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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

[Logo]台北縣北大特區永續發展協會社區LOGO及吉祥物徵選比賽(97/3/17)

活動目的:
透過社區CIS及吉祥物徵選,結合社區藝術文化、社區內涵以藝術設計,強化社區意象,並藉此促進社區居民互動、提昇居民自我認同,促進社區發展,實現活力社區、行銷社區之目標,傳達藝術人文與社區營造的和諧關係,打造居民理想中的家園。

台北縣北大特區永續發展協會推動簡介

日本為促進商店街的自我活化,在日本的「市中心區活化法」中訂有「市鎮經營管理組織」(Town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簡稱TMO)的制度。以非政府、非營利機構(Non-government, non-profit Organization)培育市鎮內中小型商業活動之經營管理人。

從日本的商店街推動的過程來看,1990年代後因為結合商家、企業、專家與公務員的商街營造的非營利組織組成,成為施政的重要媒介,藉由資訊公開交流、講習會、公聽會、商街活動等,逐漸凝聚共識,改變了居民意識,商街活化的主體從行政部門轉到地方社區,社區自主治理成為商街再造的主軸。截至2006821為止,日本全國通過認定的TMO機構共有425個。

台北縣北大特區導入日本TMO營造機制,由專業顧問團隊輔導社區進行社區營造、商圈經營與城鎮營造,透過社區夢想凝聚、自力營造培力及社區互動參與,將共同打造夢想之示範社區,並成立北大特區永續發展協會,期望能和社區夥伴們共同營造屬於夢想中的家園。


徵稿主題
作品內容以平面呈現,以北大特區意象為出發點,作品構想以社區舊地名(桃子腳)作發想,並須具備陶瓷馬賽克創作元素,設計出屬於社區的LOGO及吉祥物代表社區意象,未來將應用於社區活動及相關營造事務。

參賽資格
親子、家庭、對社區有認同感之民眾、具設計創作背景者。(不限團體或個人)

活動時程
  1. 收件期間:97/2/15-97/3/17
  2. 第一階段初選:97/3/19-97/3/22,由擔任本次活動之評審委員進行初選,評選出社區LOGO及吉祥物設計圖稿十件作品。
  3. 第二階段決選:97/3/24-97/4/2進行網路公開票選活動,徵選出前三名。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初選:
  1. 活動報名截止後,將作品送交評選會進行第一階段初選,入選十名。
  2. 評選會由各界代表及專家共同組成,共計五人。
  3. 評審標準:社區連結性(40%)、作品活潑性、創意性(30%)、作品原創性(30%)
第二階段決選:
  1. 由初選十名入選作品進行票選活動,票選活動每人每日可投一票,至截止日為止,以其得票數目作為評選得分參考。
  2. 初選評選成績佔總成績80%,決選票選活動佔總成績20%,依總成績分數高低評選前三名,並於決選後公佈名次。
作品規格
  1. 參賽者需以同一設計主軸,同時參加社區LOGO及吉祥物徵選。
  2. 參賽者需繳交『列印圖樣』及『電腦檔案』各一式。
列印圖樣
  1. 以A4尺寸紙張列印彩色稿
  2. 同一紙張內需列印2個同樣的『圖案標誌』,列印尺寸各為(10CM*10CM)及(2CM*2CM),並於(10CM*10CM)處標註標準色樣(CMYK),並於其它空白處簡述設計理念。
  3. 將參賽之列印彩色稿貼裱於八開之黑色厚紙板上,並將填妥之報名表浮貼於紙板後方。(報名表如附件一、二格式)
電腦檔案
  1. 需附參賽之『圖案標誌』三個電腦檔案,格式如下:
    • 向量格式的原始檔(*.ai檔或*.cdr檔)。
    • 點陣圖檔解析度為360dpi列印尺寸約為10CM*10CM之(*.TIFF檔)。
    • 點陣圖檔解析度為150dpi列印尺寸約為10CM*10CM之(*.JPG檔)。
  2. 將三個檔案存放於光碟片中。

徵件規則
  1. 作品應具原創性,並嚴禁抄襲、代筆、冒偽及拷貝,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品者,得追回該獎品,並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所有相關損失。
  2. 投稿者主題自訂,惟內容須與本活動相關,皆可自由發揮。
  3. 個人資料請確實填寫,資料若不正確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4. 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圖檔。
錄取名額及獎勵
  1. 第一階段初選入選前十名,每位皆可獲得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只。
  2. 第二階段決選入選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50,000元,第二名及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只。

收件方式
  1.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光碟及設計圖、報名表【附件一】【附件二】、切結書【附件三】,否則視為不合條件,並於97/3/17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協會(以郵戳為憑)
  2. 郵寄地址:238台北縣樹林市學勤路‧大義路口TMO北大特區永續發展籌備處 ) TEL02-8970-2161
  3. 稿件請註明參賽項目,投稿者姓名、聯絡電話、e-mail
  4. 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發表方式
  1. 活動結果將於每階段評選後一星期內公佈,並擇期舉辦作品頒獎典禮(正確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2. 正式頒獎典禮,所有得獎人員均需出席領獎,所有獎金及獎品均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獎金。
  3. 得獎作品將公布於主辦單位社區報及社區網站。

其他注意事項
  1. 決選公佈之首選得獎者有義務繼續與主辦單位協調後續的交件細節,參賽者作品以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
  2. 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發表權及轉載權,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3. 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
  4. 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5. 錄 取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力使用已支付獎金、獎品之設計作品,作為本協會構思、聯想、發行、修 改、應用等一切所有權利,著作人對本協會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未依上開規定同意對本公司不行使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公司者,將取消獲獎資格),參 賽並投稿者一律視同無條件同意上述規定,倘若不願接受如此安排者,請勿投稿參賽。
  6.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印刷、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作品使用權歸屬主辦單位及作者所有。
  7. 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
  8. 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次活動最終之權利及獎項。
  10. 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並取消參賽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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