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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4日

[文學]2008年「南華文學獎」甄選(97/3/3)

一、宗    旨:

獎勵青年學生創作,提倡文學風氣,培植優秀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

南華大學文學系

三、協辦單位:

人間福報

四、甄文對象:

目前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之學生(含研究生及在台留學生)。

五、甄稿類別:

本屆甄選散文一篇(2000—3000字以內)

六、獎    項:

甄選四至六名,不分名次,頒贈獎座及獎金二萬元。

七、收件日期:

9717日起,33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評    選:

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資格審查)、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並聘請文藝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得獎名單於974月揭曉,公布於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與各協辦媒體,頒獎日期另行公布。

九、收件方式:

  1. 作品一式四份,一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檔案磁片或光碟一份。參賽表格,請至南華大學文學系網頁下載:http://www.nhu.edu.tw/~literature/
  2. 參賽表格,須浮貼學生證影印本、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在台留學生則繳交護照影本)各乙份。
  3. 作品請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中坑32「南華大學文學系」,信封上註明「應徵南華文學獎」字樣。(恕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並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各種型態之刊物)。
  2. 參賽作品如字數、行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字跡不清楚者,將不予評審。
  3. 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而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另付稿酬。

十一、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http://www.nhu.edu.tw/~literature/,連絡電話:(05)27210012131陳小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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