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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

[國內]「2007枋山之美—風華再現」攝影比賽(96/12/31)

「2007枋山之美—風華再現」攝影比賽

一、活動主題
枋山鄉山海之美,枫港村的砂岸美景,善餘村的漁船點點,加祿村的碧綠山丘,還有枋山村民親切的笑容,落山風帶來優質農產作物、隨不同時代演變的建築風格等主題,針對枋山鄉的晨昏、四季不同樣貌,展現「活力枋山-風華再現」的元氣與魅力風情。

二、攝影主題
以枋山鄉各行各業的人事物、自然景觀、建築古蹟、多元產業…等不同面貌為題材。

三、
主辦單位
枋山鄉公所
協辦單位:
屏東縣攝影學會

四、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活動辦法
(一)作品規格:
一般傳統相機及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以彩色135或120之底片拍攝,沖洗成5×7吋之彩色、黑白照片。並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檔案大小以2000X3000 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案(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連作不收。參賽張數不限,照片背面請浮貼本簡章所附的報名表。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6年12月31日(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點:
請參賽者送件繳交作品時請自行保護照片,照片運送過程受損一律不予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7枋山之美-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收件地址: 941屏東縣枋山鄉枋山路82號。枋山鄉公所收;洽詢電話:08-8761107 ex 33

六、評 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舉行公開評審,歡迎現場参觀。

七、得獎公佈
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或電話通知得獎人,並於屏東縣攝影學會網站( http://www.photo-pt.org/forum/ )及本鄉圖書館公開展覽。

八、頒獎活動
本所擇期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如下:
  • 金牌獎1名,獨得10,000元之獎金,獎狀乙紙。
  • 銀牌獎2名,獨得5,000元之獎金,獎狀乙紙。
  • 銅牌獎3名,獨得3,000元之獎金,獎狀乙紙。
  • 佳作獎50名,各得500元獎金,獎狀乙紙。

九、注意事項
  1.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違反者,不予評審。
  2. 2.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3. 3.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2007 枋山之美-風華再現」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4. 4.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5. 5.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印製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6. 6.參賽之作品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經查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7. 7.銅牌獎以上獎項, 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8.經評選之得獎作品,由本會收取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後予以沖洗及裱框,得於展出及收藏。
  9. 9.參賽作品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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