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主題
活動期間
- 以北大特區內公共藝術品為作品主軸進行攝影徵選。(公共藝術品涵蓋範圍包含藝術大道兩側、遠雄海洋公園及遠雄森林公園)
- 以北大特區周邊三峽鎮及樹林市人文及藝術風情為作品主軸,藉由攝影傳達社區之美。
對於攝影有興趣者皆可參加,不限年齡。
活動期間
- 收件期間:97/2/15-97/3/28
- 評審期間:97/3/31-97/4/2
- 活動截止後,將作品送交評選會進行作品審查。
- 評選會由各界代表及專家共同組成,共計五人。
評審標準
- 攝影專業性 (30%)
- 社區連結性 (40%)
- 作品創意性及趣味性 (30%)
-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四】、切結書【附件五】,否則視為不合條件,並於 97/3/28 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協會(以郵戳為憑)。
- 郵寄地址:238台北縣樹林市學勤路‧大義路口,TMO北大特區永續發展籌備處 啟) TEL:02-8970-2161
- 稿件請註明參賽項目,投稿者姓名、聯絡電話、e-mail。
- 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 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一律以電子檔收件,電子檔的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基準,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或JPG檔為主,並佐以A4之照片輸出參賽,凡格式不符者,不予評審。
- 連作以四張為限,並嚴禁人工加色、劃線、電腦合成。
- 作品應具原創性,並嚴禁抄襲、代筆、冒偽及拷貝,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品者,得追回該獎品。
- 投稿者題目自訂,惟內容須與本活動相關,皆可自由發揮。
- 個人資料請確實填寫,資料若不正確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 第一名獎金20,000元
- 第二名獎金8,000元
- 第三名獎金5,000元
- 佳作六名頒發獎狀ㄧ只。
- 活動結果將於每階段評選後一星期內公佈,並擇期舉辦作品頒獎典禮(正確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 正式頒獎典禮,所有得獎人員均需出席領獎,所有獎金及獎品均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獎金。
- 得獎作品將公布於主辦單位社區報及社區網站。
- 所有參賽及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發表權及轉載權,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自由使用。
- 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
- 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
- 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次活動最終之權利及獎項。
更多資訊:
- LOGO徵選活動與攝影比賽 (台北縣北大特區永續發展協會)
- 台北縣北大特區永續發展協會 LOGO 徵選暨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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