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府城文化特色何其多,但要如何運用府城的文化資產及文化特色,設計開發出受到大眾喜愛、實用,也兼具代表性永久保存的紀念商品,就要譤請全國的設計好手來一起發揮創意及想像力,讓大家超高品味的好點子,來為府城創造出"超夯"的紀念商品。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
三、設計主題:
以府城的古蹟、文物、文化特色及歷史人物為設計概念,能充份表現出府城獨特的文化與風貌,創造出美感、質感兼具,且富有保存與實用之商品。
府城文化特色何其多,但要如何運用府城的文化資產及文化特色,設計開發出受到大眾喜愛、實用,也兼具代表性永久保存的紀念商品,就要譤請全國的設計好手來一起發揮創意及想像力,讓大家超高品味的好點子,來為府城創造出"超夯"的紀念商品。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
三、設計主題:
以府城的古蹟、文物、文化特色及歷史人物為設計概念,能充份表現出府城獨特的文化與風貌,創造出美感、質感兼具,且富有保存與實用之商品。
四、參賽資格:
參賽對象:凡對府城創意文化商品有設計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報名件數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所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一件。(如:杯子與杯墊)
五、設計組別:
◎實用商品組:可用於日常生活中,如:衣服、帽子、袋子、文具用品、鑰匙圈、杯子…等。
◎觀賞飾品組:裝飾性物品,如:胸章、吊飾、公仔、模型、項鍊、絲巾、手帕、領帶…等。
六、作品型式:
七、報名及收件方式: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專業設計、藝文及產業等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5~7 位擔任活動評審委員。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於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九、獎勵辦法(獎項名額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
十、注意事項
十、活動洽詢
活動網址http://culture.tncg.gov.tw
洽詢專線:06-2991111 分機8364-吳小姐
E-mail:culture@mail.tncg.gov.tw
參賽對象:凡對府城創意文化商品有設計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報名件數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所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一件。(如:杯子與杯墊)
五、設計組別:
◎實用商品組:可用於日常生活中,如:衣服、帽子、袋子、文具用品、鑰匙圈、杯子…等。
◎觀賞飾品組:裝飾性物品,如:胸章、吊飾、公仔、模型、項鍊、絲巾、手帕、領帶…等。
六、作品型式:
- 初選作品設計稿以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除正面外另需有三面立體圖及透視圖,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以A3(297mm×420mm)尺寸圖紙繪製,並裱於四六開黑色卡紙上。
- 決選實物作品請以1:1 實際大小比例製作之樣品模型(材質不限),並註明 未來量產時之實際材質、包裝方式及製作程序。
七、報名及收件方式:
- 報名表請至文化觀光處網站-最新公告下載 http://culture.tncg.gov.tw
- 收件日期:初選:即日起至97 年7 月25 日止(以郵戳為憑)
決選:初選名單公佈後起至97 年8 月27 日止(以郵戳為憑) - 收件方式:
郵寄者請寄至:70801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文化觀光處收,請註明"創意文化商品設計大賽"。(以掛號交寄,遺失恕不負責)
親送者請於收件期間週一至週五台南市政府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送至台南市政府13 樓文化觀光處文化事業科 - 報名交件時需有:
初選①報名表②版權同意書③裱版之商品設計稿④資料光碟(將資料存於光碟,設計稿除了存成300dpi 之JPG 檔外,需附上設計之原始檔案)
決選①實物樣品②未來商品實際材質說明③製作程序之流程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專業設計、藝文及產業等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5~7 位擔任活動評審委員。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於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 初選:暫訂97 年7 月31 日(依實際訂定時間為準)
- 決選:暫訂97 年9 月01 日(依實際訂定時間為準)
- 評審標準:創意30%(商品之原創性與特點)
- 可行性25%(技術與成本因素考量之量產可行)
- 特色25%(府城的獨特意象風格呈現)
- 造型20%(商品之外觀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九、獎勵辦法(獎項名額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
- 特優1 名,獎金5 萬元,獎狀一紙。
- 優等2 名,各得獎金4 萬元,獎狀一紙。
- 優選4 名,各得獎金3 萬元,獎狀一紙。
- 佳作10 名,各得獎金5 仟元,獎狀一紙。
十、注意事項
- 1.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機關之設計競賽,不得抄襲仿冒,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 2.參賽者須填寫作品著作權轉讓聲明同意書,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利,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主辦單位亦可作部分之修正,參賽者不得異議。得獎作品將在古蹟區量產販售,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及版稅;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資格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有協助生產之義務。
- 得獎者之獎金,主辦單位將依法代扣獎金10%稅額。
- 為求比賽之公正、公平原則,請勿標示任何簽名、標誌符號,違者視同棄權。
- 參賽作品設計圖稿與模型寄送時,請妥慎包裝,若因郵寄運送途中造成損壞,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者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所有參賽作品皆不退件,請自行留檔。
- 凡報名參加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俢正補充,並公告於本處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十、活動洽詢
活動網址http://culture.tncg.gov.tw
洽詢專線:06-2991111 分機8364-吳小姐
E-mail:culture@mail.tn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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