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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攝影]「2008小琉球島嶼結緍行銷活動」攝影比賽(08/07/18)

一、宗旨:
為捕捉小琉球之美,本次2008小琉球島嶼結緍行銷活動」,結合全國緍紗業者,行銷本鄉島嶼結婚之觀光市場,創造文化觀光產業,更期盼藉由這個機會,吸引更多新人到島上拍攝婚紗照,讓小琉球可以成為婚紗拍攝景點之一。並以行銷遊憩據點與旅遊設施展現小琉球自然景觀與人文風情之美,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指導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四、執行單位:
特洛伊企業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
紐約時尚婚紗旗艦店 法堤婚紗精品

六、主題:
以小琉球的風景結合婚紗幸福意象攝影,宣傳小琉球婚紗島嶼之美。

七、作品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97年6月1日
起至97718(以郵戳為憑)

八、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九、作品規格:

  1. 數位影像:
    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3264×2448dpi 以上規格之jpg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 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2. 參賽作品限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12英吋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不收連作。
  3.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活動將於評選結果出爐後通知得獎人,得獎人應將得獎作品原始數位檔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繳交,若所繳交原始數位檔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十、收件時間:

中華民國9761起至97718(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屏東縣琉球鄉公所觀光課,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小琉球島嶼結緍攝影比賽活動」。


十一、收件地點: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觀光課
  • 地址:92941屏東縣琉球鄉本福村中山路217
  • 電話:08-8613300

十二、評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十三、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公佈於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網站(網址:http://www.pthg.gov.tw/TownLct/),並通知得獎人。

十四、錄取獎項及名額:

  •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獎狀1張。
  • (二)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張。
  • (三)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狀1張。
  • (四)佳 6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1張。

十五、附則: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 獎金、獎狀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或減之。
(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屬屏東縣琉球鄉公所觀光課所有,本處依著 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 負責賠償之責。
(六)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活動詳情請洽琉球鄉公所觀光課08-86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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