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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

[攝影]『發現美麗新五股』2008鄉長盃攝影大賽(08/05/20)

一、宗旨
為鼓勵民眾走訪五股鄉各個大大小小特有的景點,並藉由攝影比賽活動之舉辦,讓全國攝影愛好者,透過鏡頭捕捉五股鄉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最美的一面,呈現生活周遭令人悸動與感動的一面,進而凝聚鄉民對鄉土的熱愛。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五股鄉公所、五股鄉鄉民代表會 承辦單位:五股鄉社會大學、中國青年救國團
協辦單位:
五股鄉各村辦公處、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北青攝影學會、五股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傳統、數位不限),誠摯歡迎參加,每人參賽限10張

四、作品題材
以五股的人、事、物、建築景觀、自然風景、人文景觀為攝影對象,以充分展現五股之美為主題

五、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照片尺寸一律採8×10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每人限參賽10張以內,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連作不收。

六、獎勵辦法
  1. 1.金牌獎1名,禮券20,000元整,獎盃乙座。(依法扣所得稅)
  2. 2.銀牌獎1名,禮券10,000元整,獎盃乙座。
  3. 3.銅牌獎1名,禮券5,000元整,獎盃乙座。
  4. 4.優選10名,每名各得禮券1,000元整,獎牌乙面。
  5. 5.佳作20名,每名各得獎狀乙紙、精緻禮品乙份

七、收件方式
  1.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7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發現美麗新五股』鄉長盃攝影大賽」字樣。
  2. 2.寄件地點:
    五股鄉社會大學(248台北縣五股鄉中興路4段50號,電話:02-22916051132)
    『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105台北市敦化北路133號,電話:02-2712525223)
  3. 3.繳交文件:
    • (1) 8×10彩色或黑白照片。
    • (2)請詳實填寫報名表,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八、評審方式
徵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於97523(星期五)於五股鄉公所辦理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佈
  1. 1. 97年5月31前於五股鄉公所網站、救國團全球資訊網(www.cyc.org.tw)、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2. 2. 97年6月28於五股鄉社教大樓舉辦頒獎儀式及優秀作品展覽。

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參賽作品必需是未經公開發表(不得抄襲或與曾經發表之作品雷同),且不得拷貝、格放、電腦合成、加色、易偽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 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牌獎項每人限得壹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4. 獲獎作品應於7日內,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審核(圖檔尺寸一律以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凡已繳交原稿底片之得獎者,不得於得獎成績公佈後,要求放棄得獎資格。
  5.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得獎者為著作人,得授權主協辦單位使用該著作,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可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撤銷此授權,且不另致酬。
  7. 作品若未填寫報名表,送件仍視同參賽。但須詳細附上個人基本資料。
  8. 凡參與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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