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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8日

[國內]「人來瘋 『鼠』來寶 新年勝舊年」紀錄片徵選(97/2/21)

徵件辦法

說明:
影片主題是你新年做過最瘋狂有創意的事情、最溫馨感人的團聚、最理想的旅行…這些事情最好是跟你的家人一起參與完成,假如能夠結合台灣在地特色,就更理想啦!

參選資格: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 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作品內容規定:
一、作品規格:
紀錄片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長度不超過30分鐘(檔案格式wmv),以DVD光碟之規格繳交,另附及100字以內作品簡介。
二、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包含圖像及聲音、文字資料等),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收件:
一、收件日期:
自97年1月21日起至2月21日(元宵)止 。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收件方式:
參選者於期間內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光碟(DVD之規格)及100字以內作品簡介寄至「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6號5樓 2008文化四季遊—文化行春圖文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人來瘋 『鼠』來寶 新年勝舊年紀錄片徵選活動」郵寄參選。作品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檔案或備份。

三、參選限制:
  1. 以個人或組隊(限3人內)報名參加,每人(組)最多報名一件作品。
  2. 參選作品不分商業、非商業,只要不是商業電視頻道所出資拍攝皆可。
  3. 創作者(導演或小組)過去曾參賽獲公開發表的作品不得以更換片名或重剪版之名義再次參加。
  4.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獎勵:
優選3名(組),獎金各為15萬元及獎狀乙張。
佳作3名(組),獎金各為5萬元及獎狀乙張。

★評審方式:
依徵件編號進行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辦理
★初審入圍作品公開:
即將於活動網站上公開
★公布得獎作品:
即將於活動網站上公開
★頒獎:
日期將於活動網站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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