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7月4日

[攝影]2008大溪鎮國定三級古蹟蓮座山觀音寺之美攝影比賽(08/08/31)

1.宗  旨:

為配合國定三級古蹟蓮座山觀音寺舉行系列藝文活動,以提昇藝 術水準與地方觀光產業發展,透過攝影,將古剎的傳統之美與香火鼎盛的民俗風情相輝映,並為各式各樣活動與景觀留下珍貴的沿革發展記錄與成果,特舉辦本比賽。

2.主辦單位:

蓮座山觀音寺

3.承辦單位:

大溪鎮大嵙崁文教基金會

4.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 桃園縣攝影學會 TEL:03-4679959


5.拍攝主題:

以蓮座山觀音寺(大溪鎮瑞安路二段崁津大橋旁)的各項傳統建築、庭園花木景觀、善男信女參拜及晨昏之美皆可入鏡。

6.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7.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成8×12或10×12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材料不限;數位攝影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合成、裝裱、護貝或劃線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8.拍攝地點:

蓮座山觀音寺及其週邊景觀。

9.收件截止:

即日起至97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10.收件地點:

親自送件或寄達桃園縣攝影學會收(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自忠二街224號1樓),電話03-4679959,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蓮座山觀音寺攝影比賽作品)

11.評審日期:

97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三時起假蓮座山觀音寺會議室公開評審,觀迎參觀。

12.得獎公佈:

評審後,除個別通知參賽者外,並於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tps.org.tw)公佈得獎名單。

13.頒獎日期:

(另行通知)

14.退  件: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由蓮座山觀音寺收藏保存之。

15.獎  勵: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二萬元,獎狀一紙。
  •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一萬元,獎狀一紙。
  •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伍仟元,獎狀一紙。
  •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壹千元,獎狀一紙。
  • 佳作獎四十名:各得獎金五百元,獎狀一紙。

16.附  則:

  • (1).金、銀、銅牌獎項,限一人得一獎。
  • (2).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作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如下列報名表)
  • (3).優選以上作品之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否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額不遞補。
  • (4).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刊印、展覽、宣傳、廣告等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 (5).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6).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