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目的:
二、辦理單位:
三、參加對象:
為深化書法形構之美,提昇書法藝術水準,以達切磋觀摩之效。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二)承辦單位: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應用中文系
三、參加對象:
凡就讀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對中國書法藝術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方式:
五、評審及獎勵:
六、其他事項: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比賽相關事項公佈於本系網路首頁。
網址: http://www.chi.ydu.edu.tw/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限參加作品乙件。(二)決賽:
〔書寫內容〕聖賢嘉言或典雅詩詞均可。〔書寫規格〕以全開宣紙(長135公分.寬70公分)繳件,落款宜用真實姓名。〔書法體式〕真、草、隸、篆、甲骨、金文等,均在歡迎之列,唯不宜用簡體字書寫〔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請用掛號郵寄。〔送件地點〕36143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8號 應用中文系 聯絡電話 (037)651188-5331〔注意事項〕一、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另備一個貼足十二元郵票回郵信封(書明通訊住址)—寄回原件或通知進入決賽用,夾在作品左上方 ,否則不予受理。
二、請用真實姓名並留下可供聯絡之電話或手機。採現場書寫方式比賽。
一、由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十至二十名,成為入選作品。(於五月二十五日前專函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二、內容及規格:題目現場公佈,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三、決賽日期: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四日(星期三)。
四、決賽地點:本校廣亞藝術中心競藝區
五、凡參加決賽未得獎者均為入選,惟經評審委員發現初賽與決賽前後作品相差懸殊者,得取消入選資格。
五、評審及獎勵:
(一)初賽及決賽均由主辦單位聘請書法名家數人擔任評審。
(二)獎勵:一、冠軍-乙名,頒發獎金捌仟元暨獎狀乙紙。
二、亞軍-乙名,頒發獎金伍仟元暨獎狀乙紙。
三、季軍-乙名,頒發獎金參仟元暨獎狀乙紙。
四、佳作-伍名,各頒發獎金壹仟元暨獎狀乙紙。
五、其餘入選者頒給入選狀乙紙。
六、其他事項:
(一)頒獎時地: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四日下午二時假本校廣亞藝術中心異國文化視聽館舉行頒獎典禮。
(二)作品處理:參加比賽之入選作品均不退件,本系擁有展出權及複製權。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比賽相關事項公佈於本系
網址: http://www.chi.ydu.edu.tw/
更多資訊:
- 第六屆育達盃全國高中職學生書法比賽 (DO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