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太平洋中傳奇的火山島-綠島,其豐厚的海洋資源,眾所皆知,為增加民眾與海洋之間對話的機會,展現綠島生態渡假島嶼最傲人的 海洋資源,並宣傳本縣休閒漁業及輔導娛樂漁船永續經營 ,特辦理本活動,冀推動娛樂漁船多面向經營,並藉由表現綠島海洋驚 艷的攝影比賽與撫慰海底的淨海活動,發展綠島觀光休閒漁業。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
綠島區漁會、中華民國水中攝影協會
五、參加對象:
愛好潛水及水中攝影者計80人
六、活動日期:
96年12月1、2日(星期六、日)
七、收件日期:
參加本次活動後10天內,即96年1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
八、題材:
以綠島海底生態-珊瑚礁魚類之美為主之作品,並限定參加12月2日當日攝影活動者之作品。
九、作品規格:
沖放8X10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 。參賽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 ,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賽表(如附件) ,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十、活動報名:
- 自即日起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為止。
- 請將報名表E-mail至 sms@ems.taitung.gov.tw 或傳真至089-334518
- 報名後請於上班時間再以電話確認,未以電話確認者視為未完成報名
,電話089-343209許小姐。
十一、收件地點:
中華民國水中攝影協會 高雄市803塩埕區五福四路111號8號
TEL:(07)5327866(鄭小姐)
參賽者請將參賽作品(8×10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請註明「參加"96年度綠島海底生態"攝影比賽」。
十二、評審:
邀請國內潛水攝影專業人員及攝影界評審等數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公正、公平之評審,選出表現優異之得獎作品。
十三、獎勵: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獎狀1面。
第二名1名,獎金$15,000元,獎狀1面。
第三名1名,獎金$10,000元,獎狀1面。
優選5名,獎金$3,000元,獎狀1面。
佳作5名,獎金$2,000元,獎狀1面。
十四、參賽規範:
- 除主辦、協辦單位作業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參賽外,歡迎不分年齡國籍性
別與信仰之所有身心健康的各界人士; 具有合格潛水證照,並簽署參賽表格與安全守則瞭解聲明書。 - 參賽作品以12月2日當天攝影活動者之綠島海中生態作品為主
,且參賽者為其作品之原創者並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所有作品必需符合自然生態之真實性;並在不干擾生物生態之互動下 攝得水中自然藝術之美。 - 所有參賽作品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原創者及主辦單位,各自得行使該作品
之智慧財產權,不須徵得他方同意或另先告知,及不論是現今或未來已 知或未知的傳播媒體及文宣平臺上公開展示發表,不得異議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予以退件。 - 每人限得一個獎項,得獎獎金總額超過新台幣肆仟元者依法扣繳所得稅
。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規章之一切內容,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 所有參賽者必需遵守賽事規則,任何違反本活動規定者即取消獲獎資格
,遺缺不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 - 參賽者12月1日晚上品嘗綠島當地海鮮大餐、12月2日午餐提供便
當(主辦單位提供) - 參賽者12月1、2日淨海及參賽之船潛及氣瓶由主辦單位提供。
- 參賽作品需以綠島海底生態景致為題材,並限定參加12月2日當日攝影之作品,且需於12月1日參與淨海活
動,領有淨海榮譽證書者始可參賽 。 - 正片或負片者出海前(比賽前)須將底片膠捲交由現場指定工作人員簽
名,無簽名膠捲者不予收件。 - 正片或負片參賽者現場收件(並加封條),統一沖洗後交主辦單位留下
"索引"存證後寄還參賽者自行放大10×8吋光面相片於12月12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回中華民國水中攝影協會(高雄市803塩埕區 五福四路111號8號)評審。 - 數位參賽者於出海前(參賽前)須清空相機內記憶卡
,每張參賽相素大小須不低於2560×1920,以JPG或TIF F檔存放,相素低於規定標準,或檔案格式不按規定者不予收件。 - 數位參賽者作品由主辦單位現場收錄存證,參賽者自行放大10×8吋光面相片於1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回中華民國水中攝影協會 ( 高雄市803塩埕區五福四路111號8號)評審。 - 每位參賽者作品最多4張,其作品不得格放、疊片、加色、抄襲
、電腦合成等任何人為加工。 - 預定於96年12月公開評審。
- 得獎名次預定於96年12月由主辦單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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