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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日

2010年8月6日

[木雕]2010年「第10屆全國原住民木雕獎」活動(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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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31

壹、宗旨:
為維護原住民文化資產,傳承原住民手工藝及提升雕刻藝術創作水準,並充實原住民文物典藏,發揚傳統藝術文化之美。訂定本屆木雕獎創作之精神「實現」,以期透過木雕獎創作競賽,提升原住民木雕獎藝術與技藝的創新,喚起文化生命力並加以發揚光大,達到創作者與本活動「實現」之精神。


貳、參賽資格:
acer【威震先鋒】雙核Win7娛樂迷你電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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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凡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需檢附身份証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參賽組別如下:
  1. 社會組:
    十八歲以上(含十八歲)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2. 高中組:
    現就讀高中、高職且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3. 國中小組:
    現就讀國中、國小且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4. DELL Inspiron 13R 13.3吋i5-450M獨顯雙核機
    DELL Inspiron 13R 13.3吋i5-450M獨顯雙核機
    傢俱組:
    不分年齡層,凡對原住民族傢俱創作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參、徵選範圍:
一、參加作品應具「原住民文化特色」之木雕(材質以木質為主)藝術作品。以室內展覽,方便搬運之作品為主,若屬超重超大型作品,應由作者自行搬運佈置。
二、作品如屬兩人以上之共同創作,需共同簽署報名。
三、參賽類別不限,每類以一件或一組為限
四、參加作品之規格:
EPSON TX300F自動進紙傳真五合一複合機
EPSON TX300F自動進紙傳真五合一複合機
(一)一至三類組:長、寬(或直徑)大於20公分,小於85公分,高不得超過200公分,以中小型作品為主。
(二)傢俱組:舉凡桌子、椅子、櫥櫃…等,於作品合併後,寬、高皆不限。
註:可自行增添雕刻本體之「配件裝飾」,如:燈具、杯盤餐具、衣著服飾、琉璃珠、貝殼…等。

肆、收件須知:
可至屏東縣政府網站「http:// www. pthg. gov. tw」下載報名簡章(進入屏東縣政府網站/機關連結/縣府單位/原民處網站/最新消息),並查詢得獎名單。
一、初審收件:
LG BD藍光播放機(BD350)
LG BD藍光播放機
(一)繳交作品4×6吋照片至少三張(請自取不同角度拍攝),並於背面書寫姓名、作品名稱、材質、尺寸,浮貼於照片欄內,連同初審送件表(附件一及附件二)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全國原住民木雕獎收件處。(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二)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星期二)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複審實物送件:各參選作品經初審入選後,由承辦單位函文通知各入選作者,並請入選者於規定時間內,將參賽作品連同複審送件表(附件三及附件四)及典藏同意書送交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屆時由承辦單位給據存執為憑,於活動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
SONY Walkman NWZ-B152F 數位隨身聽 MP3 2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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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複審作品請作者自行將標示牌(附件五)黏貼於作品「底部」及「外包裝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二)複審作品送件時,請做好保護包裝,送件過程若有毀損,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複審收件地點: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伍、退件須知:
一、初審退件:未入選者,由承辦單位於初審公佈後按原案申請內附回郵信封者寄回(須於初審送件附回郵信封),其餘由承辦單位存檔。
二、卸展實物退件:佳作以上者,於展覽結束,另函通知辦理退件。退件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例假日不受理)。於退件日期內未領取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SONY HDR-CX550 記憶卡式數位攝影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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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作品評審:
一、參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原住民藝術家組成召開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公布後應徵者不得異議。
二、應徵作品應無仿冒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優選、佳作除外),如有上述情形之一者經查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者,名次取消及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作者不得異議。

柒、頒獎典禮暨展覽活動:
一、頒獎與展覽日期:將擇期另行公佈。
二、頒獎與展覽地點: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900屏東市豐榮街50巷7號)。

FUJIFILM F80EXR- 10X變焦高感光卡片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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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獎勵:(參加作品經複審評定後,按成績給予獎勵,獎金皆含所得稅)
一、社會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SONY HX5V - GPS地圖旅遊隨身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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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二、高中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9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三、國中小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四、傢俱組:
(一)首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11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篤姬 完全珍藏版DVD
篤姬 DVD(完全珍藏版)
(二)貳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三)參獎乙名:致贈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作品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
(典藏費用已包含於獎金內)
(四)優選若干: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五)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紙。
(六)參賽作品成績未達水準者,前列獎項得以從缺。
(七)佳作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紙並贈送本次「全國原住民木雕獎」專輯二冊。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Wii主機+Fit Plus同捆+左右手+感應器+15合1
玖、責任:
送展之作品,退件日期截止前承辦單位有保管之責,並辦理保險;並有公開展示、攝影、出版等權利,不另給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結構本身因材質不良或裝置不當而至脆化及損壞,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拾、注意事項:
一、未完成之半成品,不堪移動、搬運、易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造型妨害善良風俗者,不宜參加。作品如有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本府不負賠償責任
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三、送展作品收件及退件之一切「包裝費、運送費、搬運作業」等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參賽者送件資料(如戶籍謄本、照片、附件資料等)有所欠缺者,恕不受理。

iNo CP09 極簡風老人家御用手機(簡配/公司貨)
iNo CP09 極簡風老人家御用手機
拾壹、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
四、協辦單位:全國原住民55個鄉(鎮)公所

拾貳、聯絡單位:
一、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08)732-0415轉3812/林志勳先生
二、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08)738-1479/吳惠蘭小姐(上午)、曾美芳小姐(下午)
三、打打廣告設計有限公司:(08)738-4024/吳昕怡小姐


更多資訊:

2010年7月16日

[果雕]2010新埔鎮水梨節產業活動暨農特產品展售會水梨果雕創意大賽(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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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7.28

一、主旨:
號招各路好手,展現獨特的創意及果雕技巧。

二、活動時間:
【Lee】黃立行-男女精選 襯衫 T恤 任選2件$999
【Lee】黃立行 - 男女精選 襯衫 T恤 任選2件$999
99年8月1日(星期日) 上午11:00~下午15:00

三、活動地點:
2010新埔水梨節活動會場

四、參賽資格:
具水果切雕技巧之餐飲廚師或民眾均歡迎報名參加,名額暫定15組



五、參賽辦法:
  1. 【女】PUMA☆JIYU CLOG *後空式涼鞋-粉
    【女】PUMA☆JIYU CLOG *後空式涼鞋-粉
    每組參與人數必須為二人
  2. 上午10:30~11:00參賽隊伍報到,上午11:00~下午15:00比賽,下午16:00頒獎。


六、報名
  1.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9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4: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DEMETER 任選2支 人氣特價999
    DEMETER 任選2支 人氣特價999
    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3-5511827林小姐收,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3-5516828。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七、比賽細則
  1. 大會免費提供每組參賽者水梨五個,其他輔助搭配用蔬果請自備
  2. 大會提供每組比賽工作桌一張(規格:180×60㎝),椅子一張,塑膠砧板一個、餐巾紙、抹布、塑膠袋、垃圾桶,完成作品需於展示區(規格:60×60㎝)展示。
  3. 【角之館】真芋泥捲/牛奶/巧克力任選(2盒入)
    【角之館】真芋泥捲/牛奶/巧克力任選(2盒入)
    比賽規則:
    每組參賽者所製作之作品自行命名,說明卡由主辦單位製作。
  4. 比賽材料:
    為配合活動主題,切雕材料需以「水梨」為主軸,其他蔬果作為輔佐或陪襯,唯需採現場製作方式,亦可結合其他元素做輔助搭配,如支架花材等週邊佈置品,均為觀感分數。
  5. 主題說明:
    參賽者必須填寫製作作品主題名稱及背景內容說明卡(不得有個人姓名或任何公司行號圖案標章,違者喪失參賽資格不給分)。
  6. 評分標準:
    【麻布茶房/元定食】熱銷拉麵破盤組
    【麻布茶房/元定食】熱銷拉麵破盤組
    刀工技術30%、思考創意30%、造景觀感30%、取材10%
    、採各別記分評比,由專家技術者擔任。
  7. 比賽當日之參賽作品請按照規定時間取回,以免造成大會或個人損失。
  8. 凡參加競賽之選手皆須遵守競賽規則。
  9. 參賽者以題材自由發揮,限定時間內完成。
  10. 參賽者在任何時間內均不得向評審人員或大會人員進行遊說活動,以樹立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不得標示飯店、商號之圖記及名稱。
  11. 參賽者如違反上列規定,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比賽結果均由評審團作最後決定,不得異議,如有未及規定事宜由大會作決定。
  12. Haagen-Dazs 哈根達斯冰淇淋迷你杯(100ml) 一組十入
    Haagen-Dazs 哈根達斯冰淇淋迷你杯(100ml) 一組十入
    參賽者應同意參賽作品的錄影、照相、版權將歸大會所有。

八、獎勵辦法
  • 冠軍一名,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伍仟元整、水梨禮盒5盒。
  • 亞軍ㄧ名,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參仟元整、水梨禮盒3盒。
  • 季軍一名,頒發獎牌乙面及獎金貳仟元整、水梨禮盒2盒。

九、附則:
  1. 參賽隊伍未達8組時,比賽遂取消
  2.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並保有活動內容及時間變更的權利。


更多資訊:

2010年3月9日

[石雕]猴厲害~第三屆桃城石猴雕刻徵件比賽(201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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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02

一、活動宗旨:
傳承桃城石猴藝術,鼓勵猴雕創作,培植創作人才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二、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內容:
石雕

五、參賽資格:
(一)全國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SONY WX1 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
(二)在地組
1.設籍於嘉義縣、市半年以上者
2.工作處所於嘉義縣、市半年以上者(需提出在職證明)。
3.曾參加嘉義市舉辦石猴研習成員或戶外創作展者。
(三)參賽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3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抄襲他人之作品經查證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違反本簡章之規定者。

六、每人僅限一組一件作品參賽

〔YVONNE〕海洋貼布繡 雙人四件式床包組-淺粉色
〔YVONNE〕海洋貼布繡 雙人四件式床包組
七、作品規格及交件要項:
(一)長×寬×高各不得超過50公分,作品重量不得超岀40公斤。
(二)作品繳交不得附加各式框座。

八、獎金及獎勵:
(一)全國組及在地組獎項名額及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7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作品由文化局典藏。
第二名獎金3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1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優 選獎金5,000元整即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幀。
入選若干名,獎狀乙幀。
不用擔心錢的老後:今天就要學的生涯理財
不用擔心錢的老後
(二)參賽作品水準未臻評審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三)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四)入選以上作品需配合本局所安排之各項巡迴展出活動。

九、參賽作品送件表,請向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逕上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abcy.gov.tw/ 下載。

十、收件時間與地點:
(一)請填妥「報名表」,於民國99年5月1日(週六)至5月2日(週日),於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親送至嘉義市忠孝路275-1號,市立博物館側門一樓交趾陶工坊「收件處」。
(二)報名表、收件/退件證明聯(表二)須以正楷自行填寫清楚,作品黏貼聯(表三)請以透明膠帶黏貼於作品底座。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十一、評審方式:
由文化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

十二、退件
(一)未入選退件
1.另函並以電話通知。
2.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二)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於本局辦理展覽完畢後另函通知。
(三)憑送件收據於指定退件期間內辦理退件,逾期未領回者,本局不負保管之責。

十三、展出時間與地點:
(一) 市立博物館特展:99年6月2日(三)至8月29日(日)。
地點:嘉義市立博物館二樓石猴特展區,上午9時分至下午5時。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二) 石猴徵件比賽得獎作品校園巡迴展:99年9月─12月。

十四、頒獎日期及地點:另函通知

十五、本局對於入選以上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等權利

十六、本局對徵件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情事而遭致損壞者,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同承諾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另行修正補充之。

十九、活動洽詢電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陳小姐,電話:05─2788225轉802;活動網址 http://www.cabcy.gov.tw/


更多資訊:

2008年9月25日

[藝術]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戶外創作營徵件(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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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藉由國際石雕名家現場創作活動,以提供藝術觀摩,促進文化交流,並為社會美育活動教學,兼收藝術觀光資源開發效益。

二、依據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縣市國際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 。

三、辦理單位
  1. 1.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 2.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風景區管理處、財團 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
  3. 3.承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4. 4.執行單位: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四、參加資格
  1. 中華民國及各國石雕家( 2007年戶外創作營決審入選石雕家除外 )
  2. 具獨立創作大型石雕作品者。
五、創作主題
邀請創作者針對花蓮文化及景觀特性,製作相融作品之石雕創作。

六、實施辦法
  1. 創作者:經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由執行單位行文邀請 。
  2. 創件人數:擇優邀請12名,另候補2名。
  3. 創作時間: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4. 創作地點:中華民國--花蓮縣市
  5. 創作方式:於現場戶外創作大型石雕作品,製作過程全程公開。
  6. 工具設備:
    • (1)個人工具請自備。
    • (2)現場創作使用之空氣壓縮機、水、電 、工作桌、工作棚、石材搬運機具,由承辦單位提供。
  7. 作品石材由承辦單位提供。
  8. 創作作品規格:
    • (1) 作品實體尺寸必須在2.5立方米以上,且作品(不含底座)至少一邊長為250㎝~350㎝。
    • (2) 參賽作品須為石雕家個人之創作,且未曾公開競賽或展覽發表。
  9. 作品歸屬:完成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擁有使用該作品之影像及發表之權利,包括研究、攝影、複製、授權開發相關產品、出版、宣傳、推廣等權利,並有規劃置放地點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七、初審送件
  1. 參加甄選者,可採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資料至「蔚龍藝術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台灣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50號24樓之11)。
  2. 報名方式: ( 可任選下列三種方式 )
    1. 線上網際網路報名
      • ◎請報名者自行上網登錄個人基本徵件資料及參賽資料。
      • ◎徵件表報名網址:http://www.2009stone.tw
    2. 電子郵件報名
      • ◎於創作營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各項資料及參賽作品,併同作者過去三件作品照片資料及送件者照片、應徵設計草圖,請自行掃描成JPG格式(大小800x600pixels, 檔案大小以150kb為上限)之圖檔。
      • ◎資料 E-mail 至 2009@mail.hccc.gov.tw
    3. 郵遞報名
      • 郵遞下列資料至執行單位,並於封面註明「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戶外創作營徵件」(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a 徵件表單
          a-1 基本資料表 ( 表一 )
          a-2 參賽作品設計草圖表(表二)
          a-3 過去三件石雕作品資料表(表三)(貼附3×5英吋照片;正、側、背面)
          a-4 切結書(表四)
      • ◎表格文字限採中文或英文繕打(字跡潦草恕不受理)。
      •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單位。
  3. 凡參加初審送件者,不論入選與否,其資料、照片及一切有關資料概由承辦單位存檔於花蓮縣石雕博物館資訊中心,不予以退件;願提供各界參閱者請於徵件表上註明。
  4. 送件日期: 2008年9月16日起至11月10日下午5時止 。網路徵件需在徵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登錄(時間截止系統將關閉),e-mail報名則以執行單位寄發通知確認信函,始完成報名手續。郵寄報名,海內外郵件以臺灣郵局收件郵戳為憑;若親自送件者,則以執行單位收發時間為準,逾時或參賽文件不全者不予評審。
八、決審送件
  1. 通過初審進入決審者(計25名),請製作並檢送入選作品模型(附作品名稱、尺寸、材質、重量、創作計畫書、個人創作自述一篇),於 2009年1月23日下午5時整 自行送達,或郵寄至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課進行決審。
  2. 模型之長、寬、高以1立方米為上限,亦不得小於 應徵作品 尺寸五分之一;請附入選創作品詳細施工計畫,例如:石材裁切計畫、創作設計圖、創作進度、安置規劃、施工圖及作品詳細資料。
  3. 模型請以石材製作,素材使用需與創作營計畫之石材相同為原則;若模型製作不符合規定者(如尺寸不符或以別種材質,如石膏、木材等),將不給予補助材料費及取消決賽資格,若需退件者須自行負擔運費。
  4. 承辦單位補助模型材料費新台幣5萬元整(包含材料及運送模型至決審地點前之所有費用),其作品歸屬花蓮縣文化局。補助材料費將於承辦單位簽收作品模型後辦理撥款作業。
  5. 模型寄送請自行處理運送安全問題,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審查
  1. 由承辦單位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團進行初審,遴選25名石雕家進入決選。
  2. 初審標準:個人經歷20﹪、過去三件作品20﹪、參賽作品說明20﹪、參賽作品設計圖40﹪。評審委員在網路上進行評分,2008年11月28日於本徵件網站公告初選名單,並另函通知。
  3. 決審評分:創意30﹪、創作施工計畫30%、模型40%。評審委員公開在花蓮縣石雕博物館進行決審,由進入決審者25名中,選取正選12名(備取2名)。由承辦單位正式邀請參加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戶外創作營。
  4. 審查結果由承辦單位公佈,未入選者不得異議。
十、獎勵
  1. 經決審通過參加本創作營之12名石雕家,由承辦單位提供創作期間之食宿(將會安排星級飯店接待創作者)、國內外往返交通(經濟艙機票)、保險費用。
  2. 石雕製作費新台幣24萬元整(內含工具補助費新台幣10萬元,工作費新台幣14萬元,【含稅】)並頒發獎牌乙面以資紀念。
  3. 工作費新台幣14萬元係創作所得,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須先行扣除所得稅金(國外20﹪為新台幣2萬8,000元、國內10﹪為新台幣1萬4,000元)。
  4. 因個人因素未能獨立完成創作者,由承辦單位裁決,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牌、石雕製作費及創作活動所需相關費用。
十一、其他
  1. 作品如有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借用他人作品等不法情事者,經人檢證舉發認定屬實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經評審委員會認定,承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並追回獎勵相關費用。
  2. 凡參賽報名應簽署切結書,並遵守履行簡章之相關規定,不得異議。
  3. 參 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
  4. 受邀參加創作營之作品不可再參加任何其他國際公開競賽。
  5. 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另行修正公佈之。
十二、聯絡方式
  1. 執行單位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台灣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50號24樓之11
    電話:(886)-2-2370-6575 范亞琦小姐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傳真:(886)-2-2331-6337
    網址:http://www.2009stone.tw
    E-mail:2009@mail.hccc.gov.tw

  2. 承辦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中華民國台灣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
    電話:(886)-3-8227121轉503 劉欣穎小姐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傳真:(886)-3-8235562
    網址:http://www.hccc.gov.tw
    E-mail:2009@mail.hc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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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

[藝術]「第十二屆裕隆木雕創新獎」(9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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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裕隆木雕創新獎」徵件活動正式起跑了!這項唯一由民間企業辦理、且是國內總獎金金額最高的純木雕競賽,今年正式邁入第十二個年頭。主辦單位裕隆汽車今日宣佈2008年徵件活動正式開始,徵件日期將至8月22日截止

本 屆「裕隆木雕創新獎」競賽不限定創作主題,預計選出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各乙名,可分別獲得80萬元、50萬元及30萬元的高額獎金,同時將選出優選四 名,每名可個別獲得10萬元獎金,總獎金金額共達200萬元。裕隆汽車希望國內的木雕創作者及青年學子能秉持對木雕藝術的熱愛踴躍參賽,勇敢的將創作理念 結合「裕隆木雕創新獎」「傳統中求創新」的主旨精神,創作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

裕隆汽車總經理陳國榮表示,2007年獲得「第十一屆裕隆木雕創新獎」首獎的歐陽彥興,作品風格新穎且具獨創性,去年得獎後便受到多方關注,更有買主慕名 而來,希望能收購他的多件創作。另一位曾多次獲頒「裕隆木雕創新獎」獎項的木雕創作者曾安國則是獲得國際知名建築家暨生活美學大師—漢寶德教授欽點,將其 過去獲得「裕隆木雕創新獎」銀質獎及銅質獎的兩件木雕作品「昇華」及「生命」送至大陸杭州「連橫紀念館」--台灣工藝館展出。這兩件作品原本由裕隆汽車典 藏,但是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得獎作品能成為台灣工藝的代表作赴彼岸展出,裕隆汽車深覺與有榮焉,因此慨然將這兩件作品捐贈給杭州的「連橫紀念館」作為 館方的永久典藏。

陳總經理表示,裕隆汽車每年辦理「裕隆木雕創新獎」,透過木雕創作競賽、編印木雕藝術專刊、辦理木雕巡迴展、建置「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等方式,盡力為 木雕創作者塑造個人的品牌形象,類似曾安國及歐陽彥興這樣的情形,正是「裕隆木雕創新獎」最樂見的邊際效益與附加價值。裕隆汽車希望藉此打造出一個藝術平 台,讓台灣的木雕藝術未來能與國際交流,並成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藝術在國際舞台發光。

裕隆汽車深刻了解到,藝術創作要與國際接軌,就必須經得起國際藝術觀點的審視,因此本屆「裕隆木雕創新獎」仍將延請國內外知名的藝術界人士共同擔任評審, 同時為鼓勵木雕創作兼顧傳統與現代,展現「傳統中求創新」的宗旨,本屆評審標準特別調整,將以雕刻技法及創意表現並重且(各佔百分之五十)的方式進行評 選,藉此達到獎勵傳統藝術,又鼓勵創新的目的。

此外,為了讓「裕隆木雕創新獎」成為更具指標性、且成功傳達「傳統中求創新」精神的木雕競賽,裕隆汽車今年特別公開徵求「裕隆木雕創新獎」的獎座設計,歡 迎全國各路設計好手踴躍參賽;裕隆將延請專業人士共同評選出一名首獎,除可獨得十萬元獎金外,未來並將採用首獎的設計作為永久象徵「裕隆木雕創新獎」榮譽 的獎座,設計競賽的相關辦法將自七月起公佈在「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的網頁上,有興趣參加者只要進入裕隆官方網站即可進入瀏覽。

裕隆汽車表示,台灣其實有許多的傳統藝術文化都極需保存並加以發揚,木雕藝術只是其中一項,裕隆汽車希望能自身做起,帶動更多企業及團體共同重視這個議題;也希望在各界共同的努力下,能夠創造屬於台灣的文化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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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日

[藝術]「97年台灣彩繪大展」暨「97年台灣雕塑大展」徵件(9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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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推廣台灣本土藝術創作,特於97年第二季(4-6月)舉辦「台灣彩繪大展」第三季(7-9月)舉辦「台灣雕塑大展」等相關活動,藉由本中心園區每年高達百萬遊客之人潮,推廣台灣傳統文化之美,誠邀自行創作優秀藝品參展。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肆、展覽地點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展示館(或工藝傳習所)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伍、徵件作品內容:
一、97年台灣彩繪大展徵件內容:
碳精畫、彩繪、漆畫、蒔繪、家具髹漆、妝佛、玻璃畫、景泰藍、版畫、燈籠、民俗畫、其他等
二、 97年台灣雕塑大展徵件內容:
木雕、竹雕、磚雕、陶雕、玻璃雕、紙雕、微形雕、玉石雕、灰塑、陶塑、剪黏、麵塑、其他等
伍、展覽時間
(一)
  1. 活 動 名 稱:97年台灣彩繪大展
  2. 展 出 期 間:4月1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三)止。
  3. 徵件期限:97年2月20日前寄(送)達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第三組
  4. 入選通知日期:97年2月25日前
  5. 展品收展日期:97年2月29日前
(二)
  1. 活 動 名 稱:97年台灣雕塑大展
  2. 展 出 期 間:7月1日(星期二)至9月25日(星期四)止。
  3. 徵件期限:97年3月31日前寄(送)達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第三組
  4. 入選通知日期:97年4月30日前
  5. 展品收展日期:97年5月20日前
陸、作品徵件規定
一、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並請依前項(伍、展覽時間)內容規定寄(送)達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第三組徵件專案(地址:宜蘭縣268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二)作品審核:
於本中心審核後,通知參展者。
二、作品運送方式
(一)入選作品者,請先行包裝完妥,如作品脆弱易損,亦請特殊處理。
(二)本中心將依第五項:展覽時間,內容規定日期委請運輸公司前往收件後,進行圖錄拍攝作業(或得提供照片正片)。
(三)展覽期間,作者可依個人意願隨展品提供作者名片(約10盒),放置於展品前供遊客索取。
(四)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三、借展相關費用
(一)借展費:
入選者,每展件借展費為新台幣1,000元。
(二)保險費:
由本中心依實際價格統一保險(含運送過程及展覽期間)。
四、聯絡電話:03-9705815轉1324
傳真:03-9500634
聯絡人:吳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