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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

[摄影]徐霞客旅游带全国摄影大展征稿(08/4/20)

翻开中国旅游的历史,一位伟大的旅行家、一部伟大的旅游著作赫然闪光,为旅游学界十分珍视,这就是明代大地理学家、旅行家和文学家徐霞客,以 及他遍览天下名山大川、风景名胜后撰写而成的60万字宏篇巨著《徐霞客游记》,而这部书的开篇在浙江宁海。为了纪念徐霞客并弘扬他的旅游精神,配合 2008年奥运会,展现中华民族深厚的旅游文化,加强旅游文化对外的交流,实现旅行资源共享,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联手,在第六届中国 (宁海)徐霞客开游节活动中,共同举办“徐霞客旅游带摄影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宁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参与细则:
  1. 全国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徐霞客游历过的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16个省区和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的山水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
  2. 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投稿数量不限,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不收组照。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投稿,作品不得装裱,可将作品题目标注在作品正面下方。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3. 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
  4. 本次大展不收费,不退稿。
  5. 建议拍摄时数码相机使用较大格式,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瞄刻盘),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
  6. 所有收藏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7. 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委会由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
  9.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入选作品数量及报酬
  1. 本次大展将评出110幅优秀作品,其中:
    • 一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20000元;
    • 二级收藏作品3幅,稿酬各8000元;
    • 三级收藏作品6幅,稿酬各3000元;
    •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200元。
  2.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一帧,并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3. 同一作者入展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获收藏级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4. 获得三级收藏作品以上的作者将邀请参加5月18日在浙江宁海举办的展览活动。
  5. 《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和全部入展作品、作者名单。

截稿日期
2008年4月20日截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投稿地址
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徐霞客旅游带摄影大展办公室收
邮 编:100005
电 话:010-65256993 传真:010-65251662
联系人:文铁军

徐霞客部分游历地:

  • 1607年游太湖
  • 1609年游齐鲁,北入京师
  • 1613年游落迦、天台山、雁荡山
  • 1614年游南京
  • 1616年游白岳、黄山、武彝九曲
  • 1617年游宜兴善卷、张公二洞
  • 1618年游庐山、黄山
  • 1620年游仙游之九鲤湖
  • 1623年游嵩山、华山、太行山
  • 1628年游闽,南至罗浮山
  • 1629年游京师至盘山
  • 1630年再次游闽
  • 1632年重游天台山、雁荡山
  • 1633年游五台山、恒山,三游闽漳
  • 1636年游浙江、江西
  • 1637年游湖广、广西
  • 1638年游广西、贵州、云南
  • 1639年游云南 1640年自云南东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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