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3月12日

[藝術]97雲林文化藝術獎(97/9/2)

「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要點
一、為培養本縣藝文風氣,提昇創作水準,並鼓勵本縣之藝文工作者,特訂定本徵選要點。

二、本徵選要點自民國九十七年開始實施,獎勵類別分為文學獎二類、表演獎三類、美術獎七類,共十二類: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公司貨)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
 (一)文學獎

分下列四類,每年擇二類辦理,每類各選出首獎、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佳作、入選若干。
  1. 新詩類:每逢雙年辦理。
  2. 散文類:每逢雙年辦理。
  3. 短篇小說類:每逢單年辦理。
  4. 報導文學類:每逢單年辦理。
(二)表演獎

分以下三類,每類各選出首獎、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另取佳作、入選若干。
  1. 音樂類
    1. Panasonic FP8-新防手震科技感藍光廣角機(公司貨)
      Panasonic FP8-新防手震科技感藍光廣角機
      每逢雙年辦理:弦樂、管樂。
    2. 每逢單年辦理:鍵盤、打擊樂、聲樂。
  2. 舞蹈類
    1. 每逢雙年辦理:現代舞。
    2. 每逢單年辦理:民族舞。
  3. 戲劇類:每年辦理。
(三)美術獎

分以下七類,每類各選出首獎、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另取佳作、入選若干。
  1. Nikon COOLPIX S3000-極薄有型隨身機 (公司貨)
    Nikon COOLPIX S3000 (公司貨)
    水(彩)墨、膠彩類
    :每年辦理。
  2. 書法、篆刻類:每年辦理。
  3. 水彩類:每年辦理。
  4. 油畫類:每年辦理。
  5. 攝影類:每年辦理。
  6. 雕塑、工藝類:每年辦理。
  7. 設計類、版畫、多元媒材類:每年辦理。














三、獎勵:

  1. FUJIFILM F80EXR- 10X變焦高感光卡片機(公司貨)
    FUJIFILM F80EXR (公司貨)
    首 獎:發給獎金六萬元,獎座及獎狀。
    第二名:發給獎金二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發給獎金一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及入選:發給獎狀乙紙。
    • 上述得獎者得由文化局安排展覽、演出事宜。
    • 各類獎項如未達獲獎標準,得由評審委員會過半數決議從缺。
  2. 如當年度有傑出成就者,得由各類別評審推薦,贈獎狀乙紙。
四、參選資格:本籍、設籍、就業或就學於雲林縣之民眾

  1. 我愛故我在
    我愛故我在
    本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即為本籍雲林。
  2. 設籍或就業:於當年度收件截止日前半年設籍於本縣者。
  3. 就學:於本縣各級學校就學者。
五、權責:

  1. 主辦單位對所有比賽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上傳網路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2. 美術獎七類入選以上之作品,有參與展出之義務,於表訂退件日之前,不得要求退件。
  3. 承辦單位對參賽(展)作品負保管責任,唯遇不可抗力事件致受損及逾期未領回者不在此限。
  4. 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簽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要點各項規定。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
六、評審方式:
  1.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依獎勵類別,設置評審委員會。
  2. 評審程序分初審、決審二階段。
    1. 文學獎二類:由評審委員書面審查(集中審查或先以郵寄資料給委員),另由文化局召開審查會議決定。
    2. 表演獎三類:由評審委員書面審查(集中審查或先以郵寄資料給委員),另由文化局訂定甄選時間,另就現場表演評審決定。
    3. 美術獎七類:由評審委員書面審查(審查徵件資格及邀請展名單),另由文化局邀請評審委員依參與徵件作品,評審決定。
  3. 各類獎項如未達獲獎標準,得由評審委員會過半數決議從缺。
  4. 獲獎名單經雲林縣政府確認後公布。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七、評審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本於公正、嚴謹、守密原則,依下列規定進行評審:

  1. 不得參選同類別之獎項。
  2. 評審過程及相關資料,均應保密。
  3. 應客觀、詳細、嚴謹填寫評審表。
  4. 獲獎名單評審委員應簽名認證後,由雲林縣政府確認後公布。
八、辦理期間:
  1.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8 X 13)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8 X 13)
    每年一次。
  2. 各類別聯絡人及電話:如附表一。
  3. 參賽類別及規格:如附表二。
  4. 收件、評審、頒獎等時間:請詳閱附表三。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屬未曾得獎之作品,翻譯不予受理,不得有抄襲之情事,各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他人加工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參賽資格不符或偽造參賽資格者,除參加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三年內不得再參賽,已發獎金予以追討。
  2. Sony Ericsson Spiro W100 新一代Walkman手機(公司貨/簡配)
    Sony Ericsson Spiro W100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歸屬參賽者本人,出版權及公開傳播權則與雲林縣政府共有,雲林縣政府並得引用得獎人之得獎作品、照片、影音資料為教育推廣、文宣之用,有發表及印製之權利,不另支稿酬。
  3. 填具申請表,並應依規定提供資料:
    1. 文學獎二類、表演獎三類:所送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於公佈比賽結果後退件,或同年十二月底前自行至文化局領取,若逾期未領,文化局不負保管責任。
    2. 美術獎七類:經評審未入選作品先通知退件,入選以上作品,俟參加文化局安排之展覽及專輯編印完成後通知退件;經公文通知退件後,若逾期未領,文化局不負保管責任。
Intel Core i7 980X 極致版六核心 3.3GHz 處理器
Intel Core i7 980X 極致版六核心 3.3GHz 處理器
十、本要點自頒發日施行。

相關說明
一、報名簡章請於本府文化局網站下載,或親至文化局服務台索取。

網址:http://www.ylccb.gov.tw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三一○號
二、 請依報名表格填寫資料,報名參加文學獎二類者填寫一份並另請影印,共六份;報名參加表演獎三類者填寫一份並另請影印,共六份;報名參加美術獎七類者填寫一 份;連同參選作品,於各類別收件截止前,以郵寄(文學獎二類)、親送(表演獎三類、美術獎七類、)至本府文化局(郵寄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或逾期者,概 不受理。
Fuji Xerox WC3119 黑白雷射多功複合機
Fuji Xerox WC3119 黑白雷射多功複合機
三、請依報名類別之規定檢附作品資料,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
四、表格欄位不足填寫者,可自行複製或影印。
五、得獎者應參加本府所舉辦之後續推廣活動。
六、最近二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不得列入徵選或獎勵。
七、本徵選活動美術獎特設邀請展,邀請資格如下:

  1. 本屆美術獎各類評審委員作品。
  2. 凡本籍、設籍或就業(於當年度收件截止日前半年設籍或就業於本縣者)或就學於雲林縣之民眾,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得由承辦單位通知,請附下列之一證明文件由各類評審委員認定邀請之。
    1. EIZO FORIS FX2431 24吋寬VA面板HDMIx2旗艦級液晶
      EIZO FORIS FX2431 24吋寬VA面板HDMIx2旗艦級液晶
      曾獲全國美展、全國油畫展、全省美展、臺北市美展、高雄市美展、臺陽美展、全省公教人員書畫展等,優等以上一次或入選三次以上者。
    2. 曾受邀擔任全國、全省及本縣美展、兒童美展之評審委員者。
    3. 曾獲本縣地方美展前三名三次以上者。曾受邀於國立各美術館舉行個展者。
    4. 合於上述條件而有證明者,申請免審查受邀參展(一人一類一件)。
    5. 縣籍資深美術家由該類評審認定邀請之。
    6. 九十四年起已獲邀請且參加展出者,不須再繳證明文件,直接受邀參展。
  3. 3.受邀請並參加邀展者不得再參加徵件比賽。

各類別聯絡電話
新詩類(每逢雙年辦理)
短篇小說類(每逢單年辦理)
圖書資訊課
0553409195327613104
散文類(每逢雙年辦理)
報導文學類(每逢單年辦理)
音樂類
表演藝術課
0553505725327613129
舞蹈類
戲劇類
水墨、彩墨、膠彩類
展覽藝術課
0553409205327613111
書法、篆刻類
水彩類
油畫類
攝影類
雕塑、工藝類
設計、版畫、多元媒材類

97年參賽類別及規格:
短篇小說
未曾發表之短篇小說,6,000~12,000
以中文電腦打字,字體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
4紙張橫式打字、列印、左邊裝訂
每人作品以不超過2件為限,
繳交光碟1份,
書面6份。
報導文學
未曾發表之報導文學,8,000~15,000
以中文電腦打字,字體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
4紙張橫式打字、列印、左邊裝訂
舞蹈
民族
自選一至二首舞碼演出。
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自由選擇曲目。
戲劇
戲劇
自選一劇目(或段落)演出。
時間不得超過20分。
音樂
鍵盤
自選曲一至二首,時間為10~20分鐘以內。
自由選擇曲目,
演出皆須背譜。
打擊樂
聲樂
水墨彩墨
膠彩
裝裱後,長邊200公分、短邊150公分以內
1.作品形式及大小應力求方便搬運。雕塑、工藝、設計、版畫、多元媒材等類作品並請加附透明壓克力盒及木箱,以利展出及搬運。
2.易損壞作品,未裝壓克力盒或木箱者,請至文化局陳列館一樓收件處,另加填切結書,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書法
篆刻
裝裱後,長邊200公分、短邊100公分以內
限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限對開以上,且不得分割
篆刻鈐印以5方至20方為限
水彩
限四開至全開以內(畫框正面裝壓克力,背面木板)
油畫
20號以上、50號以下
攝影
裝框後,長、寬60公分以上、100公分以下
雕塑
工藝
浮雕
170公分以下、80公分以上
材質須堅實牢固
圓雕
型式不拘,重量限50公斤以下
長、寬、高皆不得超過100公分
工藝
型式不拘,長、寬、高皆不得超過100公分
長、寬、高皆不得小於20公分
作品一律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裝妥固定
設計
版畫
多元媒材
設計
平面
最小不小於四開紙,最大不超過全開紙
聯作尺寸總計最大不超過2張全開紙
立體
長、寬、高各不得超過100 公分
版畫
限四開以上不超過對開
畫面下端,應自行簽名及註明製作年月日
多元
媒材
長、寬、高各不得超過100 公分
  • 文學獎二類,一人一年以每一文體得獎一次為限。
  • 美術獎七類作品均需精細裝裱完整,不得草率,亦不得以玻璃裝框,否則不予收件,每人限參加二類。

各類別送件、評審、頒獎及退件時間表
1)文學獎二類:
收件時間 81
831
  1. 簡章報名表請於本府文化局網站下載,或親至文化局圖書館服務台或至陳列館服務台或至圖書資訊課洽取。
    網址:
    http://www.ylccb.gov.tw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310
  2. 收、退件地點:
    本府文化局圖書館三樓圖書資訊課
    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30~17:00
    洽詢電話:
    05-534091905-5327613104123
  3. 參賽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於公佈比賽結果後退件,或同年十二月底前自行至文化局領取,若逾期未領,文化局不負保管責任。
文件審查 91
930
頒獎時間 1115(六)
退件 12月底前
2)表演獎三類:
收件
81
831
1.簡章報名表請於本府文化局網站下載,或親至文化局圖書館服務台或至陳列館服務台或至表演藝術課洽取。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
2.甄選地點:本府文化局音樂廳,請依實際報名種類演出。
演出順序另行通知抽籤,無法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理。
3.收、退件地點:本府文化局音樂廳一樓表演藝術課
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30~17:00
洽詢電話:05-535057205-5327613119129
4.參賽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於公佈比賽結果後退件,或同年十二月底前自行至文化局領取,若逾期未領,文化局不負保管責任。
文件審查 91
930
演出審查 另行通知
頒獎時間 1115(六)
退件 12月底前
3)美術獎七類:
徵件比賽
作品收件
830
902
  1. 1.簡章報名表請於本府文化局網站下載,或親至文化局圖書館服務台或至陳列館服務台或展覽藝術課洽取。
    網址:
    http://www.ylccb.gov.tw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310
  2. 收、退件地點:本府文化局陳列館一樓服務台
    收件日期:
    如左表,上午
    08:30~12:00;下午13:30~17:00
  3. 洽詢電話:05-534092005-5327613111118
    洽詢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00
  4. 美術獎七類:經評審未入選作品先通知退件,入選以上作品,俟參加文化局安排之展覽及專輯編印完成後通知退件;經公文通知退件後,若逾期未領,文化局不負保管責任。
獲邀參展者
作品收件
904
907
頒獎時間 1115(六)
徵件比賽未入選者退件
另行通知
徵件比賽入選以上者退件
另行通知
獲邀參展者
作品退件
另行通知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