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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

[表演]2013安平劍獅嘉年華會「劍獅嘉年華踩街比賽」活動(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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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1.25


壹、目的
號召安平三大劍獅守護神,並邀請各大台南學校,發揮無限創意打扮成安平三大劍獅守護神,到安平參與劍獅嘉年華踩街比賽,象徵著在新春之初藉由安平三大劍獅守護神,守護安平,守護臺灣,為新的一年帶來新希望。
l  守愛劍獅(紅):愛情守護神。
l  守財劍獅(藍):財富守護神。
l  守壽劍獅(綠):健康守護神。

2012年12月11日

[模仿+街舞]2012桃園鐵玫瑰熱音賞(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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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2.12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2012年12月12日 止(以網路報名時間為準)。
二、 比賽日期及地點:
  1. 【初賽】網路評選(入圍名單於2012年12月17日前公布於官網)
  2. 【複賽】2012年12月23日(日)下午2點
  3. 【決賽】2012年12月23日(日)晚上7點
三、複、決賽地點:桃園縣展演中心(桃園縣桃園市中正路1188號)→交通資訊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
五、比賽資格:
  1. 比賽分為【MV模仿大賽】與【創意街舞大賽】2組,無年齡限制,且每人以報名1組為限,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2. 【MV模仿大賽】:每隊比賽人數以1至15人為限(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3. 【創意街舞大賽】:每隊比賽人數以3至15人為限(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六、獎勵方式: 
  1. 【MV模仿大賽】:
    冠軍1名 新台幣 50,000元+獎盃乙座 一名(前五強每隊補助5,000元,冠軍隊伍除外)
  2. 【創意街舞大賽】:
    冠軍1名 新台幣 80,000元+獎盃乙座 一名(前五強每隊補助5,000元,冠軍隊伍除外)
七、評分標準及規則:
  1. 【MV模仿大賽】舞蹈技巧40%、模仿精準30%、服裝造型15%、團體默契15%。
  2. 【創意街舞大賽】舞蹈技巧60%、造型創意20%、團體默契10%、音樂10%。
  3. 【初賽】:網路參賽影片時間長度建議3-6分鐘以內。
  4. 【複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90秒至120秒。
  5. 【決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4至5分鐘。
八、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請於比賽當日上午10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逾時抽籤隊伍,主辦單位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複賽現場僅提供測試音樂帶時間,並讓舞者進行簡單走位,不提供彩排。
  3. 決賽則是現場公布五強後,以現場抽籤決定上台演出順序,並立即進行比賽。其它詳細規則及內容,請按 我要報名 了解唷。
附註:
◎ 欲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請至 「修改報名資料」處,可以修改報名資料,即代表已報名成功!
◎ 修改報名資料者,請於12/12日前以團長(聯絡者)之帳號密碼 登入修改,報名截止後,恕不提供資料修改。



更多資訊:

2012年12月3日

[表演]【幸福人氣王‧街頭藝人PK賽】活動簡章(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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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2.03


一、  活動主旨:「幸福人氣王‧街頭藝人PK賽」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三、  協辦單位:幸福商圈聯盟
(台南市中正銀座商圈、國華友愛新商圈)

2012年10月18日

[表演]「2013全國客謠劇競賽」活動(20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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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2.15



一、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2012年6月12日

[補助]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國際藝術交流補助(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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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0.31



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表演藝術之國際能見度,協助本市表演藝術團體及個人受邀至國外演出,宣揚表演藝術文化,特訂定本要點。

2010年12月14日

[表演]花栗鼠繪本館第一屆全國紙芝居大賽(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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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2.25


Ferrari法拉利太陽眼鏡-頂級跑車#S0013(753)
Ferrari法拉利太陽眼鏡
一. 主旨:
為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推展紙芝居表演與創作,鼓勵創意故事演說,促進親子互動,營造以
故事散佈歡樂的閱讀環境。

二. 主辦單位:
和光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花栗鼠繪本館、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兒童與家庭服務系、紙芝居兒童劇團

2010年10月31日

[啦啦隊]2010 富邦臺北馬拉松啦啦隊招募(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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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2.03


最夯的表演舞台,招募最敢秀的你
四十二公里沿線,任你用創意連結
【EDWIN】鐵金剛協同開發款伸縮中直筒-男款(原藍色)
【EDWIN】鐵金剛協同開發款伸縮中直筒-男款(原藍色)
魅力、動感、熱情
富邦臺北馬拉松「精采一百」啦啦隊
1219邀你一起秀更大!

2010富邦臺北馬拉松邀你跑更大!最夯的表演舞台,邀請你來秀更大!若你自認為比賽車女郎還辣、比伊林名模更殺底片,那就絕對不能錯過!「精采一百」啦啦隊邀請你放膽想像,運用復古電影裡的經典角色、閃到睜不開眼的金碧輝煌、吸睛程度破表的酷炫搞怪,以及令人眼界大開的驚奇造型,只要夠有爆點創意,就有機會和親朋好友,把仁愛路、中山北路和堤頂大道當做舞台,一起為全球及台灣馬拉松好手加油助陣,創造屬於大夥兒的瘋狂紀念! 

2010年5月8日

[藝文]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文化館 百藝廣場」常態演出節目甄選(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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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28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一、緣起:
臺北市政府主辦「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以下簡稱「花博會」),是臺灣空前的世界級博覽會活動,預估吸引八百萬國內外遊客參觀人次。為使民眾及國際觀光客在參與博覽會時,有更多機會親身體驗自然及文明間微妙的和諧共生關係,臺北市政府將活動展場結合藝文表演活動、園藝、科技等,讓每位參觀的遊客都可以欣賞到最完美的一場花藝饗宴。

文化館為花博會眾展館中唯一一個以臺灣民間藝術為主題的展館,為了推廣台灣的文化創意,也提供表演藝術團隊有更多發展空間及舞台,讓民眾可親近傳統藝術之美,認識臺灣文化的美好與價值,故舉辦演出節目甄選,集結表演藝術界的菁英共同打造一場傳統表演藝術的盛宴。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
二、花博基本資訊:
  1. 開放時間:每日9:00~22:00(實際開園、閉園時間將以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2. 票價:300元
  3. 遊園方式:一票到底,所有演出均可免費欣賞。

三、活動內容規劃
  1. 展演期間:
    2010年11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
  2. 展演場所:
    HP EliteBook 8440w(WP369PA) 超強四核獨顯尊爵機
    HP EliteBook 8440w(WP369PA) 超強四核獨顯尊爵機
    文化館 百藝廣場(圓山公園園區內)
  3. 節目長度:
    每場演出25~30分鐘
  4. 演出時間:
    每日於10:30、11:00、15:00、15:30四場演出,實際演出時間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5. 演出場次:
    團隊實際演出場次、檔期,將由主辦單位依演出主題,與入選團隊協商後安排。
  6. 演出內容:
    需為傳統表演藝術,演出形式樂、舞、戲曲、陣頭、雜技、功夫不拘,內容以適合闔家觀賞、富有傳統藝術美感,取自花草樹木之靈感或相關、鼓吹綠色生活並能展現臺灣傳統表演藝術能量與創意的表演為主。
  7. Canon S90 超大光圈懷舊復古機(公司貨)
    Canon S90 大光圈復古機
    場地規格:
    1.百藝廣場為露天開放式展演舞台,尺寸:深10公尺x寬10公尺。
    2.百藝廣場戲台為固定式舞台,尺寸:深4.65公尺x寬7.3公尺。
    3.實際演出舞台(場地)於入選後與主辦單位協調確定。
    4.若遇天候不佳(如下雨)所有表演皆改於百藝廣場戲台演出。
  8. 拆裝台時間:
    需配合園區開放時間,於每日閉園後、開園前大會規定之時間進行拆、裝台工作。
四、參加資格:
  1.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經國內政府機關核准登記立案之表演團隊。
  2. 國內各級學校相關學系或社團、政府登記立案人民團體及寺廟等成立之社團。
  3. 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團體或個人(年滿18歲以上)

五、演出經費:
通過評審之團隊或個人,單場補助新台幣貳仟伍佰元至貳萬元整(含稅),實際金額依演出複雜度由評審委員會決定。

六、評審方式:
(一)第一階段由策劃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就繳交資料、甄選類別、表演企劃完整度加以篩選入圍之表演團體。
(二)第二階段將由各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藝術性、娛樂性、互動性、原創性、整體表現、演出執行能力及場地適合度進行評審。

七、甄選時程:

期別

項目時程

甄選辦法公告

2010/04/28上網公告

收件起止日

2010/4/28-05/28(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第一階段資格審核

2010/05/28-05/31(由策劃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核)

第二階段團隊評選

2010/06/01-06/02(由評審委員會評審)

公布揭曉日期

6/4

Panasonic LX3 經典復古原電超值組(公司貨)
Panasonic LX3 超值組(公司貨)
※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並以電話自行確認完成,逾收件截止日一概不予受理。請於送件時備齊申請案相關文件,必備資料不齊之申請案,視同資格不符。

八、公佈方式:
2010年6月4日(五)於活動網站上公告評審結果,並通知入選團隊。

八、甄選辦法說明會 
本案將於臺灣南北各舉辦一場甄選辦法說明會。此說明會旨在向各地演出團隊及表演者介紹「花博會」的舉辦目標,並提高其參與度。同時協助各團隊認識常態演出節目的規劃方針與甄選方法,以及解說相關申請細節。透過現場講解,讓各團隊充份了解「花博會」之特色,從而創造出別出心裁的節目。(未出席說明會不影響甄選結果)

場次

日期

星期

時間

縣市

第一場

2010/05/10

一

10:00∼12:00

台北愛樂龍城分館A室

第二場

2010/05/11

二

10:00∼12:00

高雄 衛武營281棟

※徵選辦法將傳由各縣市文化局以及地方戲劇協進會、藝文團隊等代為發佈至各地藝文團體。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九、注意事項:
  1. 演出型式與內容不拘,但不得為政黨、政治或宗教宣傳。
  2. 演出前各團至少需安排一次現場彩排。
  3. 本場地與劇場及一般戶外公演不盡相同,舞台設備以現場提供之內容為準,團隊自行增加之設備需符合現場電力規範及展演風格。
  4. 演出日期:待甄選結果公佈之後,視演出場地安排,雙方共同商議決定之。
  5. 入選團隊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合約,確保雙方合作事宜。
  6. 申請資料相關文件(含附件)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影印留存,且須確認演出內容之媒   材,須徵得合法使用著作權。
  7. 入選團隊須提供節目相關之中英文資料,供花博相關文宣使用,並配合出席記者會及相關宣活動。
  8.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公司貨)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
    入選團隊須配合本活動之攝影及錄音工作,以做為活動紀錄,並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9. 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得就計畫之執行、品質、成果、效益等與原計畫進行評鑑,若評鑑結果認為該計畫之執行、品質、成果、效益等未達原計畫之預期,主辦單位得定相當期限要求團隊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主辦單位保有撤銷表演資格及追回部分或全部演出經費之權利。

十、甄選報名程序
  1. 申辦單位應檢具申請表格乙式八份及附件兩份,於收件期間內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11號6樓, 佳譽國際音像有限公司 收,並請在信封上註明「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常態演出(文化館 百藝廣場)表演團隊甄選」。
  2.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公司貨)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
    截止收件日:
    即日起至2009年5月28日(五) 為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至當日下午5:30為止。
  3. 申請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申請表格(如附件)8份
    (2) 團體申請者請附立案證明文件影印本;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乙份。
    (3) 附件:(必需資料)
    a.演出照片電子檔,至少三張
    b.演出光碟(以DVD/VCD格式為主)  
    c.公開演出證明資料
  4. 以上所有徵選文件,請附上電子檔。
十一、聯絡方式
佳譽國際音像有限公司    
  • 電話:
    02-2772-9398 #32   傳  真:02-2771-6234   
  • 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11號6樓
  • 聯絡人:
    趙時亨
  • 信箱:
    henry@twopera.com 

延伸閱讀:

2009年6月1日

[民俗]2009年鲲鯓王平安鹽祭暨國際兩岸龍獅藝陣邀請賽鲲鯓王盃龍獅藝陣錦標賽(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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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30

壹、依據:
  1. 臺南縣體育會龍獅藝陣委員會98年度發展計畫
  2. 配合2009年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鲲鯓王平安鹽祭系列活動。
  3. 配合2009年南鯤鯓鲲鯓王聖誕千秋系列活動。

貳、宗旨:
一、舞龍、舞獅是我中華民族固有民間游藝,「獅」是萬獸之王,「龍」是帝王象徵,舞龍舞獅時所表現出喜、怒、哀、樂、疑、嗔、動、靜、翻、滾、穿、跳等勇猛、生動之人性化,倍增喜慶時快樂的氣氛;在鑼、鼓、鈸配樂配合中,全團同心協力,用智慧、汗水、舞活了龍獅也凝聚了民心士氣,更使得民藝永續薪傳,嘉惠後進,厚植教育薪傳。
二、為配合政府落實社區及學校體育教學正常化,推展校園民俗體活動,提供多元化學習體育活動,培養學生終生運動之習慣,特辦理是項活動,提供各級學校觀摩及成果展現之機會,生根傳承藝陣文化於校園並永續發展。
三、促進國際及兩岸為推動觀光活動之產品化、觀光化及國際化,以吸引國際旅客來臺旅遊,讓國際及海峽兩岸同胞參與,達到鲲鯓王平安鹽祭系列活動行銷國際。
四、借由舉辦傳統民俗藝術,推動觀光活動,彰顯推動南鯤鯓地方特色,做為每年定時定期舉辦,做為臺南縣文化之特色之觀光活動。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台南縣政府

肆、主辦單位:
臺南縣體育會、臺南縣龍獅藝陣文化發展協會、南鯤鯓代天府

伍、承辦單位:
臺南縣體育會龍獅藝陣委員會、信義國小

陸、協辦單位:
西港玉勅慶安宮、學甲慈濟宮、歸仁仁壽宮、福建省廈門大學體育學院、福建省集美大學體育學院

柒、比賽項目:
  1. 舞龍錦標賽團體組
  2. 台灣獅錦標賽團體組
  3. 廣東獅錦標賽團體組
  4. 鼓陣比賽

捌、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院校、社會組
一、舞龍陣:團體組
  1. 舞龍項目: 分單龍、雙龍兩項。
二、舞獅陣
  1. 廣東獅:團體組
  2. 臺灣獅:團體組
三、鼓陣比賽:
  1. 團體組。

玖、比賽日期、地點:
台南縣北門鄉鯤江村976號
電話:06-7863711-3
時間:98年11月14、15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拾壹、報名辦法:(不收報名費)
一、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詳細內容請看簡章※


更多資訊:

2009年3月31日

[表演]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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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壹、目的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藝術發展,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青年學生團體利用本院戶外廣場設施舉辦表演藝術活動,以提昇國內表演藝術品質及民眾藝術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貳、申請演出時間與地點
一、申請演出時間:每週六下午六時至八時。
二、申請演出地點:
(一)本院正館一樓戶外平台。
(二)二樓戶外平台或正面廣場(此二場地之燈光設施由申請者自備)。

參、申請資格
一、個人或團體,且具有公開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二、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登記立案之學生團體,且具有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肆、申請演出類別
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相聲或其他表演藝術。

伍、申請資料
一、本院「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表(表一)。
二、演出計畫書(表二)。歷年演出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各一份(含文字與照片)。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附註:申請資料及附件,經本院受理後均不歸還。

陸、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每年4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當年7月至12月表演活動,每年10月1日至31日受理申請次年1月至6月表演活動。惟為便於作業或因應其他需要,本院得視需要調整或延長每年受理申請時間。
二、申請單位請至本院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供審查之資料或圖片,寄至:
11143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服務處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

柒、補助標準與金額

團體類別

一般團體

曾獲獎團體

演出人數

7人以上
(每團)

6人以下
(每人)

7人以上
(每團)

6人以下
(每人)

高、中、小學社團

15,000元

2,000元

25,000元

3,500元

大學或研究所社團

18,000元

2,500元

28,000元

4,000元

一般社團(包括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等)

18,000元

2,500元

28,000元

4,000元


說明:如為曾獲獎團體,各團體需出具國內外比賽得獎證明,得獎證明由本院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

捌、審查及結果通知
凡申請之個人或團體,其資料將由本院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經本院審查通過後,將正式通知演出時間及補助金額,並於本院網站公告。

玖、演出規定
一、申請通過後與本院簽訂演出規範切結書(表三),並依申請核准內容與本院規範執行演出活動。
二、申請單位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控制人為因素,導致無法如期演出,應於排定演出日期兩週前,以書面方式向本院提出變更或取消演出時間。如未事先依規定申請,則視同無故放棄,兩年內不得再申請本項活動補助。

拾、撥款方式
於演出活動結束後十天內將演出相關單據、存摺封面影本(社團或個人存摺皆可)及簡要報告各一份送達本院,俾便辦理撥款。

拾壹、附則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1月11日

[藝術]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術演出」徵選(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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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1.19

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
「社區藝術演出」徵選開始囉!

為了讓更多人參與臺北兒童藝術節十歲生日
我們安排在臺北12個行政區域的15個館所演出
以「學習關懷」為主題
歡迎大家以最有創意、最有啟發性的作品
一起來參與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文演出」

一、目的: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供臺北市民優質的藝術饗宴、豐富本市社區生活、落實藝術教育推廣理念,特辦理「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並公開徵選優秀表演藝術團隊參加「社區藝術演出」之活動。

二、徵選主題:
以「學習關懷」為主題,歡迎各類型演出團體,提出適合親子觀賞之演出作品參與徵選。

三、參加資格:
(一)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
(二)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個人(年滿18歲以上)

四、徵選節目內容及經費:
1、單場演出暨製作費用:22,000-32,000元/場(含稅)
含燈光、音響租借、技術執行及前台服務費用,實際给付經費,視製作內容及演出場地規模而定。
2、演出館舍類別及經費
類別預計演出總場次預計單場經費預定演出館舍
戶外632,000松山區台北偶戲館中庭
士林區社子花市戶外舞台
室內
150人以下
1022,000文山區表演36房2樓
北投區關渡自然公園視聽室
南港區舊庄圖書館活動中心
室內150-250人925,000士林區義信區民活動中心
中山區台北市立美術館
內湖區台北市立圖書館西湖分館
文山區台北社教館文山分館兒童劇場
室內
300人以上
828,000大同區大同區公所大禮堂
大安區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中正區中正紀念堂視聽室
松山區民生社區集會堂
信義區臺北市信義區公所十樓大禮堂
萬華區萬華區行政中心禮堂

註:以上演出總場次、場館及經費,如有變動,由本會另行協調安排。

3、本計畫執行方式,說明如下:
  • (1)演出場地:本會負責協調安排演出場地,場地容納觀眾人數約150-300人。
  • (2)節目徵選:預計徵選15個演出節目。
  • (3)演出場次:每團隊演出約6-10場,視演出場地安排而定。
  • (4)演出內容:以「學習關懷」為主題構想,演出型式不拘。

五、注意事項:
(一)同一申請單位可提出多個演出計畫,數量不限。
(二)本活動文宣品由本會統一製作,演出單位協助分發宣傳。
(三)為使觀眾能夠觀賞不同的節目,請勿提出曾經參與2006年至2008年臺北兒童藝術節之作品或活動。
(四)獲選團隊須配合行政工作包括:
  1. 專任行政聯繫人員至少一人。
  2. 參與本會規劃之行政會議。
  3. 演出現場安排前臺人員至少2人,與本會共同執行觀眾進場服務、演出秩序維持等工作。

六、活動及評選公布時間
  • 徵選要點公布時間:2008年12月15日(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1月19日(一)止(以當日郵戳為憑)
  • 評選公布時間:2009年2月16日(一)前
  • 演出期間:2009年7月13日(一)~8月1日(六)

七、報名程序
2009年1月19日(一)前(以當日郵戳為憑),將徵選表格乙式八份及附件一份,郵寄至台北市105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表演藝術統籌部,並請在信封上註明「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術演出徵選」。

九、評選流程
由主辦單位邀集兒童藝術教育、兒童戲劇與各類藝術領域專家學者代表五名組成評選小組,依提案內容、團隊執行能力、執行可行性、與民眾參與效益,進行評選。評審時間訂於2009年2月,並於評審後公佈並通知入選團隊。

十、聯絡方式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統籌部 劉麗婷小姐
Tel: 02-25289580 分機 192、193
Fax: 02-25289512
Email: info@taipeica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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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4日

[補助]「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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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藝術發展,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青年學生團體利用本院戶外廣場設施舉辦表演藝術活動,以提昇國內表演藝術品質及民眾藝術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貳、申請演出時間與地點
  • 一、申請演出時間:每週六下午六時至八時。
  • 二、申請演出地點:
    • (一)本院正館一樓戶外平台。
    • (二)二樓戶外平台或正面廣場(此二場地之燈光設施由申請者自備)。

參、申請資格
  • 一、個人或團體,且具有公開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 二、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登記立案之學生團體,且具有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肆、申請演出類別
  • 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相聲或其他表演藝術。

伍、申請資料
  • 一、本院「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表(表一)。
  • 二、演出計畫書(表二)。
  •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附註:申請資料及附件,經本院受理後均不歸還。

陸、申請時間及方式
  • 一、每年4月1日至30日受理申請當年7月至12月表演活動,每年10月1日至31日受理申請次年1月至6月表演活動。惟為便於作業或因應其他需要,本院得視需要調整或延長每年受理申請時間。
  • 二、申請單位請至本院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供審查之資料或圖片,寄至:
    11143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服務處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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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4日

[表演]「同學來演戲」第四屆全國交通安全話劇校際精英賽(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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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預賽:
  1.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組隊參加。
  2. 活動時間:初賽: 97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截止收件日)
  3. 參加方式: 參賽團體將表演內容以 V8 、 DV 或其他攝影器材拍攝,作品轉成光碟,以掛號方式寄至主辦單位參加資格賽。演出之拍攝光碟,請盡量維持原創,勿增加剪接特效,拍攝地點不限。
  4. 每組演出時間以 8~12 分鐘為限,參與表演人數不限。
  5. 評分標準:表演與主題相關性 30% , 表現技巧 20% , 劇情創意 30%, 服裝道具與音效 20% 。
  6. 錄取名額:錄取 10 名之隊伍參加全國決賽。(主辦單位將主動通知前 10 名隊伍)
  7. 報名方式: 繳交內容物:( 1 )參賽作品 ( 2 ) 參賽報名表( 3 ) 參賽同意書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
    郵寄地址: 106 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3 『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 。
    主辦單位聯絡電話:( 02 ) 27051101 轉分機 141 、 142 、 143

(二) 決賽:
  1. 參加對象:經初賽評審進入前 10 名之精英隊伍。
  2. 活動時間及地點: 12 月 13 日 台中逢甲大學啟垣廳 。
  3. 參加方式:現場演出並評審。
  4. 交通費補助:依錄取隊伍之所在縣市訂定補助標準。
  5. 獎勵辦法:進入決賽之隊伍爭取團體與個人獎項,各取

團體獎項 :
  • 第一名乙名,獎學金捌萬元,獎盃乙座。
  • 第二名乙名,獎學金伍萬元,獎盃乙座。
  • 第三名乙名,獎學金參萬元,獎盃乙座。
  • 最佳劇本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 最佳造型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 最佳創意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 個人獎項:最佳演員獎兩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三) 表演參考主題:
  1. 避免侵犯式開車行為:包括超速、危險的轉換車道、亂按喇叭、亂閃大燈、闖紅燈 … 等。
  2. 重視行車禮儀:開車保持心平氣和、尊重其他駕駛人、不飆車 … 。
  3. 尊重路權:任何人、車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能見度 ( 穿著鮮艷衣服 ) 。
  4. 駕駛人及乘客之行車安全:喝酒不開車(或指定駕駛 BOB )、開車騎車不大哥大、開車要繫安全帶、幼兒須安置在安全座椅、不將幼兒單獨 留在車內、疲勞駕駛。
  5. 騎乘機車避免行為:騎車不併行、車陣不蛇行、安全帽要扣扣環、不側坐、不超載、不無照駕駛。

    上述主題僅供各參賽學校參考,演出不限單一主題,可綜合各項主題運用。

(四)比賽規定:
  1. 表演主題需與交通安全相關(可參考主辦單位提供之表演參考主題),演出型態為舞台話劇方式演出。
  2. 可用輕鬆幽默、感人肺腑、創意爆笑 …… 等各種型態創作,但需達到正面宣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3. 劇本可全新創作或以各類知名小說、戲劇等為藍本進行改編;參賽劇本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4. 每組演出時間以 8~12 分鐘為限,參與表演人數不限。
  5. 無論學校戲劇社或學生個人組隊參加,皆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每校限一隊報名參加。
  6. 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97 年 10 月 3 1 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7. 參賽之學校團體應於繳交比賽作品同時提供話劇腳本內容及演員表給主辦單位,獲獎者無條件同意將相關內容掛上網站。
  8. 比賽演出順序以報名先後為原則,先報名者演出順序在前,進入決賽者,比賽當天不另提供場地彩排。
  9. 參加比賽隊伍有關道具、音樂或其他部分等,請自行準備,播放設備由主辦單位提供。
  10. 比賽將全程錄影,得獎團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有轉播、發表及以舞台劇方式演出之權利。
  11. 得獎之學校團體,該團體有機會優先獲得主辦單位之邀請參與協會日後舉辦相關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之演出。
  12.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 權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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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

[藝術]2008第四屆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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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身才藝,期待一個可以展現的舞台?你期待精心創作的作品能在公開場合展出?

第 四屆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來了!除了音樂、舞蹈、平面繪畫、立體造型等比賽項目外,今年表演藝術類新增「多元表演組」喲~邀請唱跳俱佳、具有民俗技藝、 多元表演技能的你,前來一展身手。我們提供舞台,需要一個善於表演、勇於展現自我的你,把握兩年一度的好機會,端出拿出你拿手技藝,與全國好手一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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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9月1~30日,請將報名資料、作品郵寄至各區初賽承辦單位。郵戳為憑。

★詳細報名辦法請下載報名簡章,或向各區承辦單位索取。

★各區初賽日期、地點:

★各區初賽
區域日期比賽地點
北區10月18日 (六)台北市議會B1大禮堂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中區10月18日 (六)中山醫學大學大慶校區大禮堂 地址:台中市南區大慶街二段100號
南區10月25日 (六)國立台南大學雅音樓音樂廳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700樹林街二段33號
東區10月22日 (三)國立花蓮啟智學校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六鄰中山路二段2號
★全國總決賽
台北11月22日 (六)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大禮堂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各區初賽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區域 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北區 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 103台北市承德路三段63號2樓 TEL:02-25953937 FAX:02-25947374 鄒佩珮
中區 台中市自閉症教育協進會 408台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TEL:04-24723219 FAX:04-24723214 黃鈺婷
南區 台南市智障者福利家長協進會 70946台南市安昌街 222 巷 60 號 TEL:06-3562070 FAX:06-3562064 田洺瑄
東區 國立花蓮啟智學校 97349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六鄰中山路二段2號 TEL:03-8544225#302 FAX:03-8541987 曾忠斌
總決賽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106 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85號3樓 TEL:02-27017271#22 FAX:02-27547250 林筱婷

★比賽辦法:本活動將分為北、中、南、東四區初賽,於初賽獲得冠軍者,得以晉級全國總決賽。

★競賽內容:

項次類別 組別╱內容說明年齡分組
1 表演藝術類 1.音樂表演組:含歌唱、樂器演奏..等國小組 國中組 成人組(高中職或15歲以上者)
2.舞蹈表演組:含各種舞蹈表演,爵士舞蹈、街舞、民族舞蹈、現代舞…等
3.多元表演組:表演中包含音樂、舞蹈或劇情表演、傳統民俗技藝的多元綜合演出…等(不含啦啦隊)。
2 視覺藝術類 1. 平面繪畫組(不含電腦繪圖) 國小組 國中組 成人組
2.立體造型組 (包括裁縫/拼布/工藝/陶藝…等)

報名疑問Q&A大集合!

Q1.表演曲目如果有兩首MIX在一起可以嗎?
A:可以。表演時間就是限制3~5分鐘。

Q2:親子的表演可以報名參賽嗎?
A:可以。
評方分式依照團體組評分規則進行(舞台上大人為協力的人力)。-請參考報名簡章第十二項評分標準一欄。
指導老師可於台下提點,於台下提點的部分不列入評分考量。
若音樂表演團體組之指揮老師,則不算協助人力。
但若於團體中共同表演者之老師與協同者,亦為協助人力。

Q3:作品運送方式?
A:畫作與作品都請妥善包裝,寄送至"各區初賽承辦單位",畫作不要折疊,亦不要裝框。

Q4:視覺藝術類作品會還給參賽者嗎?何時可以取回呢?
A:會,會還給參賽者。
視覺藝術作品經評選後,獲得特優者,將參加全國總決賽評選,優等、佳作、入選者,將可於初賽後將作品領回。
視覺藝術類作品我們會在活動前邀請評審團進行評選,並於各地初賽舉辦日,進行頒獎喔!
誠摯的邀請每一個參賽者前來上台領獎。

Q5:智障者不會寫自傳耶,自傳該怎麼寫呢?
A:我們很希望能透過自傳搶先認識參賽者,請爸爸、媽媽、老師以簡短的文字描述一下參賽者的相關訊息,文字不用多,讓我們能在活動現場好好的介紹參賽者。

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很歡迎打電話給各區承辦單位,或打來智總喔(02)27017271分機22,找筱婷。

我們殷殷企盼你的報名呀~趕快來端出你的拿手好SHOW,拿手作品,讓我們驚豔吧!!!

非常感謝下列贊助單位力挺第四屆才藝大賽!!!

因為有你們的大力支持初賽、總決賽,讓我們能為心智障礙者圓一個舞台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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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5日

[藝術]97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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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賽程規定:除本實施要點特別之規定外,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一、初賽:
報名日期、地點及比賽日期、地點由各主辦單位編排詳細賽程實施, 並於民國97年12月21日之前舉辦完畢。初賽結束後,各該主辦單位應儘速在比賽結束後10天內(即97年12月31日前),將各該縣市(區)參加決賽之 各組代表資料建檔於本會所提供之報名軟體,連同備份乙份及原始報名表逕寄本會彙整,並通知各取得決賽資格之團體準備參加決賽。
 
二、決賽: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7年1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報名後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換參賽人員,至遲應於領隊會議前向本會提出正式書面申請。
(二)報名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 比賽日期:另由本會訂定賽程一覽表公布施行。全區決賽預定自98年4月第三個禮拜至5月第一個禮拜間辦理。相關比賽手冊及賽程,請各參賽團體直接於網路上 列印所需(網址 http://www.arte.gov.tw )。各賽程出場次序訂於98年1月31日前抽籤排定並上網公告。
(四)抽籤公告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如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參賽者應於98年2月15日前(逾期概不受理)以書面提出勘誤申請。

餘詳見97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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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環保]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COOL點子PK擂台減碳環保才藝競賽(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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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主題
溫室效應發燒,夏天氣溫年年飆高,為重視全球暖化議題,藉由本活動宣導世界環境日觀念,呼籲民眾關心地球暖化問題。

二、報名資格
設籍台北縣民眾為主,包括一般大眾及持有台北縣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學生證者皆可報名參加,採分項分組辦理競賽評比。

三、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台北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二)國中組:台北縣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三)高中暨大專院校組:台北縣公私立高中職暨大專院校學生。
(四)社青組:設籍在台北縣之縣民。

四、活動辦法
(一)分組:共分為五組→作文、繪畫、攝影、環保創意作品、表演。
  1. 作文:
    • (1) 1000 字以內短篇文章。
    • (2) 以環保節能減碳為主題,形式不拘。
  2. 繪畫:
    • (1) 統一用四開或八開圖畫紙,紙質不限。
    • (2) 以環保節能減碳為主題創作,形式不拘(素描、漫畫、水彩、水墨、粉彩……皆可)
  3. 攝影:
    • (1) 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 (2) 數位作品原始檔大小為 600 萬畫素以上規格之 JPG 格式(圖檔)。
    • (3) 作品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成解析度 600 dpi 之電子檔。
    • (4) 提供光面照片12×15彩色或黑白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或電腦合成,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
  4. 環保創意作品:
    • (1) 以環保節能減碳為主題去發想創作,形式材質不拘。
    • (2) 作品以不超過 50cm × 50cm × 50cm 為限。
    • (3) 隨作品附上創意說明,郵寄或親送報名。
  5. 表演:
    • (1) 表演人數 1-10 人。
    • (2) 以環保節能減碳為主題創作之相聲、雙簧、短劇、數來寶等表演型式。
    • (3) 表演時間為 3 -5 分鐘。


(二)比賽方式:
  1. 非表演類:
    作文、繪畫、攝影、環保創意作品等,於即日起至 6 / 5 公開徵件,作品一律採郵寄方式收件,由所聘專家評選後,於 6 月 21 日當天公佈評選結果並頒發獎項。

  2. 表演類:
    相聲、雙簧、短劇等表演項目,於 6 / 21 當天於北縣 COOL 起來夏至關燈活動現場公開比賽,並邀請專家現場評選。

五、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08 年 6 月 5 日止 ( 以郵戳為憑 )
(一)參加作文、繪畫、攝影及環保創意作品等項競賽者,一律以郵寄方式,將報名表填妥,郵寄至台北市松江路 22 號 10 樓之 1「COOL 點子小組收」。
(二)參加表演競賽者,填妥報名表,郵寄至台北市松江路 22 號 10 樓之 1 或傳真至 ( 02 ) 2537-1936「COOL 點子小組收」。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日期:2008 年 6 月 6 日 - 2008 年 6 月 15 日。
(二)得獎通知:2008 年 6 月16 日- 2008 年 6 月 20 日。
(三)頒 獎:200 8年 6 月 21 日。
(四)評選標準:主題性 30%,創意 30 %,表現方式 20 %,創作理念 20 %。
(五)評選方式:由主、承辦單位邀集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審,並於台北縣政府環保局網站及「北縣COOL 起來」專屬活動網頁公告。

七、獎勵辦法
(一)各組每項皆各取前三名、佳作數名,於 6 月21日頒獎。
(二)凡參賽者皆可參加【參賽專屬加值抽獎活動】。
第一名:5000 元商品券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3000 元商品券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000 元商品券及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乙紙。
(三) 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組獲前三名獎項者之指導老師,報請教育主管機關給予行政獎勵。第一名給予小功乙次、第二名給予嘉獎二次、第三名給予嘉獎一次之獎勵。

八、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二)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 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三)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公開發表或發行(含雷同)之創作,於評審過程發現違反者,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後發現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確由參賽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五)參賽者參賽作品件數不拘,但如同一參賽者同一項目之得獎作品超過一件,以獲取最高獎項為限。
(六)繳交之作品於賽後恕不退還,均請自行留存或備份。
(七)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作品之完整使用權。
(八)獲獎者請提供作品之電子檔。
(九)包裝上請注意確保運送過程安全,以不損傷作品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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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

[藝術]97雲林文化藝術獎(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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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要點
一、為培養本縣藝文風氣,提昇創作水準,並鼓勵本縣之藝文工作者,特訂定本徵選要點。

二、本徵選要點自民國九十七年開始實施,獎勵類別分為文學獎二類、表演獎三類、美術獎七類,共十二類:

2008年3月6日

[表演]97苗栗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9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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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
針對本縣團隊之行政營運、演出節目策劃等作妥善、積極的 輔導及掌握,以促進團隊優質發展,培養優秀具潛力的藝術團隊及人才。

二、徵件時間:
97.02.11─97.03.15(收件以郵戳為憑)。

三、徵件對象:
徵選之演藝團隊限設籍(登記立案)於本縣,且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1. 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向外縣市推展者。
  2. 富有藝術創作潛力,每年至少有一場以上創新作品者。
  3. 立案滿一年之演藝團隊。
  4. 財務收支制度健全者。

四.下列情形不得列入本案獎勵範圍:
  1. 未立案登記之演藝團隊。
  2. 當年度入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或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傑出演藝團隊者。
  3. 政府機關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所屬演藝團隊、學校或其附屬團隊。
  4. 最近二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
  5. 曾受本局補助,經評估為績效不佳或無正當理由延遲結報經費者。

五、補助經費:
補助範圍為固定辦公室、排練場地、專職人員訓練及創作新作品研發等項目。

六、扶植期程:
獲選單位由本局通知後至97年12月間辦理。

七、成果展演:
獲選單位由本局安排於中正堂或至本縣鄉、鎮展演點辦理 1 場義務性成果演出。

八、考核評鑑:
本局得於年度內不定期派員訪視,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鑑小組實地訪查各團隊執行情形,俾供日後補助之重要參考依據。

九、參加方式:
  1. 請備公文提送詳細活動申請表及企劃書一式6份(請自行用電腦直式橫打【4】),連同立案證書及完稅證明影本各乙份。寄至(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展演藝術課收。請註明「參加97苗栗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活動徵選。申請參加徵選之辦法與計畫書格式,可於本局網路上查詢及下載使用。
    【本局網址 http:// 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課 】、洽詢電話:(037)352961#612劉小姐。
  2. 參加徵選之申請單位所提供之各項文件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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