跑了!這項唯一由民間企業辦理、且是國內總獎金金額最高的純木雕競賽,今年正式邁入第十二個年頭。主辦單位裕隆汽車今日宣佈2008年徵件活動正式開始,徵件日期將至8月22日截止。

本 屆「裕隆木雕創新獎」競賽不限定創作主題,預計選出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各乙名,可分別獲得80萬元、50萬元及30萬元的高額獎金,同時將選出優選四 名,每名可個別獲得10萬元獎金,總獎金金額共達200萬元。裕隆汽車希望國內的木雕創作者及青年學子能秉持對木雕藝術的熱愛踴躍參賽,勇敢的將創作理念 結合「裕隆木雕創新獎」「傳統中求創新」的主旨精神,創作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

裕隆汽車總經理陳國榮表示,2007年獲得「第十一屆裕隆木雕創新獎」首獎的歐陽彥興,作品風格新穎且具獨創性,去年得獎後便受到多方關注,更有買主慕名 而來,希望能收購他的多件創作。另一位曾多次獲頒「裕隆木雕創新獎」獎項的木雕創作者曾安國則是獲得國際知名建築家暨生活美學大師—漢寶德教授欽點,將其 過去獲得「裕隆木雕創新獎」銀質獎及銅質獎的兩件木雕作品「昇華」及「生命」送至大陸杭州「連橫紀念館」--台灣工藝館展出。這兩件作品原本由裕隆汽車典 藏,但是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得獎作品能成為台灣工藝的代表作赴彼岸展出,裕隆汽車深覺與有榮焉,因此慨然將這兩件作品捐贈給杭州的「連橫紀念館」作為 館方的永久典藏。

陳總經理表示,裕隆汽車每年辦理「裕隆木雕創新獎」,透過木雕創作競賽、編印木雕藝術專刊、辦理木雕巡迴展、建置「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等方式,盡力為 木雕創作者塑造個人的品牌形象,類似曾安國及歐陽彥興這樣的情形,正是「裕隆木雕創新獎」最樂見的邊際效益與附加價值。裕隆汽車希望藉此打造出一個藝術平 台,讓台灣的木雕藝術未來能與國際交流,並成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藝術在國際舞台發光。

裕隆汽車深刻了解到,藝術創作要與國際接軌,就必須經得起國際藝術觀點的審視,因此本屆「裕隆木雕創新獎」仍將延請國內外知名的藝術界人士共同擔任評審, 同時為鼓勵木雕創作兼顧傳統與現代,展現「傳統中求創新」的宗旨,本屆評審標準特別調整,將以雕刻技法及創意表現並重且(各佔百分之五十)的方式進行評 選,藉此達到獎勵傳統藝術,又鼓勵創新的目的。

此外,為了讓「裕隆木雕創新獎」成為更具指標性、且成功傳達「傳統中求創新」精神的木雕競賽,裕隆汽車今年特別公開徵求「裕隆木雕創新獎」的獎座設計,歡 迎全國各路設計好手踴躍參賽;裕隆將延請專業人士共同評選出一名首獎,除可獨得十萬元獎金外,未來並將採用首獎的設計作為永久象徵「裕隆木雕創新獎」榮譽 的獎座,設計競賽的相關辦法將自七月起公佈在「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的網頁上,有興趣參加者只要進入裕隆官方網站即可進入瀏覽。

裕隆汽車表示,台灣其實有許多的傳統藝術文化都極需保存並加以發揚,木雕藝術只是其中一項,裕隆汽車希望能自身做起,帶動更多企業及團體共同重視這個議題;也希望在各界共同的努力下,能夠創造屬於台灣的文化奇蹟。




更多資訊:

2008年5月30日

[藝術]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要點(08/06/30)

0 意見
一.宗 旨:
為推展台南縣南關線地區美術教育,激勵南關線地區美術研究及創作,倡導藝文風氣,促進藝術薪火相傳,藉以提昇台南縣縣民文化藝術水準。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南縣政府
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
三.徵選項目
(一)97年藝術家畫集編印。
(二)98年至99年間邀請至本中心美術館展出。
四.徵選資格
(一)凡本籍或出生地為台南縣南關線地區、設籍台南縣南關線地區6年以上(歸仁、仁德、關廟、龍崎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已獲中央政府、各縣市政府或任何公家機構等單位出版個人專輯者不得申請。

五.作品類別
(一)東方媒材類:水墨、膠彩畫、書法、篆刻…等。
(二)西方媒材類:油畫、水彩畫、版畫、多媒材…等。
(三)立體類:彩繪、木雕、刺繡、陶藝、雕塑、工藝…等。
六.申請文件(初選)
(一)填寫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要點申請表。
(二)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初審一律以作品照片送審(限10內年創作之作品):
(1)平面作品:
繳交5件以上作品之5×7相片。
(2)立體作品:
繳交3件以上作品之5×7相片(每件作品可提供3張不同角度之相片做為評審參考)。
(3)照片需註明作品名稱、創作時間、媒材及尺寸。
(4)入圍與否,相關的申請資料、照片恕不退件。
(5)初選收件時間、地點:
自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請將作品加註「台 南縣南關線地區藝術家畫集編印徵選」字樣,掛號郵寄至台南縣歸仁鄉信 義南路78號文化活動組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書面資料不全、逾期者恕不受理。
七.複選作品收(退)件
(一)初選通過者由本中心通知,再繳交原作品1件,由作者自行負責運送、保險。
(二)郵寄者,平面作品以紙箱,立體作品以木箱妥為包裝,並請小心運送,於途中受損者本中心不負賠償責任。
(三)時間
(1)收件:
自本中心通知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 (每週二下午至週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退件(含未入選作品):
97年8月20日起8月31日止。 (每週二下午至週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送件方式
(1)掛號郵寄者請依初選方式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親自送達:於本中心美術館上揭開館期間送至美術館第二畫廊。
(3)如需代辦託運退件(快遞對方付費),請於送件時填具「委寄切結書」。
(五)聯絡方式
(1)電話:06-3306505轉117或115(本中心文化活動組)
(2)傳真:06-3307512。
(六)複選作品退件(含未入選之作品):
請於退件期限內領回,逾期未領回,視同放棄作品,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八.徵選名額
(一)各類選出優勝一名出版畫集(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二)得獎人應提供出版作品 60 件,以利本中心畫冊編印及展覽檔期之安排。
九.獎 勵:
優勝藝術家,由主辦單位出版專輯、贈送作者200本畫冊,並邀請藝術家至本中心美術館展出。
十.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請知名藝術家組成編輯小組公開評選,評選標準由編輯小組訂定之。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徵作品須為作者本人創作,不得抄襲或模仿,如被檢舉有冒名頂替、偽造文書者或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入選資格外,應自負法律(賠償)責任。
(二)本中心於收件起至評審結束退件止,對應徵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遇天然不可抗拒等情事而遭損壞、遺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三)評審對於徵選作品提出疑慮時,作者有義務即時說明;徵選作者對執行審查、展出、陳列及編印畫冊業務應予尊重,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經評審入圍之作品,本中心有展覽、攝影、出版、上網發布新聞等相關權益。
(五)入圍得名藝術家作品編印集結成輯,本中心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書報雜誌等形式)致贈、重製、發行、保存及轉載授權之使用,
雙方擁有畫冊之著作財產權。
十二.簡章:
請至本中心服務台索取,或本中心網站 http://tssc.tainan.gov.tw 下載。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16日

[工藝]2008臺灣國際木雕競賽(08/5/31)

0 意見
一、目 的:
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加強傳統木雕技藝之傳承與發展,特將全國木雕競賽,由國內延伸至國際,歡迎國際木雕藝術創作者參與,以擴張木雕藝術之交流平台,促進國際視野相互觀摩,為木雕藝術注入更新的活水。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四)執行單位:三義木雕博物館,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一)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最多以二件為限。
(二)參賽作品有下列情況者,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1. 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作品者。
  2. 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得獎、發表展覽過之作品。

四、參賽作品性質及規格:
傳統與現代之純木材質作品,或以木質結構為主之複合媒材作品,或以木質 為主之具生活創意實用與藝術性作品。每件作品長、寬、高以30~180公分 為宜,非親自送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作品請以堅固安全之質材包裝, 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
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苗栗縣三義鄉廣聲新城88號 三義木雕博物館」收,信封註明參加「2008臺灣國際木雕競賽」初審。
  1. 送件表:
    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正面、背面、左、右側面等不同角度之4访6吋照片各一張;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參考附件資料,由作者斟酌提供:
    • a.完整作品電子檔及檔案格式執行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 b.可另加作者DV紀錄片,內容包括創作過程、工作室、參考作品、重要理念等,片長以五分鐘為宜。
  3. 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4.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 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三義木雕博物館網站(http://wood.mlc.gov.tw)下載、附回郵信封函索、或至三義木雕博物館服務台索取。
(二)複審:
  1. 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2. 參賽之作品如有特殊裝置及設備,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
  3. 參賽作品原件由辦理單位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

六、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一)初審:
  1. 收件時間:
    200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截止日以郵件寄達日為憑,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2. 評審時間:
    2008年6月1日。
  3. 結果公布:
    初審入選名單公佈於本局三義木雕博物館網站,並另以郵件通知入選者參加複審。(若未獲郵件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初審結果,並主動聯繫承辦單位,如無主動聯繫,以致複審收件無法順利進行,視同放棄。)
(二)複審:
  1. 收件時間:
    國內為2008年7月10日至12日止,國外為2008年6月20日至7月12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
    請依時間辦理送件,非親自送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作品請附堅固安全之質材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2. 評審時間:
    2008年7月13日。
  3. 退件時間:
    國內作品未入選者於評審後一週內退件,入選者於展覽結束後一週內退件。國外作品於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退件。
(三)國內作品請自行運送,國外作品入選作品退件所需運費、包裝、報關及保險等相關費用由主辦單位責成。

七、獎勵:
(一)經複選評定得獎作品,按成績給予獎勵。
  1. 1.獎勵:
    • 第一名一位:獎金新台幣60萬元,
    • 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30萬元,
    • 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20萬元。
    • 佳作三名:獎金每位新台幣10萬元。
  2. 2.為鼓勵創作,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承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
(二)依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須自行支付15%之稅金。
(三)除頒發獎盃,獎金外,前三名及佳作之作品由承辦單位收藏,頒發典藏證書,不另給予典藏費,其餘入選作品於展出後由承辦單位退件,如同意贈藏 者致頒感謝狀、典藏證書等,並列入典藏名冊,以示尊榮。(本局對該典藏作品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讓與承辦單位所有及使用。)
(四)國外參賽人士如獲前三名之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提供食宿安排。

八、得獎與入選作品展覽:
(一)展覽日期:
2008年7月20日至9月28日。
(二)展覽地點: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三義木雕博物館
(三)展覽期間由本局負擔作品不超過20萬元之保險費用,若作品價值超過值20萬元整,則多出之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參與比賽前三名及佳作得獎者每位致贈專輯五本,入選者每位致贈專輯二本,未獲入選者承辦單位致贈專輯乙本。

九、頒 獎:
2008年8月,配合三義國際木雕藝術節開幕典禮,確定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報名及收退件地點:
三義木雕博物館
地址:367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聲新城88號
電話:037-876009轉13或15
傳真:037-870181




更多資訊:

2007年11月20日

[國內]森雕諸羅「2007年嘉義林區管理處全國木雕藝術創作比賽」(96/12/21)

0 意見
森雕諸羅「2007年嘉義林區管理處全國木雕藝術創作比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為顯出嘉義及阿里山區域之林業歷程與人文藝術、增加社會大眾對天然林木資源再利用的關心,藉此活動將天然林木資源回收利用,提升台灣農林業高附加價值的新產業經濟,並推廣保存台灣木雕創作藝術,發揚當代台灣人文和藝術精神,且喚起國人對林木資源的注意和關心,進而用心於我們所賴與生存的台灣寶島,活動名稱為「森雕諸羅2007年嘉義林區管理處全國木雕藝術創作比賽活動」, 活動期間自本(96)年11月27日起至12月21日止計二十五日,活動地點嘉義阿里山森林鐵路嘉義車庫園區舉行,歡迎嘉義地方鄉親踴躍前往參觀。

此次的雕刻比賽活動由台灣木雕協會負責承辦,整個活動共分為四個部份:第一部分是製作大型木雕景觀藝術圖騰一件供開幕揭幕展示用;第二部份為名師邀請創作,邀請五位本土木雕藝術界的名師進行大型木雕創作, 創作作品設定為5尺∼8尺天然造型,由主辦單位提供創作之林木材料,將林木的附加價值藉由木雕名師的藝術創作達到最高附加價值;第三部份為木雕藝術創作比賽,經過第一階段書面評審初賽,評選出全國二十位優秀本土木雕創作家,將於現場進行木雕創作決賽,進行雕刻比賽,每名參賽者雕刻兩件作品;以及第四部份的靜態展覽及民眾現場DIY。嘉義地區文化久遠、人文薈萃,藝術界人才輩出,活動內容精彩可期,竭誠歡迎各界人士一起來共襄盛舉。

日據時代,林業與鐵道繁榮了嘉義,其中北門驛一帶曾是全台灣最大的木材交易市場,嘉義製材廠當年規模更是東南亞第一大,高聳的煙囪也成為嘉義市的地標,引以為傲的森林鐵道和林業歷史,都在這塊土地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見證。此次活動選擇在嘉義舉辦,別具意義。

本次採報名方式辦理,限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從事木雕藝術創作多年,深具經驗且無不良嗜好者,無人數限制,於中評選出20位木雕好手,進入決賽者將以電話和書面通知決賽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雕刻比賽。 報名時間自10月26日起至11月20日止,十分難得,敬請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