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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國內]第三屆藝文獬豸獎—梅荷攝影年賽比賽(97/1/15)

第三屆藝文獬豸獎—梅荷攝影年賽比賽辦法


1.舉辦目的
為增進後備憲兵論壇上之愛好攝影者攝影技巧以及達到交流之目的,特地擬定此辦法。

2.舉辦時間
11月10日為攝影比賽起始日。1月15日中午12:00為截止日 ,以後憲論壇系統時間為準。

3.參加資格
後憲論壇上註冊之所有上兵以上虛擬軍階會員。

4.器材區分
A組(消費相機組 )
B組(DSLR相機組)
C組(手機組)

5.題材
今年回憶,人像、風景、生活不拘,能體現出今年最值得的回憶,或者是最能表現今年最讓人難以忘懷之事即可。

6.作品規格與限制
(A)不論A組或B組C組皆須以數位相機為主要拍攝工具,允許透過影像處理軟體進行後製,但必須保留EXIF資訊供評審識別,若無EXIF資訊,則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但C組例外,因考量手機並非都有EXIF資訊可供參考,因此C組不受此規則限制。
(B)上傳檔案解析度為1024x768或不小於此解析度,最大不可超過1280x1024,圖像以4:3比例為準。
(C)參賽作品Mail至Sharka版主之收件信箱:sharka@dcphoto-man.com。並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D)照片不允許加註暱稱簽名,統一由收件者加註以利識別。
(E)嚴禁電腦合成之影像
(F)每套攝影作品以五張為最高限制
(G)每位參加人員不限參加組別(亦即A、B組C組可重複參加)。
(H)每一套參賽攝影作品必須擬定作品名稱與不低於50字攝影作品闡述
(I)若單一參加人員同時獲得兩類組的最高得分時,只能擇一最高得分為獲獎作品。
(J)每一攝影作品必須註明:參加組別、參賽作品題目、參賽作品闡述、參賽相機相機(手機)品牌名稱、使用鏡頭(只有B組)、攝影地點、攝影時間資訊、聯絡E-Mail、論壇暱稱(個人資訊絕對保密)。

7.評審時間與辦法:
(A)一般會員評審:1月16日∼1月20日為上兵以上會員評審時間,每人有5張票可投票。惟不能針對單一參賽作品重複投票。
(B)管理團隊以及受邀之評審:1月16日∼1月20日為管理團隊評審時間,每人15張票可以投票。惟不能針對單一參賽作品重複投票。

8.獎項:
(A)得獎作品統一集中至頂於攝影專區中。
(B)A、B組各選出金、銀、銅牌各乙名、C組不列入比賽,但仍有參加獎。
A組
金牌可獲得獎牌一只、2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50萬、積分100分。
銀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30萬、積分80分。
銅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20萬、積分50分。
B組
金牌可獲得獎牌一只、2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50萬、積分100分。
銀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30萬、積分80分。
銅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20萬、積分50分。
C組
參加獎憲金1萬。

(C)佳作A、B組各三名,可獲得獎牌一只、憲金10萬與積分10分。
(D)所有參賽人員皆可獲得後憲論壇梅荷攝影比賽虛擬勳章一枚

以上各組參加人員不論名次與組別,皆可獲先得積分10分獎項。

9.得獎公布:
1月22日統一由站方於網站上公布獲獎作品與參加者名稱。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A)使用後憲論壇上傳參加比賽之照片,視同同意遵守後憲論壇相關使用辦法,後憲論壇將有照片使用權,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授權D後憲論壇使用及重製您的照片於平面刊物或網路等各式活動宣傳媒體,後憲論壇不需另行通知。
(B)網友應確認所上傳之圖文為自己原創,如因剽竊、複製 …… 行為,侵犯他人權利,上傳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主辦單位之相關損失。
(C)主辦單位應注意(但不保證)上傳之全部圖文並無違背善良風俗或觸法。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刪除相關圖文內容。上傳者無權要求返還上傳資料,且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D)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E)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有異議。
(F)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後憲論壇之規範,如有違反,後憲論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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