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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9日

[國內]「丟你的菸」創意設計競賽(97/2/15)

「丟你的菸」創意設計競賽 徵求新一代時尚設計師!

參賽辦法
壹、參加資格:
一、 凡中華民國地區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及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二、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貳、報名方式:
一、 分為大專學生組及社會人士組,參賽者若為團隊創作,請檢附團隊名單(另標明工作內容,如導演、剪接、攝影、音樂);參賽者若為學生創作,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 參賽者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
報名表(含作品名稱或標題、創意說明250字以內等)【下載報名表】
參賽作品之DVD或VCD
標示品類作品需附上模型或成品樣本
版權授權同意書(報名作品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版權時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不限制個人或團體參賽件數,但每類個人或團體僅能參賽一件,每件作品並需各繳交一份報名表。

參、作品類型與規格:
影像廣告類:
長度為三十秒•語言中文
形式可為 短片或紀錄片 3D動畫
標示品類
立體透視設計圖(正面、反面、側面)
模型或成品樣本 (尺寸:長、寬、高三邊長度合計不得超120cm) ,並標示名稱、姓名及聯絡方式。
考量公共場所空間擺置適切性及複製成成品時成本不超過500元
一、 所有參賽作品交件規格為DVD或VCD。
二、 為避免標示品類作品於郵寄或存放時發生破損,請將其裝入堅固箱中。如為大型作品則請製作成縮小模型(如上述尺寸規格)

肆、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7年2月15日止(郵戳為憑)

伍、報名地點:
115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6號5樓之2 「丟你的菸」創意設計競賽大會 收
洽詢專線:(02)2322-2232
Fax:(02)2321-9470
e-mail: Gkickbutts@d-fun.com.tw

陸、其他注意事項:
報名作品若有使用非原創音樂、畫面等版權時,需檢附版權授權同意證明文件,否則將喪失進入評選資格,其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得獎作品所有版權歸國民健康局所有,並以無償方式配合國民健康局作為推廣宣導之用途。
報名作品一律不另予歸還,請自留備份。
凡參加本次創作競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將修正公佈之。
主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承辦單位:創藝傳媒(股)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獎項說明
總獎金120萬元,分為影像廣告類和標示品兩類
影像廣告類
(一)大專學生組
獎項 名額 說明
金獎 一名 頒發獎金十萬元及獎盃一只
銀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銅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二萬元及獎盃一只
佳作 五名 頒發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一面
(二)社會人士組
獎項 名額 說明
金獎 一名 頒發獎金十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銀獎 一名 頒發獎金八萬元及獎盃一只
銅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佳作 五名 頒發獎金二萬元及獎牌一面
標示品類
(一)大專學生組
獎項 名額 說明
金獎 一名 頒發獎金十萬元及獎盃一只
銀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銅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二萬元及獎盃一只
佳作 五名 頒發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一面
(二)社會人士組
獎項 名額 說明
金獎 一名 頒發獎金十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銀獎 一名 頒發獎金八萬元及獎盃一只
銅獎 一名 頒發獎金五萬元及獎盃一只
佳作 五名 頒發獎金二萬元及獎牌一面

評選作業:
一、採二階段評選:
初選階段:預定於97年2月底舉行,每組每類別各評選出十五名入圍作品(共計六十名),並頒發入圍證明書乙份。
決選階段:預定於97年3月初舉行,評選出得獎名次作品。
二、評分標準:
主題掌握 50 %
創意呈現 40 %
視覺效果 10 %
三、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予重從缺。
四、對於評審結果有意見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五日內,檢付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逕向主辦單位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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