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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日

[表演]【幸福人氣王‧街頭藝人PK賽】活動簡章(2012.12.03)

截止日期:2012.12.03


一、  活動主旨:「幸福人氣王‧街頭藝人PK賽」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三、  協辦單位:幸福商圈聯盟
(台南市中正銀座商圈、國華友愛新商圈)

四、  承辦單位:傳動數位策略有限公司
五、  贊助單位:今日大戲院、立合音樂教學中心
六、  活動內容:你自認你的才藝出眾,但卻沒有表演舞台嗎?別再讓機會從眼前溜走!11/10~12/9,每周六、日的下午3點至5點,快到台南中正銀座商圈的假日舞台來,秀出你最得意的表演,還有機會贏得高額獎金喔!
七、  報名資格:
1.  參賽者需具備【合法街頭藝人】之資格。
2.  不限任何表演型式。
3.  報名資料必須正確填寫,取消參賽資格。
4.  報名參賽截止日期20121203(額滿為止)
八、  參加規則:
1.  每組表演人數以1-15人為限。
2.  參賽者需自行準備比賽用之服裝、音樂、音響硬體、道具等物品。
3.  每組表演時間以40分鐘為限(比賽時間將依最後報名隊數作適當調整)。
4.  參賽者每場次限參賽一次,但不限定參賽總場次 (最多可報名十場)
5.  不論是音樂、舞蹈、才藝等項目,內容必須完整且具正面意義,若無法達成此目的之表演將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者在比賽中若使用粗俗語言或態度惡劣,將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7.  請參賽者隨時注意相關資訊的更新。
8.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
九、  投票注意事項:
1.  不限投票資格,任何現場觀眾皆可參加本活動之投票。
2.  現場投票:每人每場次表演限投票一次,將票劵貼於現場票選看板上並簽名佐證即可。
十、  活動期間:20121110日至20121209止。每周日下午3:00~5:00。共計五周十場次。
十一、 活動地點:今日大戲院前廣場  表演舞台。
十二、  公布結果:將於20121210日將得獎名單及獎勵相關訊息將公佈於網站公告,並以電郵通知得獎者。
十三、  評選方式及獎勵內容:
1.  採現場自由投票,表演結束後所得票數為當次分數。
2.  整體比賽結束,獲得票數最多之組別為本屆幸福人氣王。
3.  幸福人氣王:獎金$30,000元整。
十四、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參加者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5.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6.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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