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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

[國內]2008博物館商品創意設計競賽(97/4/30)

競賽宗旨:
鼓勵學生經由本設計競賽,瞭解社教館所的功能與特性,進行社教館所商品創意設計,發覺具有創意的社教館所商品,可作為其商品化之參考;透過本設計競賽,提供各社教館所與設計界交流合作的機會。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承辦單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九二一地震教育園區、國家圖書 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國立國光劇團、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 國立鳳凰谷鳥園

參賽對象:
國內大專校院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競賽主題:
參賽者需針對「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九二一地震教育園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 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家圖書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國立國光劇團、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國立台灣藝 術教育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國立鳳凰谷鳥園」等17個社教館所,選擇其中之一館所,依該館所的功能與特性,進行商品設計。設計內容與使
用材料不限,但須符合所選擇社教館所的主題。

評審標準:
創意 30%、製造30%、實用30%、審美10%

競賽獎勵:依社教館所屬性分為(1)歷史文物(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國光劇團);(2)科學 工藝(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九二一地震教育園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國立鳳凰谷鳥 園);(3)其他(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國家圖書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國立台灣藝術教育 館)等三類,分別依評審標準進行優良作品
評選,其獎勵為:
  • 優等(8名),各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一紙
  • 優選(8名),各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紙
  • 佳作(15名),各獎金新台幣 3,000元、獎狀一紙
  • 入選(20名),各獎狀一紙
  • 優等與優選獎項,依上述之三類社教館所屬性,各類分別頒1至3名為原則。

報名日期:
97年3 月1日至4 月30日止,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www.dmd.yuntech.edu.tw/

作品交件:
交件日期為民國97 年6 月10 日至6 月20 日止。需繳交模型與A4說明一張,內容需有:
(1) 作品名稱與其設計之主題館所的名稱;
(2)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機構之圖面;
(3) 三視圖或尺寸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4) 設計說明,字體需明顯清晰;
(5) 設計者姓名與學校名稱需標示於A4說明背面。繳交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數位媒體設計教學資源中心 黃小姐收,地址: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 段123號,交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競賽決選:
民國97 年6 月下旬,由專家與設計師進行評選,並擇期公告得獎作品與頒獎。
【注意事項】
  1. 為 鼓勵各校參與本設計競賽,若一所學校有30 位以上的學生報名參賽者,可聯繫承辦單位,安排參觀競賽主題館所,承辦單位將酌以補助交通費;並有專人解說該社教館所之特色與其商品設計之需求,可作為設 計之參考。參觀主題館所的交通費補助,每校補助最多2車次,每車次最多補助新台幣10000元整,各校請先墊付車資,再以收據向承辦單位請款,收據抬頭必 須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其收據內容與抬頭不符合者,恕難補助。因交通費補助經費編列有限,依申請順序給予補助,若該項經費用盡,則不再補助;請各校參觀之 前,先向承辦單位確認是否獲交通費補助。
  2. 承前項,為簡化競賽作品審查之作業,獲交通費補助的學校必須先進行初選,每類館所可擇優至多10 件(以校為單位)參加本設計競賽決選,並彙整一併寄送至承辦單位。若獲交通費補助的學校,每類館所推薦超過11件(含)以上者(以校為單位),必須與其他 自由報名參賽者,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舉行初選,每類館所擇優至多30件,再參加本設計競賽決選。
  3. 凡參賽者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不得異議。
  4. 獲「入選」以上的作品得獎者須同意各館所將該作品進行商品化,且對作品具有修改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若不同意者,則將追回全部獎金與獎狀。
  5. 參賽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原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6.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7.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8. 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原創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未來該創作品再製量產之版權另行議定。
  9. 基於宣傳需要,主辦與承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時間。各館所將「入選」以上的作品商品化時,需給原創作者權利金,其金額與給付方式由各館所與原創作者協議之。
  10. 在不涉及智慧財產權下,各館所、主辦與承辦單位擁有原創作品的使用權與推廣權利,創作者的作品各館所擁有推廣權利。在無販賣行為下,各館所、主辦與承辦單位可自行複製,以利推廣。
  11. 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12.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13.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網址: http://www.dmd.yuntech.edu.tw/

【收件規定】
  1. 參賽中,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數位媒體設計教學資源中心。
  2. 入圍者模型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競賽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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