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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

[設計]2008 保護著作權創意宣導 - 海報設計競賽(08/08/22)

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08年8月22日止
評審結果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之訊息。

參賽資格
大專組:
  1. 全職在學生:係指現為教育部認可之公立或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大專校院之二年制、四年制、研究所碩士、博士日夜間部之全職學生。
  2. 所有參賽者必須檢附學校/系所在學證明,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社會組:
  1. 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2. 所有參賽者必須檢附身份證明,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 者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報名方式
請依序完成下列兩個步驟:
步驟一(線上報名):
線上登錄報名資料:請於2008年8月22日前先進入活動網頁,「線上報名」選項中,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及上傳作品圖檔 ,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

步驟二(作品寄件):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2008年8月22日下午5:00前將個人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至執行單位(寄送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寄送地址:30017新竹市建功一路137號1樓 肯迪思創意有限公司
電話:03-5748377#303曾小姐

海報規格
  1. 海報設計內容必須符合徵選主題-請以「保護著作權」相關議題進行設計。
  2. 海報為菊全尺寸(60x84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3. 海報中需放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圖案,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及規定請至活動網頁中「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繳件規則


請務必符合以下的作品繳件規則,凡不符作品提交規範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

一、繳交色稿
  1. 需將海報原寸等比縮放至A4大小,彩色滿版輸出,裱褙於A3黑色卡板上方(請勿裱框),下方貼上300字以內設計理念(如下圖)
  2. 請於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後,再將填妥的報名表格及授權書列印,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二、繳交作品光碟,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1. 海報原始檔60x84cm 300dpi CMYK印刷模式
  2. 海報JPEG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3. 檔案清單,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書。﹝前述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
三、寄送方式:
  1. 將所有繳件資料一同放入大A3信封寄出。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提交之資料恕不退件。
  2. 參賽者如繳交一件以上的作品,請分別以不同的信封寄出。
評選辦法
初選→複選→開放網路票選(此票選結果佔決選總分20%)→決選
評分比重:
  1. 主題掌握(slogan)  30%
  2. 創意       40%
  3. 技巧、構圖、色彩 30%

獎勵方式
社會組:
  •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伍萬元及獎狀乙只
  •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參萬元及獎狀乙只
  •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乙只
  • [ 佳 作 ] 五名,獎金二千元及獎狀乙只
大專組:
  •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伍萬元及獎狀乙只
  •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參萬元及獎狀乙只
  •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乙只
  • [ 佳 作 ] 五名,獎金二千元及獎狀乙只

附註:獎金13,340元以上,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5%)

注意事項
  1. 每一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最多以三件為限。
  2. 各項參賽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且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3.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4. 作品內容如引用他人之創作,應取得合法授權並繳交相關證明。
  5. 所有獲獎之宣導海報應授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利用,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承諾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7. 所有得獎者若經查證不符合本競賽之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8.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作品水準,可以「從缺」辦理。
  9. 簡章或活動內容如有修訂、變更,請參閱活動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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