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執行單位:
大甲鎮農會(以下簡稱本會)
以園區冬季季節風為主要元素開發的體驗活動設施或器具
五、競賽說明:
六、評分重點:
- (一)市場性40%:如設施實用性、市場行銷可行性、活動安全性、商品化之成本…
- (二)創意度30%:如設計理念、特色、獨特性…
- (三)教育趣味性20%:如是否兼具教育功能與體驗樂趣…
- (四)農村資源的利用10%:如素材來源之合理性、與園區資源結合性…
七、參賽對象:
八、評選方式及流程:
(二)評審委員依「評分重點」進行評分。
(三)評選結果將於現場公佈,頒獎典禮將另行通知。
九、競賽時間:
97年8月15日(星期五)
十、競賽地點:
大甲鎮農會(大甲鎮朝陽里文武路10號)
十一、競賽辦法: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星期四)止
(二)報名方式:
填具報名表及作品簡介,以掛號郵寄或傳真、e-mail方式傳送至本會(並請來電確認),電話(04)26863990-137,主辦人黃瑞祥,逾期概不受理。簡章及報名表可於本會網站(www.tachia.org.tw)下載使用。 【郵寄地址】437台中縣大甲鎮朝陽里文武路10號『大甲鎮農會 黃瑞祥收』 【E-mail】hrs@tachia.org.tw【傳真】(04)26868304
(三)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必須以實物(如作品體積超過5公尺以上請以實品1/2-1/3縮小版參賽),並於現場運用文件或簡報講解、示範操作。 2. 各參賽單位不限件數,參賽單位必須於比賽當日派員親臨現場解說。 3. 參賽作品及說明資料,請於97年8月14日(星期四)5點前,逕自送達比賽現場進行佈置或測試。 4. 競賽單位必須於比賽當日上台解說報告,報告時間為5分鐘,評審提問3分鐘。(時間暫訂,視報名狀況略做調整) 5. 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嚴禁抄襲。
十二、獎勵措施:
競賽作品選出入選獎項6名,以茲鼓勵。
- 特等獎(1名):獎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 頭等獎(2名):獎金伍仟元、獎盃乙座
- 優勝獎(3名):獎金叁仟元、獎盃乙座
凡入選作品於97年10月底前,於匠師的故鄉休閒農業區轉化為實品商業運轉者,本會另依實際造價酌予補助以玆獎勵。 ※備註:1.補助獎勵金額以設施造價30%或50,000元為補助上限。2.每人以1件作品為補助原則3.補助獎勵經費有限,本會有權調整補助比例及補助金額。
十三、配合事項:
參賽入選者提供得獎作品,本會將推薦參加第8屆休閒農業創意比賽,藉以增加作品曝光率,爭取榮譽,作為匠師的故鄉休閒農業區推廣之用協助行銷推展,以增進農民收益。
十四、預期效益:
(一)提供兼具教育、趣味之〝拉風〞體驗活動設計,吸引更多人參與農村體驗,促使休閒農業區發揮寓教娛樂功能,同時改善濱海休閒農業區冬季營運弱勢。
藉由大自然氣候變化轉化為體驗活動,讓〝拉風〞體驗活動成為匠師的故鄉休閒農業區另一個農村體驗特色,創造異質國民農業休閒旅遊,活絡農業經濟。
更多資訊:
- 匠師的故鄉休閒農業區〝拉風〞體驗設施創意比賽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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