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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5日

[繪畫]第3屆元新眼科兒童繪畫比賽(08/05/31)

目的:
  1. 元新眼科回饋社會,致力於兒童對文化藝術的提昇。
  2. 元新眼科藉由繪畫比賽培養兒童對藝術之涵養,提昇國內美術教育水準。

參加對象:
全國幼稚園、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參加作品:
  1. 主題:
    "我的最愛"富有個人創意,請自由發揮想像空間。
  2. 類別:
    繪畫、貼畫、版畫、水墨畫、美術設計…等不限媒材
  3. 組別:
    分為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共四組。
  4. 規格:
    四開圖畫紙(約53×39公分),水墨畫貼於 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各類作品均不裝鏡框。
  5. 件數:
    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6. 標籤:
    請將附表以正楷填寫各欄,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標籤位於下方)

收件方式:
  1. 日期:自97年4月1日起至97年5月31日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
  2. 請於徵件期間,由下列二方式擇一交件
    方式一:郵寄方式
    (請保護作品,以免發生作品寄至本院時作品損毀,導致無法評分)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807民族一路521號元新眼科徵畫組收。
    洽詢:(07)3461234「徵畫小組」。
    方式二:請親臨元新眼科各分院之服務台繳交。
    元新眼科高雄市民族院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21號 07-3461234
    元新眼科高雄縣青年院 高雄縣鳳山市青年路二段393號 07-7776000
    元新眼科台南縣永康院 台南縣永康市中華路276號 06-3112288

評選方式:
邀請美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負責評選工作,得獎名單將於97年6月30日起公佈於元新眼科網站,並以掛號通知得獎者。

獎勵:

  1. 「元新眼科獎」十二名(每組三名):
    • 第一名頒發獎狀、禮券三千元、紀念品。
    • 第二名頒發獎狀、禮券二千元、紀念品。
    • 第三名頒發獎狀、禮券一千元、紀念品。
  2. 「佳作」每組10名:頒發獎狀、紀念品。

頒獎及展出:
得獎作品將擇期以掛號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獎,展出日期97年7月14日於元新眼科網站及元新眼科院內。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及冒頂替之作品均不予評選。
  2. 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
  3. 報名敬請使用右列之標籤,貼於作品後面,本簡章可至元新眼 科服務台索取領取或元新眼科
    第3屆元新眼科兒童繪畫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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