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名稱: 第六屆台新藝術獎自行報名開始徵件
主辦單位: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地點: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時間: 2007/12/1~2008/1/10
相關網站: www.taishinart.org.tw
活動收費: FREE
《報名藝術獎》 台新藝術獎除了主動提名機制,也歡迎自行報名,凡本國之藝術家,或經由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之藝術團體,即可於開放報名期間,檢具報名表及作品相關資料,報名參加台新藝術獎。 報名參選之表演藝術節目或視覺藝術節目需為2007年於中華民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表之音樂、戲劇、舞蹈節目或個展/策劃展,且非學校之計畫者。
《報名類別》
【表演藝術類】
必須為本年度在國內首演之製作,其主要演出者及主要創作者(作曲者除外)必須包含本國藝術家。
【i】
必須為本年度在國內舉辦之展覽,個展內容須有半數以上為首次發表之新作,策展人及參展藝術家必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展覽內容不限媒材與表現方式,實體展覽或透過傳播媒介虛擬形式及數位科技呈現的網路藝術展均可。
《報名流程》 - 確認您的展演是否符合台新藝術獎參選要件。(詳見參選要件說明)
- 填妥報名表。
- 附上必備之作品相關資料,資料不齊恕不接受補件,送交資料亦不退件。
- 於報名收件期間,將報名表及作品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郵寄之收件截止日期以國內郵戳為憑)
《自行報名收件時間》
自2007年12月1日起,到2008年1月10日止。(請注意:於送件時備齊參選相關文件,必備資料不齊之申請案,視同資格不符。)
自行報名簡章及表格,請上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下載 www.taishinar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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