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辦法
一、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簡介
自從資訊科技普遍應用以來,不但改變社會上各種溝通的行為,更進一步改變了學習與研究的態度及方法。臺灣,除了涵孕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島上令 人驚艷的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更是將這塊美麗之島的多樣質地,匯聚出了種種可能。因此,若能將之數位化,透過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廣為流傳,在人類文 化、社會、教育與產業經濟各方面所產生的價值是相當驚人的。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的擘劃即本著上述的理念開展,從資訊科技出發,結合人文社會 科學,將固有重要典藏文物數位化、教材化,善用資訊通訊科技,建立台灣數位典藏,發展數位學習,並進而加值應用推動人文社會經濟與產業的發展,對外並建構 國際交流網絡,傳承世界文化、共同創造人類的新文明。
一、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簡介
自從資訊科技普遍應用以來,不但改變社會上各種溝通的行為,更進一步改變了學習與研究的態度及方法。臺灣,除了涵孕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島上令 人驚艷的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更是將這塊美麗之島的多樣質地,匯聚出了種種可能。因此,若能將之數位化,透過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廣為流傳,在人類文 化、社會、教育與產業經濟各方面所產生的價值是相當驚人的。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的擘劃即本著上述的理念開展,從資訊科技出發,結合人文社會 科學,將固有重要典藏文物數位化、教材化,善用資訊通訊科技,建立台灣數位典藏,發展數位學習,並進而加值應用推動人文社會經濟與產業的發展,對外並建構 國際交流網絡,傳承世界文化、共同創造人類的新文明。
本計畫自 97 年開始整合自原「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以「平台」、「內容」、「技術研發」的三個基礎分項為底,透過「學術與社會應用 推廣」、「產業發展與推動」、「數位教育與網路學習」、「語文數位教學」、「海外推展和國際合作」五個面向來拓展應用,以達到下列總體目標:
呈現臺灣文化與自然多樣性
廣向民間公私單位、機構及公開徵選計畫徵集數位內容,其所涉及之領域則包含臺灣自然、考古、語言文字、地理、族群文化、歷史、經濟與民主歷程、藝術與美 學、民間生活等。並希望跨自然與人文、文化與科技領域進行系統性的整合建置國內數位資源,提供各知識領域之數位典藏內容素材,促進全民對本土文化之認同。
促成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研究與社會發展
健全數位典藏與學習在教育、研究、社會等範疇之使用環境,期望能深化全民對臺灣文化之認識,提供對臺灣文化研究的豐沛資源。建立完善產學橋接機制,讓文化創意、數位學習、數位出版等不同產業能夠重新利用臺灣典藏的豐富資源。
建立數位學習產業
厚植數位學習與典藏廠商核心能力,創新學習服務經營模式,並有效運用獎勵刺激,增加市場需求,輔導企業提昇數位學習的應用成效
深化數位學習在正規教育及終身學習的應用
擴大及深化數位教育與網路學習在正規教育及終身學習上的應用,達成提昇臺灣整體的人力素質及專業能力。包括數位典藏內容融入中小學教學、高中職資訊融入教 學教材發展與評估、發展大專院校數位學習課程、數位人才培育與學習、勞工數位學習、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及藝文網路學習發展等。
奠定語文數位教學的國際地位
將推出「臺灣華語文數位精品」,開發高水平華語文數位教材、建置具備精緻豐富內容之全球華文網與多功能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同時培育具備數位教學專業能力之華語文教師,並促使臺灣為華語文為第二語言學習基礎研究之重鎮。
推動典藏成果國際化、建立國際合作網路
讓國際上認識臺灣這個擁有豐富資源和多樣性之國家,進而推廣臺灣經驗於國際社會,以拓展臺灣國際舞台空間。方式包括:建立「典藏目錄與內容多語化」、「數 位臺灣文化入口網」等。此外,並與世界知名博物館、圖書館、文獻館及學術研究機構等建立合作模式,徵集散佚海外之台灣相關的典藏資料。
我們希望藉由本計畫的規劃與推動,擴大對整體資訊社會的影響,讓臺灣的豐富內容建立起文化的主體性,與歐美先進國家同步走進網路全球化的知識社會時代;也 希望藉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技術的突破與所建構平台的知識網路作為基礎,推廣研究、教育與產業上的應用,促進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消弭台灣社會數位落差。 進一步,我們也希望透過國際交流合作與世界建立平等互惠的連結,並與相關典藏機構互動,行銷台灣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內容,希望最終可以達到提升臺灣在世界 舞台的能見度與影響力。
二、徵選目的
自今年度起,「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已正式整合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讓典藏國家重要文化資產與數位化社會建置的工程能發揮相輔相成的綜效。
為向社會公眾介紹計畫執行成果及正式傳達整合訊息,特公開徵選專屬於本國家型計畫之 LOGO,作為未來相關活動、出版、行銷宣傳之應用,並賦予『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新視覺識別形象。
誰「設計」了數位典藏與學習?就是你!
三、舉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四、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分別繳交主辦單位。
限制: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及擔任本計畫主持人(含共同主持人)以上層級不得參與本次活動。
五、設計要點 (請參考計畫簡介)
(一) LOGO 設計稿內容需包括:
【中文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英文名稱】Taiwan e-Learning and Digital Archives Program
(二)徵求之作品應凸顯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內涵,兼顧簡潔、意涵表達明確、國際感等特色,除能讓國內、外各界人士印象深刻,並適用於本國家型計畫國內、外各類型活動、相關製作物及整體宣傳推廣等目的。
(三)可供參賽者瞭解 TELDAP 內容的網站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一)評選階段
(二)評審標準
七、收件方式
(一)創作圖稿:
(二)報名表:需至活動網頁線上填寫並取得參賽編號,將報名表列印出後,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並浮貼於參賽作品裱板背面。
(三)設計理念說明書:闡釋設計理念(字數 500 字以內)。
(四)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五)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圖稿電子檔案 ( JPE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九、獎勵辦法
(一)
1. LOGO 設計徵選競賽
2.相關活動
網路人氣獎 - 1 名
網路人氣活動 - 10 名
預測總冠軍 - 1 名
預測總冠軍參加票選獎 - 10 名
(二)產品製作費需由得獎者檢附單據於活動結束後向主辦單位依規定報支。
(三)為維持得獎作品之水準,評審委員會可視評審結果調整名額、獎項或從缺。
(四)得獎作品將於本國家型計畫 97 年度成果展公開展示。
十、得獎公布
十一、注意事項
呈現臺灣文化與自然多樣性
廣向民間公私單位、機構及公開徵選計畫徵集數位內容,其所涉及之領域則包含臺灣自然、考古、語言文字、地理、族群文化、歷史、經濟與民主歷程、藝術與美 學、民間生活等。並希望跨自然與人文、文化與科技領域進行系統性的整合建置國內數位資源,提供各知識領域之數位典藏內容素材,促進全民對本土文化之認同。
促成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研究與社會發展
健全數位典藏與學習在教育、研究、社會等範疇之使用環境,期望能深化全民對臺灣文化之認識,提供對臺灣文化研究的豐沛資源。建立完善產學橋接機制,讓文化創意、數位學習、數位出版等不同產業能夠重新利用臺灣典藏的豐富資源。
建立數位學習產業
厚植數位學習與典藏廠商核心能力,創新學習服務經營模式,並有效運用獎勵刺激,增加市場需求,輔導企業提昇數位學習的應用成效
深化數位學習在正規教育及終身學習的應用
擴大及深化數位教育與網路學習在正規教育及終身學習上的應用,達成提昇臺灣整體的人力素質及專業能力。包括數位典藏內容融入中小學教學、高中職資訊融入教 學教材發展與評估、發展大專院校數位學習課程、數位人才培育與學習、勞工數位學習、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及藝文網路學習發展等。
奠定語文數位教學的國際地位
將推出「臺灣華語文數位精品」,開發高水平華語文數位教材、建置具備精緻豐富內容之全球華文網與多功能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同時培育具備數位教學專業能力之華語文教師,並促使臺灣為華語文為第二語言學習基礎研究之重鎮。
推動典藏成果國際化、建立國際合作網路
讓國際上認識臺灣這個擁有豐富資源和多樣性之國家,進而推廣臺灣經驗於國際社會,以拓展臺灣國際舞台空間。方式包括:建立「典藏目錄與內容多語化」、「數 位臺灣文化入口網」等。此外,並與世界知名博物館、圖書館、文獻館及學術研究機構等建立合作模式,徵集散佚海外之台灣相關的典藏資料。
我們希望藉由本計畫的規劃與推動,擴大對整體資訊社會的影響,讓臺灣的豐富內容建立起文化的主體性,與歐美先進國家同步走進網路全球化的知識社會時代;也 希望藉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技術的突破與所建構平台的知識網路作為基礎,推廣研究、教育與產業上的應用,促進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消弭台灣社會數位落差。 進一步,我們也希望透過國際交流合作與世界建立平等互惠的連結,並與相關典藏機構互動,行銷台灣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內容,希望最終可以達到提升臺灣在世界 舞台的能見度與影響力。
二、徵選目的
自今年度起,「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已正式整合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讓典藏國家重要文化資產與數位化社會建置的工程能發揮相輔相成的綜效。
為向社會公眾介紹計畫執行成果及正式傳達整合訊息,特公開徵選專屬於本國家型計畫之 LOGO,作為未來相關活動、出版、行銷宣傳之應用,並賦予『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新視覺識別形象。
誰「設計」了數位典藏與學習?就是你!
三、舉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四、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分別繳交主辦單位。
限制: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及擔任本計畫主持人(含共同主持人)以上層級不得參與本次活動。
五、設計要點 (請參考計畫簡介)
(一) LOGO 設計稿內容需包括:
【中文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英文名稱】Taiwan e-Learning and Digital Archives Program
(二)徵求之作品應凸顯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內涵,兼顧簡潔、意涵表達明確、國際感等特色,除能讓國內、外各界人士印象深刻,並適用於本國家型計畫國內、外各類型活動、相關製作物及整體宣傳推廣等目的。
(三)可供參賽者瞭解 TELDAP 內容的網站
- TELDAP 計畫內容總覽
- 成果總覽:數位典藏成果入口網
數位學習國家資源庫
數位學習品質認證中心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一)評選階段
- 初選:作品圖面評選。由評審委員會就參賽作品評選出 30 件入圍作品。
- 1-1.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調整入圍作品名額。
- 決選:作品圖面及試作物評選。由評審委員會就入圍作品評選出各獎項。
- 2-1.為展現作品之應用可行性,參賽者應就所設計之作品,由后述物件類型中依規定挑選共三件(或以上)進行實體試作,並應於指定日期前送交主辦單位。
- 2-2.可挑選之物件名單:
- 一、POWERPOINT 簡報檔、海報、網頁 (需從中至少挑選一件)
- 二、名片、信封、信紙、識別證 (需從中至少挑選一件)
- 三、公文封、檔案夾、旗幟、MSN符號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
(二)評審標準
- 主題意象表達:40%
- 視覺效果及美感:40%
- 應用可行性:20%
七、收件方式
- (一)初選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
- (二)報名費用:免費
- (三)報名方式:網路報名,需上網填寫報名表,取得參賽編號後,列印報名表浮貼於創作圖稿背面。
- (四)參賽者應檢附相關報名資料,並於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郵寄或送交至『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計畫辦公室』(地址:11529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北棟一樓),並請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數位典藏與學習 LOGO 徵選競賽」字樣。
- (五)活動連絡人:蕭先生 電話:02-2652-5275 kenny401@gate.sinica.edu.tw
- (六)主辦單位確認參賽者已完成報名程序後將以 e-mail 提供參賽者報名確認函。
- (七)參賽者報名 & 收件流程圖示
(一)創作圖稿:
-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及 2cm × 2cm 之標誌圖樣彩色稿、黑白稿各一式,並列印於 A4 (21cm × 29.5cm) 規格白紙上,色彩標示以 CMYK 標色方式註明。
- 2.設計稿(含彩色稿及黑白稿)於電腦輸出後,需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不需裱框),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 5 公分以上。
- 3.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二)報名表:需至活動網頁線上填寫並取得參賽編號,將報名表列印出後,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並浮貼於參賽作品裱板背面。
(三)設計理念說明書:闡釋設計理念(字數 500 字以內)。
(四)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五)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圖稿電子檔案 ( JPE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九、獎勵辦法
(一)
1. LOGO 設計徵選競賽
- 第一名 1 名 - 獎金 6 萬元、獎狀乙幀,補助產品製作費 2 萬元
- 第二名 1 名 - 獎金 3 萬元、獎狀乙幀,補助產品製作費 2 萬元
- 第三名 1 名 - 獎金 2 萬元、獎狀乙幀,補助產品製作費 2 萬元
- 佳作 12 名 - 獎狀乙幀
※ 1.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2.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指導老師獎若干名 - 獎狀乙幀
※ 1.以上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
2.需於報名表填寫指導教師姓名。
2.相關活動
網路人氣獎 - 1 名
參加資格:所有參賽作品
獎勵內容:獎狀乙幀、獎品乙份
說明:於初選階段舉辦網路票選活動,活動內容另行公佈於活動網頁。
網路人氣活動 - 10 名
參加資格:透過活動網頁線上投票網友
獎勵內容:獎品乙份
說明:於初選階段舉辦網路票選活動,活動內容另行公佈於活動網頁。
預測總冠軍 - 1 名
參加資格:透過活動網頁線上投票網友
獎勵內容:獎品乙份
說明:於決選階段舉辦網路票選活動,活動內容另行公佈於活動網頁。
預測總冠軍參加票選獎 - 10 名
參加資格:透過活動網頁線上投票網友於決選階段舉辦網路票選活動,活動內容另行公佈於活動網頁。
獎勵內容:獎品乙份
說明:
(二)產品製作費需由得獎者檢附單據於活動結束後向主辦單位依規定報支。
(三)為維持得獎作品之水準,評審委員會可視評審結果調整名額、獎項或從缺。
(四)得獎作品將於本國家型計畫 97 年度成果展公開展示。
十、得獎公布
- (一)初、決選評選及各項活動結果將公佈於本次活動網頁(http://logo.teldap.tw)及『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http://teldap.tw)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 (二)頒獎典禮:頒獎舉辦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 (一)因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者,將不另行通知。
- (二)初選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請依一案一組報名編號及一案一夾方式繳交。
- (三)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且無仿冒、抄襲、臨摹他人情事,並應以尚未公開發表者為限。若獲獎作品涉及上述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且公佈之,其違反著作權之相關法律責任需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 (四)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得將其讓予第三者。主辦單位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 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運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各系列活動、宣傳品、特刊及各項文宣資料。
- 得獎者並應配合下列事項:
- 1.必要時主辦單位得邀請專業團隊指導得獎者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調整等事宜。
- 2.配合主辦單位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等事宜。
- (五)入圍決選作品不得再投稿其他競賽。
- (六)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七)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 (八)主辦單位對所有收到之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回。
- (九)參賽者郵寄作品時應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收件單位,逾期不受理。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之確認事項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及處理。若因郵寄過程遭致作品毀損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十)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十一)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辦法,得另行補充並公佈於活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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