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二、主辦單位:
三、協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五、拍攝主題:
為辦理間隔已85年之「鯤鯓王~出巡澎湖」之歷史盛事,特舉辦全國性攝影比賽,用以紀錄台灣與澎湖地區跨海ㄧ刻之宗教活動。
二、主辦單位:
南鯤鯓代天府管理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
澎湖縣攝影學會。
四、承辦單位:
南瀛六六攝影會。
五、拍攝主題:
出巡期間之相關性活動(含南鯤鯓與澎湖地區)。
六、規 格:
七、參加對象:
八、拍攝地點:
九、拍攝內容:
十、拍攝日期:
十一、收件日期:
十二、收件地點:
十三、評審:
十四、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評審。
十五、獎勵:
十六、頒獎日期及地點:
十七、附則:
鯤鯓王出巡澎湖 【行程規劃總表】
- 作品以長邊12吋光面彩色照片為主,不得裱框,不收連作及電腦合成作品。
- 參加者應依規定之表格填具,並黏貼於作品左後下方,否則不予評審。
七、參加對象: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
八、拍攝地點:
南鯤鯓代天府及出巡遶境地點。(參考出巡路線及時間表)
九、拍攝內容:
出巡期間之相關動、靜態活動。活動諮詢:06-7863711 南鯤鯓---李國殿
十、拍攝日期:
民國97年4月10日起至97年4月15日(農曆3月5日至3月10日)止。
十一、收件日期:
民國97年5月15日(農曆4月11日)止。南瀛六六攝影會 --- 曾進良 收。(以寄達收件地點為準)
十二、收件地點:
地 址:72257台南縣佳里鎮育善街305號 TEL:06-7231075。
十三、評審:
民國97年5月20日(農曆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點正,假南鯤鯓代天府事務所會議室舉行。(採動、靜態混合評審)
十四、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評審。
十五、獎勵:
- 金牌獎一名 - 獎金3萬元,獎牌乙面、獎狀乙紙。
- 銀牌獎二名 - 獎金2萬元,獎牌乙面、獎狀乙紙。
- 銅牌獎三名 - 獎金1萬元,獎牌乙面、獎狀乙紙。
- 優選獎十名 - 獎金各2千元,獎狀乙紙。
- 佳作獎廿名 - 獎金各1千元,獎狀乙紙。
入選八參選作品經評審委員2/3認定未達獎項標準者,該獎項得從缺。
得獎十名 - 獎狀各乙紙。
作品將安排於本廟藝廊及澎湖縣立文化中心展覽。
十六、頒獎日期及地點:
評審後成績公佈於本廟網站,並另函通知參賽者。
十七、附則:
- 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後掛號交寄,若因郵遞或不可抗拒之意外恕不負責。
- 數位相機拍攝以600萬畫素以上之TIF或JPG檔,不得插點、加工合成製作。
- 參加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並自負該項法律責任。
-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應繳交底片或電子檔,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 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未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可擇優以入選條件錄取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 參賽作品必須在活動期間及活動區域內拍攝,交寄時應填寫拍攝地點、簽立著作權使用同意書,經主辦單位審可後始有參賽權,作品規格及資料不實者,不得參 加比賽;得獎作品如經異議,主辦單位得審查底片或原始檔案。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並有刊登、重製、展覽之權利,不另行通知和計酬,作者不得異議。
- 參加作品未入選者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之責,如欲郵寄退件,請附足退件郵資及填寫地址名條,否則不予退件。 退件地址:72746 台南縣北門鄉鯤江村976號 南鯤鯓代天府管理委員會 TEL:06-7863711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另有活動,主辦單位得解釋或修正,公告之。(活動簡章與路線圖可直接下載或自 行影印)
- 本廟網址:www.nkstemple.org.tw
- 出巡日期:97年4月11日(星期五)~15日(星期二) 【農曆3月6日~10日】
鯤鯓王出巡澎湖 【行程規劃總表】
- 日 期 4月11日第一天南鯤鯓廟起駕(上午1:00~5:00)-台南安平港登船-海上接駕(港嘴)-馬公港-馬公市區-迎駕大典(行宮:案山北極殿)(下午 4:00~7:00)
- 4月12日第二天行宮-安宅周王廟-中西代天宮-隘門三聖殿(午駐)-烏崁靖海宮-興仁懋靈殿-蒔裡水仙宮(行臺)
- 4月13日第三天蒔裡水仙宮-港子保定宮-赤崁龍德宮-通梁保安宮-竹灣大義宮-池西關帝廟-內垵內塹宮-外垵溫王宮(行臺)
- 4月14日第四天外垵溫王宮-靈光殿-重光威靈殿-西衛宸威殿-觀音亭-天后宮-南甲海靈殿-臺夏郊水仙宮-北甲北辰宮-城隍廟-東甲北極殿-三官殿-案 山北極殿(行宮)
- 4月15日第五天送駕大典(行宮:案山北極殿)(上午7:30~8:00)-馬公市區-馬公港登船-海上送駕(港嘴)-台南安平港-南鯤鯓廟(回駕安座大 典)(下午5: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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