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宣導主題
一、幸(性)不幸(性)由你 - 性病與愛滋防治衛生教育宣導貳、活動對象:
二、當愛滋病毒遇到毒癮客 - 血液感染愛滋途徑
三、被遺棄天使 - 母子垂直感染
四、去標籤、接納 - 去除歧見、關愛無限
本縣各界人士。參、參賽方式:
一、攝影題材:肆、獎勵:以創意表現「愛滋病防治」宣導主題為主旨,不限制表達方式,但請勿拍攝愛滋感染者,如需真實人像入鏡時,請尊重個人肖像權利,勿以正面或清晰影像呈現。二、作品規格:作品尺寸 至少5 × 7吋,不限定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之攝影作品,黑白或彩色均可,參賽作品應以文字說明創作理念;幻燈片不收,數位相機影像檔案至少須3MB以上,以利得獎照片放大展覽。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6年11月23日(星期五)截止,參賽者將作品連同報名表寄送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833高雄縣鳥松鄉澄清路834之1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
一、評選方式:伍、活動細則: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愛滋病防治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結果將於11月30日前公佈於高雄縣政府衛生局網站,並通知得獎人。二、評分辦法:採計分制,評分比重:創意 40%,視覺30%,文案30%三、獎勵方式:經評選選出前三名優勝作品及佳作五名。四、獎項:第一名:禮卷8000元及獎狀乙紙五、頒獎:
第二名:禮卷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禮卷3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 作:禮卷1000元及獎狀乙紙(5名)預定於96年12月8日(星期六)下午2時於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八樓大禮堂舉辦頒獎典禮,並將得獎作品放大於高雄縣政府衛生局一樓展出,展期為一星期。
一、 參賽者必須於作品背面書明姓名、電話及題名。陸、報名方式:
二、所有參賽作品使用版權為主辦單位擁有,參賽者須簽署同意書。
三、主辦單位保有所有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品之永久使用權。
四、參賽之作品一概不退件。
五、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同承認本計畫之各項規定。
一、向高雄縣政府衛生局、高雄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或高雄縣各級學校索取簡章。
二、上高雄縣政府衛生局網站下載報名簡章。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6年11月23日(星期五)截止,參賽者將作品連同報名表寄送高雄縣政府衛生局(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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