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台灣寶島的海洋生物多樣性是全世界難得的資產,身為「海洋之子」更應該瞭解我們的海洋。
為鼓勵國人利用假期多親近海洋,特舉辦「海洋台灣」攝影比賽,透過鏡頭,捕捉對台灣周邊海洋的印象與感動,藉以引發更多人關心海洋。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暨國民中小學
三、徵稿對象:
一般社會大眾及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四、獎勵辦法:
- 冠軍:1名,獎狀乙只,獎金30,000元。
- 亞軍:1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0元。
- 季軍:1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0元。
- 佳作:20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元。
五、作品規格及參賽條件:
- 參賽作品須以台灣地區的海洋為拍攝場域,舉凡台灣各地海洋的生態景觀、物種生命及人與海洋的互動情形等。
- 參賽作品規格一律輸出光面彩色照片,以8吋×12吋照片單張為限,連作不收。入選作品將再通知繳交原始底片或數位照片光碟,數位照片以300萬畫素以上相 機拍攝之jpg(fine、highquality)或tiff檔,並不得經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護褙、格放等。
六、評選方式及標準:
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優勝名次,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評分標準:創意40%、技巧(編輯、用色或構圖)30%、豐富性30%。
七、收件及頒獎日期:
- 收件日期:
97年9月1日至10月2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填妥參賽資料表郵寄至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0號「金車教育基金會海洋美學創意組」收,洽詢電話:(02)2366-2828。 - 得獎公佈:
97年11月8日,入圍者將以e-mail通知,並公告於金車教育基金會網站www.kingcar.org.tw。 - 頒獎日期:
97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下午。 - 頒獎地點:
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交件請用硬紙板妥善包裝、勿摺疊,以印刷品掛號郵寄。如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須為原稿自行創作品,若經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須由參賽人自負法律責任,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 參賽者請在報名表內詳填資料浮貼於照片背面,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報名資料填寫不全或在作品上簽名、作記號者,均不予計分。
- 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電子檔,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 作品若需退件,請於公佈得獎日起一個月內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附回郵及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 金車教育基金會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8、本活動報名表可於金車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列印。
更多資訊:
- 「海洋台灣」攝影比賽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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