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鼓勵市民藝文多元創作,提高板橋地區文藝素養,帶動本市藝文風氣,推展美育。
二、主辦單位:板橋市公所
三、參加資格:
大專社會組 | 凡年滿18歲設籍、工作或居住於板橋之民眾或就讀於板橋之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參加。 |
青少年組 | 凡12至18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中、高中(職)學生均可參加。 |
兒童組 | 凡未滿12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小學生均可參加。 |
四、徵選主題:各類主題不限,請參加者自由發揮。
五、徵選類別暨作品規格
文學 | 短篇小說:8000字以內 |
散文:3000字以內 | |
新詩:40行以內 | |
童詩:20行以內 | |
攝影 | 底片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不拘,數位作品請以500萬畫素以上(2000×3000dpi以上)之規格拍攝。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加工。參賽作品以8×10之彩色、黑白相片,不收連作。 |
繪 畫 | 創作媒材不拘。(水彩、油畫、複合媒材等均可)惟青年少組與兒童組請以四開畫紙創作;大專社會組創作規格以平面為限,尺寸不得超過80×80公分。 |
六、徵選組別暨獎勵辦法
大專社會組 | 短篇小說 | 特優1名獎金3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 |
散文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 |
新詩 | 特優1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 |
攝影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 |
繪畫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 |
青少年組 | 散文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
新詩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 |
繪畫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 |
兒童組 | 童詩 |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
繪畫 |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
七、收件日期:2008年 7月 1日至2008年 11月 30 日
八、收件方式:
- 報名表索取:請上板橋市公所文化資訊網 (http://www.banciao.gov.tw/bravo_435/)下載區下載報名表或至板橋市公所服務中心、板橋市立圖書館及各分館(四維、民生、忠孝、浮洲、國光、溪北)服務台索取報名表。
- 收件地點:請以郵寄掛號或親送至:220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0號「板橋市公所文化課」,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二屆枋橋藝文獎」。
- 收件規格:
- (一)文學類參賽者請以A4紙張電腦打字直式橫書一式四份連同報名表格送件,每類作品限投1件。
- (二)繪畫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每人限參加1件。
- (三)攝影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作品3張以內為限。
九、評審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各類專家評審作品,若作品未達水準,依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得以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二)預定於2008年12月下旬於板橋市公所網站公佈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訂。十、注意事項
- 作品入選著作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授權以任何形式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輯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 作品如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曾公開發表、一稿兩投或參與其它比賽獲獎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牌,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
-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文學與攝影類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繪畫類作品於得獎公告後,欲退件者請親自前來取件。
- 參賽者請檢附身分證、學生證或居住、工作之證明影本以證明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得以審查取消其參賽權。
- 得獎者請於得獎公布後提供作者簡歷、作者照片、作品說明、作品文章之電子檔,以供集結出版之用。
十一、洽詢電話:02-29686911分機475、476
十二、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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