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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繪畫]第二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08/09/30)

一、主旨:
建立原住民文化的主體意識,深化青少年對傳統文化的認知和體驗,建構對族群文化認同的價值觀,以奠定原住民文化、藝術永續發展的基礎。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四、協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教育局、台東縣卑南鄉賓朗國小、台東縣寶桑教育基金會

五、參加對象:
全國原住民兒童與青少年

六、分組:
按幼稚園、國小六個年級與國中組,共分為八組分別評審敘獎

七、作品規格:
以繪畫媒材含水彩、水墨、線畫、粉蠟筆、版畫、貼畫、等作品尺寸最大4開(39X54cm)為限,最小不得低於8開

八、繪畫主題:
我們原民生活的特色」,包含:
部落的景觀和自然生態、傳統祭儀和文化活動、具文化意涵的日常生活型態、具有特色的人物和行為等表現出原民的傳統文化意義(繪畫主題由創作者自訂)。

九、注意事項:
  1. 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2. 作品標籤由參加者自製,規格如簡章附表,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請學校簽章認明參加者為原住民學童),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
  3.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有出版、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
  4.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審,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十、收件:
參賽作品應於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之前,寄達台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447巷2號賓朗國民小學「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比賽小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評審:
聘請國內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公開評審

十二、獎項:
  1. 特優獎:每組十名,可獲獎狀一張,獎學金一千元,畫冊一本,並選送國外參加比賽。(參加頒獎者另贈送獎牌一面)
  2. 優選獎:每組三十名,可獲獎狀一張、獎品一份,畫冊一本。
  3. 佳作獎:依作品水準錄取三十至五十名,頒發獎狀一張。

十三、頒獎:
暫定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份,(地點:另訂),辦理頒獎典禮及作品賞析活動,獲獎者另以書面通知出席受獎,優選獎、佳作獎另委請受獎學童學校代為轉頒。指導老師請各學校比照全國性比賽給予敘獎。
本簡章可由台北市中正國小網站(http://www.jjes.tp.edu.tw)或台東縣賓朗國小網站(http://www.blps.ttct.edu.tw)公佈欄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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