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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動畫]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治教育多媒體設計大賞(08/06/30)

主辦單位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澎湖分會
澎湖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合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教育局
動期間:
96年12月起至97年6月30日()止
參加資格:
18歲以上之民眾皆可參加

活動辦法:
(一)報名表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二)作品主題為預防犯罪、建立法治觀念、防止被害、拒毒、反毒、反賄選、反貪腐、反詐騙、家庭暴力、非法毒電炸魚等法律宣導相關主題,內容可自由創作,但需於作品中標明法源出處。
(三)作品類別分為動畫及影片兩項多媒體。
(四)每樣作品時間以不超過五分鐘為原則,需有字幕、配音及音效。
(五)每人限參加一作品,集體創作者以不超過4名為限
(六)創作作品禁止使用無版權之素材。
(七)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入選及得獎作品將正式刊登上網並編輯入活動專刊,所有作品登載網路及國內刊物重製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八)需為首次發表或未曾參加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


比賽規則
(1)、內容是否符合主題佔 60%
(2)、畫面呈現及美觀佔  15%
(3)、文字及配音佔    15%
(4)、創意表現佔     10%
(5)、送件方式:請將存放參賽之光磁片,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309號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法治教育多媒體設計大賞活動稿件。
光碟內應有:
(1)報名表基本資料檔:請命名為name.doc
(2)作品:請自行命名,如使用flash製作,請附上.swf、.fla及.exe三種格式檔案。

獎勵辦法:
(比賽獎金列入個人所得,由本署寄送扣繳憑單;如集體創作者得獎,依得獎獎金均分)
(一)、特優:一名,獎狀乙紙,獎金每名新臺幣10,000元。
(二)、優選:三名,獎狀乙紙,獎金每名新臺幣5,000元。
(三)、佳作:五名,獎狀乙紙,獎金每名新臺幣2,000元。
(四)、凡參加本活動者皆可獲得本署精美宣導品一份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作品評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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