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天燈、創意、設計與文化產業結合,融入生活美學,鼓勵天燈商品之設計開發,促成整體行銷,活絡天燈故鄉─平溪之特色。
二、參賽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自由創作者,均可以個人名義接受報名。
三、競賽主題:
以天燈意像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天燈特色,創造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天燈商品於民眾生活中如影隨形。
競賽分為兩組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天燈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陶瓷藝品,但須考量商品量產化之可行性。
- 生活用品組:
設計作品例如:
T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陶瓷組:
設計作品例如:
碗盤、杯子、筆筒、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創作素材須為陶瓷製品,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四、報名方式:
- 請參賽者先至2008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e-mail方式寄發 (傳真專線:02-8221-7055 / E-mail:kiki@hbpr.com.tw )。
- 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e-mail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e-mail信箱。
- 投稿件數限投3件,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月31日(四)截止。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牌及著作權同意書:下載著作權聲明書及作品說明牌(一)實品:請以1:1比例製作。
(二)作品說明牌(如附件):
- 作品名稱。
- 設計概念(以100字為限)。
- 簡介主題之詮釋、使用機能、市場性等特色(以200字為限)。
- 說明牌以A4尺寸(210mm x297mm)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 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 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含參賽者之資料)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 投稿件數限投3件
六、收件時間:
97年1月10日(四)起開始收件,至97年2月18日(一)截止【參賽時程表】:
親送或郵寄至 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80號5樓之7,「2008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工作小組收」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活動 時間 報名 即日起至97年1月31日(四) 送件 即日起至97年2月18日(一)
(親送者17點前截止)評選 97年2月25日(一) 公佈得獎名單 97年2月26日(二) 頒獎典禮 97年2月29日(五)
七、評選作業: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 評審標準:
-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5位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陶藝產業專家擔任評審。- 評選結果:
97年2月26日(二)以電話通知及公佈於活動網站。
八、獎勵辦法:
- 以下獎項生活用品組及陶瓷組兩組皆各取一名。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 另選兩組優勝各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一紙。
- 凡參加者,皆可獲頒「天燈設計之友」證書一紙。
九、注意事項:
-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但原創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 得獎作品須同意主辦單位將該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若不同意者,則將追回全數獎金與獎狀。
-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
(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5%)。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 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 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修正後重新公告之內容為準。
十、聯絡方式:
- 洽詢專線╱聯絡人:
(02)8221-6099轉215吳小姐 - 收件地址:
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80號5樓之7「2008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工作小組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天燈週邊商品創意甄選比賽作品,以掛號交寄,遺失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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