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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

[設計]2008文化創意加值競賽(97/5/5)

一、活動宗旨
因應時代潮流與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趨勢,特舉辦全國性競賽,推動學生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參與風氣。鼓勵學生以台灣或其他國家文化為素材,運用數位創作方式,加值應用成數位創意內容或相關產業可行的商業計畫。

二、活動辦法

比賽辦法

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作品格式
作品表達方式不限,運用圖像、動畫、影片、文字、聲音等來表現,但所有作品需轉檔為規定形式,文字副檔名為doc或製作成html,圖片副檔名為jpg或png,影音3D動畫請輸出為wmv或mov檔,flash及shockwave動畫請輸出為swf檔。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或e-mail報名方式,詳細規定請參考網站 http:// competition.cs.pu.edu.tw ,並詳細填寫以下資料:
A.參賽者資料:
創作者:中文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全部組員都必須附上)
聯絡人: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地址。
B.作品名稱或網址。
C.作品簡介150-250字或數位創意加值計劃書(不限字數、Word格式)。
D.授權書(請至網站下載)。
E.提供簡介用途之圖檔乙幅(20k以內,jpg格式)。

收件日期
2008年03月01日起至2008年05月05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送件方式
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完成報名手續,再將作品光碟連同授權書,一併寄送至 433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 靜宜大學資訊傳播工程學系收(信封請註明參與文化數位創意加值競賽)。

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大專院校組:
  • 首獎1名,新台幣2萬元。
  • 貳獎1名,新台幣1萬元。
  • 參獎1名,新台幣5000元。
  •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面。
高中(職)組:
  • 特優獎1名,5000元。
  •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面。

評選標準
  • 內容評比 3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 創意評比 4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 技術評比 3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版權
  1. 參選作品之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屬「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附授權證明)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2. 參賽團隊用於參賽之各項資料之智慧財產權,由原提出團隊所擁有。主辨單位保留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利,及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使用,如出版、展覽活動等活動,獲獎作品之設計者有義務協助作品之調整及修正工使用作。
注意事項
  1. 切勿抄襲他人作品,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以往曾獲獎項之作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當作新作品遞交。
  2. 未獲入選者不另外通知,未獲入選作品之文稿恕不退回。
  3. 2008年05月底將以公函形式通知獲獎者,同時獲獎名單將上載於活動網頁上供瀏覽。
  4. 具體領獎辦法詳列於獲獎通知公函之內。
  5. 各獎項依評審小組決議可從缺。
  6. 主、承辨單位保留修改各競賽規則與展覽規則之權利。
聯絡方式:
靜宜大學資訊傳播工程 薛小姐 
TEL: (886) 04-26328001轉18032 
FAX: (886) 04-26324045
E-mail: hkhsueh@pu.edu.tw
地址:433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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