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辦理日期:
主辦單位:
教育部技職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學務處、創造力與創意設計中心協辦單位:
動力機械工程系、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微機電設計與應用研發中心、創新育成中心
★辦理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03月24日(一)
- 初賽創意說明書截止日期:2008年04月03日(四)
- 初賽評審公告日期:2008年04月08日前(二)
- 決賽評審與頒獎日期:2008年06月10日(二)
正確日期以網路公告為準
★評審委員
★比賽規則
★報名收件單位:
由承辦單位遴聘國內專家及相關代表組成。
★比賽規則
- 比賽說明
主題:健康與環保(期望創作出符合:實用、藝術、娛樂等具創意之物品)。 - 參賽資格
大專校院學生均可參加,每隊學生成員限5人(含)以下。 - 比賽方式
- 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評審。
- 各隊應繳交創意說明書,於2008年04月03日前(郵戳為憑)送達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創造力與創意設計教學中心。
- 初選以各隊繳交之創意說明書為評審依據,採書面方式進行評審。參選作品經評選後,初賽預計入圍20隊(含虎尾科技大學6隊)。
- 入圍決賽者得於決賽當日繳交作品,並在現場解說操作(此時可更新創意說明書),簡報說明時間每組 5分鐘。
- 繳交文件及作品
- 初賽繳交文件:
初賽階段參賽應繳交創意說明書,亦可輔以模型參賽,惟以模型參賽者,經獲選進入決賽者,始得領取材料補助費。以各隊繳交之創意說明書(A4書面資料5份及Word檔)為評審依據,進行書面評審。 - 文字說明,內容包括:
- a.作品名稱,b.設計構想說明,c.應用範圍,d.創作特點說明。
- 圖面說明
- a.可具體表現創意作品之圖面,如組合圖、剖面圖、立體圖、三視圖、爆炸圖或實體模型各細部零件照片(初賽繳有交模型者才需要)。
- b.創意作品說明圖或實體模型之照片(初賽繳交模型者才需要)說明圖。
實體作品(模型):初賽時可以選擇繳交實體作品(模型)或僅以圖面表示,但入圍決賽者,一定要繳交實體(模型)或軟體作品。 - 凡通過初審之作品,得參加決選,入選決賽之隊伍請依指定方式展示實作作品、海報、說明資料及創意說明書,以舉行現場評選。
- 決賽軟體類作品,請自備電腦及相關週邊設備,並繳交可執行之成品光碟檔案資料。
- 評審標準
- 初賽之評審重點在於主題表現、創意特色、可行性及預期效益,預計入圍20隊為原則。
- 決賽之評審重點在於主題表現、創意特色、實作成果、造形呈現、實用價值及整體表現等。
- 評比重點
- A.主題表現 10%。
- B.創意特色 30%。
- C.實作成果 25%。
- D.造形呈現 15%。
- E.實用價值 10%。
- F.整體表現 10%。
- 6. 注意事項
- 每位參賽學生參賽作品件數以二件為限,每件作品均應詳填一份報名表。
- 所有參賽者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參賽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逾時取消資格。
-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 入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基於宣傳等需要,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重製、攝影出版、展覽及其他圖版揭載,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 擁有之權力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
- 獎勵辦法
初選入圍者,材料費最多補助5千元(憑發票、收據報支),發票統編64967512、發票及收據請附加抬頭「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第一名:取1隊,發給獎狀及獎金8萬元。
- 第二名:取1隊,發給獎狀及獎金4萬元。
- 第三名:取1隊,發給獎狀及獎金2萬元。
- 佳 作:取4隊,發給獎狀及獎金1萬元。
- 特別獎:
- A. 最佳創意巧思獎。
- B. 最佳實用價值獎。
- C. 最佳造型呈現獎。
各發給獎狀及獎金5千元。 - 創意獎:發給獎狀。
★報名收件單位:
- 聯絡人:張義偉、陳柏菖 先生
- 聯絡電話:05-6315439、FAX:6312350
- 收件地點:63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綜二館五樓創造力與創意設計中心 - 網址:http://140.130.18.222/pmeo
- E-mail:pme1@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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