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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8日

[國內]人人畫故鄉 - 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97/2/29)

(一)活動日期:
96/12/03-97/02/29 。

(二)參加對象:
凡對在地文化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

(三)活動說明 :
  1. 主題:
    人人畫故鄉 - 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 。
  2. 區域:
    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全台共368個區域(含319鄉鎮市、49區)。
  3. 繪製內容:
    以地圖底稿,搭配設計繪製文化觀光地圖內容,表現出創意、深富地方人、事、地、物特點與活力之本質。
  4. 器材:
    可採電腦繪製或手工繪製。電腦繪製者,使用軟體與表現技巧不限;手工繪製者,畫具不拘,材料不限。
  5. 規格:
    需採比賽規定尺寸規格之報名畫紙(內附地圖底稿)。可到活動網站下載,也可親自到各縣市文化局或向承辦單位索取。
  6. 報名件數:
    每人限參加一件文化觀光地圖繪製,但不限區域(鄉鎮市區),可自行指定熟悉的區域(鄉鎮市區);若重複參加,取第一次收件為主
(四)報名參賽方式
(1)電腦繪製者:
可到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報名畫紙參加,繪製後燒錄PC格式光碟片一份,內容包含:
A.光碟片上標示報名區域(鄉鎮市區)及參賽者姓名。
B.報名畫紙圖檔名稱需與下載名稱相同 。
C.圖檔格式300dpi/CMYK色彩/TIFF。
D.另附上低解析度之RGB色彩/JPEG檔(網頁相容格式), 圖檔面積請控制在800×800像素,檔案大小不超過500KB。
E.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需另行列印後填寫,連同光碟片一起寄送。

(2)手工繪製者:可由下列任一方式報名參加
A. 到活動網站下載並列印輸出後繪製。
B. 親自到各縣市文化局索取報名畫紙。
C. 到活動網站 www.cca.gov.tw 或撥打服務專線04-23780919索取報名畫紙,留下地址及姓名,承辦單位將郵寄給您。

(五)收件方式
  1. 日期:97/02/01~97/02/29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
  2. 交件:
    依繪製區域(鄉鎮市區),以實體作品或光碟片送至所屬之縣市文化局,由下列方式擇一交件
    • 郵寄至各縣市文化局。
    • 親送到各縣市文化局。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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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畫故鄉-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得獎名單出爐了
行政院文建會「人人畫故鄉—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活動,在去(96)年12月3日起跑後,將近3個月的活動時間,終於在日前評選出優勝作品。總計評選出優勝作品300件、佳作1,151件,每件優勝作品獲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佳作新台幣1千元,獎金總額超過新台幣700萬元,得獎名單請參閱附件,或上文建會網站查詢。

# 得獎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