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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

[企劃]2008校園創意提案競賽 活動 開跑《如何做好城市定位》(97/4/17)

活動緣起:
放眼國際,世界著名的城市一定有其印象及特色,說到維也納,一定會想到
他是個富有人文藝術氣息,充滿浪漫氣氛的水鄉之都;說到北京,除了是中國的
樞紐、歷史的所在之外,再來就是即將到來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了。身為台灣人民
的我們,想到台北,你會想到什麼?想到台中你又會想到什麼呢?細數全台25
個縣市,除了美麗的風景、濃厚的台灣人情味、美味的小吃廣受國際朋友知道之
外,還有什麼呢?
2008 年,我們將以「如何做好城市定位」為主題,希望藉由有創意、有理
想的青年學子與我們共同努力,從城市區隔與消費型態、產業與國際化、政府與
建設三大方向,重新塑造出台灣城市新的國際形象。

活動主題:
請以台灣25 個主要縣市為提案對象,並以產品定位的概念著手進行創意發想。
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主辦單位:
台灣廣告主協會 媒體協辦:動腦雜誌社

參賽資格:
  • 台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二-四年級學生不限科系
  • 以團體組隊參賽,每組人數以3-6 人為限

報名方式:
  1. 2008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4 月17 日下午5 點前,凡符合參賽資格者,可上台灣廣告主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背面黏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提案企劃書一式九份,寄至台灣廣告主協會(台北市104 南京東路二段100 號12 樓)收。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台灣廣告主協會,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 主辦單位將於4 月17 日至4 月30 日期間進行初審,並於2008 年5 月1 日公佈晉級決審隊伍於台灣廣告主協會網站( http://www.advertisers.org.tw/ )。

參賽時程:
  • 4 月17 日17:00
    TAA(台北市104 南京東路2 段100 號12F)
    活動參賽報名表、初審企劃書截止日期
    以郵戳為憑,或親送秘書處。註明「2008 校園創意提案競賽報名」
  • 5 月1 日
    TAA 網站
    公佈入圍決審TOP5 隊伍
  • 5 月17 日
    福華文教會館(暫定)
    決審與頒獎典禮

提案書應包含項目:
  1. 創意理念
  2. 城市分析(可從定位、形象、區隔、國際觀、政府與建設、消費者的SWOT等方面著手)。
  3. 城市新定位
  4. 計畫內容 (說明如何著手進行及塑造的方式等)。
  5. 活動預算(總預算上限為新台幣5 千萬元,含活動執行、廣告宣傳等費用)
  6. 預期效益及目標

作品規格:
  1. 企劃書格式規定:限用A4 紙張直式,12 級字,由左至右橫寫,頁數不得超過50 頁,裝訂成冊,並於書背處印有計畫名稱及團隊名稱(參賽學校),一式九份。
  2. 提案簡報:以power point 製作企劃案,張數不限,但需配合口頭提案時間,簡報電子檔需存於光碟片,並註明團隊名稱、提案題目。簡報用A4 紙張直式列印,一張A4 印一面簡報、單面列印,裝訂於左上角,一式九份。
  3. 決審隊伍提案:
    1. 時間限制15 分鐘,每組至少有3 位成員參與簡報提案演出(若該組成員在3 位以下,則皆需參與口頭提案演出)。10 分鐘時響一短鈴聲,13 分鐘響二短鈴聲,15 分時間一到,提案學生應立即停止報告。
    2. 提案形式不拘。
    3. 提案器材︰主辦單位提供筆記型電腦、投影機、投影螢幕、CD 音響,其他器材均由參賽者自備。(若有設定動畫或特殊設定的簡報內容,請自行準備筆記型電腦,以避免無法準確呈現提案內容。)

比賽獎勵:
  • 第一名:獎學金 NT$30,000 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 第二名:獎學金 NT$20,000 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 第三名:獎學金 NT$10,000 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 元,主辦單位將先代扣10%之稅金。
*凡入圍佳作之評選作品將編入作品集,由台灣廣告主協會寄發給各廣告主會員參考。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業界專家學者及企業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審核「初審」與「決審」。

評審程序:
評審分資格審、評審初審與決審競賽三階段,說明如下:
  1. 資格審:由主辦單位就書面資料與報名表進行審核。
  2. 初審:由評審委員對通過資格審的參選企劃案分別評分,並由主辦單位統計各位評審分數,決定初審前五名。主辦單位並通知前五名隊伍參賽,確認是否參加決審競賽;若遇有缺,延順遞補。
  3. 決審:就評審初審結果的前五名隊伍,於決審當日,舉行現場提案競賽,並由評審委員依企劃案、及現場團隊提案表現,決選出前三名。

評審標準:
初審:
  • 企劃表現 30%
  • 創意發想 30%
  • 策略可行性 20%
  • 預算控管 10%
  • 寫作表現 10%
決審:
  • 團隊特色 25%
  • 策略創意 30%
  • 提案技巧 35%
  • 時間控制 10%

注意事項:
  1. 凡入圍之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非自行製作、已發表或違反政府法令,經他人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本協會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並追繳其若有領得之獎金與獎狀。
  2. 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3. 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或資料,請詳細說明或註明來源。
  4. 每校不限一隊,但同一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指導老師不在此限)。
  5. 若經查核不符合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權益。
  6. 決審當天遲到的參賽隊伍,主辦單位將作為「時間控制」評分項目中扣分之考量。

備註:
本活動辦法有未盡事宜,請洽詢台灣廣告主協會秘書處,電話:(02)2713-2644 分機 23,E-mail: taa@brai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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